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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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0590
颗粒名称: 财政·税务
分类号: F812.7;F812.42
页数: 9
页码: 219-227
摘要: 本文概括了2007年厦门市财政、国家税务、地方税务等。
关键词: 财政 国家税务 厦门市

内容

财政
  【概况】 2007年,厦门市围绕构建“收入组织有方、公共保障有力、资源配置有效、监督管理有序”的公共财政体制的目标,努力建立调控型财政运行机制、主动型财政工作方式、集约型财政管理形式和公共型财政目标模式,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3484363万元,比上年增长30.3%;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1865262万元,增长37%。地方级财政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70319万元、上年滚存结余64931万元、国债转贷收入及上年结余5773万元,收入总计2306285万元。全市财政支出1986559万元,增长32.4%,加上上解上级财政支出247817万元、国债转贷资金支出及当年结余5773万元,支出总计2240149万元。总收支相抵,全市年终滚存结余66136万元。市本级财政收入1307062万元,增长34.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70319万元、上年滚存结余24369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3255万元、国债转贷收入及上年结余5773万元,市本级收入总计1720778万元。市本级财政支出1257137万元,增长33.3%;加上补助区级支出200399万元、上解上级财政支出247817万元、国债转贷资金支出及当年结余5773万元,支出总计1711126万元。总收支相抵,市本级年终滚存结余9652万元。全市基金预算收入2751846万元,其中土地基金预算收入2692504万元。全市基金预算支出2529347万元,其中土地基金预算支出2468472万元。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1852275万元,其中土地基金预算收入1795287万元。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1686633万元,其中土地基金预算支出1649947万元。
  2007年,厦门市充分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支持企业做强做大,大力推进财政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在国家宏观调控趋紧、政策调整影响出口、原材料价格上涨压缩企业盈利空间等不利因素影响下,厦门市财政收入依然实现持续高速增长,这充分反映随着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推进,厦门市经济步入了又好又快的发展轨道,抗波动能力增强,经济财政内生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形成。尤其是区级经济活跃度进一步提升,自主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促进了财政收入的迅速增长。全年区级财政收入达55.82亿元,增长42.1%,比全市收入平均增幅高出5.1个百分点。此外,厦门市按照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的结构,有力保障了基本建设和公共服务的资金需求。同时以实现集约型管理为目标,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稳步提升财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四大举措】 2007年,厦门市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主要措施有:(1)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将市本级可支配财力的3.6%即3.78亿元用于支持科技发展,支持及启动9个重大公共技术平台和科技孵化器建设,鼓励应用技术与产业技术的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通过贷款担保和信用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增强担保机构服务能力,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实施促进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通过政府采购杠杆作用,推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2)支持企业创名牌上规模。引导、激励企业争创品牌产品,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全年厦门市新增9个中国名牌产品和4个中国驰名商标,为历史以来最多的一年;落实工业项目带动战略,顺利完成汽车工业城一期项目,建设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国家半导体照明基地等重要工业基地,完善工业园区配套,积蓄工业经济发展后劲;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加强企业财务管理,集中收缴国有资本收益;鼓励和扶持留学人员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和企业技术中心等综合研发平台体系建设。(3)促进做强做大厦门口岸经济。