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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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0772
颗粒名称: 民政
分类号: D632
页数: 6
页码: 507-512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7年厦门市民政开展工作情况。其中包含:综述、城乡低保和救灾救济、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和地名管理、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民间组织管理等。
关键词: 民政工作 国家行政管理 民政

内容

综述
  2007年,厦门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按照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各项配套救助制度,建立起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健全基层组织体系。把贯彻落实优抚政策法规作为主要抓手,不断完善社会优待制度。着眼老有所养和发展成果人民共享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蓝天计划”、“霞光计划”和“安康计划”。加快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保障制度,提高服务水平。坚持扶持发展与加强管理相结合,积极为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一、救灾和各项社会救助工作落实。
  灾害救助方面,颁布实施《厦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预案》,落实市、区两级备灾仓库、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和救灾预备金。按时完成2006年因台风和暴雨袭击倒损的民房重建任务。配备335名报灾员分布全市每一个行政村。与人保财险厦门分公司续签第二年度农房保险合同。城乡低保方面,低保工作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年内,为34297名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4545万元,增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临时生活补贴,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生活得到较好保障。老区扶建方面,下拨老区扶建经费,提高革命“五老”人员和其遗孀定期生活补助标准。医疗救助方面,修订《厦门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缓解特困群众“就医难”问题。救助管理方面,出台《厦门市城市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流浪乞讨人员尤其是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慈善捐助方面,启动国有大中型企业慈善捐赠工作。市慈善总会全年共募集善款918万元。全市有慈善超市20家,全年有近8万人次的困难群众得到救助,办理7600多低保户申请首批社会保障性租赁房。
  二、社区和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
  编制下发《厦门市和谐社区建设“十一五”发展规划》,明确和谐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出台《社区考评办法》,规范对社区工作的考评,社区用房建设取得新进展。为同安区、翔安区尚未达标的城市社区用房建设各补助30万元。调整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标准,同时确立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调整与公务员工资调整同步进行的增长机制。统一招考录用社区专职工作者27名。出台《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的目标与内容,在岛外3个区各确定一个基础条件较好的村作为试点村。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活动。社区(村)图书室援建工作成效显著,共筹集投入资金120万元,为城乡社区(村)各赠送一套实用图书。全市6个区民政局获中央四部委授予的“万家社区图书援建、万家社区图书活动组织奖”。
  三、拥军优抚安置工作上新台阶。
  2007年,市政府修订颁发《厦门市拥军优属办法》。市民政局认真做好各类优抚对象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发放工作,广泛开展纪念建军80周年和“关爱功臣”活动,认真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参战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积极开展“和谐军休家园”、“和谐军休家庭”创建活动,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得到落实。加强军供保障工作,完成各项保障任务。市、区两级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部队基础、生活设施等建设,并把符合进厦安置条件的现役军人纳入社会保障性住房体系。年内,厦门市第六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市称号。
