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0571
颗粒名称: 司法行政
分类号: D926.13
页数: 4
页码: 191-194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7年厦门市司法行政的记事,其中包括了成立“五五”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师资库、钱学群律师入选香港政府首批“优秀人才入境计划”、司法警察协助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首批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建立、司法鉴定人协会成立、确立“法律进学校、进企业”示范点、法律工作者参与消费维权等。
关键词: 诉讼案件 司法行政 执法案件

内容

【概况】 2007年,厦门市司法行政机关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本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1.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本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结合重点工程、工业集中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有针对性召开6场各种类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现场会,取得良好效果。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使司法行政服务大局的职能得到充分体现。
  2.基层基础建设。司法行政机关先后出台3个指导基层建设的规范性文件,较好地解决许多长期困扰基层建设发展的问题。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全市司法所平均用房面积达95平方米,工作人员平均4.14人,公务员本科以上学历占66.3%;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首次以高于全省的规范化司法所考评验收标准,对本市20个申报考评的司法所进行考评验收,9个司法所达到规范化要求。全市37个镇(街)纠纷解决服务中心的规范工作得到加强,各区开拓思路,创新“中心”化解矛盾方式,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社会安全稳定。年内,排查9386件民间矛盾纠纷,成功调处9255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6%。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没有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等问题。完善刑释解教人员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本市刑释解教人员建档立卡率达95%以上,帮教率100%,安置率97.3%;刑释解教“法轮功”人员“回归社会工程”工作成效显著,得到中央和省委有关部门的肯定。注重抓好“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1个区,24个镇街,84个村居,430名调解员通过市考评达到标准。年内,思明区司法局被评为全省唯一的全国模范县(市、区)司法局,思明区中华街道调委会被评为全省唯一的城区街道“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元司法所所长齐秀秀和梧村司法所所长张玉锋被评为全省“十佳司法所长”,并荣立三等功。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下发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意见和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日趋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推动“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在全市建立23个示范点,着重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在农村、社区设立“法律图书角”,在同安竹坝学校建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培育一批典型示范单位。《法制日报》以专版形式全面宣传报道厦门市“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厦门电视台开设“司法行政视点”栏目,《厦门日报》开展“在法治阳光沐浴下”法治征文活动,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增强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重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现场会在厦门召开,会议评价厦门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重视、体系完善、亮点不断、成绩显著”。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组织部署“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系列活动,开展《物权法》、《公证法》大型法律咨询活动;组织市直机关开展公务员网上法律知识的考试,参考人数7685人,参考率95%;组织开展法制影视、法制文艺、法制日报、法制春联进农村、进社区活动;组织6个区开展法制板报评比活动,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廉政法律知识考试;各区组织开展的法律早市、法律夜市和法律超市等法制宣传活动,深受人民群众欢迎。年内,市、区、街(镇)三级提供法制宣传专项经费479.1万元,举办各类法制讲座594次,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1784次,印制分发各类法制宣传材料95万册(份)。
  4.法律服务工作。主动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组织律师积极投入“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涉法信访接待处理工作。起草《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规则》,成立信访局律师团。在市、区两级信访局设立律师接访室并制定值班制度,首批有23家律师事务所参与值班,在工青妇组织、老龄委、消协成立律师团,在湖里台湾水果集散中心设立法律服务室等,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加大服务台资企业的工作力度,成立台商协会法律顾问团,28家律师事务所与台资企业建立“一对一”法律服务关系;举办海峡两岸律师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两岸律师交流得到加强。各区政府普遍建立律师顾问团,翔安区的政府律师顾问团经验被省司法厅推广。“贸易救济法律事务中心认真做好《欧盟节能灯反倾销日落复审》和《外国专利应对方法》两个课题的调研,提出应对措施,取得良好成效。市公证机构提出“365天无休假服务”承诺,方便群众申办公证,并在社区建立联系点,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定期到社区提供公证服务,积极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解决弃婴收养的落户问题,办理大量的“事实抚养”及“事实收养”公证,解决了一些民众因未办理相关收养手续而无法落户的问题,抓好防止公证出现错证工作,严格规范办证程序,提高公证办证质量和水平。在全省率先成立司法鉴定人协会和法医类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出台《关于司法鉴定行业反不正当竞争的规定》,实行《司法鉴定服务评价表》一案一表和司法鉴定人出庭报告制度,促进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积极拓宽法律援助渠道,建立完善农民工和残疾人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37个镇(街)设立法律援助站,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70件(其中司法鉴定援助案件68起),同比增长24.4%;“12348”法律咨询专线接听来电42467个,同比增长16%。做好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1461人参加考试,443人通过。
