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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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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0369
颗粒名称:
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分类号:
F249.26
页数:
1
页码:
519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8年福建省厦门市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情况,包括劳动争议处理实施“绿色快速”通道、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获省表彰、683户企业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思明区率先试行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厦门市企业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出台几方面情况。
关键词:
厦门市
社会保障
劳动关系
内容
【概况】 2008年,厦门市劳动保障局继续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作,在全省率先提前完成劳动合同三年行动的目标任务,全市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率100%,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9%以上,完成劳动合同鉴证100万人次。以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为突破口,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内,共审核企业的集体合同64户,涉及职工34322人。实施企业工资保证金,规范企业经济性裁员,全市没有出现大面积减员、裁员,员工队伍比较稳定。大力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年活动,出台“即接即访”办法,建立网上信访机制。在思明区试点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有效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全年主动检查用人单位6263户次,处理劳动突发事件及集体上访案件1659件,处理工资纠纷案件补发金额达21805万多元,分别比2007年同期增长35.26%、51.09%和32.19%。督促用人单位补签、续签劳动合同16万多人次,清退童工30人。对160户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处罚金额87.92万元。立案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5648起,涉及1.39万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75.57%和90.44%,均按期结案。
【劳动争议处理实施“绿色快速”通道】 市劳动保障部门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创新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实施“绿色快速”通道,重点做好10人以上集体访、突发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建立“市区联动、专人负责、调裁结合、快速解决”集体争议处理机制。全年共处理集体争议案件203起,涉及7048人。
【市劳动争议仲裁院首批律师类兼职仲裁员上岗】 为有效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案多人少”的矛盾,确保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4月,市劳动争议仲裁院首次选聘律师类兼职仲裁员30人,参与案件处理工作,并发给聘用证书,聘期一年。这一做法既是厦门市贯彻落实调解仲裁法要求的具体措施,也对缓解仲裁工作的压力和提高仲裁工作的效率有积极作用。
【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获省表彰】8月15日,在全省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与企业表彰会上,厦门市思明区中山路商业街、同安城南工业区被授予省级和谐工业园区荣誉称号,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被授予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称号。自2005年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以来,厦门已累计有1个园区、2家企业获得国家表彰,5个园区及38家企业获得省表彰。在福建省通报全省劳动合同三年行动督查工作中,厦门是唯一获得优秀的城市。
【683户企业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2008年,厦门市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进一步规范特殊工时审批制度,加强对企业执行国家工时制度、职工休息休假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全年共批准683户企业实行不定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比上年增长309%。积极做好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全市共办理《未成年工登记证》5848本。
【思明区率先试行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部署,8月7日,思明区率先启动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以全区9个街道作为网格化单位,按照每个网格配备1名区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2名街道(工业园区)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若干名社区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的基本要求,建立起区、街道(工业园区)和社区三级劳动保障组织网络。监察网格化管理的推广,将加快形成调解社区化、监察网格化、仲裁阳光化的全新劳动保障维权体系,为厦门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重要作用。
【《厦门市企业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出台】 1月21日,市政府出台《厦门市企业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办法》对工资保证金交纳主体、额度计算、使用范围和惩罚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1)市建筑企业和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非建筑企业纳入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监管。(2)分类监管,分级缴纳。(3)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建设主管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和银行建立企业欠薪、工资保证金存储使用信息通报制度。(4)建立不良企业“黑名单”。市劳动监察机构建立企业工资信用制度,在市劳动监察网站公布存在工资支付问题的企业名单,并由相关部门在资质审定、招投标等方面予以惩处。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资料收录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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