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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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0559
颗粒名称: 政法
分类号: D926.1
页数: 17
页码: 180-196
摘要: 本文概括了2007年厦门市政法情况,概括了公安·武警、检察、审判等。
关键词: 政法 厦门市 2007年

内容

综述
  2007年,厦门市政法系统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应对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扎实推进平安创建活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有效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积极保障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厦门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1.主动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政法综治部门超前部署、超前防范、超前预警、超前落实,全力做好党的十七大和“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圆满完成国际马拉松赛、“九八”投洽会、第六届园博会等100多场大型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针对因PX项目建设引起的部分群众过激行为以及出租车到期报废退市引起的部分外省籍挂靠车主组织亲属越级进京上访等一些群体性事件,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应对,深入疏导,依法处置,及时妥善平息事态,没有酿成严重后果。主动为园博园建设、工业园区开发、BRT建设等重点工程建设服务,协助排查解决大量的矛盾纠纷,建立和完善工业集中区、翔安隧道、环东海域整治等重点工程治安保卫驻点执勤制度。同时,政法部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查处职务犯罪,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针对厦门区位特点和台海局势出现的新情况,加强情报收集研判,加大重点侦办力度,强化海防管理,深化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确保全市没有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
  2.发挥各方优势,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一是突出日常疏导。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维权。认真落实每月一次市领导、每周两次主要职能部门领导参加市长专线轮值接听群众来电制度,集中解释、处理市民的投诉建议;健全落实各级领导每月接待日制度,广泛开展领导下访活动,面对面与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并切实做好日常纠纷的预测预警、组织协调、现场督办、领导包案等措施,及时化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突出专项治理。市区两级成立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工资清欠、涉法涉诉等纠纷调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开展专项治理,解决一批比较突出的矛盾纠纷。同时,加大对信访疑难问题,特别是结而不息的老上访户的协调力度,促使问题妥善处理。三是突出职能调处。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和法律工作者的作用,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市37个镇、街都建立纠纷解决中心,并在所有村(居)和有条件的外口公寓、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建立调委会,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功能,排查调处民间矛盾纠纷成功率达98.6%。年内,审判机关强化诉讼调解,依法审理各类纠纷,受理民商事案件22987件,审结22011件。
  3.强化打防联动,保持社会治安平稳态势。公安机关努力构建多警种参与、多部门配合、多手段并用的“大打击”格局,加大对各类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提高打击效能。刑事案件破案率达51.3%,其中,杀人、放火、伤害、抢劫、爆炸、绑架、劫持、强奸等人民群众安全感影响较大的八类暴力刑事案件(以下简称“八类案件”)破案率达59.7%,同比上升1.09个百分点。社区、路面、内部单位和特种行业构筑了防控网络,治安报警监控系统覆盖率达80%以上。深化治安巡逻机制改革,加强110接处警工作,在全市实施110报警定位牌工程,治安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年“八类案件”比降10%,“两抢一盗”案件比降9.1%。联合综治成员单位开展高消费娱乐场所、美容美发场所、非法废品收购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等11个重点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强化边海防安全管理,及时发现、阻止违规作业,依法打击偷私渡行为。
  4.深化教育管理,提高政法干警执法水平。一是端正执法思想。在广大政法干警中大力开展“以案析理”、纪律作风整顿、爱民实践和向身边典型学习活动,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涌现了湖里检察院和洪培翔、郑成忠、汪星等一批先进典型。二是增强执法素质。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和“增强综合素质,提高执法水平”的原则,政法各部门安排专门时间对干警进行分批培训,有针对性地解决少数干警执法质量差、办案水平低、服务意识弱,以及素质和职责不相称的问题。三是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明确保外就医、评估拍卖、不捕不诉、发回重审、抗诉、缓刑减刑等执法活动的办案权限、程序、标准和纪律要求,制定实施绩效考评和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实施意见,初步建立干警个人执法档案,推进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四是加强执法监督。积极推行执法公开,健全人大、政协、社会各界、新闻舆论的监督制度,设立人民监督员、行风评议员等,形成执法监督的合力。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纯洁政法队伍。
  5.注重长远建设,推动政法综治事业健康发展。一是注重责任机制建设。继续落实综合治理责任书签订制度,完善责任制运作规则,实行向“一把手”下发督办书制度,健全党政和综治成员单位领导综治绩效档案,对履职不当、导致发生重大矛盾纠纷的一个市直主管部门实行综治“一票否决”。二是注重活动载体建设。扎实推进“平安厦门”创建活动,通过组织“平安厦门·和谐家园”大型文艺演出,创办《平安厦门》杂志,开展见义勇为募捐等一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创建氛围。继续抓好“平安村(居)”、“平安单位”等常态化创建活动,启动“平安医院”、“平安企业”、“平安海域”、“平安家庭”等基层创建活动,扩大覆盖面。三是注重基层基础建设。继续抓好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年内277个社区建立警务室,240个村(居)委会综治“两委”纳入警务室合署办公,农村警务室已规划建设51个;增配1000名流动人口协管员。针对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开展社区矫正、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镇(街)综治服务中心、美沙酮替代疗法等试点,拓展综治工作平台,成效明显。(林连城)
  公安·武警
  市公安局
  【概况】 2007年,厦门市公安机关围绕建设“平安厦门”、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目标,加强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健全完善大维稳、大打击和大防控“三大格局”,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
  1.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一是围绕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重点工程的安全稳定,坚持集中排查与经常性排查相结合,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危及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安全的人和事进行认真排查,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疏理上报和跟进工作措施,积极协助做好矛盾纠纷疏导和化解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群体性事件处置办法,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始终坚持“两个慎用”原则和宽严相济政策,严格按照处置群体性事件有关规定,依法妥善处置相关群体性事件。三是健全完善市公安局、分局领导接待群众信访制度,落实领导接待日、上门约访、重点信访件督办等制度;认真处理公安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年内,接收群众信访4547件,办结率达95.1%(其中解决上级挂牌督办等疑难信访126件),受理办结市长专线等来电4491件。
  2.服务和保障重点工程建设。一是创新开发区警务模式,建立和完善民警驻勤制。同安、翔安、集美等分局,在环东海域开发区内新设立警务室或执勤点,继续完善同安工业集中区等重点工程民警驻勤制,配齐配强协警、保安力量,有效地保障开发区和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二是创建“平安工程”,落实业主安全责任制。开展创建“平安工程”活动,把平安建设引向开发区、引进工地;及时总结推广“园博园”、“机械集中工业区”重点工程安全保卫模式;加强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督促建设单位健全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保卫力量,做好自我防范工作。三是探索开放式厂区安全管理方式。湖里、思明、同安、翔安等分局积极推行“技防+保安”的新型物业管理模式,投资和建设开发区视频监控系统;加强治安岗亭建设,提高开放式厂区防范控制能力;积极统筹企业保卫力量,成立开发区巡逻队,构筑治安联动巡防网络,有效维护开发区治安稳定。四是加强重点整治,坚决打击影响开发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强包工程、争抢地材、阻挠施工以及收取保护费等滋扰开发区和重点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年内,查处涉及重点工程案件63起,有效地维护环东海域整治、“两桥一隧”和BRT快速公交系统等143个市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3.开展和深化严打整治。继续开展集中打击防范盗、抢、骗等突出犯罪专项行动和夏季治安综合整治行动,全面推进命案侦破、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开展打击“三电”违法犯罪、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等专项行动,开展打击整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猎狐行动”,有力地打击暴力性、多发性犯罪,进一步增强破案打击效能。年内,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3245起,破案率51.3%,其中破“八类案件”1511起,破案率59.7%;抓获刑事作案人员比增12.42%,抓获各类逃犯比增3.3%;查处治安案件26586起,比增66.8%。一是继续保持攻坚势头,强化大案要案侦破工作。年内,部、省、市挂牌督办案件101起,破94起,破案率93.1%;破获“八类命案”72起,破案率92.3%;破获命案积案11起。二是始终把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和社会安定的黑恶势力作为打击重点,切实加大全面排查和打击力度,年底组织开展为期60天的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三是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专项行动。针对春节节后盗抢骗案件上升的势头,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打击防范盗、抢、骗等突出犯罪专项行动;针对治安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先后两次组织开展全市性清查整治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和“二手机”市场集中统一行动;结合夏季治安特点,组织开展为期四个月的夏季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此外,市公安机关还持续不断地开展打击整治赌博、卖淫嫖娼等黄丑活动,深入开展缉枪治爆、收缴管制刀具等工作。四是大力推进禁毒人民战争。针对毒情变化发展,灵活调整打击策略,实施“打零星、带大案”的战术,运用多种手段打击毒品犯罪。五是加大打击经济犯罪工作力度。加强对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成功破获省厅挂牌督办的大案3起。组织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暨治理涉税违法信息、打击商业贿赂、打击整治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招投标等专项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工作。年内,立经济犯罪案件312起,破案185起,涉案总值6.65亿元,挽回经济损失4896万元。六是大力整治自行车被盗抢问题。根据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六部委的部署,认真开展打击盗抢自行车犯罪专项行动,查获自行车被盗案件497起,捣毁非法收购、销售自行车窝点34个,收缴被盗自行车4582辆。