足额安排、及时兑付出口退税资金,减少出口企业资金占用;增加财政补贴,提高港口收费补贴标准,进一步加大引航夜间附加费优惠,促进厦门港集装箱运输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贯彻国家调整外贸发展战略的宏观政策,首次出台促进外贸进口政策奖励办法,促进厦门市扩大进口,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积极争取中央补助及预算安排8000万元扶持重点出口企业,鼓励企业走出去到海外设立贸易网点,助推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高企业出口竞争力;奖励台湾水果进口,拓展台湾水果销售渠道,推动厦台经贸交流。(4)推进第三产业的发展壮大。制定鼓励会展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奖励、资助招揽大型展会、专业展、对台展和国际展,促进会议会展业发展;推动“农改超”工作,使商业企业从流通领域向农产品生产领域渗透和扩张,融入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促进现代流通业进一步发展;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旅游软硬件设施,做大“邮轮经济”;开展市属商业银行国有股权整合工作,优化和提高农信社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大力支持地方金融企业发展。
  【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 通过增加国有建设企业资本金、壮大企业规模与实力,搭建筹融资平台,为财政性建设项目筹措更多资金;加强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计划管理,避免资金沉淀浪费,有效降低融资成本;通过统筹预算内外资金、争取中央专项补助和银行贷款,有力地保障了环东海域综合整治等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全年累计投资上百亿元开工建设3条进出岛通道、城市快速公交(BRT)、高架桥,综合改善中心城区主干道,增设主干道人行天桥,改造交通信号指挥系统,有效缓解交通压力。
  【加大对新农村建设投入】 为缩小在公共服务方面的城乡差距,年内,市财政投入1亿元资金,用于加快农村教育、公共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安排专项资金,建设岛外4个区农村公路和农村客运站点,实施“金包银”、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和“移民造福”工程,加快贫困村脱贫致富;大力支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建立健全防灾减灾预报体系,提高防汛抗旱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加大对教育投入】 年内,市财政安排补助资金6547万元,比中央要求提前一年实施城镇义务教育免学杂费政策,全市包括外来农民工子女在内约20万名中小学生受益。同时还资助高校、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建扩建24所中小学校,提高农民工子女入学保障;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体系建设,推动城市名校、名院优质教育向农村延伸。
  【推动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 将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30元/人·年,同时进一步完善全民医保制度,着手推动城乡居民、儿童医疗保险管理一体化;除新建设的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外,还进一步健全、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办法。从2007年1月1日起,厦门市实行“全民医保”政策,将全市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的城镇居民和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象范围。
  【增加对弱势群体的投入】 2007年,市财政共筹措近1.2亿元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延长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外来农民工培训,实现16万人的就业和6000人的再就业。同时,厦门市还安排540万元资金,先后3次向低保及低保边缘户发放生活补贴,缓解副食品价格上涨的影响;提高福利机构收养人员的基本生活费标准,保障残疾人优惠乘车、子女就学、就业培训等政策实施,切实体现对弱势群体的关爱。
  【投入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15亿元】 为从根本上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年内,厦门市推出社会保障性住房的新政策,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厦门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所需资金全部由财政投入。全年共投入15亿元,占土地出让净收益的40.8%,比国家规定的最低投入比例10%高出30个百分点。
