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2008年,厦门市民政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政府领导、社会参与,就突出解决民生,促进基层民主,优化民政公共服务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基本权益,及时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为和谐厦门建设和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做出贡献。
一、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1.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全市城市、城镇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5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5元。全年共发放低保金4495万元。
2.社会救助工作。抗灾救援方面,及时调拨救援物资,帮助受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旅客;协调全市支援四川地震灾区赈灾援助各项工作,对口支援四川省彭州市龙门山等4个镇灾后重建工作,开工建设10个项目,至12月30日,全市累计接收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捐款28464.16万元(其中厦门市慈善总会接收抗震救灾捐款1800多万元),捐赠物资折款2741.58万元。慰问救助方面,全年拨出977.77万元款物慰问困难家庭;为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发放实物补助和临时性补贴368.75万元;农村五保供养做到应保尽保;提高特殊对象定补标准平均10%左右;对城镇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两低”人员乘坐公交车实行明补。老区扶建方面,为全市五老人员换发“五老”证,提高五老补助标准,下拨220万元扶持21个老区建设项目。医疗救助方面,各区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厦门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修订)的通知》,相应调整修订的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把五老遗孀和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享受40%救济的老职工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全年城乡医疗救助635人,支出救助金额229万余元。慈善捐赠方面,成立慈善事业发展协调小组;全市共有慈善(爱心)、博爱超市34家,接收、发放社会各界和社区家庭捐赠款物约280万元,有5万余人次受助;首次将“万人献爱心”活动和“慈善一日捐”两项社会捐赠活动“合二为一”,共接收385个单位捐款324万余元,用于救助低收入困难家庭。
二、社区和基层组织建设。
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实施意见》、《推进“村改居”社区建设指导意见》等文件,为社区建设提供政策保障。全年投入6100多万元,新增社区办公用房12个。试行设立社区工作站,重点推广思明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安康计划)”的做法;推广“平安铃进社区”公益活动;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新建、改(扩)建15家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投入建设经费1350万元,完成150个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的建设任务。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思明区、湖里区均建立起信息化服务平台;积极开展社区文体服务,组织召开2008年全市廉政文化进社区现场会,促进社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发展;完善社区工作激励机制,通过统一招考社区工作者、提供培训等方式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积极推进社区志愿服务注册登记制度,全市登记注册的社区志愿者58048人。出台《关于推进“村改居”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村改居”社区建设。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在试点社区建立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制作便民服务手册,提供相关保障和咨询服务,方便社区居民。
三、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修订《厦门市拥军优属办法》,出台一系列关于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的相关政策。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定期抚恤金、补助金和优待金标准(其标准高于全国标准的三分之一),同时提高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把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城乡各类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医疗救助制度、给予医疗补助和临时医疗救助制度的四重医疗保障体系。全年共发放驻厦部队慰问金280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慰问金70万元。投资480万元改造市烈士陵园环境。全年接收退役士兵581人,安置率100%。镇海军休所获“全国和谐军休家园”称号;莲坂军休获“全省和谐军休家园”。加强军供保障工作,年内建成前场军供站大楼和2个支前物资供应站,建筑面积3654平方米,共接待过往部队21批9160余人次。全年办理并发放驻厦部队生活补贴和办实事经费2000多万元。大力开展军民共建文明城市、军警民共建平安厦门等活动。年内,厦门市第六次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市称号。
四、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
1.社会福利。全市社会福利中心在院老人212名,孤儿弃婴321名,办理国内外收养24人(国外9人),为患精神疾病的人员减免医疗费484人次。社会福利中心改扩建工程和金山养老院建设进展顺利。全年新增民办福利机构4家、养老床位610张。根据民政部新出台的《社会福利资格认定办法》,全市32家社会福利企业通过省民政厅的资格认定,共安置残疾职工954名。
