区划、人口和计划生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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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0811
颗粒名称: 区划、人口和计划生育
分类号: C924.21
页数: 4
页码: 3-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厦门市区划、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社会发展情况。
关键词: 计划生育 厦门市 人口计划

内容

【行政区划】 2006年末,厦门市有6个市辖区、22个街道办事处、13个镇,301个社区居委会,156个村委会。其中,思明区辖10个街道办事处、95个社区居委会;湖里区辖5个街道办事处、43个社区居委会;海沧区辖2个街道办事处、1个镇、8个社区居委会、23个村委会;集美区辖5个街道办事处、2个镇、32个社区居委会、22个村委会;同安区辖2个街道办事处、6个镇、42个社区居委会、81个村委会;翔安区辖1个街道办事处、4个镇、81个社区居委会、30个村委会。
  【区划调整】 经省政府批准,3月3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发文通知撤销海沧区海沧镇建制,设立海沧、新阳2个街道办事处。
  【人口】 根据2006年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推算,年末厦门市常住人口为233万人,比上年增加8万人,增长3.6%,人口规模小幅增加。全年常住人口出生率为10.8‰,死亡率为4.1‰;自然增长率6.7‰,三项指标均与上年基本持平。截至年末,厦门市人口密度为1485人/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51人/平方公里。五成以上增加人口集中在思明和湖里两区,岛内人口密度明显提高,达到9502人/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322人/平方公里。
  年内,厦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117.34万人,占50.4%,女性115.66万人,占49.6%;性别比为101.5(女性为100),比2005年抽样调查数据提高1.5个百分点。
  总人口性别比基本均衡,但是少儿人口性别比依然偏高。0~14岁少儿人口中,男性占54.9%,女性占45.1%,少儿人口性别比为121.9,高出总人口性别比20.4个百分点。导致少儿人口性别比超出合理范围的主要原因是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这不仅影响未来人口结构,还对人口和社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30.92万人,占13.3%;16~64岁人口185.89万人,占79.8%;65岁及以上人口16.19万人,占6.9%。少儿人口、劳动力人口、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与上年基本持平,人口年龄结构稳定。但人口结构的日趋老化仍不能忽视。年内,厦门市老年抚养比为8.7%,比上年略为提高0.8个百分点,比2000年提高2.5个百分点,老年人口规模不断增加,预示厦门市即将进入老龄社会。
  (综合)
  【计划生育概况】 2006年,厦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新工作机制为核心,强化措施,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2006计生统计年度全市总人口280万人,出生2.6万人,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96.61%,比省下达责任指标高出1.61个百分点。计生优质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六个区均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计生工作责任目标,有4个区(同安、思明、湖里、集美)被评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海沧区保持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翔安区保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二类区。市公安、工商、民政、建设、劳动、卫生、交通、人口计生等8个部门被评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目标优秀单位。
  落实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年内,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07年全市要基本建立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的目标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实行同决策、同规划、同部署。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必要经费,落实法定奖励政策,开展计划生育帮扶工作。各级政府坚持党政第一把手亲自动员部署,分管领导狠抓督查落实,帮助协调解决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困难和问题。严格实行计生“一票否决”,市级计生部门在评先评优、资格认定、提拔晋升、换届选举时进行计生把关2639例,否决35个单位和个人。
  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把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属地化管理,实行市民化服务,重视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免费技术服务、优生检测等方面享受与本市市民的同等待遇。市直8个部门(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建设与管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委、市人口计生委)按照200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目标要求履行职责,制定有效的管理措施,把责任分解到基层单位,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定期开好市直8个部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联席会议和每季度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联络员会议,沟通情况。各部门在办证、验证、租房、用工、双查、优生检测、入户等重要环节中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提高人口素质。健全利益导向机制,依靠宣传教育、科技进步,提供优质服务,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和满意程度,调动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市人口计生委、卫生局、药监局和公安局等部门组成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案件专项督查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三级(国、省、市)联创活动不断深入,各级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积极开展避孕节育优质工程、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市委、市政府将实施免费优生检测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坚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依法办理市民事实收养子女。
  发挥计生协会作用。加强村(居)计生管理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区管、镇(街)聘、村(居)用”的管理机制,重点在落实待遇,规范管理,加强培训,明确奖惩,强化责任上深化提高。积极推动村(居)民自治工作,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起点低、基础薄弱村居的督查指导。进一步落实每月一次的计生例会制度,坚持定期查环查孕,及时落实补救措施。各级计生协会积极发挥“带头、宣传、服务、交流、监督”五大功能作用,成为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的一支生力军。
  【实行免费婚检、优生检测】 2006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由指定医疗机构对全市城乡常住人口和在厦务工符合生育政策的已婚育龄妇女实施出生缺陷干预项目免费检测和婚前检测。婚检经费由区财政负担,优生检测费用由市、区财政各负担50%。全市优生检测9660例,发现阳性179例,治疗118例,治愈87例。
  【出具《婚育证明》采用声明制】 根据福建省人口计生委有关文件规定,年内,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对由于人户分离、居住场所变更等原因,造成婚育情况难以调查核实的本市户籍居民,在办理有关其婚育证明时,采用声明制。即由当事人对婚育情况提交书面声明,声明内容与人口计生部门所能掌握的情况没有抵触的,根据声明给予出具婚育证明。当事人对出具的声明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当事人对婚育情况作虚假陈述,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一旦查明,依法从重处理。申请再生育审批,不适用上述声明制的办法。
  【遏制性别比偏高专项督查】 为严厉打击非法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年初,由市人口计生委、卫生局、药监局和公安局等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负责查处医疗机构涉及的“两非”(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以及人工终止妊娠)案件。全年全市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00多次,查处与“两非”有关的案件9例,对多家医疗机构(个人诊所)非法使用B超、药流等情况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B超管理和染色体检测。
  【《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车营运公司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年内由市交通委与市人口计生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运管部门在办理的士司机的服务资格证时要检查其现居住地村(居)委会提供的《厦门市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证明》,同时要求出租车营运公司在驾驶员录用、《服务资格证》的办理、年审时应检查其现居住地村(居)委会提供的该对象已纳入计生管理的证明,并填报《厦门市出租车驾驶员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通知还要求辖区计生部门要协助出租车营运公司建账立卡,对辖区居住的的士司机、中巴驾驶员提出办理《厦门市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证明》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给予办理。
  【帮扶农村计划生育贫困户】 年内,投入农村计划生育帮扶资金200万元。资金分成两部分,一是重点帮扶资金100万,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四区各25万元,用于对农村独女户、二女户中的贫困户进行重点帮扶,每户帮扶资金控制在5000元内;二是一般帮扶资金100万元,主要分配给同安区和翔安区,每户帮扶资金控制在800元至1200元之间。2005年帮扶的2004户中,经济收入达到本村人均水平或总收入增加2000元以上的1309户,占65.32%;没达到本村人均水平但生活比原来有所提高或总收入增加1000元以上的650户,占32.44%。
  【《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实施意见》】 8月8日市委常委会通过。《实施意见》要求到2007年基本实现人口和计生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基本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基本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法治化。提出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30条具体要求和措施。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建立和完善工作新机制纳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联络员会议制度】 年内,为贯彻落实市政府下达的市直8个部门(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建设与管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委、市人口计生委)2006~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书,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在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方面的协调、配合,市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每季度召开市直各部门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联络员会议制度。3月29日召开第一次联络员会议,各单位总结第一季度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情况,交流第二季度的工作思路,研究探讨新时期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谢碧芬)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厦门年鉴.2007》

出版者:海风出版社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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