  5.劳教管理工作。开展“安全排查月”和“百日安全竞赛”活动,召开劳教人员思想动态分析会290多次。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安防设施的投入和进行消防演练,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和《习艺劳动工具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实现连续第8年安全所的目标。逐步规范劳教管理,在劳教人员中开展“行为规范年”活动,统筹安排劳教人员习艺劳动时间和教育时间。年内,开展4期技术培训,培训劳教人员358人,培训率40%,获证率100%。厦门劳教所开展“大练兵、强素质、展警威”为主题的民警岗位练兵成果汇报演练和阅警式,受到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高度评价,被司法部评为“全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活动先进集体”。
  【成立“五五”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师资库】 1月22日,市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共同召开市“五五”普法讲师团成立座谈会。普法讲师团有成员23名,分别来自市人大、厦门大学法学院、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及市公、检、法、司和部分政府组成部门,主要为本市各部、委、办、局的领导干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师资。同时,成立“五五”普法师资库,由各部门推荐的141名年轻的专家学者、博士、硕士、业务骨干组成,主要为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基层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师资。
  【钱学群律师入选香港政府首批“优秀人才入境计划”】 1月,厦门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律师钱学群获得香港特区政府正式批准,入选首批香港政府“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成为香港首次面向全球不限行业遴选的83名优秀人才之一。
  【司法警察协助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2月,由省司法厅抽调的4名监狱警察和本市选派的6名劳教所警察,深入思明区10个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站(司法所)开展为期一年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其主要职责:协调监所对矫正对象的交接,做好有关出监所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指导开展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逐步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矫正活动记载等;协助制定矫正个案,落实矫正对象的教育学习,制定各类教育计划,开展集中、分类、个别方式结合的教育学习活动,分析检验教育效果;负责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刑罚执行业务培训工作,加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的工作指导;参与对矫正对象的年度考核及矫正解除考核鉴定。
  【首批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建立】 2月,鹭江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站与市社会福利院、海滨公园管理处、毕昇印刷厂签订协议,建立街道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这是全市首批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公益劳动基地将为街道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劳动岗位,矫正对象每月到基地参加不少于12个小时的公益劳动。矫正对象通过劳动反省自己的过错,获得劳动技能的训练,并重建自尊,培养自律、自信情感和对他人的信任与尊重,更好地回归社会。
  【司法鉴定人协会成立】 3月7日,厦门市司法鉴定人协会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大会通过协会章程等文件,选举产生司法鉴定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市司法局副局长蒋先立当选为会长。
  【确立“法律进学校、进企业”示范点】 3月20日,市依法治市办会同市教育局、国资委召开联席会议,对全市开展“法律进学校、进企业”示范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会议确定厦门第一中学、厦门双十中学、厦门外国语学校、厦门市旅游学校、厦门实验小学等5所市属中小学为市级“法律进学校”示范点,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厦门电业局、厦门海沧投资总公司、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迈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市级“法律进企业”示范点。
  【法律工作者参与消费维权】 3月9日,由社会律师和专家教授组成的消费者维权法律顾问、律师团在厦门成立。其主要职能:积极开展对社会弱势消费群体的法律救助,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参与大型的公益性法律宣传活动,为消费者进行现场指导;对社会不平等格式条款或垄断行业的不平等条款进行点评,对典型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或符合《厦门市法律援助条例》援助对象要求的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定期或不定期对消费者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研讨、论证,积极推动厦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和法律修订,不断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专业化维权水平和能力,增强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