2.社会事务。婚姻登记合格率100%。全年办理收养登记93件,其中事实收养登记8件,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全年共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5822人次,救治精神病人和危重病人200多人。市救助管理站设立“反家庭暴力庇护站”。年内,完成厦门市殡葬管理处和厦门市殡仪服务中心事、企分设任务和薛岭山陵园资产清算及收购外方股权工作。市殡仪服务中心被民政部评为2008年清明节工作先进单位。全年完成福利彩票销售16884.9万元,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刮刮彩”自10月31日正式销售,已销售3302万元。全市福利企业完成销售收入35800万元,利税2672万元。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制定《厦门市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签订《厦门市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责任状》,建立村、镇(街)、区、市通联络制度。加强地名规划和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开展《厦门市地名志》编撰。“厦门地名信息系统”获“中国GIS优秀工程”银奖和2008厦门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全市登记的社会组织(含备案)2007个,其中年内应参加年检的市级民间组织526家,已参加年检517家。按照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省、市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市民政局牵头会同市纠风办等八部门联合开展行业协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厦门市解决行业协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指导市级39个业务主管单位直管的102个行业协会开展整治工作。
(许天福 高锡德)
城乡低保和救灾救济
【新低保标准出台】 2008年1月1日起,厦门市执行新的低保标准。具体是:城市1人户每人每月330元,2人户每人每月305元,3人以上户每人每月280元;城镇1人户每人每月300元,2人户每人每月275元,3人以上户每人每月250元;农村每人每月190元。
至年底,全市城乡共有低保对象163107户次404218人次,全年低保金发放4495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16874户次275361人次,发放低保金360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46233户次128857人次,发放低保金888万元。5月起,向全市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41466人发放实物补助,每人5公斤大米,500毫升食用油,共折款1042040.58元。7月起,对全市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农村五保户每人每月发放15元临时性补贴。2008年7~12月,全市共为245848人次发放临时性补贴368.75万元,经费由市、区财政按1∶1比例分担。此外,288名1960年代精简退职享受40%救济对象的定期生活补助费标准为城市每人每月430元,农村每人每月280元;7名矽肺病救济对象的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50元。
【救灾工作】 6月14~16日,厦门市普降大到暴雨,全市受灾人口6352人,紧急转移人口982人,无人员伤亡。各区政府及时转移安置受灾群众,保证他们有干净水喝,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年内,因灾损房76户、农房统保出险获赔16.5万元。
【慈善救助】 年内,厦门市慈善总会全年共募集善款3000多万元,支援南方冰冻雪灾65.85万元;支援西藏地震灾区8万元;支出善款1188万元,用于安老、助学、助孤、帮残、济困35956人次。至年底,全市有慈善超市23家,全年有近10万余人次的困难群众得到就近、及时救助。10月17~30日,全市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衣被,共募集到冬衣18509件、被毯13223床。市民政局动用部分善款捐款采购冬衣1万件,棉被7500床,价值132.35万元,连同接收的全新衣被,于10月30日至31日通过铁路发送到四川省彭州市民政局,定向捐赠龙门山镇、白鹿镇、天彭镇、致和镇灾区。
【“五保”供养】 2008年,厦门市继续对农村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村民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五保”供养资金保障落实到位,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至年底,全市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22人(集中供养77人、分散供养345人),敬老院9所、床位192张,每人每月供养标准不低于250元。其中,同安区为每人每年3000元;翔安区分散供养每人每年3000元,集中供养每人每年4500元;集美区为每人每年4320元;海沧区分散供养每人每年3000元,集中供养每人每年3600元。
【革命老区扶建和“五老”定补标准提高】 全市共有革命老区基点村113个。年内,下拨老区扶建经费200万元,扶持老区基点村的18个新农村建设项目。
从1月起,提高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老接头户、老苏区乡干部、老交通员等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其中,城市革命“五老”人员由每人每月450元调整为505元,农村革命“五老”人员由每人每月335元调整为380元,农村无依无靠革命“五老”人员由每人每月390元调整为437元,革命“五老”遗孀由每人每月225元调整为260元,补助金通过银行按月发放。
【特困群众医疗救助】 全年救助特困群众3210人次,发放救助金额324.59万元。其中,城市救助2999人次,发放救助金263.51万元;农村救助211人次,发放救助金61.08万元。
【“万人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2008年,厦门市民政局首次将“万人献爱心”活动和“慈善一日捐活动”合二为一。由市民政局牵头,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在全市联办“万人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4月23日至9月11日,全市共收到捐款3981131.48元。其中,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含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收到385个单位和个人捐款3244949元;思明区接收捐款732051.07元;海沧区接收捐款4131.41元;湖里区因结合支援四川地震灾区进行捐款,未单独组织。捐款主要用于全市困难家庭的安老、助学、助孤、帮残、济困和大病救助。
【援川赈灾工作】 “5·12”汶川地震发生后,厦门市的社会捐赠救灾款物统一由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负责接收,由市民政局统一组织发运到灾区。至12月30日,全市累计接收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捐款28464.16万元,捐赠物资折款2741.58万。其中,市、区红十字会接收捐款23910.61万元,接收物资折款2188.48万元;市、区慈善总会接收捐款4486.85万元,思明、湖里区慈善会接收物资折款106.75万元;市民政局接收捐款66.7万元,接收物资折款446.35万元。