  四、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1.社会福利。制定《厦门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和《厦门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草案)。开展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规划选址工作调研,投资1亿多元进行市社会福利中心(儿童福利院)改扩建。提高市社会福利中心孤寡老人、孤残儿童伙食费标准,为241名符合条件的孤儿办理《儿童福利证》,为近300名儿童办理儿童医保IC卡。全年为349人次患精神疾病的特困人员减免住院医疗费。年内,思明区实施的“安康计划”获评“全国社区服务优秀项目奖”。
  2.社会事务。全年办理的婚姻登记合格率、收养登记合格率均达100%。殡葬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火化率达到100%。殡葬管理实现“事企分离”,天马山殡仪馆建设项目已完成立项工作。福利企业优惠政策得到落实,全市43家福利企业完成销售收入3.7亿元,实现利税3700万元,共安置残疾人980名。全年福利彩票总销量取得历史最好业绩。完成厦门市地理信息系统和地名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地名管理和服务工作贴近基层,上报市政府正式公布命名地名30条,完成地名规划论证130条,确认地名119条。继续推进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完成一批地名标牌制作和安装招标等工作。“镇改街”工作稳妥进行,界线管理工作稳定有序。
  五、民间组织管理规范有序。
  截至年底,全市已登记的民间组织1804个,年内应参加年检的市级民间组织484家。查处、取缔擅自筹备成立的非法民间组织,429个市级社团组织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得到清理和规范。起草《厦门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积极做好民间组织对台和对外交流工作。(许天福 查忠明)
  城乡低保和救灾救济
  【低保和临时救济】 年内,厦门市有低保对象13648户、34297人。其中,城市9605户、23277人;农村4043户、11020人。全年发放低保金4545万元,月人均补差为城市127元、农村74元。8月起,发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临时生活补贴439.94余万元。其中,分3次向低保对象发放补贴合计每人111元,向低保边缘户一次性发放补贴每人65元。
  【农房统保】 2007年,全市出险农户174户,其中住房倒塌158起、火灾16起,获赔26.6万元。10月29日,市民政局与中财险厦门分公司续签第二年度的农房保险合同,为全市农房筑起一道安全网。
  【慈善救助】 2007年,市慈善总会共募集善款918万元,支出772万元,用于安老、助学、助孤、帮残、济困9843人次。全市有慈善超市20家,全年有近8万人次的困难群众得到就近、及时救助。11月6~28日,全市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共募集捐款182.82万元、募集衣被1.63万件,其中,衣被及30万元捐款用于支援四川省凉山州,余款下拨本市各区,用于慰问困难群众。
  【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 完成2006年因灾倒损的118户民房恢复重建任务。下拨自然灾害救济补助经费150万元,用于7、8、9号台风中受洪涝灾害的灾民转移安置和灾区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
  【“五保”供养】 年内,全市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535人,其中集中供养112人、分散供养423人。敬老院11所、床位178张,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革命老区扶建和革命“五老”补助】 至年底,全市有革命老区基点村113个。6月,市民政部门安排下拨老区扶建经费200万元,扶持老区基点村的17个新农村建设项目。此外,从8月起,提高革命“五老”(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老接头户、老苏区乡干部、老交通员)的定期生活补助标准。其中,城市革命“五老”人员由每人每月4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50元,农村革命“五老”人员由每人每月3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35元,农村无依无靠革命“五老”人员由每人每月3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90元,革命“五老”遗孀由每人每月2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25元。补助金通过银行按月发放。
  【救助管理】 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168人次。其中,成年人3708人次,未成年人460人次;简易救助3520人次;实施劝导4018人次,其中劝导进站234人次;护送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行动不便老人返乡108人次。
  【特困群众医疗救助】 全年共有333人次特困群众得到医疗救助,发放救助金107.97万元。其中,城市救助203人次,发放救助金80.52元;农村救助130人次,发放救助金27.45万元。
