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社会保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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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0362
颗粒名称: 劳动与社会保障
分类号: F249.24;D632.1
页数: 16
页码: 505-520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8年福建省厦门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发展情况,包括劳动就业、人力资源市场、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几方面情况。
关键词: 厦门市 社会生活 社会保障

内容

综述
  2008年,全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稳步推进,社会保障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劳动关系总体稳定和谐,进一步提高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社会建设水平。
  一、统筹城乡就业工作。
  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程,在全省率先将被征地农民、退养渔民的就业纳入扶持范围。全市新增就业20.97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1.97万人,均超额完成政府年度任务。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4%,比上年同期上升0.65个百分点,高于年度预计目标3.8%。为缓解企业招工难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开通缺工热线,扎实开展企业缺工情况摸底调查,坚持重点用工企业报表制度,举办各类免费招聘会104场,继续举办校企合作对接会,2.8万名技术类学生与厦门企业成功对接。进一步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市劳动力市场更名为厦门人力资源市场,重新规划和调整服务大厅功能区。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建立健全村改居社区及农村基层劳动保障服务体系。援助零就业家庭和困难群体再就业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全年新认定城镇零就业家庭5户并全部实现动态消除。
  二、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人才培养。
  精密机械加工与模具制造、电子信息制造和工业电气自动控制3个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进展顺利,并完成首批高技能人才复核登记工作。积极拓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空间,全市有33个鉴定机构开展120个职业(工种)的考核鉴定。第二届高技能人才评选申报得到社会积极响应,确定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为试点单位,推行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认定工作。厦门技师学院新设网络等7个专业工种的预备技师班和维修电工技师短期培训班,扩大高技能人才招生规模。
  开创职业培训工作新思路,新设房地产策划师培训班,推出“淘宝大学”网络营销公益培训。年内,开展再就业培训3702人,免费农民工岗前培训12.61万人,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7105人,完成职业技能鉴定5.26万人,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265人,均超额完成年度计划。厦门技师学院正式挂牌,“校企”对接、“校校”合作培养机制为促进学院教育与企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职业技能竞赛取得丰硕成果,市第十四届职工技术比赛上,参赛人数24536人,28名选手获“技术状元”称号;全国POS机项目大赛,厦门市代表队包揽个人前三名和团体总分第一名。市人力资源协会成立,积极为广大创业者搭建平台。
  三、社会保障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工作。
  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15.80万人、122.50万人、100.98万人、104.02万人和92.94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6.8%、16.05%、19.04%、7.73%和18.96%。继续做好失业保险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6811万元。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近30%。落实外来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政策。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推进,8.62万名退休人员进入社会化管理,社会化管理率达99.11%,社区管理率100%。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三年调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调整后为月人均1486元,在全国处于上游水平。基本养老金由集中发放改为分批发放,方便广大退休人员领取。
  调整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扩大工伤保险基金支出,老工伤人员定期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全年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21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61家。率先在全国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建立适应厦门市农村特点的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顺利移交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和经办。各类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97.10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81.11%,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98%,免费向首次参保的城乡居民发放社会保障卡74.6万张。
  四、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
  发挥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引导作用,发布2008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增长指导线、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工资指导价位涉及的劳动力市场工种(职位)增加至255个。继续开展国有企业工效挂钩工作,清算33户市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工资方案,同时,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经济补偿金标准审核工作。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组织实施工作。继续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作,厦门建发集团等10家企业被评为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进一步规范特殊工时审批制度。加强对企业执行国家工时制度、职工休息休假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五、增强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和劳动争议处理能力。