至年底,全市向地震灾区拨付救灾款15722.24万元。其中,支付购置救灾物资款1570.93万元,直接汇往灾区2050.94万元,支付灾区来厦伤员和陪护费用274.79万元,支援四川彭州灾区恢复重建建设11825.58万元。向灾区运送救灾捐赠物资折款2684.45万元,其中,向陕西省宝鸡市灾区发送衣服20120套、被子20000条。此外,全市共接收四川伤员162人,陪护158人。其中,集美区接收伤员57人,陪护57人;同安区接收伤员23人,陪护21人;思明区接收伤员66人,陪护64人;湖里区接收伤员16人,陪护16人。伤员由卫生部门安置治疗,陪护人员由治疗伤员医院所在的同安、集美、思明、湖里四个区的民政局负责安置。至10月21日,市民政局、市救助站共出动21人次,卫生局出动2人次,动用车辆11台次,安全送走四川伤员11批162人,陪护158人。 (查忠明)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社区用房建设】 2008年,全市采取新建、购买、置换等多种形式,投入资金5000多万元,新建成8个城市社区用房,面积基本达到5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标准。全市158个城市社区达到建设标准的有150个,占总数的95%。年内,各级财政投入资金400多万元,新建14个“村改居”社区用房,均达到5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标准。至年底,全市有85个“村改居”社区用房达到建设标准,占总数的60%。
【试行设立城市社区工作站】 根据全市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实施意见》,厦门市试行设立社区工作站。社区工作站是政府部门在社区建立的工作服务平台,主要承担党政机关进社区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工作职能。(1)实行“统一员额、统一招聘、统一使用、统一管理、统一待遇、统一身份”管理方式,设站长1人,一般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副站长2~3人,一般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或者党组织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兼任,其工作人员由市统一招考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和有关部门聘用的社区计生管理员、劳动和社会保障站工作人员、流动人口协管员、卫生监督协管员、残疾人联络员等社区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组成。(2)人员定额根据各社区类型、辖区面积、服务人口等情况核定,最高限额为每1000名常住人口配备3人以内。(3)社区工作站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由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负责日常管理。(4)政府工作部门凡需社区工作站协助完成或承办的工作事项,必须向同级社区建设组织协调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并提供经费保障。至年底,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共146个工作站挂牌工作已顺利完成。
【社区信息化服务】 年内,厦门市社区信息化服务建设有新进展。思明区采用市场化运作的新模式,打造“968180”社区服务的民生品牌,通过300多类服务项目为社区居民提供更便利、更快捷的服务。湖里区在35个社区建立信息化服务网站,23个社区设置电子信息显示屏,居民能便捷地了解社区服务信息;同时积极探索居民短信发送平台、电子触摸屏等新型信息化服务手段,努力做到全方位的信息化服务。
【“村改居”社区建设】 年内,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村改居”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区政府相应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集体资产改制的组织机构、年度计划和操作办法,积极推进集体资产处置工作。继思明区2007年底基本完成集体财产的清产核资、身份界定和折股量化工作后,湖里等各区也在年内都顺利完成试点任务。积极创造条件改善“村改居”社区居住环境,各级财政用于“村改居”社区道路改造、市政管网、卫生保洁和治安监控等设施建设和维护经费达8000多万元。落实“村改居”社区居民转岗就业和社会保障措施,积极组织开展各种职业技能培训,拓展就业渠道,各级共完成“村改居”社区劳动力培训12646人次,通过开发公益性和服务性岗位完成就业1942人,实现转岗就业的适龄居民15574人。动员“村改居”社区居民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全市约4万名被征地人员参加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约2.3万名被征地人员已经办理退养手续并按月享受退养待遇,其平均待遇约为每人每月580元。“村改居”社区居民低保给予享受城镇待遇,有8746名“村改居”社区居民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享受相应的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补助、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及慈善救助。 (孙京江)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
【中国收养中心负责人考察市儿童福利院】 10月16日,中国收养中心主任陆颖等一行5人对市儿童福利院进行考察调研。厦门市儿童福利院在院孤残儿童315名,养育覆盖面100%。全市共办理收养登记93件,其中事实收养登记8件,收养登记合格率100%,陆颖对以上两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及送养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民办福利与孤残救助】 2008年,厦门民办福利事业有新发展,通过鼓励民营资本投入,加快民办福利机构建设。全年新增民办福利机构4家,新增养老床位610张,养老床位总数达到2000多张。年内,为患精神疾病的人员减免医疗费484人次,收容无固定居住场所、无固定经济收入、无法定赡养人的厦门籍精神病人入院3人;儿童福利院新入院儿童106人,为16名残疾儿童做手术19次,其中,电脑福利彩票基金资助15人。
【首次组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6月28~29日,厦门市首次组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全市考生1308名,占全省考生总数53%以上。其中,参加初级考试712人,60分以上成绩过线者310人,过线率为43.54%;参加中级考试596人,过线55人,过线率为9.23%,两项均高于全国39%和6%的平均过线率,得到民政部和福建省民政厅的肯定。年内,市社会福利中心被民政部列为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试点单位,并组织79名职工参加社会工作考试,共有26名职工通过助理社工师考试,4名职工通过社工师考试。
