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问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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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0381
颗粒名称: 民生问题
分类号: D669
页数: 6
页码: 535-540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8年福建省厦门市民生问题的情况,包括厦门市城镇居民家庭教育消费状况调查、厦门市外来务工人员生活现状调查、厦门家居市场调查、农民交通事故高发原因调查、厦门消费者购物习惯调查几方面情况。
关键词: 厦门市 生活状况 民生问题

内容

【厦门市城镇居民家庭教育消费状况调查】为深入了解厦门市医疗、住房和教育改革现状,体现公众意愿,反映厦门的实际情况,厦门市政协开展“厦门市城乡居民民生问题调查”活动。2006年1月,集美大学承担其中城镇居民家庭教育消费状况的调查。根据研究需要,调查分两部分进行,第一部分共800份样本,调查对象为城市居民,采用入户发放自填方式进行;第二部分共200份样本,调查对象为农民,采用入户访谈方式进行。回收有效问卷936份,其中农村部分回收200份,城市部分回收736份,有效回收率为93.6%。
  在有效回收的936份问卷中,被调査对象性别:男性占50.9%,女性占49.1%;婚姻状况:未婚占26.4%,已婚占73.6%;年龄结构:30岁及以下的占46.9%,41-50岁占24.6%,31~40岁占23.8%,51~60岁占4.7%;文化程度:高中或中专占29%,大专、初中、本科、小学及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各占26%、16%、15%、12%、2%;职业结构:农民占21.4%,工人占11.8%,商业、服务业职工占10.8%,党政机关干部占5.3%,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占10.7%,办事人员占12.5%,下岗或失业人员占9.4%,专业技术人员占9%,离退休人员占5.4%,学生占3.6%,其他占0.1%。
  1.厦门市民对教育的关注程度。
  在调查所列出的八个项目中,住房、医疗、教育分别以绝对优势位居市民关注的社会问题的前三位,位居前五位的另外两项分别是“城市交通”和“社会治安”。(见表122)2.厦门市教育存在的问题分析。
  (1)家庭教育消费支出负担较重,但与大多数城乡家庭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2005年,被访者的家庭生活消费总支出平均为38353.96元,家庭教育消费费用平均为7131.27元,占家庭生活消费支出的比例为18.59%。教育消费费用在2001~5000元之间所占的比例最大,占调查总人数中的19.9%,其次是250元以下,占19.4%;10001元以上,占17.3%;1001~2000元,占14.7%;5001~10000元,占13.5%;501~1000元,占8.6%;251~500元,占6.6%。家庭教育消费支出负担率高达18.59%,人均教育支出为1961.45元,远远高于全国31个城市12.53%的教育消费支出负担率。这反映厦门市居民对教育的高度重视,家庭教育消费水平偏高,负担较重。
  调查发现,多数厦门市民对教育费用的评价,选择“偏高,但还能接受”的占大多数,达50.2%;其次是“比较合理”,占27.6%;选择“太高了,无法接受”的占到了21.6%;而选择“偏低”的只有0.6%。而当问及“教育支出增长与收入增长的比较”时,认为“教育费用增长高于收入增长”的占了大多数,达55.6%,这说明大多数厦门市民认为教育费用偏高,教育费用增长快于收入的增长。