  【实行规范透明的预算管理】 一是从2007年起首次将土地出让收入纳入预算内管理,基本建立了一套更为完善的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机制,使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更为规范、透明;二是在全市各行政区内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强化预算执行,提高资金到位速度,防止挤占、挪用现象发生;三是开展公务卡改革试点,提高公共支出的透明度,降低行政成本,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现象的发生;四是制定出台《厦门市市级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预算管理中的职责、编制程序、调整权限等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制度。
  【开展资金使用情况检查】 年内,市财政选择了30个资金投入较多、影响较大的项目实施绩效考评,并在考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切实发挥绩效考评的激励约束作用;继续开展重点专项资金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改变资金用途、挤占专项资金、项目安排缺乏科学性、规范性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组建社会人才网络,对资金规模较大、复杂程度较高、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试行专家评审,取得初步成效。
  【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市财政局结合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建立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加大对重点环节监督管理力度,改变以往协议供货一品牌、一家供应商、一种定价直接供货方式,对部分设备协议供货试行“二次竞价”,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争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同时,推行特殊采购方式申请审批和乙级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初审网上审批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年内,政府采购规模稳定增长,资金节约效果明显,资金用途、挤占专项资金、项目安排缺乏科学性、规范性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改革】 年内,厦门市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受到了各方广泛关注。主要有推进道路停车场经营权招投标项目、公有房产管理、道路绿化养护及相关事业单位管干分离等市场化改革,积极推动学校内店面公开招租等资源市场化,园博园温泉浴场经营权公开招租,公路、市政道路养护和绿化养护的招投标及相关事业单位的管干分离工作。《人民日报》、《中国财经报》、《中国监察报》分别专题报道厦门市推进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市场化改革的做法和经验。
  【加强非税收入管理】 坚持“分级管理、以证控票、以票控收、限量领购、审旧领新”的管理办法,规范财政票据印制、保管、发放,确保财政票据用票需求。加大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力度,在全市教育系统、卫生医疗系统基本实现财政票据电子化开票。在财政票据电子开票、自动化核销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对财政票据管理再次进行改革创新,开通《财政票据领购证》网上办证的绿色通道,以“不打烊”的方式提供24小时预审批服务,实现了非税收入管理窗口前移。(李如春)
  国家税务
  【概况】 2007年,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直接组织收入189.6亿元,同比增长24.58%;办理出口退税143.5亿元,增长30.45%;国税收入占GDP比重达13.8%。税收成本逐年降低,2007年不到1%。税收执法日益规范,税法遵从度不断提高,国税收入99.5%由纳税人主动缴纳。年内,市国税局在全系统21个窗口单位开展“零投诉”活动,继续完善“一站式服务”、“预约服务”,为特殊情况开辟“绿色通道”,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行政执法连续六年零诉讼;征管质量持续提升,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连续七年全系统未发现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厦门市国家税务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九届“文明单位”。
  【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 上半年,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出台《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会签、公开发布、备查备案四个环节,为今后制定出台税收规范性文件提供了行之有效的程序规范。年内,市国税局还对2006年8月底以前发布的787份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其中保留477份,全文废止失效260份,部分条款失效49份,修订1份。
  【新企业所得税法出台】 3月16日,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草案在全国人大十届五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将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体现了“四个统一”,即:内资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统一税前扣除的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对于2007年3月16日前批准设立在厦门经济特区(思明、湖里)的内外资企业、台商投资区(集美、海沧)的外资企业,可以在新法施行后五年内享受低税率过渡政策。