【救助管理】 全年共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5822人次,其中救助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且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人员4288人次、少年儿童478人次、四川灾民和伤员198人;救治精神病人和危重病人200多人;护送返乡127人次,并为无力支付交通费的返乡人员提供乘车凭证3475张。
1.春节雪灾期间,积极开展爱心救助行动。一是主动上街送温情、救危难,避免流浪乞讨人员在街头受冻挨饿。二是配合市政府为滞留厦门的旅客分送毛毯等御寒物品273件,仅火车站救助点就为滞留旅客提供咨询服务558人次,引导农民工进站救助112人。
2.积极做好四川汶川大地震救助工作。一是为30余名四川籍在厦务工人员返家开辟绿色通道,给予及时救助;二是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地震灾区伤员来厦救治,先后为返乡及护送人员购票360张,派出护送人员26人次,经福州护送返乡伤员和家属334名。
3.落实流浪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按照厦门市《关于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协助市救助管理站与市中医院、市仙岳医院签订协议,建立绿色通道,保证市救助管理站和“110”送去的病人得到及时救治。
4.积极做好奥运、“九八”、“十一”黄金周和新一轮创建文明城市考评期间的救助管理工作。坚持主动救助、劝导救助、贴近服务等方式,加大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配合,采取有效措施,使流浪乞讨人员数量减至最少,为重大活动的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反家庭暴力庇护站设立】 4月3日,市民政局联合市妇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关工委等部门在市救助管理站设立“反家庭暴力庇护站”,启动反家庭暴力庇护工作。根据庇护站的管理规定,受救助对象为厦门本市户籍人口、遭受严重家庭暴力、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自身无力解决食宿,又无亲友投靠,生活陷入困境,自愿要求庇护的妇女或儿童受害者。要求庇护的妇女,应持有关证明手续和身份证明,向市妇联或民政局提出申请。庇护站提供7天以内的免费食宿,庇护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周,需要延长的,应经厦门市妇联批准。至年底,已接收2名家庭暴力庇护者。 (林佳雄)
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
【复退军人、军休人员安置】 全年共接收退役士兵581名,其中农村籍150名,城镇420名,转业士官11名,安置率为100%。复工复职、复学、安排就业27名,3名荣立二等功的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395名,自谋职业率为94%,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待分配期间生活费906.67万元。年度计划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59人,实际接收安置15人,完成计划25%。接收无军籍退休职工2人。
【复员退伍新政出台】 7月7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厦门市2008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意见》、《厦门市民政局关于解决1954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参军后复员到企业工作的退休人员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对1954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参军后复员到企业工作的生活困难退休人员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生活补助。全市有124人办理手续并领取生活补助,年度发放生活补助金14.88万元。
【重点优抚对象抚恤标准提高】 10月1日起,厦门市调整各类重点抚恤补助金标准。(1)烈属。城镇由每人每月743元调整为842元;农村由每人每月480元调整为534元。(2)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城镇由每人每月723元调整为820元;农村由每人每月480元调整为534元。(3)病故军人遗属。城镇由每人每月704元调整为798元;农村由每人每月472元调整为525元。(4)在乡复员军人。城镇由每人每月577元调整为654元;农村由每人每月335元调整为373元。(5)在乡红军老战士。由每人每月1650元调整为1871元。(6)红军失散人员。城镇由每人每月944元调整为1070元;农村由每人每月730元调整为813元;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不符合评残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且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其他参加核试验的军队退役人员,每人每月130元。
【厦门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1月4日,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厦门再次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集美区同时被授予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称号。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杰成,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双拥办主任卓锦绵代表厦门市出席大会并领奖。此次双拥会上全国共有355个双拥模范城(县)、255个爱国拥军模范单位、128名爱国拥军模范和拥政爱民模范受到表彰。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发放】 全年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定期抚恤金和补助金1209.45万元,下拨中央下达的2008年度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538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800万元,其中发放优抚对象临时困难补助金36.81万元、各类医疗补助救助金200万元。
【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 全年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236人户,共计800万元。此外,根据《中共厦门市委〔200〕42-5号会议纪要》,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由原来按照厦门市城镇职工上年收入总额的30%调整到40%,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由原来按照厦门市农村居民上年纯收入总额的75%调整到100%。上述标准从2009年1月起执行。