  当问及对教育费用的承受能力时,对教育总支出、基本教育支出、选择性教育支出和自愿性教育支出,市民选择“基本能承受”的占了大多数,分别为66.3%,67.7%,48.1%,65.7%。这说明,虽然厦门家庭教育消费水平偏高,但与目前大多数家庭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基本上是相适应的。但是应该注意的是,不能承受的家庭也占一定的比例,尤其是对选择性教育支出的承受程度最低,不能承受的家庭达到34.1%,因此选择性教育支出仍是一个极需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2)家庭教育消费结构不合理,但基础教育消费仍是城乡家庭教育消费的主体。家庭教育消费是指家庭为子女求学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一般把居民的教育消费分为以下几项:一是基本教育支出,包括学杂费、学校指定教材和参考资料费、校服费、文具费、为求学而额外支付的食宿费及其他费用如交通费等。二是选择性教育支出,通常指为选择比较优秀的学校或异地求学而支出的择校费和捐资集资费用。三是自愿性教育支出(又称为扩展性教育支出),指参加各种课外辅导班、兴趣班、聘请家教、购买课外书籍的费用等。从城乡居民教育消费结构来看,基础教育支出是城乡居民家庭教育消费的主体,占66.70%;其次是选择性教育支出,占18.90%;最后是自愿性教育支出,占14.40%。数据表明,厦门市城乡居民家庭教育消费结构不尽合理,全国平均基础性教育支出比例为87.52%,而厦门市该项支出的比例却仅占三分之二,选择性教育支出和自愿性教育支出所占比例过大,达到三分之一。主要原因在于受城市的教育消费结构不合理的影响,农村家庭的基础教育支出为5708.96元,占教育总支出的88.12%,支出比例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城市家庭的基础教育支出4165.3元,仅占教育总支出的55.38%。这与城市居民追求高质量的教育消费需要是分不开的,应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3)教育收费存在不合理现象,但多数家庭表示对此无可奈何。
  城乡居民普遍认为收费不合理的项目较多,其中认为最不合理的三项为择校费、捐资助学费与特色班费(或重点班费),选择人数分别占509人、350人与345人。说明收费不合理的项目主要在选择性教育支出与自愿性教育支出这两方面。一些人正是抓住了我国居民有重视教育的传统和为了独生子女的教育不惜付出一切的心理,趁机提高教育收费额度,增加收费项目。而家长对于收费不合理的原因(多选题),普遍认同的三项原因是“教育体制有缺陷,政府部门措施不当”、“学校为了盈利”和“不同学校教学质量不一样”,选择人数高达531人、498人和304人。他们认为校际间质量差距较大,给了学校盈利的空间,从而激发捐款、赞助费、择校费之类乱收费现象频繁发生。而政府对此类现象不但没有足够有力的制约措施。当问及“如果有不合理缴费的项目,您是否还愿意缴纳”时,愿意缴纳的人数比例占到34.7%。多数人表示,愿意缴纳实出无奈,具体的原因有四条:一是为了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有个较好的前途,只能缴纳一些不合理的教育费用,才能上比较好的学校;二是怕孩子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因为孩子还在学校读书,如果不缴纳,怕学校和老师对学生施加压力,孩子会不好过,为了下一代再难也要想办法,不想惹太多是非;三是政策所逼,认为这是一些部门的霸王条款,若不愿意,吃亏的还是自己,毕竟胳膊拧不过大腿;四是缴费不透明,一部分人反映对缴费项目不清楚,只知道学校要交就交了,不知道是否合理。
  (4)城乡居民对教育质量的认可度不高。城乡居民认为教育质量一般的占56.1%,认为满意、很满意的各占22.8%、1.8%,不满意、很不满意各占14.9%、4.4%。这一方面是因为家长对教育质量的期望值较高;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厦门的教育质量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造成城乡居民对教育质量的认可度不高。
  3.厦门市教育消费的特点分析。
  (1)城乡居民家庭教育消费不均衡,差异较大。一是家庭教育消费负担不均衡,农村重于城市。2005年农村家庭教育总体支出平均为6478.62元,城市家庭教育总体支出平均为7521.30元,农村年平均教育总支出比城市低1042.68元,但与年生活消费总支出相比较,农村家庭教育消费负担率高达28.00%,城市家庭教育消费负担率为17.20%,这说明农村教育消费的负担较重。二是家庭教育消费结构不均衡。基础教育支出,农村5708.96元,占教育总支出的88.12%;城市4165.3元,占教育总支出的55.38%。选择性教育支出,农村166.5元,占教育总支出的2.57%;城市2157.86元,占教育总支出的28.69%。自愿性教育支出,农村603.16元,占教育总支出的9.31%;城市1198.14元,占教育总支出的15.93%。从以上这组数据可以看出,农村与城市的教育消费支出存在很大的差异。在教育消费结构上,农村家庭倾向于基础教育支出,且在基础教育的投入高于城市;而城市家庭则倾向于非基础教育投入,城市家庭用在选择性教育和自愿性教育这两方面的支出达44.62%,远远高于农村。从具体金额分类看,农村的选择性教育支出和自愿性教育支出小于城市,且比例差距较大。这一方面说明城市家庭对教育的重视程度高于农村,他们在满足基本教育支出的前提下,为子女选择了多元化的培养模式,力图使自己的子女获得更为均衡全面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因为城市家庭的收入较高,比农村家庭更有能力投入额外的教育支出。