  【积极应对出口退税率调整】 6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出口退税新政策,厦门市国税局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咨询工作,让相关企业及时了解新政策。同时,就退税率的调整对本市出口行业可能产生的影响开展全面的测算和分析,选取占全市出口商品比重较大的石材、服装、鞋帽、箱包、玩具等几大类商品,向国家税务总局、省市有关部门提交专题调研报告,为上级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推行咨询电话录音回放点评制度】 6月,市国税局12366纳税咨询服务中心推行咨询电话录音回放点评制度,每周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咨询电话录音,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回复效率等三个方面对工作人员的咨询回复进行逐项点评,并将纳税人电话咨询集中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归纳,刊登在《海峡导报》国税政策每周问答专栏上。全年,12366纳税服务中心
  共受理电话323056个,同比增长12.7%;回复网站在线咨询问题5674个,同比增长67.47%;满意率、准确率、回复率均在99%以上,受到纳税人的普遍好评。
  【车辆购置税申报电子化】 6月,厦门市国税局正式采用车辆购置税电子申报系统,实现开票、申报数据一线通,即从车行机动车发票开票软件上直接提取信息,生成电子数据,再传送到车购税征管部门,完成申报纳税。据测算,这套系统上线运行,可大量减少纳税申报时间。
  【外资企业税源普查】 6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市国税局对全市外资企业税源情况进行调查,选取1380户,占外资企业总户数的30%,经调查,企业增值税实际入库数33.68亿元,消费税实际入库数1.95亿元,涉外企业所得税实际入库数16.68亿元,分别占厦门市2006年度外资企业上述税收实际入库数的53.27%、98.95%和83.35%。
  【上门为大型跨国公司服务】 6月,针对戴尔等大型跨国公司发票的原始信息录入和最终开具分别由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流转完成,发票的真实性完全由销售人员决定,开具发票人员无法核验的情况,厦门市国税局开展了上门服务,对戴尔等公司销售人员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要性、使用特点、开具要求、红字发票冲销规定等内容进行培训,做到发票管理的提前“介入”。
  【实现出口收汇核销无纸化】 经过市国税局、贸发局和外汇管理局一年多的积极推动,厦门成为全国5个出口收汇核销试点地区之一。年内,厦门5000多家出口企业基本实现出口退税核销的“电子化”,企业可足不出户在网上完成所有出口收汇核销业务,并直接到国税部门办理出口退税。
  【开展规范税收秩序的专项检查】 年内,市国税局以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为重点,组织专项检查,全年共检查企业358户,有问题户数235户,结案263户,移送司法机关37件,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及罚没合计6686万元,查补入库6195万元。其中,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利用伪造海关完税凭证偷税和两套账、账外经营偷逃税款等违法案件集中力量进行查处。
  【首次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动用极刑】 10月25日,备受各界关注的叶双凯团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主犯叶双凯一审被判处死刑。该案是厦门市近年来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犯首次使用极刑,同时本案也创下厦门破获的税案中虚开增值税额的最高纪录。经查,2003年7月至2005年6月案发,叶双凯犯罪团伙先后以厦门巨邦、博申、荣济和依可赛等公司名义,向16个省市的211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551份,虚开税额1939.66万元,价税合计1.52亿元。
  【税收管理员平台正式上线】 12月17日,厦门国税税收管理员平台正式上线运行。该平台分为税源分析、互动工作、四小票管理、征管监控、出口退税任务、工作底稿、统计分析等业务模块,通过与综合征管软件2.0版的配合,使厦门国税任何一个基层税收管理员的工作量都可实现工作流程监控,实现工作有记录、流程可跟踪、结果可共享、工作量公开,成为税收管理员的记事器、操作台、导航仪和标准尺。
  【国家明确厦门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过渡性优惠政策】 12月26日,国务院颁布《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明确在深圳、汕头、厦门、海南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将获得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两免三减半”的过渡优惠政策。
  【部分行业应税所得率下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厦门对各行业企业的应税所得率标准进行调整,新的应税所得率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新增农林牧渔业应税所得率为3%~10%,娱乐业应税所得率由20%~40%调整为15%~30%,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应税所得率由7%~20%分别调整为5%~15%、7%~15%、4%~15%,建筑业应税所得率由10%~20%调整为8%~20%,饮食业应税所得率由10%~25%调整为8%~25%。虽然新应税所得率较2000年制定的有较大幅度增长,但企业的利润率水平也较当年有较大变化,而且由于涉及企业户数较少,税额较小,所以对厦门整体影响不大。
