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综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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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0715
颗粒名称: 保险业综述
分类号: F842.7
页数: 2
页码: 384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7年厦门市保险业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业务规模实现较快增长、保险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大幅增加、业务结构进一步改善、功能作用持续发挥等。
关键词: 厦门市 保险业 综述

内容

2007年,厦门市保险业坚持“速度、效益、诚信、规范”的方针,积极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业务质量逐步提高,服务领域不断拓宽,社会影响日益广泛,为“十一五”规划中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业务规模实现较快增长。全年实现保费收入36.26亿元,增速十年来首次超过30%,达到30.59%,高出全国平均水平5.59个百分点,高出厦门GDP增速14.49个百分点。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3.74亿元,同比增长36.31%;人身险保费收入22.52亿元,同比增长27.33%。保险密度1556元,同比上升26.09%,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21元;保险深度2.64%,同比增加0.25个百分点。
  2.保险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大幅增加。年内新开业5家保险公司,主体数达22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新增7家,达到27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增加113家,达到938家;保险营销员增加3662人,达到11073人。截至年末,全市保险从业人员总数为13875人。厦门保险市场正在形成产、寿、养老各专业,内外资各机构,保险市场与中介市场同步发展,市场格局日趋完善的良好局面。
  3.业务结构进一步改善。产险保费中非车险业务占比为30.61%,高出全国平均水平4.91个百分点。寿险新单期缴增长率高出趸缴增长率34.68个百分点;年度化保费(APE)指标增长率高出规模保费增长率13.89个百分点,折标率同比上升3.12个百分点。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30.74亿元,占总保费的84%,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产、寿、中介的业务结构均逐步改善,更加优化。
  4.功能作用持续发挥。一是服务经济建设。2007年为全社会提供风险保障金额突破1万亿元,全年赔付支出12.16亿元,同比增长49.51%。为翔安海底隧道等全市28个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保险保障,工程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56倍。承保厦门电子、机械、石化等大型支柱型出口企业的出口信用险,帮助企业实现保单项下贸易融资1.53亿美元。年内,新开展的国内贸易信用险实现保费收入605万元。保险业全年共缴纳税收7869万元,同比增长20.99%。二是服务民生保障领域。全年医疗保险覆盖面延伸到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村低保人群,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新增11万人,达到126万人;保费收入新增3800万元,达到8700万元。顺利实现存量社保企业年金转制,保险机构受托金额达3.7亿元,涉及1万多家企业的18万多名职工,占厦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47%,承保企业数与职工数在全国已转制城市中均位居前列。三是服务“三农”。覆盖全市22.1万户农民的农房保险如期续保;能繁母猪承保数量达9045头;成立全市统一的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中心,为建筑行业农民工提供工伤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理赔以及安全教育、医疗救治等一系列服务,人均保障金额从18万元提高到23万元。中心成立仅两个月就实现保费收入976万元。
  【三项举措推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一是与厦门市公安局联合发文,明确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等3大类13种场所必须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二是与厦门市消防支队联合举办“厦门市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启动仪式”。此后,消防机构在进行消防验收或消防监督检查时,将督促未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业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积极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来分散风险。三是成立由厦门9家产险公司组成的共保体以提高抵御火灾风险,特别是重特大火灾风险的能力,共同配合消防部门做好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宣传、承保前的消防安全评估、承保后的消防安全检查以及发生火灾事故以后的查勘、定损、理赔等工作。
  【保监会领导在厦考察】 6月10~12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吴定富在厦考察保险工作。先后拜会厦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参加厦门保险业座谈会,考察厦门保险车辆拆检定损中心和厦门保险中介机构建工伤意外险特色服务项目等,并就进一步学习贯彻国务院23号文件、加快保险业发展,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面,更好地为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第二轮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8月9日,厦门市社保中心和平安养老厦门分公司共同签署第二轮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协议。该补充医疗保险有四个特点:一是参保职工增加到60万人,二是保障水平提高到16万元,三是参保职工无需个人缴费,四是参保职工获发社会保障卡,持卡在厦门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可直接支付医保费用。
  【启动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程序】 8月27日,厦门保监局与厦门市交警支队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推动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程序。其目的主要是鼓励简易事故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对自行协商所需的记录单,车主可到交警支队、保险公司、定损中心、加油站、收费站等处领取,企事业单位会定点投放。
  会上宣布,今后两个部门将在原有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基础上,重点推动自行协商程序,对能自行协商解决而不自行协商依然纠缠不清妨碍交通者,由交警采取当场认定,拖走妨害交通的车子,并依法加重处罚。另外,为培养司机的自行协商意识,今后还将自行协商程序加入新驾驶员培训考试和满分复训考试的题库。
  【平安人寿业务员获龙奖“白金奖”】 8月10日,2007国际龙奖年会在厦门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开幕式,来自全球11个国家和地区的3500多位华人金融保险精英参加这一盛会。“国际龙奖”是世界华人金融保险业的最高荣誉奖项,本年度首次增设白金奖,厦门平安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叶云燕获此殊荣。
  【开展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 年内,厦门保监局与厦门市地税局协商通过《厦门市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流程》、《车船税代收代缴报告表》,保监局安排各公司完成系统测试,地税部门对保险机构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9月1日开始车船税由保险机构代扣代缴。由于机动车的车船税涉及面广、税源流动性强,且纳税人多为个人,征管难度较大,加上纳税人直接到税务机关缴纳税款也存在种种不便。由保险机构在办理交强险业务时代收代缴车船税,可以方便纳税人,节约双方的成本。
  【市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中心挂牌】 10月24日,厦门市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中心正式成立。该中心由厦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3家保险经纪公司和11家保险公司共同组成,具体负责全市建筑工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中心设立固定服务场所,制定统一的服务标准,为施工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统一建筑工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范围、赔偿标准和费率,制定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相挂钩的浮动费率细则,免费为施工企业开展施工现场风险评估、防灾防损、代理索赔、安全技术咨询、农民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服务。此外,还与全市县级以上医院建立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医疗抢救保证金制度。该中心的成立,使厦门保险业能够更好地保障建筑农民工合法权益,更好地转嫁建筑行业风险。
  【首批保险行业社会监督员上岗】 11月17日,厦门保监局召开第一次社会监督员会议。首批15名社会监督员来自全市各行各业,其职责是对厦门市保险机构进行监督,反映保险业和保险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收集有关保险服务信息和群众意见,提出改进保险服务的意见与建议,督促保险机构改进服务质量等。通过建立社会监督员队伍,将使行政监管、企业内控、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范体系逐步完善。
  (余玲玲)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厦门年鉴.2008》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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