  在加强日常检查的同时,不断创新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方法。思明区试点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工作,市监察支队出台即接即访办法,建立网上信访机制,制定处置突发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并对原先应急预案增加行政问责内容。集中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整治非法用工行为。实施企业工资保证金,全市共征缴企业工资保证金2000多万元。全年劳动监察机构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6263户次,处理劳动突发事件及集体上访案件1659件,处理工资纠纷案件补发金额21805万多元。创新劳动争议处理新机制,实施“绿色快速”通道,建立“市区联动、专人负责、调裁结合、快速解决”集体争议处理机制。
  六、农民工工作。
  从切实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入手,逐步建立保障农民工权益的长效机制。(1)继续扩大农民工参保覆盖面,全市农民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人数均超过61万人,参保率居全国前列。其中建筑矿山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工程项目已达1162个。在全国首创建筑工地农民工大病保险,建筑矿山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继续推进,覆盖建筑行业参保农民工约8.5万人。(2)实施劳动保障基本标准认证与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举报投诉、监察、仲裁三位一体的办案机制,开通绿色通道,积极受理农民工的举报投诉。(3)继续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全市8家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均免费向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开放,并提供免费政策信息咨询和职业介绍服务;扩充“12333”劳动保障咨询电话功能,接受农民工24小时投诉,为农民工维权提供便捷服务。(4)继续开展农民工免费岗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年内均超额完成任务。全市4位农民工获全国优秀农民工称号,市劳动保障局被评为全国、全省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
  七、各项基础建设。
  劳动保障信息化工作成绩显著,重点行政审批事项都可上网申报,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资格审批完全实现网上预审。实施劳动保障信息化ISO建设,改造“金保工程”(原国家劳动保障部根据国务院要求组织实施的劳动保障信息化工程)基础设施,扩大数据中心生产区存储。加强信息系统安全评估和等级保护建设,提高信息系统安全防御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启动“劳动保障零距离”手机综合服务平台,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信息通过有线数字电视公共信息平台实时传递到用户。“12333”社会效益良好,全年受理市民来电281万人次。此外,规划统计、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公开、基金监督、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社会综治、安全生产、工青妇等工作也都取得进展。市劳动保障系统文明单位创建总成绩列全省劳动与社会保障系统创建文明行业第一,并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刘荣忠获省级先进工作者称号。
  八、应对金融危机。
  按照“保增长、保企业、保就业”的要求,从落实政策、做好服务、促进就业、强化保障、提升效能五个方面,积极开展工作,提出十项应对措施,出台“四减两增”(即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保金征收费率,增加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补助标准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比例)政策,为企业减负约5.17亿元,同时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并适时鼓励企业开展职工在岗技能培训,储备人才,抓住机遇转型升级。
  【援助地震灾区农民工】 2008年,厦门市对四川灾区农民工实施就业援助,在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生活费方面给予补贴。截至12月,全市累计为灾区农民工提供就业岗位1.8万个,累计2535家用人单位帮助1.13万名灾区农民工异地转移就业,为183名入闽灾区农民工提供技能培训。市人力资源市场开设“免费长话打”业务,为1万多名灾区农民工提供免费电话传情服务。相关部门还开通求职直通车,为4064名川籍农民工求职提供就业服务。先后2次组织20家企业近2000个岗位赴彭州开展对口就业援助工作。
  【4名在厦农民工登上全国领奖台】 11月16日,全国优秀农民工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4名在厦农民工获全国优秀农民工称号,他们是:湖里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班长陈发啟、厦门宏发电声有限公司包装班班长丁正琼、青岛啤酒厦门有限公司组长叶根轴、厦门海峡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司机邱振育。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召开的表彰农民工大会,全国共有1000名优秀农民工获表彰。此外,国务院还在全国范围内表彰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100个,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此称号。
  【扶持企业系列措施出台】 11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两稳一抓” (即稳定就业局势和劳动关系、抓好社会保障)的十项应对之策。12月,针对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就业压力明显增大的情况,市劳动保障部门配合市委市政府出台“四减两增”政策,为企业减负约5.17亿元。此外,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尽可能避免或减少规模性集中裁员;主动指导企业采用合适的工时制度,统筹安排职工享受带薪年假,开展职工在岗技能培训储备人才,抓住机遇促进转型升级。这一系列的“组合拳”为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提供强力支持,市劳动和保障部门得到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受到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对保企业、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降低3项社保金征收费率】 12月19日,为帮助厦门市企业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经发、财政等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一是阶段性降低三项社保金征收费率。在2009年,减半征收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涉及个人的各种保障待遇不变。三项社会保障金减征后,企业减少支出约3亿元。二是对企业或培训机构组织的农民工提供技能提升培训,按不同工种,财政补贴标准由每人230~330元提高到每人360-410元;工伤保险基金对用人单位支付的5~10级伤残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比例从15%-25%提高到50%,企业减少支岀约1500万元。