  【侯昌财慈善基金会成立】 12月19日,厦门源昌集团董事长侯昌财向厦门市慈善基金会捐赠3000万元人民币,成立侯昌财慈善基金。这是厦门市慈善总会收到的最大一笔善款(详见本书民营经济栏目“社会活动”相关条目)。(辛聪桦 查忠明)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社区用房建设】 2007年,全市有城市社区155个,社区用房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建设标准的有138个,占总数的89.03%。152个“村改居”社区中有78个社区用房达到500平方米的建设标准,占“村改居”社区总数的51.3%。年内,市财政为同安区、翔安区尚未达标的13个城市社区补助30万元,解决社区建设用房。【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待遇】 7月1日起,厦门市调整提高全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标准。其中,基本工资由每人每月800元调至900元,岗位工资由3个档次调为4个档次,书记、主任岗位由每人每月600元调至700元,副书记、副主任岗位由每人每月400元调至500元,委员岗位由每人每月300元调至400元,一般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每人每月300元。同时,确立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调整与公务员工资调整同步进行的增长机制。
  【招考基层民政事务助理员】 为充实和加强镇、街民政工作力量,9月,厦门市首次在全市统一招考录用大专以上文化、综合素质较高的基层民政助理员70名。基层民政事务助理员任职期间实行统一的工资制度,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参照社区党支部(总支)书记和居委会主任工资标准发放,并随其增长而增长。
  【组织社区主官培训】 9月17~20日,市民政局组织50名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到上海市社会工作培训中心学习。11月13~16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联合举办2期共349名“村改居”社区党支部(总支)书记和居委会主任参加的“村改居”社区主干培训班。培训内容分两个专题:一是社区管理与服务。重点学习研究社区管理与服务的基本知识;二是解决“村改居”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重点学习研究农村集体财产改制、征地拆迁、被征地和上岸渔民转岗就业等内容。培训给“村改居”社区主干提供了一个交流社区工作经验、切磋社区工作技巧和方法的平台。
  【社区建设“十佳创意”评选】 年内,市社区办组织开展第二届社区建设“十佳创意”评选。从基层申报的上百件创意中初选20件候选创意,通过新闻媒体连续报道、主创单位介绍和专家评选,最终莲前街道金鸡亭社区的青少年维权服务岗、思明公安分局的老民警社区服务队、嘉莲街道的“手拉手爱心网校”、金山街道金山社区的社区志愿者协会、湖滨一里社区的爱心妈妈帮教组、华福社区的“新市民”文化沙龙、集美街道银亭社区的家庭论坛、文灶社区的党员帮扶基金民意倾谈室、龙头社区的绿色家庭环保活动、演武社区的“情满空巢”为老人服务活动获得“社区建设十佳创意”。
  【农村社区建设试点】 年内,经民政部确认,厦门市集美区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区”。此外,翔安区新圩镇云头村、内厝镇莲塘村、集美区灌口镇深青村、上塘村、同安区五显镇垵炉村、海沧区东孚镇莲花村也被福建省民政厅确定为“全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
  (孙京江 查忠明)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
  【市社会福利中心改扩建工程开工】 12月19日,位于厦门市屿后南里的市社会福利中心(儿童福利院)改扩建工程举行开工典礼。工程建设费用约1.1亿元,占地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建设规模为儿童床位800张、老人床位400张。经改扩建后的福利中心,将成为集孤残儿童养护、救治、教育、医疗、康复和老人收托养于一体、功能设施完备的新型综合性公办社会福利机构。
  【提高部分民政救济(救助)对象生活费标准】 6月1日起,市社会福利中心、市南山疗养院和同安皮肤病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负责供养的孤寡老人、孤儿、精神病人以及麻风病人等特殊群体人员的生活费标准从每人每月315元提高到415元;市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的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伙食费标准每人每月从159元提高到210元。
  【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 全年共办理国内结婚登记21244对,比上年减少875对;离婚登记2495对,比上年增加502对。办理涉外婚姻登记243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3579份,办理收养登记194件,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均达100%。年内,海沧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室获评“福建省第五届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示范点”。
  【厦门实现火化率100%目标】 2007年,厦门市殡葬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12月1日起,同安区莲花、汀溪两镇所辖22个未推行火化的行政村全部实行火化,至此,全市提前实现了火化率100%的目标。
  【福利彩票发行创佳绩】 年内,厦门市福利彩票总销售量1.95亿元,取得历史最好业绩。其中,电脑彩票销量近0.68亿元,“中福在线”销量1.27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0.685亿元,全年安排300多万元福利金资助社会福利设施建设项目14个。
  (石好荣 查忠明)