  (2)不同教育层次的家庭教育消费差异较大,教育层次越高,支出费用越高。在各教育层次的费用支出中,高等教育的费用最高,平均达到10515.69元,这与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后,收费增长幅度较大有关。高中教育的费用总支出排在第二,也超过万元,该项费用高主要是由非基础性教育投入过高引起的,其中高中阶段家庭投入的选择性教育费用高达4372.80元,占到高中阶段教育费用总支出的43.35%;家庭投入自愿性教育的费用,高中阶段也是最高的,达到1495.93元。高中教育阶段面临进入大学的关键时期,为了让子女能进更好的大学,以后能得到更好的职业,家长们都愿意在经济上加大投入,因此这一阶段的教育投入较高。值得注意的还有学前教育阶段,家长对学前教育的投资高于义务教育的投资费用,这说明家长们普遍重视对子女的早期教育,而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详见表123)(3)不同收入家庭的教育消费差异较大,家庭收入越高,支出费用越高。教育成本部分个人补偿制度实施以后,教育消费支出的承受能力与家庭收入的多少有直接关系。家庭经济状况越好,对教育消费的投入越大。同时,教育的投入随着家庭收入的增加而不断上升。家庭收入为1000元以下,对教育的投入只有1435.33元,而家庭收入超过10万元的,对教育的投入高达19950元,相差近14倍。
  (4)家长教育期望对家庭的教育投入有一定的影响,家长教育期望越高,支出费用越高。家长越希望孩子能上更好的学校,学到更多的知识和技能,以便以后能找到更好的工作,就越愿意进行大量的教育投资。
  (来源:搜狐网2009-07-22)
  【厦门市外来务工人员生活现状调查】厦门作为一个现代化程度较高、就业环境良好的城市,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务工者。他们向往城市的生活,希望提高自己的收入、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而他们的生活状况如何,能否适应和融入这个城市?为此,民盟厦门市委、厦大社会学系开展了厦门市外来务工人员生活现状调查。调查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在厦门岛内的思明区和湖里区共抽取1000位外来打工者作为被调查者进行访问。样本的构成情况:男性占56.2%,女性占43.8%。有19.6%的受访者拥有城市户口,80.4%拥有农村户口。从受访者的年龄分布情况来看,25岁以下占62.6%,26~35岁占24.5%,36~45岁占10.7%,46~55岁占1.9%,56岁以上占0.4%。从受访者的文化程度看,小学及以下占6.5%,初中占37.4%,高中占19.9%,中专、技校占23.4%,大专占12.4%。
  1.外来务工人员的来源和家庭经济状况。被访问的外来务工人员大多来自经济相对不发达的地区和村庄。来厦门之前住在城市的占9.4%,住在县城的占11.3%,住在乡镇的占28.5%,住在村里的占50.8%。在2008年中,被访问的务工者的家庭总收入在15000元以下的占33.7%,收入在15001~30000元的占35.2%,30001~45000元的占7.9%,45001~60000元的占13.4%,60000元以上的占9.7%。
  2.外来务工人员的收入。调查发现,厦门市外来务工人员平均收入与本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的月平均收入有较大差距。2007年,前者的人均月工资为1591.12元,后者的人均月工资达2413元。这表明务工者在获得较高工资的同时也需负担在城市居住生活的高成本。调查数据还显示,外来务工人员的人均月开支为1165.15元,其中用于住宿的费用平均为262.51元,用于伙食消费423.40元,用于通讯107.96元,用于购买生活用品129.54元,其他消费276.06元。经过统计,月开支在500元以下的占被调查者总数的12.5%,开支在501~1000元的占57.4%,开支在1001~1500元的占17.3%,1501~2000元的占7.6%,2001元以上的有5.1%。大部分务工者的开支都在1000元以下。