  4.构筑治安防控网络,继续完善“大防控”工作格局。年内,全市立刑事案件25817起,比升2.22%,其中立“八类案件”2533起,比降9.99%;立“两抢一盗”案件17697起,比降9.05%。一是深化治安巡逻机制改革。年初出台加强和改进治安巡逻工作意见,把治安巡逻、巡查、巡访作为派出所的基本勤务,全面强化社区和路面治安巡逻。建立完善交警“高峰站点、平峰巡线,有警处警、无警巡逻”机制,发挥两个大桥治安检查站“桥头堡”作用。社区民警加大巡逻工作力度,改进巡逻方式方法,通过巡逻盘查,共提供各类线索981条,从中破获刑事案件1046起。二是强化实有人口管理和出租房屋管理。深化“入户访查”工作,开展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暨社区民警“入户大走访”活动,共入户访查46万人次,提供有价值线索6894条。推动出租房屋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开展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一站式”管理试点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三是改进110接处警工作和报警监控系统建设。全面实施110报警定位牌工程,开通110报警电话定位功能,推进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对报警定位标志自动识别和报警电话的实时定位。逐步推行紧急与非紧急报警求助分离,分流部分话务量,缓解高峰时段110报警线路拥堵问题。年内,110报警服务台接听各类报警求助电话1409217次,比增22.4%。大力推进城市治安报警监控系统建设,逐步扩大报警监控系统覆盖面,至年底,全市90个社区400个住宅小区安装10479个探头。四是强化内部单位和行业场所管理。结合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安全保卫工作,开展对内部单位、要害部位和治安复杂场所治安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一批治安隐患,全年没有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案件。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优化校园治安环境。五是加强户籍、出入境和边海防管理,继续出台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积极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服务。户政部门以启用市公安局办证大厅为契机,整合户籍窗口,方便群众办事,共为居民换发“二代证”17万余张。出入境管理部门不断改进管理措施,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延长服务群众时间,共受理居民各类出入境申请31万人次。加强查处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妨害国(边)境案件10起。边防部门大力实施“爱民固边”战略,深入开展“三访四见”活动,强化厦金海域管理巡查和沿海治安环境整治。六是加强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管理。交警部门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为载体,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提高城市通行效率、规范执勤执法行为为重点,狠抓道路交通事故源头管控,持续开展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扎实开展道路交通“五乱”(乱行车、乱停车、乱行走、乱破路、乱占道)整治行动,及时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纠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81.3万起,暂扣机动车31209部。年内,全市机动车万车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比降20.6%,城区道路百公里事故死亡率比降16.0%。消防部门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加强重点工程建设和春季防火工作,建立完善消防联席会议制度。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普查大整改、部队租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产品专项治理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大整治行动,及时消除一大批火灾隐患。加强灾害应急救援中心建设,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共抢救被困人员673人。七是认真做好大型活动和警卫对象安全保卫工作。针对大型活动数量多、规模大、规格高的情况,坚持“防范在先,安全第一”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落实各项大型活动、警卫对象安保措施,圆满完成厦门国际马拉松赛、台交会、“九八”投洽会、第六届园博会、省农运会等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和多项警卫任务。
  5.深化“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三基”工程建设。一是主动向党委政府和人大汇报“三基”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帮助协调解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年内,市政府将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是继续推动警力下沉,配齐配强基层民警装备。通过推进“三基”工程建设,基层一线警力占全局总警力90.3%,超过公安部规定标准5.3个百分点,派出所警力占分局总警力63.6%,比开展“三基”工程建设前增加12个百分点。年内,基层民警单警装备配备已达到全警数的85%,提前超额完成公安部要求的配备数。建立文职雇员制度,把部分警力从服务保障等非执法岗位中置换出来,充实到基层所队。三是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农村派出所建设的意见》,从警务保障、运行机制等方面,提出加强和改进农村派出所建设十项措施,社区警务工作也取得显著成效。至年底,全市建立社区警务室277个,252个居(村)委会综治“两委”纳入警务室合署办公,同安区全面建立农村(中心)警务室。开展“警民相约警务室活动”,促进警民和谐。全市一、二级派出所数量达到23个,所占比例在全省最高。厦门公安派出所建设经验由公安部向全国推广。四是加快以信息化为重点的科技强警建设。加强刑侦技术、行动技术、网安技术和反恐技术建设,改善技术手段和技术装备。加强公安科技人才培养、引进工作,提高为现实斗争和反恐怖斗争服务水平。加快“金盾工程”二期建设步伐,深入推进信息工作基础化,进一步加强公安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着重抓好派出所综合信息系统、刑侦5.0系统的推广使用,加强市级警务综合应用平台开发建设,健全完善执法信息系统,加强公安通信保障工作,确保警务通信畅通。
  【打击防范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 1~3月,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防范盗抢骗等突出犯罪专项行动,取得预期的成效。入室盗窃、抢劫、抢夺、诈骗、扒窃(拎包)“五类侵财案件”破案总数与上年同期相比提高21.96%;查处治安案件和行政案件10356起,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8倍,有效遏制案件上升势头。
  【开展“猎狐行动”】 2月,根据省公安厅部署,厦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整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的“猎狐行动”。此次行动,厦门市被省厅列为重点整治地区,思明、湖里两区被列为重点整治区域。截至12月31日,市公安机关摧毁诈骗团伙65个,涉案903起,涉案金额9117万元人民币;缴获作案工具手机485部、电脑213台、现金人民币83.4万元、台币27万余元、美金6万元、轿车4辆;成功破获省厅挂牌督办案件6起,破获市局挂牌督办案件5起。7月11日,市公安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代号为“6·26”集中统一行动,摧毁5个虚假信息诈骗窝点,抓获虚假信息诈骗团伙成员74名,缴获大量电脑、固定电话机、网关、路由器、银行卡等作案工具。省政法委、省公安厅领导对这一战果给予充分肯定。
  【夏季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5~9月,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按照市公安局《夏季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强化措施,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整治,成效明显。6~9月,全市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718起,破案率51.63%。其中,破“八类案件”545起,破案率56.9%。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23起“八类命案”全部侦破,还破获年前命案6起。整个夏季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期间,立刑事案件9138起,其中立“八类案件”958起,比上年同期下降10.05%,有效遏制案件高发势头。
  【打击破坏“三电”专项行动】 6月,按照公安部的部署,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截至12月底,破获盗窃破坏“三电”设施刑事案件362起,查处治安案件181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350名,打掉涉电违法犯罪团伙19个,抓获团伙成员69人;缴获赃物价值人民币242.58万余元;关闭取缔废旧金属收购站点156个,吊销营业执照67家,罚款10.6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200多万元。
  【破获两起恶性剁手案】 6月13日,被害人罗某在湖里区后坑村下湖社被十几名男子追砍,其左手上臂被砍断;6月14日,被害人郭某在湖里区后埔街101号对面巷口被十余名男子持砍刀砍断左手手掌,砍伤左后背及右小腿。连续发生两起持刀剁手的恶性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案发后,市公安局立即抽调刑侦支队和湖里分局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经过近一个月的缜密侦查,掌握“6.13”以司某、蔡某为首的涉恶团伙和“6·14”以耿某为首的涉恶团伙。7月11日,专案组迅速出击,先后抓获司某等8名团伙成员,缴获涉案汽车1辆,砍刀2把和十几根用于斗殴的木棍。7月12日,专案组多路出动,又抓获耿某等3名团伙成员。经审讯,上述两涉恶团伙还分别交待4起敲诈勒索案件和1起故意伤害案件。
  【侦破彭登“6·16”系列奸淫幼女案】 6月16日,湖里区高殿水厂附近铁路边发生一起3名幼女被奸淫的恶性案件,社会影响极坏。案发后,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将此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市公安局组成由刑警支队重案大队牵头,湖里公安分局配合的“6·16”联合专案组,在省公安厅及外地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历经34个昼夜的艰苦奋战,于7月19日晚10时许,在福州东街口将犯罪嫌疑人彭登抓获。