  【完善征管查互动协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提高征管质量与效率,市国税局于9月启动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这一机制实现了从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到税务稽查的一个闭合循环系统。作为配套,同时出台包括低税负预警制度、纳税评估与稽查反馈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定期通报制度、任务完成情况监督制度和完善底稿及相关台账制度在内的一系列互动工作制度。通过建立互动机制,可以及时发现税收征管工作中的不足和漏洞,及时进行改进。
  【开展增值税纳税评估】 年内,市国税局开展增值税日常评估和加油站成品油纳税评估421户次,查补增值税税款1240.8万元;对税负率低于全国预警值的批发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农副产品加工业进行增值税专项纳税评估,查补税款1060万元。
  【加强国际税收管理】 为积极推进反避税工作,年内,市国税局采取管理部门优先选案、稽查部门补充选案的“双向选案”方式选取避税嫌疑户,对13户年收入超亿元重点户开展转让定价审计工作,补征税款429.43万元。
  【严格发票管理】 2007年,市国税局对海关完税凭证、运输发票、废旧物资发票、农产品收购凭证(俗称“四小票”)认真做好采集、比对和审核检查工作,开展增值税存根联滞留票专项核查,共核查209户,滞留票4439份、税额7707万元。完成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一机多票推行工作和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检查清理工作。(刘颖)
  地方税务
  【概况】 2007年,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坚持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推进依法治税,完善征管措施,规范执法行为,取得显著成绩。全年共入库各项收入191.75亿元,同比增收47.21亿元,增长32.67%。其中税收收入133.48亿元,同比增长36.45%,为近年来税收收入总量最大、增量最多、完成税收进度最快的一年。
  1.组织收入。(1)按月进行收入分析,及时掌握收入增减变化和重点行业、重点税源户的纳税动态。(2)按季度汇总各征收局的收入预测数,结合开票入库数据生成旬报,分析税源情况,提出应对措施。(3)开展重点税源企业营业税税负分析,召开系统重点税源研讨会,掌握重点税源管理状况。(4)依托“重点税源管理”模块,巩固市局—区局—基层分局(科所)的三级控管机制。(5)改进重点税源数据采集基础工作,上线使用重点税源网上直报系统,提高数据采集的质量和效率,全年纳税额超1000万元的企业达217户,同比增加74户,纳税总额达66.36亿元,同比增长69.03%。
  2.税收征管。(1)借助厦门“法人数据库系统”共享信息强化户籍管理,全年清理信息13073条,办理登记3792户。(2)继续实施发票验旧购新、票税比对做法,大力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发票,查获3起制售假票案,曝光10家使用假票单位,堵住税收漏洞。增设娱乐业有奖定额发票,解决娱乐业混用发票问题。全年共兑奖发票656922份,发出奖金772.40万元。(3)完善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四位一体”互动机制,并突出以纳税评估为核心。抓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税自行申报工作,并组织个税政策宣讲会,发出《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一封信》等,做到政策宣传、纳税提醒、涉税受理、报送数据、工作责任“五到位”,受到总局通报表彰。向全市纳税人寄发2006年度个税完税证明692223份,比上年增加37.5%,其中对全年仅缴1分钱税的71人也寄发纳税证明,央视《新闻联播》专门就此作了报道。截至年底,全市已有171万人纳入“个税全员全额管理系统”管理。(4)开展建安企业所得税征管情况专项调查,做好货运数据采集、异常数据比对等工作,建立对建安业税源动态管理模式。继续推进二手房交易征税工作,派员进驻产权中心征收,全年入库二手房交易税费近4亿元。(5)开展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条例的宣传辅导,组织学习培训,对全市外资企业拥有土地情况展开调查,拟定全市新的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和征收实施方案,并报政府批转执行;主动与土地、房产等管理部门沟通,充分利用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完善土地使用税税源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6)做好新车船税条例的贯彻,从9月1日开始,正式将车船税委托相关保险公司代收代缴,全年入库车船税3492万元,同比增长一倍。(7)全面实行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制度,及时跟踪项目开发立项、销售的明细情况。落实商品房销售税率调整政策及核定征收措施,全年印花税入库3.16亿元,同比增长逾三成。落实财政激励政策,巩固私房出租税收综合治理模式的成效。(8)制定外籍人员税收约谈试行办法,重新调整核定东南亚地区外籍人员收入标准,对全市159个重点工程开展非居民税源调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对非居民纳税人的税收管理。(9)组织企业年度关联交易申报数据分析审核,开展货代行业反避税专项调查,加强对已作纳税调整企业的跟踪管理,在全国地税系统率先与跨国公司就劳务作价原则及计算方法成功签署了预约定价安排,这一做法得到总局推广。(10)通过收集下发新的“走出去”企业的审批信息,补充完善管理档案,开展2006年“走出去”企业及个人境外所得年度申报汇算和税收抵免工作,在厦门地税网站专门设立“走出去”企业税收指南的服务窗口。