  外来务工者在衣食住行上负担较大的情况下,每个月是否还有结余?调查显示,2006年以来,每月收入有结余的占61.9%,没有结余的占38.1%,平均结余567.62元。他们在外打工,不仅要满足自己的生存需要,许多人还负担着整个家庭的生计,外来务工人员每人每年平均寄回家4329.25元。这些打工收入已成为许多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
  3.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和伙食问题。近年来,城市中的房价不断攀升,加之物价上涨,特别是食品价格上涨,加大了外来务工者在城市生活的成本。根据调查,务工者住在员工集体宿舍的有21.1%,居住在出租屋的有69.3%,借住亲友家的有2.3%,自己购房居住的有3.3%,居住在工作场所的有0.8%,而居无定所的还有1.5%,其他居住方式的有1.7%。如今,用人单位提供宿舍的比较少,大部分人还是以租住房屋的形式来解决住宿问题,且年轻务工者合租的情况比较多。
  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所主要集中在湖里以及岛外的集美、同安、翔安三个区,因为本市的工厂主要集中在这些区,工厂的周围形成了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地带,而许多在思明区工作的务工者也由于岛外租金便宜而选择在此居住。因此城中村和村镇的私人出租屋成为外来务工人员的首选。
  在伙食方面,务工者57.5%选择自己煮,32.9%选择在单位饭堂就餐(或单位有包伙食),35%同时也选择快餐外卖的方式,还有6.8%的人在食堂用餐,4.2%选择在非本单位食堂就餐。统计表明,自己煮、外卖快餐和单位饭堂是最受务工者欢迎的,他们主要是从经济实惠、方便和节省时间角度来考虑的。
  4.外来务工人员的休闲方式。外来打工者平常工作繁忙,休闲时间很少,但平时的休闲方式丰富多样。在调查中发现,看电视是最主要的休闲方式,经常看电视的有50.1%,从不看电视的只有7.9%。休闲时间经常读书看报的占31.7%,有时会读书看报的占28.6%,偶尔读书看报的占24.4%。其他休闲方式为:打牌、打麻将5%,逛街、逛公园12.4%,看录像、电影13.9%,聊天26.8%,上网27.5%,买彩票6%。
  5.外来务工人员选择外出打工的原因。一般认为外来务工人员是为了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而出来打工的。但在调查中发现,真正因为家庭经济原因而外出打工的只是少数,更多的人是为了寻找更好的发展机会来到城市的。受访者外出打工的原因:干农业收入太少23.1%,家里田地少、没事干11.1%,家里没有其他的收入门路19.5%,家里人读书、治病、盖房等太需要钱11.0%,外面的发展机会比家乡多40.5%,年轻人应该出来闯一闯53.2%,想外出打工增长见识47.5%,不喜欢农村的生活8.6%,不想读书了13.0%,家里人鼓励我出来6.1%,外出打工是一种风气5.7%,不出来被村里人瞧不起2.6%,已经外出的亲朋好友要我出来3.8%,政府鼓励支持外出5.3%,受到新闻媒体宣传吸引2.1%。
  此外调查还显示,51.1%的务工人员是一个人单独外出打工的,48.4%的人是和同伴一起外出打工,单独外出打工的占了半数以上。
  6.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护。
  (1)工资问题。调查表明,厦门的务工环境较好,企业聘用员工和员工待遇实施得比较规范,少有拖欠工资现象。2007年7月,厦门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解决农民工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拖欠过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将被强制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中存储全体员工不少于一个月工资额的工资保证金,这一规定有力地保障了外来务工人员尤其是农民工工资权益。2007年,被调查者目前工作的企业有拖欠工资现象的仅占14.4%,没有拖欠工资现象的企业占85.2%,其中有拖欠工资现象的企业拖欠工资后予以补发的占70%,但没有补发工资的仍有30%。