  【快速破获“8·20”网上造谣案】 8月20日,境内外部分网站、论坛纷纷刊载一篇题为《台风圣帕袭击福建厦门,一大型网络公司63名员工集体失踪》的造谣贴文。该文在境内外广泛传播,网民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发现上述虚假信息后,市公安局迅速展开调查。当天下午,民警前往散发该虚假信息的“得得网”网站所在地厦门得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锁定造谣嫌疑人为该公司市场部副经理苏某和法人代表余某,并在其办公电脑中发现造谣贴文的原文和原始图片。8月21日,违法嫌疑人苏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2日,市公安局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对苏某处以十日行政拘留,“得得网”被依法关闭。
  【“9·6”公交司机被殴案告破】 9月6日,同安区发生一起公交车司机被2名青年男子殴打案件,打人视频录像被贴到互联网上后,许多网站、媒体相继转载报道,引起网民、市民的广泛关注,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9月12日17时30分,专案组准确锁定嫌疑对象张某云,随即组织力量在同安城西将其抓捕。当晚6时许,另一嫌疑对象张某南也在翔安新店落网。
  【新户政办证中心启用】 2月11日,市公安局迁入新大楼(即原文化宫大楼),户政办证中心同时对外办公。新的办证中心在原户政处办证窗口的基础上,将思明分局和湖里分局两个户政窗口合署办公,实行“一站式”办证模式,从接待咨询、领取表格到户口受理、核发准迁证,采取“一条龙”服务,统一受理全市23项户口申报工作。
  【全国派出所建设经验交流会在厦门召开】 5月21日,全国派出所建设经验交流会在厦门召开。会议期间,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等领导先后视察莲前、金山等派出所和前埔北社区警务室等单位,对厦门“三基”建设和派出所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并向全国公安系统介绍推广厦门经验。此次会议是福建省继1996年漳州110全国会议以来承办的一次全国性重要会议。
  【厦门成为赴金门旅游制证点】 8月20日,经公安部批准,由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委托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为厦门市赴金门旅游的申请人制作《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至此,厦门突破全国出入境管理部门统一在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制作证件的模式,成为首家赴金门旅游证件制证点的设区市(详见本书旅游业栏目“宣传促销与区域合作”相关条目)。
  【郑成忠、汪星当选全省首届“十大民警”】 10月11日,省公安厅与省广播影视集团联合推出首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评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郑成忠、边防支队干事汪星、消防支队士官王勇入选为20名候选人。市公安局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和手机短信,积极宣传候选人事迹,采取多种措施,发动社会各界群众踊跃参与评选。最后,郑成忠、汪星顺利当选,市公安局同时被省公安厅评为组织奖第一名。
  【公安部追授洪培翔全国二级英模】 11月12日,公安部长孟建柱签发命令,追授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洪培翔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12月21日,追授大会在厦门召开。洪培翔于2006年11月21日,在侦破一起案件期间,因身体出现异常入院检查,被确诊为肝癌晚期伴双肺转移,不幸于同年12月22日逝世,年仅34岁。洪培翔从警14年,先后被评为厦门市优秀人民警察、福建省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
  【厦门网络综合防控经验在全国推广】 10月24日,公安部向全国推广厦门市公安局在互联网安全管理方面的“厦门经验”。近年来,市公安局网安部门在全国率先构建打、防、控一体化的互联网“虚拟社会”综合防控体系,累计处置有害信息10426条,关闭有害网站、网页2790个,成功打掉系列网络诈骗犯罪团伙6个,带破系列刑事案件202起(其中省公安厅挂牌督办6起),总案值达600余万元。2007年,市公安局网安部门获得“全国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詹功正)
  市武警支队
  【概况】 2007年,武警厦门市支队按照“强班子、抓基层、谋发展、保稳定”总体工作思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狠抓训练执勤工作;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提高后勤保障能力,狠抓部队工作落实,支队固定执勤目标连续11年实现安全无事故,圆满完成以执勤和处理突发事件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年内,支队12个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47名个人荣立三等功。
  1.围绕“赞颂新成就、履行新使命、迎接十七大”主线,开展“弘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忠实履行新的历史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增强事业心责任感,有效履行职能使命”学习教育活动,深刻领会胡锦涛主席关于“四个坚定不移”、“三个根本”重要论述。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警示性法制教育、密切内部关系专题教育、保密教育、执勤战备教育和武警部队战斗精神教育,抓好党的创新理论和十七大精神学习,打牢官兵思想根基。
  2.年内,支队担负建发厦门国际马拉松比赛、海峡新春焰火晚会、春节元宵花灯展、中超足球联赛、“九八”投洽会等大型活动现场安全执勤任务;担负“陈清河团伙涉黑案件”审理安全保卫任务;担负国家领导人和外国元首莅厦期间驻地和专机警卫等大型临时性勤务;配合公安机关担负城市武装巡逻任务;协助市信访办处置群众上访,参与处置厦门市因“PX”项目建设,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出色地完成任务,得到公安部、总部领导的称赞和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11月25日,军委徐才厚副主席在驻厦部队主要领导座谈会上说:“武警厦门支队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妥善处置大规模群体性闹事事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3.针对新形势任务,支队加强干部队伍和士官队伍管理教育力度,建立干部、士官监督台。年内,实现内部安全稳定,官兵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坚持依法执勤、文明执勤,维护特区武警形象。开展双拥共建活动,继续与团市委合作进行“思想工作联抓、人才培养联手、公益事业联做、文体活动联谊”的“四联”活动,积极与部队驻地所在社区共同开展文明共建活动。6月,与市直机关党工委、团市委联合举办“送欢乐进警营”大型文艺晚会。全年先后派出官兵5000多人次,投入80多个劳动日,帮助地方义务植树、清理城区和街镇周边卫生死角,美化环境;坚持拥政爱民,与多个中小学结成共建对子,向地方中小学派出校外辅导员80多名,军训学生、企业员工万余人。走访用兵单位和部队驻地所在社区,密切警政警民关系,支队被厦门市双拥办、文明办评为“警民共建先进单位”。
  【防抗台风】 8月8日,支队做好防抗第7号强热带风暴“帕布”准备部署工作,组织担负抢险救灾任务第一梯队官兵进行防抗台风演练,提出具体要求。8月17日,总队领导检查指导支队防抗第9号台风准备工作,听取支队防抗台风情况的汇报,并检查基层各单位防抗台风工作。
  【军事训练成果汇报】 按照“两早、两高、两严”要求,支队认真搞好阅兵及训练成果汇报表演各项工作。“八一”前夕,先后到泉州和福州进行合练,圆满完成阅兵任务,取得“分列式徒步方队优胜单位奖”和“优胜课目奖”。8月15日,支队两名代表参加总队庆祝建军80周年暨军事训练成果汇报总结表彰大会。
  (陈程 陈建龙)
  市公安消防支队
  【概况】 2007年,厦门市消防部队全力推进“三基”工程建设,消防监督执法和灭火救援能力不断增强,为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年内,发生火灾705起,死9人,伤7人,直接财产损失6876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起数上升32.27%,死亡增加2人,受伤人数下降80%,损失上升179.78%。支队涌现出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基层建设先进单位”、执勤岗位练兵“十佳训练尖兵”、“优秀共产党员”等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
  1.消防工作体系更加完善。支队贯彻落实国务院15号文件精神,专题研究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酒店式公寓火灾隐患治理等问题,出台《厦门市“十一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厦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意见》、《厦门市“十一五”期间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年内,消防工作被纳入政府任期目标和绩效考核体系,各区政府消防安全责任状签订率达100%。开设消防安全培训班150个,消防站和消防教育馆接待130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9万份,50万市民受到消防知识教育。
  2.消防监督执法能力增强。支队成立基层执法服务队,全面运用消防监督信息系统,推行消防监督员挂职派出所副所长制度;开辟翔安隧道等重点工程消防服务“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限,提高消防执法服务水平。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力整治集人员住宿、生产经营和储存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9个专项治理活动。年内,支队检查单位37263家,督促有关单位投入整改资金6000余万元,整改火灾隐患20674处。政府挂牌督办的6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全部整改销案,确保本市火灾形势稳定。
  3.勤务实战化水平提高。开展勤务规范化、指挥程序化试点工作,建立全勤作战指挥体系,完善《指挥组值班规定》,实行机关战勤、行政值班分离,落实分级响应机制,部队灭火救援遂行指挥能力显著增强;指挥中心信息辅助决策指挥系统建设通过市信息产业局立项,争取立项资金800万元,前期投入200万元。组织参与地震灾害、人防等市级应急演练10余次;组队参加全省消防执勤岗位练兵比武,获得团体总分第二名,5个单项团体第一名。同安消防大队山岳救助操获公安部消防局训练操法创新一等奖。年内,部队参加灭火和抢险救援2498起,社会救助827起,抢救被困人员673人,圆满完成十七大、“九八”投洽会、第六届“园博会”等一系列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任务。
  4.后勤保障基础完备。年内,投入2007万元用于车辆器材购置,普通中队特勤班特种器材配备率达到80%。积极筹建战勤保障大队,拓展灭火救援后援保障库功能。完成13个消防站新(扩)建项目的立项,争取建设用地3.4万平方米。完成湖里火炬消防站新建工程、同安大同和翔安马巷消防站扩建工程建设,并投入执勤战备。
  【郑英国再度被评为全国消防“十佳训练尖兵”】 支队特勤二中队副中队长郑英国爱岗敬业、爱军习武,再次被评为全国消防部队“十佳训练尖兵”。郑英国是全国消防部队唯一两度获此殊荣的消防战士。
  【同安区新利公司发生火灾】 3月11日,同安区西柯镇洪塘头村美仁山高科技工业园新利(厦门)有限公司2号厂房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约580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约291万元,无人员伤亡。
  【亚倍德家具广场发生火灾】 3月12日,位于枋湖东路的亚倍德家具广场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2万平方米,烧毁家具广场内的38家经营店面。无人员伤亡。
  【推广火灾公众责任险】 7月4日,厦门市火灾公众责任险启动暨共保协议签约仪式在市消防支队举行,标志着本市将保险纳入火灾事故防范救助体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等9家保险公司签订共保协议,共保体按照约定的比例,分摊保费、承担风险、享受政策优惠,实施对火灾公众责任险的承保、理赔、结算等业务。通过分担风险,提高整体赔付能力。年内,共有108家单位参加此项保险。
  【建设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年内,消防支队加快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将30%的重点单位,包括医院、大型商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销售等单位纳入该系统,并与设在市消防支队的监控中心对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全天候处于备战状态,火灾一旦发生就马上自动报警,联网单位甚至连报警电话都不用拨打,仅需几秒钟,监控中心就能通过消防指挥中心调度出警,提高火灾扑救效率,减少群死群伤事件。
  (柯锦城)
