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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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0569
颗粒名称: 市中级法院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2
页码: 189-190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7年厦门市市中级法院的记事,其中包括了妥善执结凯歌高尔夫球俱乐部与和华公司委托经营纠纷案件、允许死刑犯刑前会见亲属、出台新的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意见、建立基层执行联络员制度、实施法官判后答疑制度等。
关键词: 审判 中级法院 厦门市

内容

【概况】 2007年,厦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9035件,审结、执结37405件,分别比上年上升6.29%和6.77%,结案率95.82%。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6536件,审结、执结6139件,结案率93.94%。两级法院审限内结案率均为100%。
  1.刑事审判。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3109件5078人,审结3032件4830人;受理二审刑事案件449件,审结449件。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4152名被告人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683人,宣告无罪1人。突出抓好涉黑涉恶及危害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的审理,依法从重、从快对陈清河等64名被告人的涉黑案和彭登强奸、猥亵幼女案等作出一审宣判,共审结一审抢劫、强奸、绑架、故意伤害、杀人等案件856件1456人,审结毒品案件289件360人,审结盗窃案件873件1313人;审结公职人员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41件43人;审结走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案件39件77人,审结商业欺诈、危害税收征管等案件42件74人,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案件42件67人。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出台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实施细则和死刑犯刑前会见亲属等人性化举措。加强对少年刑事审判工作领导,依法对未成年刑事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进一步规范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涉及附带民事赔偿及刑事裁判中财产刑的执行工作,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270件。
  2.民商事审判。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19967件,审结19080件;受理二审民商事案件3020件,审结2931件;结案总标的37.79亿元。在全年审结的22011件各类民商事案件中,调解(含撤诉)结案10437件,调撤率47.32%,同比上升1.06%。妥善审理涉及就业、就学、就医、婚姻、家庭等事关民生问题的案件5000余件,审结劳动争议、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3500余件,为874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957万余元;着重审理好实施项目带动、发展区域经济过程中发生的案件以及企业兼并、破产重组、产权转让等案件,依法审理涉及贷款、购销、股权、保险、票据、证券、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等纠纷案件3429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2501件,诉讼标的11.17亿元;审结涉农案件2561件;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17件,审结96件;审结一、二审涉外和涉港澳台的“四涉”案件468件。
  3.行政审判。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一审案件217件,审结198件,其中判决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67件,占33.8%;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17件,占8.6%;裁定驳回16件,占8.1%;撤诉50件,占25.3%;受理行政二审案件98件,审结93件,其中判决维持原判40件,占43.01%;裁定驳回19件,占20.4%;撤诉10件,占10.8%。受理行政再审案件2件,审结1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913件,执结899件。
  4.执行工作。妥善执行以厦门升汇华纶集团有限公司、唯开通讯(中国)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涉及执行标的分别为6.5亿元和2.68亿元的49件系列案件;开展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件专项活动,共执结拖欠工程款、劳动报酬、赡养费等案件3353件。进一步完善执行案件的流程管理、财产评估、拍卖委托等程序;加大执行力度,公开曝光不自动履行的被执行人信息,推广“预警催告”、悬赏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等措施;积极推进执行和解,顺利和解了中外建公司、万山禾公司等陈年老案和湖滨南路周转房、仙岳医院等强制搬迁难案;推广和完善执行救助金制度,年内又有集美、海沧、思明、湖里法院设立执行救助金,共发放救助金36.1万元;继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正式将协助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年内,全市两级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9767件(不含中止案件),执结率95.69%,同比上升1.09%;执行标的额22.85亿元;执结案件中自动履行、和解结案4890件,占50.07%,同比上升16.83%;强制执行、终结结案4433件,占45.39%。
  【妥善执结凯歌高尔夫球俱乐部与和华公司委托经营纠纷案件】 申请人和华(海外)置地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凯歌(厦门)高尔夫球俱乐部的法定代表人都是台北市人,双方因投资经营理念差异,导致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经台湾地区仲裁机构仲裁,凯歌俱乐部负有偿还债务的义务,但其可供执行的财产却在厦门。于是,和华公司向厦门市中级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该仲裁案件的法律效力。2004年7月23日,厦门中院依法裁定,对台湾“中华仲裁协会”裁决的效力予以认可。该起案件是祖国大陆首例认可台湾地区仲裁机构裁决案。同年7月30日,和华公司向厦门中院申请执行这笔总额高达4000多万元人民币的债务。厦门中院查封了凯歌俱乐部的财产,并召集双方反复地做工作,促使双方互谅互让、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截至2007年3月,凯歌俱乐部分6期还清债务的本息,和华公司也向凯歌俱乐部归还300张高尔夫球证,双方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允许死刑犯刑前会见亲属】 9月27日,市中级法院率先在全省实行死刑犯会见亲属制度,让死刑犯在行刑前见上亲属最后一面。此举是该院继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被告人出庭戴头套、被告人有权选择出庭时着装等系列措施后推出的又一项人性化举措,对保障死刑罪犯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方面具有示范意义。
  【出台新的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意见】 1月,市中级法院出台并实施《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和财产刑的实施意见(试行)》。意见规定:将服刑人员执行财产刑的情况作为是否“认罪服法、确有悔改表现”的一项内容进行考核,明确对已履行或部分履行和确无能力履行的服刑人员在减刑幅度上有所区别,要求审判人员重点审查服刑人员考核周期的台账收支情况以及家庭经济状况,以此判断服刑人员是否具有履行能力及履行能力的大小。对于经审查确有履行能力的,要求其限期缴交,逾期拒不缴交的,一律认定不认罪服法,不予减刑;对于确无履行能力的,则综合其悔改表现酌情扣减减刑幅度。年内,市中院依照该规定累计对520名罪犯追缴罚金和没收财产260万元,对137名拒不履行财产刑的罪犯不予减刑,有力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和刑罚的严肃性。
  【建立基层执行联络员制度】 年内,市中级法院推出执行联络员制度。选择翔安区建立联络员试点单位,聘请111名基层村(居)人员担任法院的执行联络员,提供执行线索、促进和解,执行效果明显提高。12月,市中级法院和市综治办、市司法局联合发文,要求各区在乡镇(街道)和村委会、居委会(社区)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主要职责是:为人民法院在基层执行时提供送达法律文书、了解执行线索、促成和解、宣传教育等协助性工作;上级法院、专门法院、外地法院执行工作需要使用当地执行联络员的,执行联络员应当予以支持。
  【实施法官判后答疑制度】 8月,市中级法院出台并实施《法官判后答疑实施意见》,规定凡当事人不服中院生效裁判或对裁判内容有异议,在裁判宣告后三个月内到厦门中院申诉或者反映情况的,由立案庭统一安排原审理该案的承办法官负责进行答疑,解答当事人对裁判结果、证据认证、事实认定、有关法律规定及其他相关内容提出的问题和质疑。规定同时明确判后答疑的实施步骤、要求和答疑后的处理方式,并明确将法官落实判后答疑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年度十大民生案件评出】 年内,市区两级法院审结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商品房买卖、物业管理等民生案件8341件。其中,109名员工劳动合同效力案、某企业拖欠1623名工人工资案、交通事故同命同价赔偿案、酒店建设噪声污染处罚案、婚介服务不能退费条款被否决案、沈某二手房买卖隐瞒信息案、邱某银行卡被盗刷案、柯某获得司法救助案、工伤与第三者侵权双重赔偿案和女孩甲状腺被误割医疗纠纷案被评为2007年度十大民生案件。
  (吴密菱)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厦门年鉴.2008》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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