【烈士事迹浮雕长廊揭幕】 3月,市民政局完成对市烈士陵园主体改造、园区绿化、烈士事迹浮雕长廊建设,共投入资金480多万元。烈士事迹浮雕长廊《光辉永驻》长49.1017米,寓意厦门于1949年10月17日解放,内容共分囊萤之光、罢工怒潮等8个专题和《后记》,全景展现了1926年2月福建省第一个党支部成立至1949年10月厦门解放的革命历史画卷。
(洪锦丹 余翊文 陈高峰)
民间组织管理
【日常登记管理】 全年共受理接待咨询件206件;同意筹备成立社团25个,批准成立登记社团28个,批准设立社团分支机构21个;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核准27个,批准成立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18个;注销社团4个;办理社团变更登记74件,办理民非单位变更登记27件。指导并参加67个社团完成换届工作和54场次社团筹备、成立大会;参加162个社团的理事会、年会等重大活动。
【社会组织年度检查】 市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延续上年网上预审的做法,预审合格后采取分段分批年检和集中年检,提高年检质量和效率。本年度应参加年检的市级社会组织526家,已参加年检517家,占应年检数的98.3%。其中,社团440家,已参加年检432家,占应年检数的98.2%;民办非企业单位86家,已参加年检85家,占应年检数的98.8%。实行网上年检共有126家,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39家,社团87家,约占总年检数的24.09%。
年内,市民政部门还对2007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和未按时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下发监督检查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2008年度社会组织(含社团分支)成立、变更、注销等登记事项和2007年度检查结论进行登报公告;对4个境外组织在厦设立办事机构的问题及其所组织开展的活动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并将收集的材料汇总上报。
【行业协会专项整治】 按照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省、市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由市民政局牵头,市纠风办、市建设局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联合开展行业协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1)起草制定《厦门市解决行业协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厦门市解决行业协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协调小组第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如何落实解决行业协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实施方案,形成共识。(2)召开厦门市各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和各区民政局参加的解决行业协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3)编制《厦门市解决行业协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计划表》,拟定具体时间、工作内容和要求,细化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和任务。(4)根据市级39个业务主管单位直管的102个行业协会登记情况,印制《厦门市行业协会分布情况表》,为业务主管单位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依据,同时还编印《厦门市行业协会专项整治法规政策资料汇编》350册,分发给行业协会及其业务主管单位,指导其开展整治工作。 (李济宗)
区划和地名管理
【6批路牌勘察设置完成】 全年共完成6批共405块路牌的勘察、设置工作。设置楼门牌80803块、村牌32块。
【地名查询电子信息屏被确定为市政府信息公开点】 4月28日,市政府办公厅召开厦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闻发布会,确定地名查询电子信息屏为市政府信息公开点。地名查询电子信息屏是地名便民服务的一项重要措施,它的主要功能包括地图浏览、地图基本操作、单位查询、地名查询、楼门牌查询、行业查询、周边查询、政务信息公开查询以及综合查询等。
【厦门市地名数据库及其管理系统扩展项目开建】 4月23日,厦门市地名数据库及其管理系统扩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10月20日,项目招标工作完成,项目投资138.5万元。厦门市地名数据库及其管理系统扩展项目是对厦门市地名数据库及其管理系统的进一步完善和补充。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区级标准模块建设,地名公众服务英文、繁体版本建设,制定地名数据库标准,对2007、2008年全年地名更新数据的采集、处理、入库建设,数据共享交换接口建设,实现市、区两级地名系统运行的网络环境改造等7项任务。
【全市第一轮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启动】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7月,厦门市启动辖区内第一轮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联检内容包括内业联检和外业联检。内业联检要求界线毗邻两镇在室内对照协议书附图和边界线走向说明,逐段核对边界线走向的变化情况;外业联检则由毗邻两镇双方共同对有异常情况的线段及两侧地物、地貌进行重点检查,查明异常原因,并形成相关成果资料。至年底,已按计划完成集美区辖区内6条50.18公里、同安区辖区内14条137.26公里的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任务。