  市公安边防支队
  【概况】 2007年,厦门市公安边防支队围绕“班子硬、风气正、素质高、基础牢、工作实”的总体思路,深入实施“三基”工程和爱民固边战略,部队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1.加强基层建设。认真执行资金预算管理、工程招投标等规定,把有限的资金重点用于基层基础建设。投入营房新建和改造680万元,投入科技强警和警务装备更新配备88.3万元,投入从优待警376万元,投入基层办案补助185万元,有效保证基层一线和执勤执法工作的需要。完成兵器室升级改造,在全省率先实现总队提出的兵器室安装两套以上防盗报警装置的目标;建立全省边防部队支队级单位首家汽车修理所,大大降低维修成本。年内,在边防辖区建成35个警务室,1个边防派出所通过二级所的检查验收,1个边防工作站被总队评为一级工作站。
  2.开展科技强警。提高沿海沿边地区管防的科技含量,自主研发全国第一套“海上游客身份信息采集查验系统”,获得公安部金盾工程创新项目奖。推动电子监控系统建设,为辖区重要路段和治安复杂地段安装24小时监控设备,提高打击防范效能,可防性案件大幅下降。
  3.继续实施爱民固边战略。开展创建“爱民固边模范村”和实施“关爱无助儿童”工程的活动,并关注民生,倾听民意,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警政警民关系取得明显改善。支队在翔安区开展的彭厝村全面帮建的创建经验,得到市委政法委在全市推广。深入村居开展大走访、大排查,保证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年内,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群众困难或问题190起、解决138起;化解民事纠纷1646起3895人,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128起2287人次,为220多名民工讨回被拖欠工资近300万元。
  4.完善沿海管防措施。探索建立110警情分析、动态接处警、特勤分队辅助开展治安巡逻等勤务工作新机制,加强社区警务室、阳光调解室、务工人员联络室建设,强化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发挥治保会、船管员、协警、海上安全员等群防群治力量的作用,有效提高打击防范效能。开展打黑除恶、缉枪治爆、反偷渡、反走私和查缉毒品等专项行动,侦破刑事案件××起,查处治安案件××起;破获偷私渡案件×起×人,非法赴台劳务案×起×人;破获涉毒案件3起(缴获麻黄碱、氯胺胴等各类毒品、制毒品18244.5克),破获走私案件5起18人(案值324万元),抓获逃犯38人。积极协同各警种圆满完成国际马拉松比赛、台交会、“九八”投洽会、国际政要来访等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曾厝垵边防派出所警务服务厅被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 1月17日,省妇联、省口岸办联合授予厦门支队曾厝垵边防派出所警务服务大厅“巾帼文明岗”称号,这是该支队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单位。
  【潘涂边防派出所为辖区渔民解决再就业问题】 1月21~22日,潘涂边防派出所通过与辖区多家企业的积极协调,在同安区劳动局、西柯镇政府举办的“环东海域劳力转移系列专场招聘会”上,为辖区105名渔民找到新的工作岗位,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对边防派出所积极作为给予高度评价。
  【赴海地维和民警凯旋】 4月14日,支队9名赴海地维和的民警结束为期8个月的维和防暴任务归队。4月25日下午,市委、市政府在市公安局警官俱乐部隆重召开厦门市赴海地维和警察防暴队员表彰大会,支队的9名维和队员及家属受到表彰。
  【薛东升获“全国公安科技先进个人”称号】 3月,公安部部长周永康签署命令,表彰公安科技工作突出单位和个人,支队领导薛东升获得“全国公安科技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 年内,支队单独冲击虚假信息诈骗窝点19处,破获虚假信息诈骗案件9起72人,涉案金额人民币590余万元,韩币27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550余万元。同时,配合市公安局、集美、湖里等公安分局,冲击虚假信息诈骗窝点21处,成功摧毁9个虚假信息诈骗犯罪集团,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开展“关爱无助儿童”工程】 支队采取建档、捐资助学、整合资源、心理辅导等多项措施,建立健全帮扶长效机制,推动关爱无助儿童工程持续开展。为55名无助儿童建立爱心档案,在广大党(团)员中开展“缴一次特殊党(团)费、关爱无助儿童”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募捐箱、发放倡议书等形式,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关心与解决无助儿童的低保、就学等实际困难。设立“助学基金”,帮助26名儿童重返校园,把辖区55名无助儿童全部纳入综合保障体系,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群众广泛赞誉。
  【创建“爱民固边模范村”活动】 支队围绕“共建、共荣、共享”的共建工作思路,确定基础建设相对薄弱的翔安区彭厝村作为创建对象。年内,协同地方党委政府,依托社区党员,从创建活动的核心点、群众关心的增收点、和谐环境的支撑点、党建工作的保障点入手,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采取共建党支部、警官任村官、帮助组建治安巡逻队、开展再就业技能培训、整治村容村貌、文化法律医疗“三进村”等务实举措,加强对彭厝村各项建设的全面帮建。10月24日,市委政法委召开专题会议推广支队“爱民固边模范村”创建活动经验做法。
  【何厝边防派出所破获系列抢夺案件】 7月,何厝边防派出所捣毁3个抢夺单身女子金首饰的团伙,抓获5名涉案人员,破获抢夺案件88起,涉案金额30多万元。
  【破获跨地区非法赴台劳务案件】 9月15日,支队经过缜密侦查和精心布控,成功破获一起跨地区非法赴台劳务案件,分别在厦门集美汽车站和泉州崇武大乍码头抓获涉嫌组织者1名、运送者1名及非法赴台劳务人员18名。
  【抗击台风“圣帕”】 第9号超强台风“圣帕”袭击厦门期间,支队早动员、早部署,组织广大官兵奋战在抗台工作第一线。期间,共组织转移渔船民、海上养殖人员及低洼地带、危房、易滑坡地区群众4735名,加固渔排、养殖网箱15个,协助组织1989艘船只返港避风,抢救遇险群众81人,挽回经济损失197.8万元。
  【自主研发全国首个“海上游客身份信息采集查验系统”】 为提高沿海沿边地区管防的科技含量,支队自主研发全国第一套“海上游客身份信息采集查验系统”,该系统作为总队的唯一科技强警项目,参加全省公安科技暨“金盾工程”建设大会汇报演示,并获得公安部金盾工程创新项目奖。(陈玮)
  海警三支队
  【概况】 2007年,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三支队(简称海警三支队)部队建设稳中有进、成效明显、亮点突出。全年查获走私案件13起,总案值1600多万元;“海上110”接处警42次,检查船只366艘,救助遇险船只4艘、渔船民19人;自筹资金1000万元用于海沧32.4亩千吨级码头、鹭江道“海上110”码头陆域及训练场等项目征地理赔,300余万元建设刘五店执勤码头,184万元建设摩托艇滑道。年内,支队先后评为“福建省海防工作先进单位”、“公安边防部队支队级‘三保两无’先进单位”;7名赴海地执行维和任务的官兵被评为“厦门市优秀人民警察”和“特区建设青年突击手”。
  【建立海警特色的服务机制】 一是台风减灾预警机制。修订三级《防台防汛工作预案》和《防台训练工作措施》,全员备勤,做好防台和抢险救灾的准备。二是快速反应机制。在旅游、游泳高峰期,每天安排船艇在事故易发海域巡逻待机,确保事发时第一时间投入救助,保证游客生命安全。三是群防群治长效机制。先后建立渔民联系员、船管联络员、治安信息员队伍,共有成员近200人,打造群防群治网。四是构建和谐的执勤执法环境。在海上救助行动中,满足救助对象亲人、朋友随艇救助和多方位搜寻的要求;在海上执法中,区分违法情节轻重,以法律宣传教育为主,以行政处罚为辅,确保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结合。
  【安全转移3000多名渔民】 8月18日晚,台风“圣帕”即将登陆福建沿海,厦门高崎闽台渔轮避风港800多艘渔船上近3000名渔民仍不肯上岸,18时10分,支队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后,紧急调集30名精干警力组成陆上应急抢险分队,奔赴高崎闽台渔轮避风港,连续奋战5个多小时,最后将这些渔民全部安全转移。
  【成立两栖特勤队】 4月2日,厦门首支公安边防两栖特勤队在海警三支队正式成立。两栖特勤队以提高执勤执法、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为重点,通过严格、科学、系统的训练,使队员们掌握船艇驾驶、武装泅渡、散打拳击、实战通信、安全保卫、海上特种战术等各项技能,全面担负起配合海上执勤执法、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处置厦门漳州海域各类突发事件和参与地方抢险救灾等任务。
  【实施“关爱无助儿童”工程】 3月29日,海警三支队“关爱无助儿童基金会”正式成立。此项基金以支队党委拨款、干部定时捐款、战士自愿捐款和发动地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的“3+1”模式运作,筹集资金90853元,使辖区50名贫困儿童每人每年得到1000元的资助。年内,先后开展“助残日慰问”、“六一献礼”等活动,发动8家企事业单位共同捐助贫困学生15名,联合海沧地税、东山移动等单位为51名无助儿童购买总保额526万元的社会保险,并为3名“黑户”儿童解决长期困扰的户口问题。
  【维和功臣回国获殊荣】 4月15日,支队7名参加中国第四支赴海地维和警察防暴队队员平安归队。这7名维和队员被公安部、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中国维和警察荣誉勋章”,其中1人荣立一等功、2人荣立二等功、4人荣立三等功。同时被厦门市委、市政府授予“优秀人民警察”、“特区建设青年突击手”荣誉称号。
  【台风中救助临产孕妇】 8月18日上午,鼓浪屿一名孕妇突然出现临产先兆,急需到对岸岛内医院待产,而超强台风“圣帕”将至,厦鼓航线所有渡轮均已停航,危急关头,支队立即派出正在锚地避风的海警35088艇,顶着10级大风和3米巨浪出警。在护送途中为保障孕妇安全,警艇专门联系厦门市第一医院,带助产士和医生一起出海,将孕妇接到“海上110”码头,并平安送到医院。
  【海警支队评为全省“无偿献血先进部队”】 6月14日,在福建省2004~2005年度无偿献血表彰暨2007年献血者日庆祝大会上,海警三支队被评为“无偿献血先进部队”。1999年以来,支队始终保持“义务献血光荣”的优良传统,先后数十次组织官兵1000多人次义务献血10万多毫升,先后2次被厦门市评为“无偿献血先进集体”,4人评为“厦门市无偿献血工作积极推动者”和“厦门市无偿献血工作积极组织者”。
  【市图书馆海警分馆成立】 12月28日,厦门市图书馆海警三支队分馆正式揭牌开馆,这是国内公共图书资源首次在公安边防基层部队设立分馆。该馆面积近300平方米,藏书近10000册,有200多种最新期刊,可为官兵提供书刊借阅、导读等服务。分馆与厦门市图书馆实行联网,具有书目数据的统一检索、借书证通用、图书通借通还等功能。
  (黄志民 蓝志文)
  检察
  【概况】 2007年,厦门市检察机关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在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文明办案,维护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权益。年内,本市检察系统有23个单位、34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其中湖里区检察院获“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1.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一是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133人,起诉4704人,与上年相比分别上升0.19%和7.1%;批捕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案件2527人,起诉2762人。年内,建立健全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成立“打黑除恶检控组”,批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226人,起诉262人,立案查办充当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深化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方式改革,完善对重特大案件适时介入侦查工作机制,逐步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健全和落实联席会议和案件备案、纠正反馈制度,加强捕诉衔接工作,探索建立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适应死刑案件改革对一审提出的新要求,着重规范完善技术性证据材料文证审查,严格把好死刑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二是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66件8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5件71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1件12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和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案件46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8人;依法查办发生在征地拆迁、工程预决算审核、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21件24人。