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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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0367
颗粒名称: 社会保障
分类号: D632.1
页数: 2
页码: 511-512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8年福建省厦门市社会保障情况,包括社会保障概况、农保经办机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民医保“厦门模式”全国推广、市基本医保封顶线调高至7万元、厦门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等几方面情况。
关键词: 厦门市 劳动保障 社会保障

内容

【概况】 2008年,厦门市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调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1500元;改变养老金发放方式,原来每月12日发放改为每月8日至12日发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保人数13.71万人,转保3846人。截至12月,全市有4.48万名被征地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其中2.55万人办理退养手续,月均退养金632元,为全国最高。率先在全国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农村居民参保人数45.52万人(不含农村未成年人)。做好工伤认定工作,全年工伤认定结论6425例;扩大工伤保险基金支出,老工伤人员定期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继续做好失业保险工作,审批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11713人,并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社会保险社会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管理的医疗机构181家、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264家。各类社会保险基金征收71.3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94%;基金支出41.7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47%。至年底,社会保险基金当期结余29.65亿元,历年累计结余135.06亿元。
  【农保经办机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 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稳步推进,做好基金审计整改工作,继续推进区级农村养老保险历史档案数据的核对工作,调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息办法。取消从农保基金中提取管理费和从基金增值收益中提取超利分成,经办机构全部经费纳入同级财政解决。
  【全民医保“厦门模式”全国推广】 2008年,厦门市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顺利移交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和经办,率先在全国建立适应农村特点的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1)扩大城镇居民、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建立连续参保激励机制,实行城镇居民、未成年人医疗保险门诊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政策。(2)提高财政补助水平。调整进城务工人员医疗保险门诊待遇。7月1日起,未成年人、农村居民总的筹资额度每人每年统一提高到24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190元;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统一规定为50元,其中低保、残疾人员免缴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免缴部分分别由政府和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承担。政府每年新增约1.5亿元的资金补助。(3)降低个人缴费标准。在实现城乡居民住院大病统筹的基础上,实现城乡居民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居民的门诊常见病医药费也可报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门诊起付标准下调至1500元,未成年人医疗保险不再设立起付标准。农村居民的门诊医疗费用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总体上可减轻参保人员约1亿元的医疗费用负担。(4)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账户功能,免费向首次参保的城乡居民发放社会保障卡74.6万张。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达98%,一个广覆盖、多层次、可转换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在厦门市形成。9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厦门市召开全国医疗保险经验交流会,全民医保的“厦门模式”推广至全国。
  【市基本医保封顶线调高至7万元】 2008年,厦门市各类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和农村居民医疗保险以及连续参保5年以上的外来人员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封顶线),由5.3万元调到7万元,增幅超过32%;个人报销额度提高1.7万元,再加上补充医疗保险16万元的保障限额,每医保年度内厦门市各类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额度高达23万元,这大大减轻了参保人员患重病、大病后的经济负担。经测算,该政策实施后,每年增加社会统筹基金支出500多万元。此次调整,是厦门市实施医保以来第五次、也是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
  【厦门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10月,为减轻企业负担,保障“老工伤人员”权益,市劳动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下发《关于解决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定期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厦门市原国有、集体企业中1995年1月1日之前发生工伤的一至四级伤残的“老工伤人员” 定期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统一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标准支付,解决这部分“老工伤人员”的待遇项目支付不全、支付水平普遍偏低问题。此次共将三类“老工伤人员”纳入基金支付,且各项定期待遇标准大幅提高,“老工伤人员”工伤定期待遇纳入基金支付后,每年随全市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总额的增长,按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办法增加。
  【失业保险】 市劳动保障局全年审批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11713人,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6811万元、医疗补助金203万元、丧葬抚恤金13万元。为112367名外来员工办理领取生活补助金手续,共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2695万元。将在厦铁路系统15家单位2389名职工纳入厦门市失业保险统筹。
  【落实外来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政策】 市劳动保障局落实和完善外来从业人员纳入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范围后的各项管理措施,确保外来从业人员生育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截至2008年12月,全市外来从业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677人次,支付各类生育保险待遇942.29万元。
  【健全城乡医疗工伤保险社会化服务体系】 全年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21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61家和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3家、工伤保险辅助医疗器具配置协议医疗机构1家。截至年底,全市有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管理的医疗机构181家、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264家、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24家、工伤保险辅助医疗器具配置协议医疗机构5家、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机构1家,较好地满足了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工伤救治。
  【社保中心报销医疗费实行“一站式”服务】 为方便参保人员报销医疗费,市社保中心重新制定业务流程,归类办理业务,同时增加内控环节,加强基金安全监管,实行“一站式”服务模式。参保人在提交完整报销材料后,在一个窗口排一次队即可报销,所报销的医疗费于15个工作日内打入银联卡。此外,医疗费报销核对清单、医疗费报销单据可在厦门社会保障信息网(www. xml2333.com)查询下载。
  【养老保险历史账目清理工作启动】 7月开始,为准确地记录参保人员历年缴交社会保险情况,缓解由于历史数据移植问题导致日益凸显的工作矛盾,市社保中心以外包方式委托市社保服务公司开展全市历年养老保险账目清理工作。由于涉及人数达十几万人,清理工作需要三年左右时间。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厦门年鉴.2009》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资料收录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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