【国家“特大型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调研组莅厦调研】 3月,由民政部、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北京大学等部门组成的“特大型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联合调研组莅临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开展调研工作。调研组对该镇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情况以及行政机构和职能设置等问题作了详细了解,分析总结该镇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并对该镇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建议。联合调研组认为该镇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1)在行政机构和职能设置方面,镇政府缺乏人事权和财政权,政府职能落后于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社会变化;(2)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由于资金不足,导致镇、村财政紧张。农村基础设施无法适应城市化发展的需要;(3)在公共服务投入方面则是人力、财力匮乏,难以适应外来人口增加带来的公共资源紧缺;(4)在城镇发展规划布局方面,城镇总体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缺乏和滞后,导致城乡统筹发展难以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滞后,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过高,乡镇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紧张制约了产业扩张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5)在社会管理方面,权责不对称导致乡镇政府无法“依法”行政。社会管理职能和力量无法适应城市化发展。
联合调研组对该镇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以下建议:(1)镇政府职能要合理定位,建立服务型政府,并适时按照经济发展变化转变政府职能。(2)管理模式要变“小政府”为“有效政府”,同时给予镇政府更大的人权、事权和财权。(3)机构编制改革要因地制宜,按照管理人口、事务的多少配置合理编制。建立灵活的人事变动机制和培训,按照各项事业发展变化的需求进行人员调配。(4)赋予镇一些规划权,或将该镇纳入全市整体规划。(5)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可以强权强责,做大做强,也可以弱权弱责,变一级政府为派出机构。联合调研组还对乡镇财力、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其他一些方面的改革提出建议。
【命名184条新地名】 2008年,市政府审批、公告2批地名共184条,其中道路109条,居民点75个。按区域划分,厦门岛内道路22条,居民点12个;集美区道路50条,居民点46个;海沧区道路16条,居民点5个;同安区道路3条,翔安区道路18条,居民点12个。
附:2008年厦门市新命名地名
1.鹭岛大道(LUDAO DADAO)北起枋钟路、集美大桥,沿环岛东路、环岛南路内侧,经天圆大桥、仙岳路、前埔南路,地下穿会展隧道、云顶南路黄厝隧道、金山寨隧道、曾山隧道、狮山隧道,西南出地面接演武大桥。长14000米,宽32米。
2.悦月路(YUEYUE LU) 滨海街道内,阳光海岸别墅以东,南起环岛南路,经黄厝路,北至凤凰大道。长700米,宽4米。
3.岩前路(YANQIAN LU) 莲前街道内,东起前埔南路,西至岩前水库、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长1000米,宽7米。
4.柯厝路(KECUO LU) 莲前街道内,东起前埔南路,经思明老乐休养院,拐西南至柯厝社。长250米,宽9米。
5.前埔西三路(QIANPUXI 3 LU) 莲前街道前埔西二路与前埔路间,南起前埔中路,北至前埔北路。长500米,宽9米。
6.洪莲东路(HONGLIAN DONGLU) 莲前街道洪莲路东,北起吕岭路,南至洪莲中路。长800米,宽12米。
7.洪莲东二路(HONGLIANDONG2 LU) 莲前街道洪莲路与洪莲东路间,北起洪莲北二路,南至洪莲北路。长200米,宽12米。
8.洪莲北路(HONGLIAN BEILU) 莲前街道洪莲中路北,西起云顶中路,东至前埔西路与前埔北路叉口。长1600米,宽40米。
9.洪莲北二路(HONGLIANBEI 2LU) 莲前街道洪莲北路北,南起洪莲北路,拐东越前埔西路,折南接前埔北路。长2000米,宽12米。
10.岭兜西路(LINGDOU XILU) 莲前街道内,南起吕岭路与原岭兜西路,北至规划路观日二路与望海路。原岭兜西路延伸。长280米,宽20米。
11.局口西街(JUKOU XIJIE) 中华街道内,局中街南,东起局口街,西至大中路。长190米,宽6米。
12.局口西二街(JUKOU XI 2 JIE) 中华街道内,局中街南,西起局中街,东至局口街。长180米,宽7米。
13.局口西三街(JUKOU XI 3 JIE) 中华街道内,局中街北,西起大中路,东至局中南街。长70米,宽5米。
14.局中街(JUZHONG JIE) 中华街道内,局口西街北,西起大中路,东至局口街。长115米,宽8米。
15.局中北街(JUZHONG BEIJIE) 中华街道内,大中路东,北起思明西路,南至局中街。长170米,宽4米。
16.局中北二街(JUZHONGBEI 2 JIE) 中华街道内,局中北街东,北起思明西路,南至局中街。长120米,宽4米。
17.局中南街(JUZHONG NAN-JIE) 中华街道内,局口街西,北起局中街,南至局口西街。长120米,宽4米。
18.普陀北路(PUTUO BEILU) 开元街道内,北起万石路多肉植物区,南至南普陀北。长700米,宽4米。
19.五通港二路(WUTONGGANG2 LU) 禾山街道内,五通港路东,北起规划路五通港一路,南至规划路五通港七路。长700米,宽12米。
20.枋湖西一路(FANGHU XI 1LU) 禾山街道枋湖路南,东起枋湖西路,西至枋湖西三路。长190米,宽9米。
21.南山冠军路(NANSHANGUAN-JUN LU) 湖里街道福隆体育公园内,北起南山西路,西南延伸至湖里马峰山。长900米,宽12米。
22.凤田路(FENGTIAN LU) 集美街道乐天路西,南起凤林社区乐海路,北至后田天马路。长2753米,宽24米。
23.凤林三路(FENGLIN 3 LU) 侨英街道内,凤林二路北,西起同集南路,东至乐天路,西起红林路,东至集美东路。原凤林三路向东西延伸。长650米,宽24米。
24.凤安路(FENG'AN LU) 侨英街道内,南起乐海路,北至凤林三路,南起东安路,北至天马路。原凤安路向南北延伸。长1500米,宽18米。
25.东安路(DONG'AN LU) 侨英街道内,侨英路北,西起同集南路,东至乐天路。原东安路向西延伸。长450米,宽24米。
26.浔江二路(XUNJIANG 2 LU) 集美街道内,浔江路与浔江三路间,北起浔江三路,南至浔江三路。长576米,宽14米。
27.浔江三路(XUNJIANG 3 LU) 集美街道内,西起浔江路,东拐南、西接浔江路。长1068米,宽14米。
28.营美路(YINGMEI LU) 杏林街道曾营社区内,月美路东,北起月浦路,经月美公园,南至南浦路。长520米,宽7米。
29.营海路(YINGHAI LU) 杏林街道曾营社区内,月美路西,北起南浦路,南至杏滨路。长310米,宽7米。
30.园博大道(YUANBO DADAO) 杏林街道内,集美园博园内,南起集杏海堤,西北至杏林北二路。园博路更名。长2100米,宽50米。
31.杜岱路(DUDAI LU) 罐口镇浦林村内,南起杜岱社,北至厦漳高速路口。长2100米,宽50米。
32.打棉街(DAMIAN JIE) 灌口镇灌口街以南,西北起凤山庙路,东至安仁大道。
33.东岭路(DONGLING LU) 后溪镇新田路东,南起石星二路,经东岭社,北至规划路垵山路。长820米,宽18米。
34.白岭路(BAILING LU) 后溪镇石星二路南,西起东岭路,东至新岭路。长345米,宽18米。
35.新岭路(XINLING LU) 后溪镇东岭路东,南起后溪大道,北至环美北路。长1032米,宽18米。
36.新坂路(XINBAN LU) 后溪镇新岭路东,南起后溪大道孙坂北路,北至环美北路。长883米,宽24米。
37.新竹路(XINZHU LU) 后溪镇新坂路东,南起后溪大道,北至环美北路。长778米,宽18米。
38.苏山路(SUSHAN LU) 后溪镇新竹路东,南起后溪大道,北至环美北路。长693米,宽24米。