强化办案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安全意识,依法文明办案,严格规范执法。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推行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预案审批制,严格执行看审分离、办案安全责任检查和追究等制度。全年立案侦查的自侦案件已提起公诉47件49人,法院已判的均做有罪判决,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金融、建筑、交通、电力等系统建立预防网络,通过联席会议、检察建议、共同制定预防工作方案、编写行业廉政教育教材等形式,推进预防工作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向社会提供查询,对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等媒体,广泛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地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三是全面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专项监督,以防止和纠正以罚代刑问题为重点,向行政执法机关查询案件线索32条,公安机关已立案15件。依法追捕追诉23人,对139人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43人做出不起诉决定。注重对区检察院抗诉工作的把关指导,提出刑事、民事、行政抗诉案件22件。市中级法院首次以民事裁定书的方式,采纳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的检察建议。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监督监狱规范收押管理制度,全市发现并纠正脱漏管罪犯103人。实行不批捕、不起诉案件的答疑说理制度,逐案向公安机关书面说明理由,取得共识,减少复议复核。召开“法检两院”领导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协调、配合,优化法律监督环境。
  2.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决定》,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全年共依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472件次,依法妥善处理涉检上访106件。对久诉不息的个别案件,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促使问题得到解决。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乱点的集中整治。坚持开展刑事检察建议、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协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监外执行人员的管理帮教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3.继续深化检察制度改革,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制定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意见和措施,下发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实施意见,试行轻罪案件不捕直诉、刑事和解等做法,依法扩大简易程序和简化审查程序适用,实行量刑建议改革试点工作,推动依法从宽法律政策的落实。注意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建立完善以预防控制、信息传输、快速反应处置、协调配合为内容的处理涉检上访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减少涉检信访的发生。完善未成年人案件办案方式,在福建省率先成立首个“未成年人检察室”,在未成年人案件中试行“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有4个区检察院分别被授予全国或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思明区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室】 8月,福建省首个未成年人检察室在厦门思明区人民检察院挂牌成立,并正式受理案件。今后发生在思明辖区内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均由该检察室同一组人员实行“捕、诉、防一体化”的审查模式。“未成年人检察室”重在帮助、教育、感化失足青少年,促使他们回归社会。对于所犯罪行一般,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没有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危险性较小,不会妨害诉讼正常进行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不予批准逮捕。只有在犯罪嫌疑人罪行严重,且极有可能脱管的情况下,才适用逮捕的强制措施。该检察室还采取发给家属告知书、联系卡等,公开办案检察官的联系电话等一系列特殊的制度,方便家长和涉案未成年人与检察官交流、沟通;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一起犯罪时,对未成年人单独提起公诉,加快案件审理的速度,避免交叉感染。
  【湖里区检察院荣获全国“十佳”】 2月6日,第二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厦门市湖里区检察院从全国2861个基层检察院中脱颖而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称号。自2005年以来,湖里区检察院人均办案位居全市第一,批捕案件平均办案期限4.8天,起诉案件平均办案期限12天,没有出现一起漏捕漏诉、错捕错诉的案件,取得了显赫的业绩。
  【成立“打黑除恶检控组”】 2007年,厦门检察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成立了专门办理该类案件的“打黑除恶检控组”,重点抓好挂牌督办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全年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226人,起诉262人。认真排查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线索,深挖严查黑恶势力犯罪背后的“保护伞”,立案查办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辜勇志)
  审判
  市中级法院
  【概况】 2007年,厦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9035件,审结、执结37405件,分别比上年上升6.29%和6.77%,结案率95.82%。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6536件,审结、执结6139件,结案率93.94%。两级法院审限内结案率均为100%。
  1.刑事审判。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3109件5078人,审结3032件4830人;受理二审刑事案件449件,审结449件。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4152名被告人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683人,宣告无罪1人。突出抓好涉黑涉恶及危害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的审理,依法从重、从快对陈清河等64名被告人的涉黑案和彭登强奸、猥亵幼女案等作出一审宣判,共审结一审抢劫、强奸、绑架、故意伤害、杀人等案件856件1456人,审结毒品案件289件360人,审结盗窃案件873件1313人;审结公职人员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41件43人;审结走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案件39件77人,审结商业欺诈、危害税收征管等案件42件74人,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案件42件67人。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出台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实施细则和死刑犯刑前会见亲属等人性化举措。加强对少年刑事审判工作领导,依法对未成年刑事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进一步规范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涉及附带民事赔偿及刑事裁判中财产刑的执行工作,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270件。
  2.民商事审判。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19967件,审结19080件;受理二审民商事案件3020件,审结2931件;结案总标的37.79亿元。在全年审结的22011件各类民商事案件中,调解(含撤诉)结案10437件,调撤率47.32%,同比上升1.06%。妥善审理涉及就业、就学、就医、婚姻、家庭等事关民生问题的案件5000余件,审结劳动争议、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3500余件,为874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957万余元;着重审理好实施项目带动、发展区域经济过程中发生的案件以及企业兼并、破产重组、产权转让等案件,依法审理涉及贷款、购销、股权、保险、票据、证券、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等纠纷案件3429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2501件,诉讼标的11.17亿元;审结涉农案件2561件;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17件,审结96件;审结一、二审涉外和涉港澳台的“四涉”案件468件。
  3.行政审判。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一审案件217件,审结198件,其中判决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67件,占33.8%;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17件,占8.6%;裁定驳回16件,占8.1%;撤诉50件,占25.3%;受理行政二审案件98件,审结93件,其中判决维持原判40件,占43.01%;裁定驳回19件,占20.4%;撤诉10件,占10.8%。受理行政再审案件2件,审结1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913件,执结899件。
  4.执行工作。妥善执行以厦门升汇华纶集团有限公司、唯开通讯(中国)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涉及执行标的分别为6.5亿元和2.68亿元的49件系列案件;开展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件专项活动,共执结拖欠工程款、劳动报酬、赡养费等案件3353件。进一步完善执行案件的流程管理、财产评估、拍卖委托等程序;加大执行力度,公开曝光不自动履行的被执行人信息,推广“预警催告”、悬赏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等措施;积极推进执行和解,顺利和解了中外建公司、万山禾公司等陈年老案和湖滨南路周转房、仙岳医院等强制搬迁难案;推广和完善执行救助金制度,年内又有集美、海沧、思明、湖里法院设立执行救助金,共发放救助金36.1万元;继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正式将协助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年内,全市两级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9767件(不含中止案件),执结率95.69%,同比上升1.09%;执行标的额22.85亿元;执结案件中自动履行、和解结案4890件,占50.07%,同比上升16.83%;强制执行、终结结案4433件,占45.39%。