  3.依法治税。(1)完善执法责任制自动化考核平台建设,推行“当月预警、次月考核、季后追究”做法,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网上涉税事项审批,组织执法检查。(2)集中力量抓大要案的查处,全年补征税费1.08亿元,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18件,千万元以上案件1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1起,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3起;及时查处各类举报件,全年受理举报563件,补征税费1487万元。制定欠税管理办法,在地税网站、新闻媒体上曝光欠税企业,采取阻止欠税法人出境、对欠税大户依法查封并进行公开拍卖等强制手段,积极清理欠税,全年共清理欠税9823.2万元。(3)做好税法宣传工作,开展第16个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先后推出“为纳税人开具个税完税证明”、“12万个税申报”等有影响的宣传项目,强化纳税人纳税意识。(4)认真执行减免税管理办法,及时兑现扶持再就业、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就厦门市首创的“金包银”做法从税收上提出鼓励措施,暂免征被征地农民“金包银”项目在归还贷款期间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支持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5)落实国家调高计税工资扣除标准的政策,全年共审批减免营业税2.1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1349万元、软件企业所得税329万元。
  4.社保费征缴。(1)精心组织全民医保申报工作,较好完成市政府赋予的首个年度的全民医保征缴任务。(2)加强重点费源监控管理,分层次、分行业建立重点费源档案,按月分析征缴情况,市地税局直接监控的105家重点费源企业全年缴纳社保费14.12万元。(3)建立健全社保费欠费档案,加强社保费欠费分析,对欠费大户予以重点监控,实行定期催报催缴做法,加强经办人员的业务辅导,全年共清理社保欠费1.46亿元,占欠费总数的80.68%。开展社保费汇算检查,将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等社保信息与企业所得税汇算中计税工资人数、工资数额进行比对,使参保单位未对其全部员工办理参保,以及参保缴费基数不足等情况得到有效抑制;组织劳务派遣用工企业专项检查,促使企业对134名本市员工、1984名外来员工办理补参保手续。(4)抓好工伤团体险征缴工作,根据建安施工企业工伤团体险与工程造价挂钩的特点,在发票报验缴销环节采取以票控费的方式,加大征缴力度,确保工伤团体险应缴尽缴。全年共征收工伤团体险5058万元,同比增长152%。(5)完成残保金年度征缴任务,全年共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8827万元,同比增长81.78%。
  【营业税继续大幅增长】 全年营业税入库65.91亿元,同比增收19.46亿元,增长41.89%,占税收收入比重的49.38%,对税收收入增收的贡献率达54.57%。其中建安业和房地产业对营业税收入贡献显著,此两税目营业税合计占营业税总收入额的60.38%,对总体营业税的增收贡献率达77.70%。由于资本市场的持续火爆,带动金融等相关行业的加速发展,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金融业营业税的增幅分别达到442.5%、61.16%、73.76%。银行业因贷款利息收入和各类中间业务收入大幅增加并持续高位稳定增长,全年入库金融保险营业税6.05亿元,同比增长30.82%。
  【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税收成为税收收入主力】 全年入库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税收收入分别为38.85亿元和17.58亿元,同比增收15.39亿元和5.64亿元,增长65.56%和47.19%。两行业的税收收入合计占全市地税税收收入总额的42.28%,增量则占到全市地税税收收入总增量的58.96%。
  【企业所得税比增超两成】 全年企业所得税入库19.14亿元,同比增长21.40%。主要增收因素有:企业经济效益提高较快,利润大幅增加,有74家企业年入库企业所得税超过50万元;重点企业带动企业所得税增长明显,特别是房地产企业蓬勃发展,增收贡献突出,入库企业所得税6.49亿元,同比增长27.72%。
  【地方小税保持高增长态势】 全年城建税入库8.10亿元,同比增收2.43亿元,增长42.97%。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分别入库6.96亿元和1.87亿元,同比增收1.43亿元和3946万元,增长25.84%和26.69%。印花税入库3.16亿元,同比增收7626万元,增长31.83%。车船税入库3492万元,同比增收1754万元,增长100.92%。土地增值税入库4.20亿元,同比增收2.77亿元,增长193.71%。
  【个人所得税增幅逾25%】 全年个人所得税入库23.77亿元,同比增收4.86亿元,增长25.69%。其中工薪所得项目仍然是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来源,全年工薪项目个人所得税入库17.85亿元,同比增长28.54%,占个人所得税总收入额的75.09%;股息利息红利项目个税和个体户经营所得项目个税收入紧跟其后,分别入库2.27亿元和1.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63%和20.11%。