  【开展人民调解“十百千万”示范创建活动】 4月,厦门市部署开展人民调解“十百千万”示范创建活动。从2007年开始,通过三年努力,全市三分之一以上的区、三分之二以上的镇(街)、三分之一以上的村(居)、1000名以上的人民调解员要达到示范工作标准。同时,根据全省“十百千万”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完成1个区、10个镇(街)、100个村(居)、1000名人民调解员等省级示范单位和个人的创建任务。
  【法律服务室进驻台湾水果销售中心】 5月29日,厦门市湖里区殿前司法所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设立法律服务室,通过纠纷调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措施,为集散中心商户和业主单位提供一个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法律意识的全新服务平台。该服务室将开辟台商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调查、优质服务原则,不断提高涉台法律服务质量,增进台商对大陆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同,维护台商合法权益。
  【律师事务所与台企“一对一”结对】 8月23日,由市司法局、市台办及市台商协会共同举办的28家律师事务所与28家台资企业“一对一”结对子服务关系启动仪式在厦门台商会馆举行。律师事务所与台资企业建立“一对一”服务关系后,将有效地维护台资企业的正当权益,保障两岸经济交往与合作的顺利进行。
  【首次开办社区法制说书场】 4月17日,厦门市首家社区“百案说法”法制说书场在湖里区吕厝社区活动中心正式开讲。为办好法制说书场,湖里区依法治区办成立社区“百案说法”宣讲团,邀请厦门通俗文学研究会名誉会长、著名说书家范寿春先生为顾问,宣讲团成员有退休的老干部、老法官、老检察官和老教师,他们收集大量生动、有趣、故事性强的案例,编印成《湖里区社区百案说法故事集》,寓法制教育内容于故事中。【鹭江公证处获评全国文明公证处】5月,市鹭江公证处被司法部(中国公证协会)授予“全国公证行业文明公证处”荣誉称号。至此,厦门市已有2家“全国文明公证处”,也是全省仅有的2家。
  【首家外来人员调委会成立】 5月,厦门市在江西省劳动保障厅驻厦劳务处成立全市首家外来人员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委会将通过开展法制宣传、预防和调处民间矛盾纠纷等活动,积极为20多万驻厦江西籍外来务工人员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人民调解服务。
  【全省首期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在厦举办】 6月4~8日,由省委政法委主办,思明区司法局协办的福建省第一期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在厦门举办。培训内容涉及经验交流、理论探索及政策阐释等方面。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人事厅、省政府法制办、省监狱管理局等省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全省各地市、各县区司法所长及公、检、法等120多位相关人员参加此次培训会。
  【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场会在厦门召开】 6月18~20日,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法制宣传办在厦门召开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场会,对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总结部署,介绍推广厦门市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成功经验。厦门市通过开展“学生带法回家”、“主课堂法制渗透”以及创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法制动漫教育等一系列有效措施,逐步构筑起以主课堂为主、课外为辅,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近几年来,厦门市未成年人犯罪率均低于全国、全省水平。
  【首次实行法律援助案件办案统一补贴标准】 6月11日,市财政局和市司法局联合发出通知,对厦门市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作出新的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的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管理标准。这项规定的实施,有利于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规范,有利于调动广大律师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
  【启动湖里区法律服务夜市】 6月,湖里区法律服务夜市在禾山街道外来人员聚居的枋湖社区启动。每周二定期开设,由禾山司法所组织律师事务所、法律志愿者,义务为群众特别是外来打工者提供法律咨询、纠纷受理、代写诉讼文书、法律援助受理等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夜市通过集市的辐射效应为广大亟须获取法律知识、寻求法律保护但白天都要上班的外来人员送法上门,取得较好成效。
  【“司法行政视点”法制专题节目开播】 7月28日,市司法局与厦门广电集团联合开办的“司法行政视点”法制专题节目正式开播。“司法行政视点”每期15分钟,每两周播出一期,主要反映普法、基层工作(包括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国家司法考试、劳动教养等内容。
  【厦台律师举行理论与实务研讨会】 9月25日,高雄、台南、台中等三地律师公会的律师代表近50人来厦,与厦门市律师进行以“两岸人民如何继承对岸亲人的财产”为主题的法律实务和理论交流研讨。此次活动旨在以厦台律师开启交流互访十周年为契机,推动两岸四地的律师公(协)会抓住当前难得的发展机遇,进一步加强两岸法学学术交流活动,为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作出贡献。
  【全省首家法医类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在厦成立】 9月27日,厦门市法医类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正式成立。该机构从本市法医类鉴定机构、科研院校和政法部门中经验丰富、道德品行良好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中遴选而出。其主要职责:承担本市重大、疑难、特殊案件的专业咨询工作;对本市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进行业务培训、开展理论探讨,学术交流活动等。今后,市民有重大、疑难、特殊的法医鉴定案件要投诉,可以找专家委员会评判;办案或仲裁机构对鉴定有疑义,也可向该机构专家们咨询。专家委员会的成立有利于规范社会鉴定机构良性竞争,保证法医类司法鉴定忠于事实和法律。(胡雨阳)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厦门年鉴.2008》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阅读

相关人物

胡雨阳
责任者

相关地名

厦门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