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和救灾救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0373
颗粒名称: 城乡低保和救灾救济
分类号: D632.1;D632.5
页数: 2
页码: 522-523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8年福建省厦门市城乡低保和救灾救济的情况,包括新低保标准出台、救灾工作、慈善救助、“五保”供养、革命老区扶建和“五老”定补标准提高、特困群众医疗救助等几方面情况。
关键词: 厦门市 城乡低保 救灾救济

内容

【新低保标准出台】 2008年1月1日起,厦门市执行新的低保标准。具体是:城市1人户每人每月330元,2人户每人每月305元,3人以上户每人每月280元;城镇1人户每人每月300元,2人户每人每月275元,3人以上户每人每月250元;农村每人每月190元。
  至年底,全市城乡共有低保对象163107户次404218人次,全年低保金发放4495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16874户次275361人次,发放低保金360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46233户次128857人次,发放低保金888万元。5月起,向全市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41466人发放实物补助,每人5公斤大米,500毫升食用油,共折款1042040.58元。7月起,对全市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农村五保户每人每月发放15元临时性补贴。2008年7~12月,全市共为245848人次发放临时性补贴368.75万元,经费由市、区财政按1∶1比例分担。此外,288名1960年代精简退职享受40%救济对象的定期生活补助费标准为城市每人每月430元,农村每人每月280元;7名矽肺病救济对象的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50元。
  【救灾工作】 6月14~16日,厦门市普降大到暴雨,全市受灾人口6352人,紧急转移人口982人,无人员伤亡。各区政府及时转移安置受灾群众,保证他们有干净水喝,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年内,因灾损房76户、农房统保出险获赔16.5万元。
  【慈善救助】 年内,厦门市慈善总会全年共募集善款3000多万元,支援南方冰冻雪灾65.85万元;支援西藏地震灾区8万元;支出善款1188万元,用于安老、助学、助孤、帮残、济困35956人次。至年底,全市有慈善超市23家,全年有近10万余人次的困难群众得到就近、及时救助。10月17~30日,全市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衣被,共募集到冬衣18509件、被毯13223床。市民政局动用部分善款捐款采购冬衣1万件,棉被7500床,价值132.35万元,连同接收的全新衣被,于10月30日至31日通过铁路发送到四川省彭州市民政局,定向捐赠龙门山镇、白鹿镇、天彭镇、致和镇灾区。
  【“五保”供养】 2008年,厦门市继续对农村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村民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五保”供养资金保障落实到位,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至年底,全市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22人(集中供养77人、分散供养345人),敬老院9所、床位192张,每人每月供养标准不低于250元。其中,同安区为每人每年3000元;翔安区分散供养每人每年3000元,集中供养每人每年4500元;集美区为每人每年4320元;海沧区分散供养每人每年3000元,集中供养每人每年3600元。
  【革命老区扶建和“五老”定补标准提高】 全市共有革命老区基点村113个。年内,下拨老区扶建经费200万元,扶持老区基点村的18个新农村建设项目。
  从1月起,提高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老接头户、老苏区乡干部、老交通员等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其中,城市革命“五老”人员由每人每月450元调整为505元,农村革命“五老”人员由每人每月335元调整为380元,农村无依无靠革命“五老”人员由每人每月390元调整为437元,革命“五老”遗孀由每人每月225元调整为260元,补助金通过银行按月发放。
  【特困群众医疗救助】 全年救助特困群众3210人次,发放救助金额324.59万元。其中,城市救助2999人次,发放救助金263.51万元;农村救助211人次,发放救助金61.08万元。
  【“万人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2008年,厦门市民政局首次将“万人献爱心”活动和“慈善一日捐活动”合二为一。由市民政局牵头,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在全市联办“万人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4月23日至9月11日,全市共收到捐款3981131.48元。其中,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含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收到385个单位和个人捐款3244949元;思明区接收捐款732051.07元;海沧区接收捐款4131.41元;湖里区因结合支援四川地震灾区进行捐款,未单独组织。捐款主要用于全市困难家庭的安老、助学、助孤、帮残、济困和大病救助。
  【援川赈灾工作】 “5·12”汶川地震发生后,厦门市的社会捐赠救灾款物统一由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负责接收,由市民政局统一组织发运到灾区。至12月30日,全市累计接收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捐款28464.16万元,捐赠物资折款2741.58万。其中,市、区红十字会接收捐款23910.61万元,接收物资折款2188.48万元;市、区慈善总会接收捐款4486.85万元,思明、湖里区慈善会接收物资折款106.75万元;市民政局接收捐款66.7万元,接收物资折款446.35万元。
  至年底,全市向地震灾区拨付救灾款15722.24万元。其中,支付购置救灾物资款1570.93万元,直接汇往灾区2050.94万元,支付灾区来厦伤员和陪护费用274.79万元,支援四川彭州灾区恢复重建建设11825.58万元。向灾区运送救灾捐赠物资折款2684.45万元,其中,向陕西省宝鸡市灾区发送衣服20120套、被子20000条。此外,全市共接收四川伤员162人,陪护158人。其中,集美区接收伤员57人,陪护57人;同安区接收伤员23人,陪护21人;思明区接收伤员66人,陪护64人;湖里区接收伤员16人,陪护16人。伤员由卫生部门安置治疗,陪护人员由治疗伤员医院所在的同安、集美、思明、湖里四个区的民政局负责安置。至10月21日,市民政局、市救助站共出动21人次,卫生局出动2人次,动用车辆11台次,安全送走四川伤员11批162人,陪护158人。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厦门年鉴.2009》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资料收录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阅读

相关人物

查忠明
责任者

相关地名

厦门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