39.新驿路(XINYI LU) 后溪镇石星二路南,西起新田路,东至苎溪路。长1150米,宽18米。
40.埔岭路(BULING LU) 后溪镇石星路北,西起金辉路,东至环美北路。长2700米,宽24米。
41.后祥路(HOUXIANG LU) 新阳街道旧时后祥保内,西起规划路东孚南二路,东至惠佐社海新路。长2100米,宽60米。
42.后祥东路(HOUXIANG DONGLU) 新阳街道西园路东,北起后祥北路,南至后祥南路。长700米,宽24米。
43.后祥西路(HOUXIANG XILU) 新阳街道西园路西,北起祥露街,南至后祥南路。长800米,宽24米。
44.后祥北路(HOUXIANG BEI-LU) 新阳街道后祥路北,西起东孚南路,东至后祥东路。长1100米,宽45米。
45.祥露街(XIANGLUJIE) 新阳街道祥露社区后祥北路北,西起东孚南路,东至海新路。长1500米,宽45米。
46.新顺路(XINSHUN LU) 海沧东孚镇内,南起阳光西路,北至翁角路与东孚南路叉口。长900米,宽40米。
47.新园南路(XINYUAN NANLU) 新阳街道海新路西,南起阳光西路,北至新园路。长300米,宽15米。
48.沧林东二路(CANGLINDONG2 LU) 海沧街道海沧大道西北,西南起沧林东三路,经沧林东路,东北至沧虹路。长610米,宽15米。
49.沧林东三路(CANGLINDONG3 LU) 海沧街道海沧大道西北,西南起滨湖东路,经沧林东路,东北至沧虹路。长800米,宽15米。
50.港南路(GANGNAN LU) 海沧港区南部,西起规划路孚莲南路,东至规划路万金路。长6400米,宽45米。
51.凤美路(FENGMEI LU) 厦漳高速路与东孚大道叉口凤山村内,西南起凤美四路,东北拐东南接东孚大道。长600米,宽15米。
52.凤美二路(FENGMEI 2 LU) 东孚镇凤山村凤美四路东,北起凤美路,南至东孚大道。长300米,宽15米。
53.凤美三路(FENGMEI 3 LU) 东孚镇凤山村凤美二路西,南起东孚大道,北至凤美路。长300米,宽15米。
54.凤美四路(FENGMEI 4 LU) 东孚镇凤山村凤美三路西,东南起东孚大道,西北至凤美路北。长600米,宽15米。
55.山边路(SHANBIAN LU) 孚镇山边村东孚大道南,西南起浦头,东93.乐安北里(LE'AN BEILI) 侨英街道孙厝社区内,集美大道以南,原居民二组、五组。
94.霞梧里(XIAWU LI) 侨英街道叶厝社区霞梧社,同集南路与天凤路叉口西北住宅群,霞梧社更名。
95.叶厝里(YECUO LI) 侨英街道叶厝社区内,同集南路西、霞梧里北住宅群,叶厝社更名。
96.田墘里(TIANQIAN LI) 侨英街道叶厝社区内,侨英路与英瑶路间、东内里东住宅群,田墘社更名。
97.东内里(DONGNEI LI) 侨英街道叶厝社区内,侨英路与英瑶路间、田墘里西住宅群。
98.祖厝边里(ZUCUOBIAN LI) 侨英街道叶厝社区内,侨英路与东林路叉口西北、田墘里北住宅群。
99.天英一里(TIANYING 1 LI) 侨英街道天英路天安路间、侨英路外口公寓北住宅群。用地面积23626.279平方米,建筑面积31611.97平方米,绿地率31%,213户,8幢,11层。
100.天英二里(TIANYING 2 LI) 侨英街道天英二里天英路天安路间、天英一里北住宅群。用地面积约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绿地率31%,约400户。
101.印斗北里(YINDOU BEILI) 侨英街道印斗路与印斗北路叉口东北住宅群。用地面积64442.175平方米,建筑面积103100平方米,绿地率41%,968户,42幢,12层。
102.内茂二里(NEIMAO 2 LI) 杏林街道内茂里以西,杏林北路与鹰厦线叉口西南住宅群。
103.洪厝里(HONGCUO LI) 杏林街道内林村内,杏林北二路与董任路叉口东南原洪厝社住宅群。
104.邱厝里(QIUCUO LI) 杏林街道内林村内,中宛路与董任路叉口东南原邱厝社住宅群。
105.上官里(SHANGGUAN LI) 杏林街道内林村内,杏林北二路、杏林北路叉口西南原上官社住宅群。
106.下官里(XIAGUAN LI) 杏林街道内林村内,中宛路、杏林北路叉口西北原下官社住宅群。
107.内东里(NEIDONG LI) 杏林街道内林村内,杏前路与苑亭路间、内中里以东住宅群。
108.内西里(NEIXI LI) 杏林街道内林村内,杏前路、杏林北路叉口东北、内中里以西住宅群。
109.内中里(NEIZHONG LI) 杏林街道内林村内,杏前路北、内西里与内东里间住宅群。
110.内北里(NEIBEI LI) 杏林街道内林村内,内西里、内东里以北住宅群。
111.月美嘉园(YUEMEI JIAYUAN) 杏林街道月浦路南、月美路东、南浦路以北住宅群。用地面积37557.23平方米,建筑面积117419.89平方米,绿地率45%,907户,4幢,18-30层。
112.锦和里(JINHE LI) 杏林街道中宛路南、董任西二路西南、杏前路以北住宅群。用地面积215067.78平方米,建筑面积473149.12平方米,绿地率50%,1669户,20幢,24层。
113.建南二里(JIANNAN 2 LI) 杏林街道建南路与文华路间、宁宝小区西住宅群。用地面积21368.53平方米,建筑面积60400.5平方米,绿地率50%,418户,3幢,18层。
114.深清里(SHENQING LI) 灌口镇深清村村改居住宅群。
115.井城里(JINGCHENG LI) 灌口镇井城社村改居住宅群。
116.莲头里(LIANTOU LI) 灌口镇井城莲头社村改居住宅群。
117.铁山二里(TIESHAN 2 LI) 灌口镇铁山路东、景山路以北住宅群。用地面积22954.975平方米,建筑面积84747.98平方米,绿地率35%,624户。
118.黄庄二里(HUANGZHUANG2 LI) 灌口镇黄庄路南、灌口中路以西住宅群。用地面积28754.226平方米,建筑面积76648.9平方米,绿地率40%,1600户,10幢,17层。
119.康成一里(KANGCHENG 1LI) 杏林街道大学康城锦园村西部,锦园西路锦园南路叉口东北住宅群(J2005G01B)。用地面积203719平方米,建筑面积509298平方米,4402户,30幢,33层。
120.康成二里(KANGCHENG 2LI) 杏林街道锦园村西部,锦园西路锦园南路叉口西南住宅群(J2005G01A地块)。用地面积4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1万户,60幢。
121.海仔市里(HAIZISHI LI) 灌口镇灌口街以南,大井脚里以东,安仁大道以西住宅群。
122.草仔市里(CAOZISHI LI) 灌口镇灌口街以南,大井脚里以北住宅群。
123.大井脚里(DAJINGJIAO LI) 灌口镇打棉街以南,双观里与海仔市里间住宅群。
124. 白水泉里(BAISHUIQUANLI) 灌口镇凤泉东路以南,凤泉路与安仁大道间住宅群。
125.凤山里(FENGSHAN LI) 灌口镇凤山庙路与大路墘街叉口南,七甲一里西住宅群。
126.双观里(SHUANGGUAN LI) 灌口镇打棉街以南,大井脚里以西住宅群。
127.七甲一里(QIJIA 1 LI) 灌口镇凤山庙路与凤泉路叉口南,凤山里以东住宅群。
128.七甲二里(QIJIA 2 LI) 灌口镇凤山庙路与安仁大道叉口东南,七甲一里以东住宅群。
129.双桥三里(SHUANGQIAO 3LI) 灌口镇双桥路南、凤山庙路西南住宅群。用地面积47630.426平方米,建筑面积93502.49平方米,绿地率45%,14幢。
130.浒井东里(HUJING DONGLI) 侨英街道浒井社区浒井东路两侧住宅群。
131.浒井西里(HUJING XILI) 侨英街道浒井社区浒井西路两侧住宅群。
132.浒井中里(HUJING ZHONG-LI) 侨英街道浒井社区浒井中路两侧住宅群。
133.浒井北里(HUJING BEILI) 侨英街道浒井社区浒井北路两侧住宅群。
134.仁德里(RENDE LI) 集美后溪规划路集美大道与黄庚路间,兴溪路东南部住宅群。用地面积86462.98平方米,建筑面积31997.9平方米,绿地率40%,2144户,17幢,19层。