  (2)工作时间。外来务工人员67%都加过班,没有加过班的只有33%。从每天的工作时间来看,每个人每天一般要工作9.35小时,一般每天平均加班3.02个小时,最长的一次加班时间平均为6.03小时。他们大部分都从事生产和服务业,工作比较辛苦,工作时间比较长,休息时间明显不足,甚至连法定休息日也难以享有。
  (3)劳动合同签订。在被调查的外来务工人员中,有66.3%的人和用人单位签了劳动合同,33.7%的人没有签。在没有签合同的务工人员中,有71.8%是企业没有和工人签订,只有28.2%是打工者不愿意和企业签。在外来务工人员对自己所签订的合同的评价中可以看到,认为合同体现了双方平等,很满意的占21.2%,认为合同体现双方基本平等,比较满意的占38.9%,认为合同有些不平等但可以接受的占20.3%,认为合同不平等但只能忍受的占7.8%。从中反映出超过半数的人对合同表示满意,同时也有相当部分企业的合同并没有给予工人应有的平等待遇。
  (4)职业技能培训。调查中,问到“外出打工前,家乡政府有没有对您提供过技能培训?”回答“没有”的占93%,回答“有”的只占到7%。当问到“在打工的地方(厦门),有没有接受过技能培训?”回答“没有”的占57.7%,而回答“有”的占到了41.8%。一般来说,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经费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分担。调查发现,厦门市外来务工人员的技能培训经费多半还是工人自己掏腰包。“自己出钱”的占44.5%,“企业”、“工作所在地政府”、“家乡政府”、“非政府组织”、“免费”和“其他”的分别占31.3%、1.8%、0.9%、1.5%、26.8%和5.3%。
  (5)社会保险和福利。调查数据显示,厦门市外来务工人员享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占有比例分别是57.6%、42.2%、47.4%、30.7%和26.7%。特别是医疗保险的参保率已经过半,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参保率也将近半数。只是仍有54.2%的来厦农民工不能带薪休假,59.4%的女性农民工无法享受带薪休产假制度。
  (6)基本人权保障。从调查结果看,来厦的务工人员中只有23%的被调查者宣称其权益受到过侵害,而76.6%的被调查者表示不曾有过权益受侵害的经历。被调查者在回答“进入本企业时,有没有交付押金”问题时,回答“有”的占14.5%,“没有”的占85.3%,还有0.2%的被调查者没有作答。而在问到“进入本企业时,企业有没有扣押证件”问题时,被调查者的回答显示,企业扣押证件的种类较多,有身份证、毕业证、暂住证和婚育证等。其中扣押身份证的比例最高,占6.0%,扣押毕业证、暂住证和婚育证的也分别占到5.8%、5.5%和4.9%。在询问工人打工期间有无下列经历时,回答情况是:吃饭时间不够20.9%,不许上厕所7.3%,不许喝水4.1%,被搜身搜包3%,被怀疑偷窃2.4%,被管理员殴打0.7%,被关押0.4%。这表明,尽管部分企业有侵害外来务工人员基本人身权利的现象,但从总体上看,来厦务工人员的权益还是受到充分、切实保障的。厦门市作为“最受农民工欢迎的十大城市”之一,并非徒有其名。
  (7)农民工维权意识。在有过权益受侵害经历的来厦务工人员中,只有29.9%的人向相关部门投诉,而64.2%的被调查者表示没有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近七成的受害者放弃了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力。这不仅是因为他们的维权意识不够,还因为投诉无门。调查发现,他们不投诉的原因最多的是“认为问题不严重,不用投诉”,占43.1%。其次是“投诉了也没用”和“不知道去哪投诉”,分别占40.6%和21.5%。当问及“为了争取自己的权益,您有没有参加过以下群体性活动,诸如罢工、游行、示威、静坐、堵马路、集体上访等事件?”只有7.6%的被调查者回答“有”,而回答“没有”的比例占到92.0%。这说明在厦的外来务工人员大多是采用理性方式维权,不会盲目参与群体性活动。调查数据表明,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农民工最常用的方式是找企业领导,占33.7%。而只有小部分人采用上访(信访)或起诉的方式,分别只占3.3%和3.0%。