  【妥善执结凯歌高尔夫球俱乐部与和华公司委托经营纠纷案件】 申请人和华(海外)置地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凯歌(厦门)高尔夫球俱乐部的法定代表人都是台北市人,双方因投资经营理念差异,导致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经台湾地区仲裁机构仲裁,凯歌俱乐部负有偿还债务的义务,但其可供执行的财产却在厦门。于是,和华公司向厦门市中级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该仲裁案件的法律效力。2004年7月23日,厦门中院依法裁定,对台湾“中华仲裁协会”裁决的效力予以认可。该起案件是祖国大陆首例认可台湾地区仲裁机构裁决案。同年7月30日,和华公司向厦门中院申请执行这笔总额高达4000多万元人民币的债务。厦门中院查封了凯歌俱乐部的财产,并召集双方反复地做工作,促使双方互谅互让、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截至2007年3月,凯歌俱乐部分6期还清债务的本息,和华公司也向凯歌俱乐部归还300张高尔夫球证,双方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允许死刑犯刑前会见亲属】 9月27日,市中级法院率先在全省实行死刑犯会见亲属制度,让死刑犯在行刑前见上亲属最后一面。此举是该院继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被告人出庭戴头套、被告人有权选择出庭时着装等系列措施后推出的又一项人性化举措,对保障死刑罪犯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方面具有示范意义。
  【出台新的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意见】 1月,市中级法院出台并实施《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和财产刑的实施意见(试行)》。意见规定:将服刑人员执行财产刑的情况作为是否“认罪服法、确有悔改表现”的一项内容进行考核,明确对已履行或部分履行和确无能力履行的服刑人员在减刑幅度上有所区别,要求审判人员重点审查服刑人员考核周期的台账收支情况以及家庭经济状况,以此判断服刑人员是否具有履行能力及履行能力的大小。对于经审查确有履行能力的,要求其限期缴交,逾期拒不缴交的,一律认定不认罪服法,不予减刑;对于确无履行能力的,则综合其悔改表现酌情扣减减刑幅度。年内,市中院依照该规定累计对520名罪犯追缴罚金和没收财产260万元,对137名拒不履行财产刑的罪犯不予减刑,有力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和刑罚的严肃性。
  【建立基层执行联络员制度】 年内,市中级法院推出执行联络员制度。选择翔安区建立联络员试点单位,聘请111名基层村(居)人员担任法院的执行联络员,提供执行线索、促进和解,执行效果明显提高。12月,市中级法院和市综治办、市司法局联合发文,要求各区在乡镇(街道)和村委会、居委会(社区)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主要职责是:为人民法院在基层执行时提供送达法律文书、了解执行线索、促成和解、宣传教育等协助性工作;上级法院、专门法院、外地法院执行工作需要使用当地执行联络员的,执行联络员应当予以支持。
  【实施法官判后答疑制度】 8月,市中级法院出台并实施《法官判后答疑实施意见》,规定凡当事人不服中院生效裁判或对裁判内容有异议,在裁判宣告后三个月内到厦门中院申诉或者反映情况的,由立案庭统一安排原审理该案的承办法官负责进行答疑,解答当事人对裁判结果、证据认证、事实认定、有关法律规定及其他相关内容提出的问题和质疑。规定同时明确判后答疑的实施步骤、要求和答疑后的处理方式,并明确将法官落实判后答疑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年度十大民生案件评出】 年内,市区两级法院审结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商品房买卖、物业管理等民生案件8341件。其中,109名员工劳动合同效力案、某企业拖欠1623名工人工资案、交通事故同命同价赔偿案、酒店建设噪声污染处罚案、婚介服务不能退费条款被否决案、沈某二手房买卖隐瞒信息案、邱某银行卡被盗刷案、柯某获得司法救助案、工伤与第三者侵权双重赔偿案和女孩甲状腺被误割医疗纠纷案被评为2007年度十大民生案件。
  (吴密菱)
  海事法院
  【概况】 2007年,厦门海事法院新收各类案件818件,比上年上升1.0%。其中,诉讼案件682件,上升3.2%;执行案件136件,下降10.5%。收案标的6.2亿元,下降23.5%。共结案799件,下降2.4%。其中,诉讼案件结案654件,下降1.0%;执行结案145件,下降9.9%。结案标的4.8亿元,下降12.7%。诉讼结案中,海事海商案件结案460件,诉前保全37件,强制令2件,宣告死亡案14件,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案3件,债权登记案21件,申请支付令案86件,申请再审案8件,确权案16件,其他特别程序案件7件。审限内结案率达100%。上诉省法院二审案件60件,其中改判18件,无发回重审案件,改判发回率30.0%。未结案共270件,其中诉讼未结案205件,比上年上升15.8%;执行未结案件65件,比上年下降12.2%。全年“四涉”案件收案94件,标的金额2.9亿元。其中,涉外70件,涉港15件,涉台9件。“四涉”案件结案66件,结案标的金额1.7亿元。其中,涉外42件,涉港18件,涉台6件。全年调解撤诉案件304件,调解撤诉率达66.1%,比上年上升2.7个百分点。年内,海商庭庭长温文华被评为全国优秀女法官。
  【成功审理“景云”轮系列案件】 “景云”轮系列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货物损害赔偿纠纷案,争议标的近2亿元,涉及大陆、香港、台湾两岸三地及欧美国家,除各类书证、电子证据外,仅案件鉴定结论、专家报告、庭审笔录、律师代理词等材料就达30万字。合议庭前后9天分3次公开开庭集中审理,并在庭审后对案件中存在的各项争议点逐一进行深入研讨,最终作出公正的判决。判决书全文近5万字,分7个部分,用14个专题详尽阐述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判案理由。一审判决后,败诉方当事人没有提起上诉,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该案的判决,向国外当事人展示厦门海事法院公正的司法形象和较高的司法能力,增强其对我国海事司法环境的信心。
  【判决全国首例MSN电子证据讼争案】 原告福州沃克斯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嘉宏国际运输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案,是厦门海事法院遇到的第一例以MSN聊天记录作为呈堂证供的商事纠纷案件。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提交以打印件形式体现的MSN记录作为主要证据,但被告予以否认。由于电子证据在我国还属于摸索阶段,现行法律未明确其法律地位。厦门海事法院承办法官在查阅大量书籍、资料的基础上,认为数据电文在作为证据提交时,除形成计算机打印的书面材料或在磁盘或光盘等存储介质中的电子文件外,还应提供相应的源数据文件以供核对,确定两者之间没有实质差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所规定的原件的形式要求。因原告提供的证据不符上述要求,7月5日,厦门海事法院福州法庭一审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成功调解一起巨额保险合同纠纷案】 年内,厦门中禾实业有限公司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海上保险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5000多万元人民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对赔偿金额产生较大争议,并分别聘请专家出庭对专业问题进行论证,该案引起各方关注。为查清案件事实,主审法官在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的基础上,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摆事实,讲道理,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实际履行,案件圆满解决。
  【破解执行难】 一是开展清理积案专项行动。着重对拖欠工程款、船员工资、船员人身伤亡、关系社会安定稳定等方面的案件、各级党政关注的重大案件及上级交办、督办、转办的案件以及2005年以前未结案件等六类案件进行集中清理,深挖财产线索,开拓执行新路,清案率达78.5%,收到较好效果。二是把握重点,全力突破大案。嘉盛公司申请执行北方筑路公司一案,标的1300多万元。厦门海事法院通过依法裁定划拨应尽协助义务而未尽的协助义务人相应存款数额,使本案执行标的最终落到实处。三是抓住时机,解决疑难老案。2002年7月立案受理的郭长城、郭亚知申请执行龙海市石码航运公司案,由于被执行人关门歇业多年,无履行债务能力,5年来执行进展甚微。2007年初,当得知当地政府决定对被执行人住所地一带土地进行征用,承办人员先后三赴石码,与龙海市有关部门联系协调,最后申请人领到被执行人的18万元拆迁补偿款。(陈耀)
  司法行政
  【概况】 2007年,厦门市司法行政机关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本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1.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本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结合重点工程、工业集中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有针对性召开6场各种类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现场会,取得良好效果。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使司法行政服务大局的职能得到充分体现。
  2.基层基础建设。司法行政机关先后出台3个指导基层建设的规范性文件,较好地解决许多长期困扰基层建设发展的问题。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全市司法所平均用房面积达95平方米,工作人员平均4.14人,公务员本科以上学历占66.3%;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首次以高于全省的规范化司法所考评验收标准,对本市20个申报考评的司法所进行考评验收,9个司法所达到规范化要求。全市37个镇(街)纠纷解决服务中心的规范工作得到加强,各区开拓思路,创新“中心”化解矛盾方式,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社会安全稳定。年内,排查9386件民间矛盾纠纷,成功调处9255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6%。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没有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等问题。完善刑释解教人员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本市刑释解教人员建档立卡率达95%以上,帮教率100%,安置率97.3%;刑释解教“法轮功”人员“回归社会工程”工作成效显著,得到中央和省委有关部门的肯定。注重抓好“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1个区,24个镇街,84个村居,430名调解员通过市考评达到标准。年内,思明区司法局被评为全省唯一的全国模范县(市、区)司法局,思明区中华街道调委会被评为全省唯一的城区街道“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元司法所所长齐秀秀和梧村司法所所长张玉锋被评为全省“十佳司法所长”,并荣立三等功。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下发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意见和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日趋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推动“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在全市建立23个示范点,着重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在农村、社区设立“法律图书角”,在同安竹坝学校建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培育一批典型示范单位。《法制日报》以专版形式全面宣传报道厦门市“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厦门电视台开设“司法行政视点”栏目,《厦门日报》开展“在法治阳光沐浴下”法治征文活动,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增强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重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现场会在厦门召开,会议评价厦门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重视、体系完善、亮点不断、成绩显著”。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组织部署“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系列活动,开展《物权法》、《公证法》大型法律咨询活动;组织市直机关开展公务员网上法律知识的考试,参考人数7685人,参考率95%;组织开展法制影视、法制文艺、法制日报、法制春联进农村、进社区活动;组织6个区开展法制板报评比活动,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廉政法律知识考试;各区组织开展的法律早市、法律夜市和法律超市等法制宣传活动,深受人民群众欢迎。年内,市、区、街(镇)三级提供法制宣传专项经费479.1万元,举办各类法制讲座594次,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1784次,印制分发各类法制宣传材料95万册(份)。