  【思明区实施“安康计划”】 年内,思明区在全区推行“安康计划”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安康计划”社会化养老服务模式属于全国首创,具体做法包括在区社区服务中心和10个街道设立安康服务机构,通过招投标或议标等办法,引进社会力量,确定医疗、家政等服务主体,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和自愿购买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活动。服务对象为居住在思明区的60岁以上老年人。其中,户籍在思明区的60岁以上低保老人、“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的老年人)、重点优抚老人为政府购买服务对象。这些老人将享受每周3个小时的家政服务,1个小时的医疗服务。为了保障这一计划的实施,思明区配套设立“安康基金”,区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200万元的资金,同时发动社会各界捐赠善款。10月,“安康计划”项目被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社区服务工作委员会评为“全国社区服务优秀项目奖”。
  【养老机构】 至年底,全市有养老机构18家,床位1488张,实际入住1079人。其中,公办养老机构3家、床位370张,实际入住250人;民办养老机构15家、床位1118张(新增2家、床位128张),实际入住829人。
  (许天福 查忠明)
  区划和地名管理
  【完成一批标准地名设置】 完成2007~2012年全市地名标牌制作和安装招标、新设置楼门牌审核及安装验收工作,完成1062块路牌的勘察、设置工作。全年设置、更换楼门牌62057块、导向牌14个、村牌202块。
  【地名信息系统投入使用】 厦门地名信息系统项目总投资178万元,是市委、市政府年内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12月7日,项目通过专家组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该系统包括地名数据库及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便民地名公众服务系统建设两大内容。地名数据库共收录全市56万余条楼门牌、室牌数据和2万余条路牌、行政区、居民点、建筑物、单位、道路、河流、湖泊、山峰、山脉、旅游景点等各种地名数据以及地名空间专题数据;地名管理信息系统功能上覆盖了地名库管理、楼门牌管理、路牌管理、地名命(更)名管理、区划管理、勘界管理、档案管理和系统维护等业务。便民地名公众服务系统包括在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设置地名查询触摸屏,第一期投放10台。此外,还与厦门电信公司、移动公司合作开通短信地名服务和声讯电话热线服务。短信地名服务号码有:电信8585114、移动106573022114。声讯电话热线是114。厦门区划地名网址是http://xm.dmw.gov.cn。市民可通过便民地名公众服务系统对道路、居民点、景点等地名对象及周边配套设施进行查询。
  【命名30条新地名】 2007年,厦门市命名2批共30条地名。其中,湖里区道路8条,桥4座;海沧区道路1条;同安区道路9条,桥3座;翔安区道路3条,桥2座。
  第一批新命名地名
  1.五缘湾道(WUYUANWANDAO)在湖里区内,绕五缘湾,北起枋钟路,向南沿岐山路东南,跨天圆大桥头,北接环岛东路。长8000米,宽24米。
  2.佐世保路(ZUOSHIBAOLU)在湖里区内,西南起岐山路,东北至枋钟路。长977.58米,宽24米。
  3.宿务路(SUWULU)在湖里区内,南起惠灵顿路,北至枋钟路。长377.44米,宽18米。
  4.惠灵顿路(HUILINGDUNLU)在湖里区内,西起岐山路与岐山北路叉口,东南至枋湖北二路。原岐山北路部分更名。长1379.7米,宽24米。
  5.槟城道(BINCHENGDAO)在湖里区内,西起岐山路,沿水边,东北至环岛东路。长1590.49米,宽18米。
  6.马卢奇路(MALUQILU)在湖里区内,木浦路南,西起槟城道,东至环岛东路。长842.63米,宽18米。
  7.泗水道(SISHUIDAO)在湖里区内,西北起槟城道,沿环岛东路西侧,东南拐西南至岐山路。长1284.15米,宽18米。
  8.木浦路(MUPULU)在湖里区内,马卢奇路北,西起槟城道,东至环岛东路。长585.44米,宽18米。
  9.日圆大桥(RIYUANDAQIAO)在湖里区内,地圆桥西,南北接金山路。长500.6米,宽32.2米。
  10.地圆桥(DIYUANQIAO)在湖里区内,南北向,日圆大桥与人圆桥之间。长182米,宽6.2米。
  11.人圆桥(RENYUANQIAO)在湖里区内,西北东南走向,地圆桥与天圆大桥之间。长361.11米,宽6米。
  12.天圆大桥(TIANYUANDAQIAO)在湖里区内,西北东南走向,人圆桥北。长1108.8米,宽32.2米。
  第二批新命名地名
  1.滨海西大道(BINHAIXIDADAO)在同安区内,原西柯南路,南起集美东路,沿环湾西路,北接西柯南大道。长10600米,宽40米。
  2.滨海东大道(BINHAIDONGDADAO)在翔安区内,原东界路,北起洪塘大道,沿环湾东路,南接翔安大道。长8000米,宽24米。
  3.环湾东路(HUANWANDONGLU)在翔安区内,东界路以西,北起洪塘大道,沿海边,南接翔安隧道。长17000米,宽20米。
  4.环湾西路(HUANWANXILU)在同安区内,原西柯南路东,南起集美东路,沿同安湾西海岸,北接东柯二路。长11000米,宽20米。
  5.海翔大道(HAIXIANGDADAO)西起海沧区东孚镇界,经集美、同安,东接翔安内厝南安界。长47000米,宽50米。
  6.民安大道(MIN'ANDADAO)在翔安区内,西起中洲大桥,东接马巷镇界翔安大道。原民安大道延伸。长5500米,宽40米。
  7.西洲路(XIZHOULU)在同安区内,经西柯、丙洲,西南起美山路,经西柯街,东接丙洲大桥。长2900米,宽40米。
  8.美溪道(MEIⅪDAO)在同安区内,官浔溪西岸,美溪道东,北起西柯大道,南至环湾西路。原美溪路更名。长4800米,宽30米。
  9.通福路(TONGFULU)在同安区内,西福路南,西起同集中路,东至中洲大桥。原西福二路更名。长3800米,宽40米。
  10.珠湖路(ZHUHULU)在同安区内,西福路北,西起同集中路,东至环湾西路。原西福三路更名。长3400米,宽18米。
  11.美山道(MEISHANDAO)在同安区内,同集中路东,南起浔江北路,北至海翔大道。原美山路更名。长6100米,宽30米。