  7.外来务工人员对厦门的评价。61%的外来务工者喜欢厦门,其中非常喜欢占23%,比较喜欢占38%,对厦门印象一般的占33%,较不喜欢的占2%,很不喜欢的占4%。在回答“您愿意留在厦门吗”的问题时,回答“愿意”的为26%,另有26%说“愿意,但不敢想”,9%的人表示无所谓,19%的人没想过,20%的人说“不愿意,还是回去”。
  8.外来务工人员的人际交往。调查表明,在厦门这个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平均每个人有朋友18个,其中外地朋友(没有厦门户口)平均13个,厦门朋友(有厦门户口)平均5个。可见外来务工人员的朋友总数量偏少,其中厦门朋友数量更少。而且外来务工人员的朋友都集中在炊事、饭店餐馆服务员、产业工人、司机、营销人员和无业人员。而其他工作岗位的朋友很少或几乎没有。这表明了外来务工人员的人际交往圈的同质性很高,即朋友涉及的行业很有限,所以导致人际关系网络质量低下。他们很难从自己的人际网络中获得一些实际性的帮助,如通过网络关系找到一份较好的工作。
  9.外来务工人员的身份认同。调查发现,外来务工人员对自己的身份很困惑,认识不统一,很多人已经对自己身份产生了一种认同危机。33%的人认为自己是工人,22%的人认为自己是农民,45%的人认为自己既不是农民也不是工人,仅11%的被访者认为自己已经充分适应厦门生活,是个完全的“厦门人”。45%的被访者认为自己在收入方面和厦门人存在较大差距。没有厦门户口让外来务工者感到最麻烦的事是,有的工作岗位不能应聘。56%的外来务工者认为来到厦门后,自己的社会地位提高了,仅6%的人认为是降低了。
  10.外来务工人员与厦门本地人交往情况。当问及是否经常跟厦门人来往,表示“经常来往”和“较经常来往”的仅占调查总人数的24%,还有22%的人表示从来不跟厦门人来往。当问及“您喜欢厦门人吗?”5%的人表示“非常喜欢”,19%的人表示“比较喜欢”,60%的被访者表示“一般”。关于“您与本地人交往中的困难是什么”这个问题,问卷从语言、观念、生活习惯、交往机会、地位是否差异,以及厦门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等6个方面进行考察。结果表明,语言问题是和厦门本地人交往中最大的障碍,有50%的人认为语言问题阻碍了他们和本地人的交往。也正是由于外来务工者和本地人的交往存在困难,彼此缺乏了解和理解,使得49%的外来务工者认为厦门人“不太好,大多瞧不起外地人”,甚至有5%的外来务工者觉得厦门人“很不好,排外很厉害”,只有46%的外来务工者认为厦门人“很友好,能平等对待外地人”。
  11.外来务工人员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关注程度。当问及外来务工人员对“所在工作单位的事情”、“现在居住社区的事情”、“老家的事情”、“厦门市的事情”和“国家大政方针”的关心程度,发现来厦务工人员对这些公共事务一般关心程度以上的超过80%的比例,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他们也具备了现代公民意识。另外,外来务工人员最偏向于关心自己老家的事情,很关心、较关心和一般关心的比例分别占58.0%、23.8%和12.3%,较少关心和从不关心的只占4.0%和1.7%。这反映的不仅仅是来厦务工人员的故乡情结,更反映的是他们乃至整个农民工群体难于真正融入城市的问题。
  (来源:厦门网2009-03-02)
  【厦门家居市场调查】 近年来,厦门市室内装饰以平均每年20%以上的速度在发展,家装市场年装饰工程量在20亿元以上,直接带动了家居用品和材料市场。2009年3月4日,《厦门日报》携手厦门四大建材家居卖场,启动厦门家居市场大型调查。本次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1667份,受访者以公司企业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员为主,大学以上学历的人数最多,占57%。这显示了家装市场的潜在客户分布于各种结构的家庭中,而成家前后的中青年群体是主要的需求人群。
  1.选择卖场的因素。调查显示,受访者最喜欢去的建材卖场为吉家家世界和东方家园,其中吉家家世界以绝对优势成为受访者最青睐的建材卖场。新景建材城居第三,江头建材城、百安居并列第四。决定消费者选择建材卖场的五大因素分别是:种类更齐全(23%)、性价比更高(22%)、售后服务更好(19%)、购物环境舒适(18%)、知名度高(16%),其中种类齐全成为首要因素,可看出消费者购买建材普遍存在货比三家的心态,也反映厦门建材品牌在客户忠诚度上的建设有待努力。交通便利因素(2%)较不被消费者在意,只要卖场在上述环节做得出色,即使再远,也能获得垂青。