  4.法律服务工作。主动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组织律师积极投入“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涉法信访接待处理工作。起草《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规则》,成立信访局律师团。在市、区两级信访局设立律师接访室并制定值班制度,首批有23家律师事务所参与值班,在工青妇组织、老龄委、消协成立律师团,在湖里台湾水果集散中心设立法律服务室等,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加大服务台资企业的工作力度,成立台商协会法律顾问团,28家律师事务所与台资企业建立“一对一”法律服务关系;举办海峡两岸律师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两岸律师交流得到加强。各区政府普遍建立律师顾问团,翔安区的政府律师顾问团经验被省司法厅推广。“贸易救济法律事务中心认真做好《欧盟节能灯反倾销日落复审》和《外国专利应对方法》两个课题的调研,提出应对措施,取得良好成效。市公证机构提出“365天无休假服务”承诺,方便群众申办公证,并在社区建立联系点,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定期到社区提供公证服务,积极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解决弃婴收养的落户问题,办理大量的“事实抚养”及“事实收养”公证,解决了一些民众因未办理相关收养手续而无法落户的问题,抓好防止公证出现错证工作,严格规范办证程序,提高公证办证质量和水平。在全省率先成立司法鉴定人协会和法医类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出台《关于司法鉴定行业反不正当竞争的规定》,实行《司法鉴定服务评价表》一案一表和司法鉴定人出庭报告制度,促进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积极拓宽法律援助渠道,建立完善农民工和残疾人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37个镇(街)设立法律援助站,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70件(其中司法鉴定援助案件68起),同比增长24.4%;“12348”法律咨询专线接听来电42467个,同比增长16%。做好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1461人参加考试,443人通过。
  5.劳教管理工作。开展“安全排查月”和“百日安全竞赛”活动,召开劳教人员思想动态分析会290多次。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安防设施的投入和进行消防演练,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和《习艺劳动工具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实现连续第8年安全所的目标。逐步规范劳教管理,在劳教人员中开展“行为规范年”活动,统筹安排劳教人员习艺劳动时间和教育时间。年内,开展4期技术培训,培训劳教人员358人,培训率40%,获证率100%。厦门劳教所开展“大练兵、强素质、展警威”为主题的民警岗位练兵成果汇报演练和阅警式,受到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高度评价,被司法部评为“全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活动先进集体”。
  【成立“五五”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师资库】 1月22日,市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共同召开市“五五”普法讲师团成立座谈会。普法讲师团有成员23名,分别来自市人大、厦门大学法学院、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及市公、检、法、司和部分政府组成部门,主要为本市各部、委、办、局的领导干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师资。同时,成立“五五”普法师资库,由各部门推荐的141名年轻的专家学者、博士、硕士、业务骨干组成,主要为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基层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师资。
  【钱学群律师入选香港政府首批“优秀人才入境计划”】 1月,厦门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律师钱学群获得香港特区政府正式批准,入选首批香港政府“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成为香港首次面向全球不限行业遴选的83名优秀人才之一。
  【司法警察协助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2月,由省司法厅抽调的4名监狱警察和本市选派的6名劳教所警察,深入思明区10个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站(司法所)开展为期一年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其主要职责:协调监所对矫正对象的交接,做好有关出监所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指导开展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逐步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矫正活动记载等;协助制定矫正个案,落实矫正对象的教育学习,制定各类教育计划,开展集中、分类、个别方式结合的教育学习活动,分析检验教育效果;负责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刑罚执行业务培训工作,加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的工作指导;参与对矫正对象的年度考核及矫正解除考核鉴定。
  【首批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建立】 2月,鹭江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站与市社会福利院、海滨公园管理处、毕昇印刷厂签订协议,建立街道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这是全市首批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公益劳动基地将为街道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劳动岗位,矫正对象每月到基地参加不少于12个小时的公益劳动。矫正对象通过劳动反省自己的过错,获得劳动技能的训练,并重建自尊,培养自律、自信情感和对他人的信任与尊重,更好地回归社会。
  【司法鉴定人协会成立】 3月7日,厦门市司法鉴定人协会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大会通过协会章程等文件,选举产生司法鉴定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市司法局副局长蒋先立当选为会长。
  【确立“法律进学校、进企业”示范点】 3月20日,市依法治市办会同市教育局、国资委召开联席会议,对全市开展“法律进学校、进企业”示范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会议确定厦门第一中学、厦门双十中学、厦门外国语学校、厦门市旅游学校、厦门实验小学等5所市属中小学为市级“法律进学校”示范点,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厦门电业局、厦门海沧投资总公司、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迈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市级“法律进企业”示范点。
  【法律工作者参与消费维权】 3月9日,由社会律师和专家教授组成的消费者维权法律顾问、律师团在厦门成立。其主要职能:积极开展对社会弱势消费群体的法律救助,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参与大型的公益性法律宣传活动,为消费者进行现场指导;对社会不平等格式条款或垄断行业的不平等条款进行点评,对典型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或符合《厦门市法律援助条例》援助对象要求的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定期或不定期对消费者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研讨、论证,积极推动厦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和法律修订,不断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专业化维权水平和能力,增强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
  【开展人民调解“十百千万”示范创建活动】 4月,厦门市部署开展人民调解“十百千万”示范创建活动。从2007年开始,通过三年努力,全市三分之一以上的区、三分之二以上的镇(街)、三分之一以上的村(居)、1000名以上的人民调解员要达到示范工作标准。同时,根据全省“十百千万”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完成1个区、10个镇(街)、100个村(居)、1000名人民调解员等省级示范单位和个人的创建任务。
  【法律服务室进驻台湾水果销售中心】 5月29日,厦门市湖里区殿前司法所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设立法律服务室,通过纠纷调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措施,为集散中心商户和业主单位提供一个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法律意识的全新服务平台。该服务室将开辟台商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调查、优质服务原则,不断提高涉台法律服务质量,增进台商对大陆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同,维护台商合法权益。
  【律师事务所与台企“一对一”结对】 8月23日,由市司法局、市台办及市台商协会共同举办的28家律师事务所与28家台资企业“一对一”结对子服务关系启动仪式在厦门台商会馆举行。律师事务所与台资企业建立“一对一”服务关系后,将有效地维护台资企业的正当权益,保障两岸经济交往与合作的顺利进行。
  【首次开办社区法制说书场】 4月17日,厦门市首家社区“百案说法”法制说书场在湖里区吕厝社区活动中心正式开讲。为办好法制说书场,湖里区依法治区办成立社区“百案说法”宣讲团,邀请厦门通俗文学研究会名誉会长、著名说书家范寿春先生为顾问,宣讲团成员有退休的老干部、老法官、老检察官和老教师,他们收集大量生动、有趣、故事性强的案例,编印成《湖里区社区百案说法故事集》,寓法制教育内容于故事中。【鹭江公证处获评全国文明公证处】5月,市鹭江公证处被司法部(中国公证协会)授予“全国公证行业文明公证处”荣誉称号。至此,厦门市已有2家“全国文明公证处”,也是全省仅有的2家。
  【首家外来人员调委会成立】 5月,厦门市在江西省劳动保障厅驻厦劳务处成立全市首家外来人员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委会将通过开展法制宣传、预防和调处民间矛盾纠纷等活动,积极为20多万驻厦江西籍外来务工人员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人民调解服务。
  【全省首期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在厦举办】 6月4~8日,由省委政法委主办,思明区司法局协办的福建省第一期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在厦门举办。培训内容涉及经验交流、理论探索及政策阐释等方面。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人事厅、省政府法制办、省监狱管理局等省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全省各地市、各县区司法所长及公、检、法等120多位相关人员参加此次培训会。
