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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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0375
颗粒名称: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
分类号: D632.1
页数: 1
页码: 524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8年福建省厦门市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的情况,包括中国收养中心负责人考察市儿童福利院、民办福利与孤残救助、首次组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救助管理、反家庭暴力庇护站设立几方面情况。
关键词: 厦门市 社会福利 社会事务

内容

【中国收养中心负责人考察市儿童福利院】 10月16日,中国收养中心主任陆颖等一行5人对市儿童福利院进行考察调研。厦门市儿童福利院在院孤残儿童315名,养育覆盖面100%。全市共办理收养登记93件,其中事实收养登记8件,收养登记合格率100%,陆颖对以上两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及送养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民办福利与孤残救助】 2008年,厦门民办福利事业有新发展,通过鼓励民营资本投入,加快民办福利机构建设。全年新增民办福利机构4家,新增养老床位610张,养老床位总数达到2000多张。年内,为患精神疾病的人员减免医疗费484人次,收容无固定居住场所、无固定经济收入、无法定赡养人的厦门籍精神病人入院3人;儿童福利院新入院儿童106人,为16名残疾儿童做手术19次,其中,电脑福利彩票基金资助15人。
  【首次组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6月28~29日,厦门市首次组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全市考生1308名,占全省考生总数53%以上。其中,参加初级考试712人,60分以上成绩过线者310人,过线率为43.54%;参加中级考试596人,过线55人,过线率为9.23%,两项均高于全国39%和6%的平均过线率,得到民政部和福建省民政厅的肯定。年内,市社会福利中心被民政部列为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试点单位,并组织79名职工参加社会工作考试,共有26名职工通过助理社工师考试,4名职工通过社工师考试。
  【救助管理】 全年共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5822人次,其中救助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且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人员4288人次、少年儿童478人次、四川灾民和伤员198人;救治精神病人和危重病人200多人;护送返乡127人次,并为无力支付交通费的返乡人员提供乘车凭证3475张。
  1.春节雪灾期间,积极开展爱心救助行动。一是主动上街送温情、救危难,避免流浪乞讨人员在街头受冻挨饿。二是配合市政府为滞留厦门的旅客分送毛毯等御寒物品273件,仅火车站救助点就为滞留旅客提供咨询服务558人次,引导农民工进站救助112人。
  2.积极做好四川汶川大地震救助工作。一是为30余名四川籍在厦务工人员返家开辟绿色通道,给予及时救助;二是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地震灾区伤员来厦救治,先后为返乡及护送人员购票360张,派出护送人员26人次,经福州护送返乡伤员和家属334名。
  3.落实流浪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按照厦门市《关于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协助市救助管理站与市中医院、市仙岳医院签订协议,建立绿色通道,保证市救助管理站和“110”送去的病人得到及时救治。
  4.积极做好奥运、“九八”、“十一”黄金周和新一轮创建文明城市考评期间的救助管理工作。坚持主动救助、劝导救助、贴近服务等方式,加大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配合,采取有效措施,使流浪乞讨人员数量减至最少,为重大活动的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反家庭暴力庇护站设立】 4月3日,市民政局联合市妇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关工委等部门在市救助管理站设立“反家庭暴力庇护站”,启动反家庭暴力庇护工作。根据庇护站的管理规定,受救助对象为厦门本市户籍人口、遭受严重家庭暴力、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自身无力解决食宿,又无亲友投靠,生活陷入困境,自愿要求庇护的妇女或儿童受害者。要求庇护的妇女,应持有关证明手续和身份证明,向市妇联或民政局提出申请。庇护站提供7天以内的免费食宿,庇护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周,需要延长的,应经厦门市妇联批准。至年底,已接收2名家庭暴力庇护者。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厦门年鉴.2009》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资料收录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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