  2.购买家具的选择。在家具购买地的选择上,89%的受访者都倾向于在本地购买,仅11%倾向于去广东、上海购买。除去本地购买的便利性,本地家具市场的供应充足、品类齐全、服务到位、价格合理等也是赢得客户的重要因素。从调查结果来看,厦门的本土家具卖场具备较大的优势,消费潜力较为广阔。在家具卖场中,吉家家世界和东方家园既是最受青睐的建材卖场,同时还是最受欢迎家具卖场,庄氏家居排第三,接下来是嘉年名华和传百年家居。
  3.装修队伍的选择。新家装修,62%的受访者将找专业家装公司,可看出专业家装公司在厦门较受消费者信任。另外27%的受访者选择找专业设计师工作室或公司进行装修。仅10%的受访者选择装修个体户。施工质量为受访者最为注重,比例高达46%。其次是服务及保障,比例为25%,材料质量和设计水平分别占到17%和11%,而预算报价仅占1%,可见消费者进装修“重视质量远大于重视价格”。
  4.装修模式的选择。39%的受访者倾向于整体家装(设计、施工、辅材、主材、保障一站式服务模式),25%的受访者倾向于施工包辅材,自购主材,这两种模式合计比例达64%,可见方便省事的包材料施工模式更受消费者青睐。另外有36%的受访者选择不包材料包施工(包清工),在这种模式下,消费者购买材料的品种和预算等自主性更大。
  5.装修价格。受访者的装修预算(含材料及配饰产品)分布在三个主要价位区间,其中最广泛的是5万至15万元之间的价位,比例达55%。其次是5万元以下,占27%。第三是15万至35万元之间,占18%。可看出15万元以下的价位更适合中低档装修,而15万至35万元之间的价位主要迎合高档装修人群,而超过35万元以上的装修则乏人问津。
  6.建材的选购。决定受访者选购建材的四大因素分别是:健康环保(30%)、价格(28%)、产品质量(22%)、品牌知名度(20%),其中健康环保排在首位,可见消费者对绿色家居的要求已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而价格和质量体现人们对性价比的追求,品牌知名度则展现出知名品牌在消费者抉择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而建材的售后服务则较少为人关注。
  7.家居资讯的渠道。调查显示,报纸、网络和电视是受访者了解家居资讯的主要渠道。52%的受访者主要通过报纸了解家居资讯,说明报纸是目前的主流家居媒体。而网络的后起之势十分明显,占据27%的比例,超过电视10个百分点。另外,户外路牌占3%,其他渠道占1%,而广播占比不到1%。
  (来源:厦门网2009-03-18)
  【农民交通事故高发原因调查】 据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统计,2004年以来,全市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中,农民(农民工)占65%左右,比城市居民高出约1.3倍。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相对突出,农民伤亡人数相对较高,已成为近年来交通事故的显著特点。据分析,造成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有“三缺”:农民交通安全常识缺乏,农村道路安全设施缺失,农民出行交通工具缺少。如何解决农民的“三缺”,成为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点。
  1.农民交通安全常识缺乏。近年来,大量外来农民工涌入厦门,他们过去的生活环境、交通环境与城市差别较大,缺乏应对高速、高密度、高机动道路交通的基本常识和交通习惯,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高,交通随意性大,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逆向行驶、随意横穿道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存在。