135.三兴一里(SANXING 1 LI) 集美后溪镇孙坂北路与后溪大道叉口东南住宅群。
136.新垵南里(XIN'AN NANLI) 新阳街道新垵村南部,新景路与翁角路叉口东北住宅群。用地面积60036.37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106614.25平方米,绿地率36%,721户,21幢,6层。
137.新景西里(XINJING XILI) 海沧区海新路与规划路新景西路叉口东北住宅群策群。用地面积109119.02平方米,建筑面积225451平方米,绿地率35%。
138.嵩屿北五里(SONGYUBEI 5 LI) 海沧街道兴港路与嵩屿中路叉口东北、嵩屿路与嵩屿北路叉口东南住宅群。用地面积78763.75平方米,建筑面积225794.52平方米,绿地率52%,1454户,15幢。
139.沧林东一里(CANGLINDONG1 LI) 海沧生活区沧林东路与海沧大道叉口东北住宅群。用地面积18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绿地率27%,4080户,80幢,18层。
140.过坂北里(GUOBAN BEILI) 东孚镇天竺山森林公园内过坂村北部住宅群。用地面积46736.166平方米,建筑面积87779.65平方米,绿地率40%,1153户,18幢,7层。
141.祥吴一里(XIANGWU 1 LI) 新店镇曾吴路与祥吴一路西北住宅群A01-1地块。用地面积16827.7平方米,建筑面积68706平方米,绿地率40%,756户,7幢,28层。
142.祥吴二里(XIANGWU 2 LI) 新店镇曾吴路与祥吴一路东北住宅群A01-2地块。用地面积18260.36平方米,建筑面积73526平方米,绿地率39%,850户,8幢,14梯,18层。
143.祥吴三里(XIANGWU 3 LI) 新店镇祥吴二路与祥吴三路间、曾吴路北住宅群。用地面积22967.08平方米,建筑面积81771.34平方米,绿地率40%,879户,8幢,15梯,18层。
144.祥福一里(XIANGFU 1 LI) 新店镇翔安东路以西,祥福路以南,规划路祥湖路北、祥吴五路东住宅群。用地面积约8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000平方米,绿地率40%。
145.祥福二里(XIANGFU 2 LI) 新店镇内,翔安东路以西,祥福路以南,规划路祥湖路北、祥吴五路西住宅群。用地面积约8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30000平方米。
146.五权一里(WUQUAN 1 LI) 马巷后滨村内,翔安北路与舫山北路叉口东北后滨安置房。用地面积约60000平方米,绿地率39%,970户,19幢,47梯,15层。
147.五权二里(WUQUAN 2 LI) 马巷镇翔安北路与池王宫路叉口西北住宅群。用地面积约110000平方米,绿地率39%,170户,3幢,8梯,11层。
148.五星二里(WUXING 2 LI) 马巷镇内,锦绣祥安马巷镇五权路与舫阳北路叉口西南住宅群。用地面积25784.22平方米,建筑面积70546.9平方米,绿地率40%,666户,9幢,13梯,18层。
149.五星三里(WUXING 3 LI) 马巷镇翔安北路与舫阳北路叉口西北住宅群(锦绣祥安)。建筑面积48325.93平方米,453户,7幢,9梯,18层。
150.五星六里(WUXING 6 LI) 马巷镇内,五星二里西南住宅群。用地面积38706.12平方米,建筑面积44441.4平方米,绿地率37%,260户,18幢,27梯,5层。
151.巷西一里(XIANGXI 1 LI) 马巷镇巷西路池王宫路叉口西北住宅群。用地面积约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0000平方米。
152.下坂一里(XIABAN 1 LI) 马巷镇西坂社区辖坂自然村内,下坂“金包银”用地面积10128.46平方米,建筑面积19723.61平方米,绿地率24%,102户,3幢,16梯。
153.环岛干道(HUANDAO GAN-DAO) 北起枋钟路、集美大桥,沿环岛东路、环岛南路内侧,经天圆大桥、仙岳路、前埔南路,地下穿会展隧道、云顶南路黄厝隧道、金山寨隧道、曾山隧道、狮山隧道,西南出地面接演武大桥。鹭岛大道更名。全长14000米,宽32米。
154.集美大道(JIMEI DADAO) 东南起原集美大道与锦亭北路,西北接孙坂北路。全长1374米,宽40米。
155.天水路(TIANSHUI LU) 沿坂头水库右干渠,仁德路东,南起孙坂南路,北至苎溪路。全长4600米,宽40米。
156.仁德路(RENDE LU) 天水 路西南,南起孙坂北路,西北至孙坂北路。全长4132米,宽40米。
157.圣果路(SHENGGUO LU) 天水路东,南起海翔大道,经集美北大道,北至圣岩路。全长2565米,宽40米。
158.圣岩路(SHENGYAN LU) 珩圣路北,西南起孙坂北路,东北拐南接天马路。全长4600米,宽40米。
159.珩山街(HENGSHAN JIE) 集美北大道北,西起集美大道,东至岩顺路东。全长3059米,宽40米。
160.苎溪路(ZHUXI LU) 沿苎 溪东岸,南起孙坂北路,西北至后溪大道。全长2660米,宽28米。
161.岩平路(YANPING LU) 岩兴路北,西起珩丰路,东至岩和路。全长1340米,宽18米。
162.岩兴路(YANXING LU) 岩平路南,西起仁德路,东至岩和路。全长2525米,宽24米。
163.岩达路(YANDA LU) 岩兴路南,西起岩通路,东至岩顺路。全长440米,宽24米。
164.岩景路(YANJING LU) 站锦平路北,西起岩通路,东至岩顺路。全长440米,宽18米。
165.岩昌路(YANCHANG LU) 铁路北,西起珩霞路,东至圣岩路。全长3170米,宽18米。
166.岩吉路(YANJI LU) 圣果路东,南起岩昌路,北至岩平路。全长460米,宽18米。
167.岩通路(YANTONG LU) 圣果路东,南起集美北大道,北至圣岩路。全长1534米,宽28米。
168.岩垵路(YAN'AN LU) 岩通路东,南起岩心路,北至圣果路。全长582米,宽15米。
169.岩内路(YANNEI LU) 岩垵路东,南起岩达路,北至圣岩路。全长570米,宽15米。
170.岩顺路(YANSHUN LU) 岩内路东,南起集美北大道,北至圣岩路。全长1393米,宽28米。
171.岩和路(YANHE LU) 岩顺路东,南起岩昌路,北至圣岩路。全长685米,宽18米。
172.岩隆路(YANLONG LU) 岩昌路北,西起锦珩路,北至岩吉路。全长1261米,宽18米。
173.锦垵路(JIN'AN LU) 仁德路东,南起岩昌路,北至圣岩路。全长316米,宽18米。
174.锦宁路(JINNING LU) 天水路西,南起岩昌路,北至圣岩路。全长460米,宽18米。
175.锦珩路(JINHENG LU) 仁德路东,南起集美北大道,北至孙坂北路。全长4700米,宽24米。
176.珩圣路(HENGSHENG LU) 铁路南,西起规划路黄庚路,经集美大道孙坂北路叉口,东至圣岩路。全长3355米,宽24米。
177.珩崎路(HENGQI LU) 珩山街以南,西起集美大道,东至仁德路。全长622米,宽18米。
178.珩垵路(HENG'AN LU) 珩圣路南,西起孙坂北路,东至锦珩路。全长800米,宽18米。
179.珩源路(HENGYUAN LU) 珩山街以北,西起规划路黄庚路,经集美大道,东至圣果路以东。全长2192米,宽18米。
180.珩田路(HENGTIAN LU) 珩山路南,西起苎溪路,东至珩后路。全长674米,宽18米。
181.珩霞路(HENGXIA LU) 崎沟路西,南起珩源路,北至圣岩路。全长648米,宽24米。
182.珩丰路(HENGFENG LU) 圣果路西,南起集美北大道,北至圣岩路。全长1681米,宽24米。
183.崎沟路(QIGOU LU) 仁德路西,南起珩崎路,北至珩圣路。全长1000米,宽7米。
184.后垵路(HOU'AN LU) 天水路西,南起珩田路,北至珩源路。全长683米,宽18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