  12.美峰路(MEIFENGLU)在同安区内,海翔大道北,西起同集中路,东至环湾西路。长1570米,宽30米。
  13.西吴路(XIWULU)在同安区内,美峰路南,西起同集中路,东至环湾西路。长1200米,宽30米。
  14.中洲大桥(ZHONGZHOUDAQIAO)在同安区内,西起通福路,经瑶江、浔江间水中沙洲,东至民安大道。
  15.丙洲大桥(BINGZHOUDAQIAO)在同安区内,西起西洲路,经丙洲北,东接翔安北路。
  16.火炬大桥(HUOJUDAQIAO)在翔安区内,南北连接滨海东大道,跨下潭尾水库,古塘厝港。
  17.同安大桥(TONG'ANDAQIAO)在同安区内,东西连接海翔大道,经丙洲南部。
  18.马新大桥(MAⅪNDAQIAO)在翔安区内,跨马巷、新店镇南北连接滨海大道。
  (梁瑞秋 郑俊峰 查忠明)
  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
  【完善社会优待制度】 年内,厦门市认真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参战退役人员有关政策,修订颁发《厦门市拥军优属办法》,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等10个配套文件。对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做到“六个纳入”,即纳入优抚慰问对象的范围、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范围、纳入再就业公共就业管理和服务重点范围、纳入临时困难救助对象范围、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纳入小额担保贷款对象范围。
  【拥军支前】 全年为驻厦部队官兵发放生活补贴2000多万元,投入580多万元用于改善部队水、电、路等基础生活设施建设,重点帮助驻高山海岛连队解决吃水难等问题,投入部队信息化建设和科技练兵专项资金1750万元。
  【复退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全年共接收退役士兵582人,其中,需安置的449人,安置办结率100%;有431人办理自谋职业,自谋职业办理率96%。年内,市、区两级共发放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待分配期间生活费共1007.252万元。计划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27人,实际接收安置55人。
  【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标准】 8月1日起,厦门市调整提高各类抚恤对象补助金标准。(1)烈属。城镇由每人每月658元调整为743元,农村由每人每月440元调整为480元。(2)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城镇由每人每月658元调整为723元,农村由每人每月440元调整为480元。(3)病故军人遗属。城镇由每人每月634元调整为704元,农村由每人每月427元调整为472元。(4)在乡复员军人。城镇由每人每月527元调整为577元,农村由每人每月285元调整为335元。(5)在乡红军老战士。由每人每月1460元调整为1650元;(6)红军失散人员。城镇由每人每月884元调整为944元,农村由每人每月670元调整为730元。(7)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及其他参加核试验的军队退役人员,每人每月100元。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发放】 2007年,厦门市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共2070多万元。其中,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定期抚恤金和补助金780多万元,下拨中央下达的2006、2007年度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470多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730万元,发放优抚对象临时困难补助金50多万元、各类医疗补助救助金40多万元。
  (岳世州 洪锦丹 陈高峰)
  民间组织管理
  【民间组织登记】 截至年底,厦门市已登记的民间组织1804家,比上年增加461家,增幅34.3%。其中,社会团体765家,市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25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34家,基金会18家,民办大学9所,备案社区民间组织220家。
  【民间组织年检】 年内,厦门市民间组织年检工作采取分批年检与业务主管单位集中年检、网上预审结合的办法,提高年检工作效率。应参加年检的市级民间组织484家,已参加年检477家,年检率98.6%,其中网上年检率为33%。年检合格的419家,基本合格的56家,不合格的2家,未参加年检的7家。对年检基本合格、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年检的民间组织责令限期整改。
  【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2007年,市民政局在全市社团组织中开展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工作,市级80个业务主管单位所属的429个市级社团组织全部上报自查清理情况。其中,75个市级社团报送开展活动项目151个。经过整理、分类,拟撤销项目3个、保留项目52个,合并项目72个,属于国家、省级项目19个,不属于清理规范范围的5个。(李济宗 查忠明)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厦门年鉴.2008》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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