  2.农村道路安全设施缺失。目前影响厦门道路交通安全最严重的问题是公路城镇化以及农村道路条件改善后,道路安全设施未及时跟上。如324线厦门段及206线同集路段总长分别为53公里、17公里,共占全市公路总里程的3.4%,其道路的设计标准、安全设施的配备仍然按照公路的技术标准,缺乏城市道路的隔离设施、过街设施、灯控设施,缺乏立体交通,不适应城市化交通需求。以上两条道路2008年上半年发生重大事故34起,导致41人死亡,占全市同期道路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的37%,死亡率是其他道路平均死亡数的10倍。此外,近年来随着厦门市农村道路“硬化工程”和“村村通工程”的开展,农村道路的通行速度大大提高,但必要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却跟不上。
  3.农民出行交通工具缺少也是引起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频发不可忽视的因素。厦门近年来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市民的出行便捷得多。相较而言,在农村,农民出行所依赖的交通工具却十分有限,农民出行难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农村客运网络系统缺乏统筹规划和发展,乡村客运车辆班线、趟次太少,甚至还有不少比较偏远的乡村不通公交客运车辆,农民群众出行大多靠乘坐摩托车、小货车、农用车,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2007年7起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交通事故中有4起为摩托车事故。
  (来源:厦门网2008-12-09)
  【厦门消费者购物习惯调查】 2007年底,《厦门商报》推出一篇关于厦门消费者购物习惯的调查,主要针对消费者在购物中是“价格至上”还是“情感至上”。厦门消费者的回答是:您可接受的商业教育类型?论坛、讲座27.42%,EMBA19.21%,专业课程班(战略、品牌、营销等)26.86%,高校专业培训(如EDP/总裁班等)26.49%。
  您会特意选择假期或黄金周购物吗?37.15%不会,62.84%会。
  您会参与营业场所为圣诞节而举行的庆祝活动吗?33.21%不会,66.78%会。
  您会因为商场的折扣优惠而专程前往购物吗?23.82%不会,76.17%会。
  您会特意增加消费额度去争取商场“满多少送多少”的优惠活动吗?43.37%不会,56.62%会。
  您买电器前会认真对照各电器卖场的广告折扣吗?77.09%会,22.90%不会。
  您认为电器卖场的假期促销会比平常便宜吗?74.95%会,25.04%不会。
  您对您现在使用的电器的售后服务满意吗?79.30%满意,20.69%不满意。
  您对您现有使用的电器的质量满意吗?83.77%满意,16.23%不满意。
  您认为购房影响因素有哪些?环境景观27%,户型7%,价格25%,开发商品牌4%,地段28%,其他1%,配套8%。
  调查结果显示,厦门消费者依然关注价格因素:76%的消费者会因为商场的折扣优惠而专程前往购物,57%的消费者会为了买赠活动而额外增加消费,更有65%的消费者曾有过借用别人贵宾卡购物的经历。
  一般说来,如果要把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的因素做一个划分,价格应归为理智类因素,而品牌影响应归为情感类因素,影响购物经历的情感因素还包括具有亲和力的购物环境、及时解决问题的能力、精益求精的商品和服务等等。在调查报告里有一个有趣的数字:在消费者关于旅游服务的选择中,消费者选择旅行社、酒店时最关注的因素依次为服务(42%)、品牌(21%)、便捷程度(21%)和价格(16%)。对于价格因素在旅游商品消费中被“冷遇”,是因为旅游消费属于“奢侈”消费,消费者更重视消费本身的“享受性”体验,价格不再成为最重要因素,相反的,情感类因素占据主导地位。在是否购买知名品牌的回答中,不看重名牌因素的(无所谓购买知名品牌和更看重价格等其他因素)仅占到31%。而在对于“是否会参加营业场所为圣诞节而举行的庆祝活动”的回答中,肯定回答的占到了67%。由此可见,感情对于消费者的影响确实存在,消费者在消费决策过程中,情感的作用不容忽视。
  (来源:厦门网2007-12-24)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厦门年鉴.2009》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资料收录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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