  【社会保险费征收实现“两个突破”】 9月,首次实现全市就业人员参保数突破100万人,12月又实现全年累计收入突破50亿元的记录,本年度五项社会保险费累计入库51.38亿元,同比增收近10亿。
  【承担全民医保费征缴】 厦门市自1月起实施全民医保,市地税局接受市政府赋予的全民医保费征缴任务后,主动与劳动、教育、财政等部门联系,召开协调会,确定征收实施方案;印刷110多万份宣传册下发到学校和社区,组织上千人次的培训;开发网上申报系统,对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扩容,最大限度地方便缴费单位及个人。截至年末,全市共有13.28万人申报参加全民医保,征缴医保费1269万元。其中城镇居民2.23万人,未成年人11.05万人。
  【兑现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市地税局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年为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地方税费减免365.06万元。其中为414户个体下岗人员减免地方税收157.59万元,为62户吸收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减免地方税收117.74万元,为在2006年之前核准享受再就业减免的企业减免地方税费89.73万元。
  【土地换社保政策使近4万人受益】 年内,厦门市实施土地换社保政策,截至年末,市地税局累计为38642名被征地(渔)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入库被征地(渔)人员养老保险费13.2亿元,有效保障被征地(渔)人员的长期利益。
  【涉外地方税收比增近三成】 全年共入库涉外地方税收25.29亿元,同比增收5.74亿元,增长29.33%。其中,营业税12.17亿元,增长26.74%;个人所得税7.66亿元,增长26.05%;城市房地产税2.89亿元,增长26.31%;土地增值税1.47亿元,增长1.3倍。
  【台资企业全年缴纳地方税费比增近三成】 截至年底,全市共有正常经营的台资企业1482家,占全市所有外资和港澳台资企业总数的27.58%,这些台资企业全年共缴纳地方税费8.38亿元,同比增收1.84亿元,增长28.13%,缴纳地方税费额占全市所有外资和港澳台资企业缴纳地方税费额的35.22%。
  【全市证券业贡献营业税近7000万元】 厦门市25家证券公司全年申报交易佣金、手续费等营业收入13.64亿元,同比增加11.17亿元,增长4.5倍;申报缴纳证券业营业税6821万元,同比增加5583万元,增长4.5倍。
  【全市重点高新企业缴纳地方税收逾7亿元】 年内,厦门市大力发展高新企业,一批以光电、软件等为代表的高新企业不断成长,全市106家重点高新企业全年入库税收7.14亿元,同比增加1.15亿元,增长19.29%。纳税前三位是:戴尔(中国)有限公司(1.37亿元)、厦门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0.57亿元)、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0.39亿元)。
  【开展纳税评估工作】 市地税局坚持人机结合开展纳税评估,定期生成并下发评估预警信息,健全纳税评估和《异常提醒、税务约谈、实地调查和案件移交实施办法》等4项制度,制定《纳税评估工作考核评选三项办法》和《纳税评估报告及案例制作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营业税重点税源企业专项纳税评估,重视将纳税评估案件移交稽查部门查处,在全系统开展评选“十佳评估能手”、优秀评估案例活动,组织纳税评估质量复查等工作。全年共组织纳税评估10571户次,补征税费9232万元;在全国税务系统“十佳纳税评估案例”评选活动中,该局推荐的《从补充说明资料中发现企业异常》、《会计报表审核不应忽视现金流量表》两个案例被《中国税务报》刊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成效显著】 市地税局将企业所得税汇缴与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相结合,与开展年所得12万元以上等重点纳税人个税自行申报相结合,与社保费的审核相结合,与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审核相结合,与对“走出去”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审核相结合,与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后续管理的审核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汇算清缴质量和效率。提出中介机构参与汇缴和涉税事项审核的规范化、程序化要求,强化税务中介代理的监督管理。全系统应汇算企业10824户,汇缴面为100%,汇算清缴入库企业所得税6.09亿元。其中委托中介汇算清缴5429户,占应汇算户的50.2%,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2.97亿元。
  【市地税网站获评全国税务系统第二】 年内,在国家税务总局委托第三方评测机构(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对全国税务系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主办的互联网站的评估活动中,厦门地税网站以综合得分75.50的成绩居全国第二名,仅以0.25分之差略逊于北京地税局网站。
  (陈亦林)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厦门年鉴.2008》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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