  【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场会在厦门召开】 6月18~20日,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法制宣传办在厦门召开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场会,对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总结部署,介绍推广厦门市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成功经验。厦门市通过开展“学生带法回家”、“主课堂法制渗透”以及创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法制动漫教育等一系列有效措施,逐步构筑起以主课堂为主、课外为辅,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近几年来,厦门市未成年人犯罪率均低于全国、全省水平。
  【首次实行法律援助案件办案统一补贴标准】 6月11日,市财政局和市司法局联合发出通知,对厦门市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作出新的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的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管理标准。这项规定的实施,有利于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规范,有利于调动广大律师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
  【启动湖里区法律服务夜市】 6月,湖里区法律服务夜市在禾山街道外来人员聚居的枋湖社区启动。每周二定期开设,由禾山司法所组织律师事务所、法律志愿者,义务为群众特别是外来打工者提供法律咨询、纠纷受理、代写诉讼文书、法律援助受理等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夜市通过集市的辐射效应为广大亟须获取法律知识、寻求法律保护但白天都要上班的外来人员送法上门,取得较好成效。
  【“司法行政视点”法制专题节目开播】 7月28日,市司法局与厦门广电集团联合开办的“司法行政视点”法制专题节目正式开播。“司法行政视点”每期15分钟,每两周播出一期,主要反映普法、基层工作(包括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国家司法考试、劳动教养等内容。
  【厦台律师举行理论与实务研讨会】 9月25日,高雄、台南、台中等三地律师公会的律师代表近50人来厦,与厦门市律师进行以“两岸人民如何继承对岸亲人的财产”为主题的法律实务和理论交流研讨。此次活动旨在以厦台律师开启交流互访十周年为契机,推动两岸四地的律师公(协)会抓住当前难得的发展机遇,进一步加强两岸法学学术交流活动,为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作出贡献。
  【全省首家法医类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在厦成立】 9月27日,厦门市法医类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正式成立。该机构从本市法医类鉴定机构、科研院校和政法部门中经验丰富、道德品行良好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中遴选而出。其主要职责:承担本市重大、疑难、特殊案件的专业咨询工作;对本市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进行业务培训、开展理论探讨,学术交流活动等。今后,市民有重大、疑难、特殊的法医鉴定案件要投诉,可以找专家委员会评判;办案或仲裁机构对鉴定有疑义,也可向该机构专家们咨询。专家委员会的成立有利于规范社会鉴定机构良性竞争,保证法医类司法鉴定忠于事实和法律。(胡雨阳)
  海防打私
  【概况】 2007年,厦门市海防管理委员会(厦门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落实海防、打私工作,厦金海域安全稳定。年内,没有发生大的涉台事件和走私案件,在省综合治理考评中,本市海防、打私工作分别获得99分和98.2分。
   【创办“平安海域”专栏】 4月,市海防打私办和各成员单位与海峡生活报社合作,创办“平安海域”专栏。该专栏每周一期,主要宣传创建“平安海域”的政策,及时反映海防、打私成员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人民群众对“平安海域”的知晓率、参与率,起到很好的宣传效果。
  【加强渔船民法制宣传】 市海防打私办配合厦门环东海域整治建设,开展渔船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5次(场),增强广大渔船民的法律意识,防止阻挠施工等过激行为的发生。同时进一步强化广大渔船民的反走私意识,全年,查获渔船参与海上台货走私、贩私案件3起,同比下降433%。
  【厦金海域“中线”管理】 市海防打私办协同海警三支队、边防支队、水陆交通公安分局、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部门,建立健全海上巡查制度,坚持每天派出执法船艇在厦金海域“中线”内巡逻,发现有越线船舶立即给予制止。年内,制止越线作业船舶22起22船。在十七大召开期间,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海上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查获违规越线作业船舶8艘。在海上重要部位巡查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执法检查,最大限度地减少越线作业行为的发生。年内,发生渔船民越线被金门方面抓扣事件32起47船104人次,同比分别下降21.95%、44.7%、42.2%。
  【创建“平安海域”活动】 市海防打私办按照把工作重心由岸上前移至海上的工作思路,广泛开展创建“平安渔村”、“平安船公司”、“平安船艇”等基层创建活动。思明区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组织信息员培训和渔船民法制宣传教育;湖里区强化沿海综合治理,组织沿海一线治安专项行动;集美区严格落实责任制度,确保各项创建措施落到实处;海沧区进一步落实军警民联防工作,切实加强海防打私基层组织建设;同安区把环东海域整治工作与创建“平安海域”活动结合起来一起抓,效果明显;翔安区制定《创建“平安海域”实施方案》,把任务、责任分别细化到街(镇)、村(居)和边防、渔业、交通、公安等职能部门。年内,海洋综合执法大队、船艇大队、边防所、工作站、及沿海6个街(镇)等一批基层先进单位和个人得到表彰。
  【保障全国帆船冠军赛安全】 3月13~17日,全国帆船冠军赛首次在厦门东海域举行。市海防打私办协同厦门海事局制定相关海上安全警戒预案,并组织协调海警三支队、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边防支队等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帆船比赛期间的海上安全。
  【海防基础设施“六站一中心”竣工】 年内,由国家边(海)防委员会和厦门市政府共同拨专款建设的“六站一中心”顺利竣工。“六站一中心”分别为:大嶝台轮停泊点监控站、角屿监控站、澳头监控站、何厝监控站、曾厝垵监控站、鼓浪屿信号台监控站、下何监控中心。
  【开展反走私联合专项行动】 市海防打私办协同各职能部门开展元旦、春节专项打击、春季战役、“猎鹰”、“利剑”行动和打击海上走私“三废”(废塑料、废金属、固体废物)等专项行动,取得很好的效果,确保本市海防安全稳定。年内,查获走贩私案件52起,案值1740.84万元。
  (张建新)
  仲裁
  【概况】 2007年,厦门仲裁委员会共受案405件,争议标的总额5.2亿元。年内受理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全年受案数量较2006年有所下降,但争议标的总额上升9000万元,个案平均争议标的额增加。二是商品房纠纷案件持续下降,其他类型案件则不断增加。三是案件当事人涉及的地域拓宽,双方当事人均为外地的案件大幅上升,且涉案标的额较大。全年共受理一方当事人为厦门以外地区的案件86件,涉案标的额2.7亿元;双方当事人为厦门以外地区的案件38件,涉案标的额1.3亿元。四是系列案件和群体性案件数量同比减少,不同类型的个案明显增多。五是仲裁条款与协议约定不明的情形趋多,仲裁条款与协议是否有效、仲裁主体是否适格等,认定难度加大。六是仲裁送达难日益凸显,部分仲裁案件要综合运用多种送达方式方能有效送达。全年审结案件449件(含上年度结转案件),其中调解、和解结案97件,占总结案数的21.6%。
  【国内首个地方物流专业仲裁中心成立】 1月9日,厦门仲裁委员会物流仲裁中心成立大会在市政府西楼报告厅举行,市委常委、副市长詹沧洲到会为物流仲裁中心揭牌。该中心将精挑一批案件审理经验丰富、对物流行业流程熟悉的专家担任仲裁员,根据物流纠纷的特点制定专门的案件审理程序,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制定专门的物流仲裁规则。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只要在合同中载入厦门仲裁委的仲裁条款,或者在任何阶段签订单独的仲裁协议,即可将纠纷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物流仲裁中心解决。与传统的争议解决方式相比,仲裁具有协议管辖、一裁终局、专家断案的特点,受理的案件也不受标的及当事人所处地域的限制,在解决物流争议中,具有高效、便捷的仲裁优势。会上,詹沧洲与仲裁委主任张斌生共同为物流仲裁中心指导委员会的17位委员颁发聘书。
  【厦门仲裁委知识产权仲裁中心成立】 2月15日,中国大陆第一个专业知识产权仲裁中心——厦门仲裁委知识产权仲裁中心揭牌仪式在厦门知识产权产业化海沧基地举行,副市长叶重耕等领导出席。该中心可向厦门知识产权产业化基地内的企业,提供多样化的法律培训和仲裁服务,实行现场办公,为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专业、便捷和有效的解决途径。
  【开展“一站式立案服务”】 3月起,厦门仲裁委开展“一站式立案服务”。在立案审查时,经办人员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所需的全部资料和量预交的仲裁费,使当事人一次性办妥仲裁申请与立案手续,做到立案方便、快捷。同时进行网上预立案调研与前期准备,尽早实现网上仲裁申请,更好地满足当事人仲裁活动需要。
  【立案环节实行“个案风险提示”】 年初,厦门仲裁委在立案环节实行“个案风险提示”。即在审查立案时,如发现仲裁协议效力或仲裁主体等方面的问题可能引发程序风险时,预先告知当事人,由其选择是否继续仲裁程序,从而有效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该制度的实施,得到当事人的普遍认同,社会反响良好。
  【举办“厦门仲裁杯”大学生辩论赛】 4月中下旬,厦门仲裁委携手厦门大学法学院举办首届“厦门仲裁杯”大学生辩论赛。辩论赛于4月中旬面向岛内外各大高校展开,吸引了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等大专院校多个学院的19支队伍80余人报名参加,辩题多为社会热点话题,涵盖教育教学、文化科技、道德伦理等多个方面。经过四轮17场激烈对决,厦门大学法学06级宪政代表队摘得桂冠。厦门日报、厦门电视台以及厦大媒体均报道了本届辩论赛盛况。
  【举办仲裁专题讲座和座谈会】 年内,厦门仲裁委举办多场仲裁专题讲座和座谈会,均收到较好的效果。2月11日,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柳经纬来厦宣讲《公司法》,重点介绍公司会议制度、公司治理以及公司整合等热点问题,市法院系统、律师界、企业界等150余位法律工作者到会听讲。3月16日,与市国资委联合举办市国企法务人员仲裁专题座谈会,向与会代表介绍仲裁制度的特点及其优势。5月13日,与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物权法讲座,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陈佳林处长介绍《物权法》,吸引厦门律师、仲裁员、机关法制人员以及企业法务人员共1000余人听课。6月22日,与市银行业协会联袂召开“厦门市金融仲裁工作座谈会”,市银监局与协会领导、市银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分管领导和法务部门负责人等40余人参加会议。8月30日,与厦门总商会共同举办《公司法》专题讲座,东方航空集团总法律顾问、市仲裁委仲裁员郭俊秀博士向市企业界的法务人员深入浅出地讲述《公司法》中董事的法定职责及其履行、董事权利的法律保护、董事违反法定职责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以及相关纠纷的解决机制等问题。8月31日,市仲裁委物流仲裁中心举办“物流行业法律风险防范与纠纷解决”研讨会,针对物流企业现状和遇到的法律难题,提出仲裁灵活便捷的解决对策,厦门港务集团等30多家单位的近60名人员参加本次研讨。
  【台湾地区律师代表拜访厦门仲裁委】 9月25日,台湾地区高雄律师公会、台中律师公会、台南律师公会的律师代表40余人拜访厦门仲裁委,听取了关于厦门仲裁发展历程和未来海峡西岸区域仲裁中心发展规划的介绍,双方就仲裁领域的合作问题进行了探讨,表示今后在仲裁法律领域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
  【厦门仲裁委组团前往东南亚地区参访】 11~12月,厦门仲裁委组团前往东南亚地区参观访问,拜访香港知识产权署,听取香港政府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方面的经验介绍;走访澳门仲裁中心,相互介绍仲裁开展情况,探讨共同关注的问题,达成仲裁合作初步意向;前往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吉隆坡国际仲裁中心访问,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就互邀仲裁员出访、仲裁研讨、仲裁员人选互荐、仲裁法律制度推行等方面签署合作协议。(刘宗明)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厦门年鉴.2008》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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