  【医保单位缴费率降低一个百分点】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12月24日,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第二批减免涉企收费的意见。意见的主要内容为:城镇职工和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中用人单位缴交部分的费率阶段性降低1个百分点,实行时间为2009年。医疗保险费减征后,企业将减少支出约2亿元。
  (陈相秋)
  劳动就业
  【概况】 2008年,全市新增就业20.97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4.85%;失业人员就业人数5.1万人,其中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再就业0.91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51.67%(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0.61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203.33%)。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1.97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31%。至年底,城镇从业人员总数77.82万人,实有登记失业人数2.92万人,受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城镇单位从业人员规模历年来首次缩小,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4%,同比上升0.65个百分点,突破预计数3.8%,企业用工需求下降,就业形势较为严峻。至年末,尚有登记失业人员2.92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0.63万人,同比增长27.44%。从2008年下半年起,市企业用工需求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共减少19.93万个次,下降15.07%,需求总量萎缩较为明显。
  【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减少5.02万人】 (1)国有单位从业人数稳步增长。市国有单位从业人数达18.53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043万人,增长2.36%;在岗职工17.91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0.56万人,增长3.26%。市国有企业经过改革重组,发展壮大,逐步增强了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金融危机对大中型国有企业的影响相对较轻。年内,市增加人数较多的国有企业有:通士达能源有限公司、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厦门分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厦门分公司等。(2)集体单位从业人员增长7.11%。至年底,市集体单位比上年同期增加15家,从业人数3.07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2041人;在岗职工2.96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2774人。从业人数增长主要集中在建筑业企业。由于建筑单位增加人数远远超过人数减少的制造业,使厦门市集体单位从业人员增幅较高。(3)其他经济单位从业人数下降幅度较大。至年底,市其他经济单位从业人数56.22万人,比上年同期减少5.65万人,下降9.13%。占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比重达由上年的74.7%下降到72.2%。市其他经济单位人数下降,主要是“三资” 企业从业人数减少所致。全市“三资” 企业从业人员40.57万人,比上年减少6.05万人。由于厦门市经济以外向型经济为主,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较大,以“三资”企业为主的其他经济单位的生产和岀口遇到较大困难。同时,很多作为吸引就业主体的中小企业由于受到出口遇冷,业务订单量明显减少,用工需求也明显减少。(见表119)
  【2008校企合作对接会】 2月28日,由市政府主办的厦门市2008校企合作对接会在厦门市海沧人力资源大厦举办。这是厦门市第四次举办校企合作对接会,共有来自全国12个省市162所职业院校和厦门市529家企业到会,参会人员3000人,规模为历届对接会之最。通过政府推动、企业主导、行业配合、院校参与、社会支持,对接会上形成“一校多企、一企多校”的对接模式,搭建了全国职业技术院校与厦门企业合作的平台,涉及院校毕业生25万多人,现场达成合作意向书128份,2.8万名技术类学生与厦门企业成功对接。厦门校企对接会渐显品牌效益。
  【多项措施缓解企业招工难】 全市劳动保障部门扎实开展企业缺工情况摸底调查,开通缺工热线,坚持重点用工企业报表制度,深入企业调研金融危机对厦门市企业的影响,及时举办专场招聘会,分批带领招工小分队到省内外劳动力输出地招工。市、区人力资源市场利用双休日为缺工企业举办“电子行业用工大户招聘专场”、“工业集中区入驻企业招聘专场”等各类免费招聘会104场,为7084家企业提供服务,提供36.3万个次的招聘岗位,吸引务工人员27.79万人次,其中达成就业意向的有8.1万多人。
  【“春风行动”促就业】 “春风行动”作为2008年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活动,3月底结束。这次“春风行动”以“进城务工,帮您解难”为主题,以进城务工者和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活动期间共发放维权扑克6万盒、宣传挂历5万份、《厦门打工生活指南》30万册、“春风行动”卡10万张。市、区两级就业服务机构共举办免费专场招聘会55场,2683家企业提供岗位183504个,吸引20.4万名务工人员到场求职,其中达成就业意向的5.7万人。2月24日,劳动保障部门承办的2008年春风行动大型免费专场招聘会中,有156家企业参会,提供就业岗位15110个,2万多人求职,7千多人当场达成就业意向。
  【闽西南五市劳动保障合作】 6月,厦门、泉州、漳州、龙岩、三明等闽西南五市的党政领导在泉州共同签订《闽西南五市劳动保障合作协议书》。按照协议,五市进一步加强劳动就业合作。(1)消除对市外劳动力的就业限制,提供平等、高效、优质的服务,求职招聘信息联网共享,采取“远程视频招聘”等多种形式开展人力资源交流,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2)加强社会保险合作,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探索社会保险关系“可转移、能接续”的办法和途径。(3)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合作,开展校企合作交流,举办创业培训的示范交流与协作,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4)建立和加强跨市劳动保障重大突发事件通报和协同处理机制,打击各种跨市非法职业中介行为,共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1群”创业项目推介会】 6月15日,由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共同主办。专为有创业意愿的人员设定创业项目50个,吸引2500多人参加,当场签订加盟意向439人。这些项目都经过“1+1群”(帮一个人创业,带一群人就业)创业专家评审筛选,具有相对易操作、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节能环保且适合本土人员等特点,其中80%为厦门市连锁项目,投资额在5万元到50万元之间。市劳动保障部门还组织创业指导专家现场开展分类指导,从创业项目的可行性、操作性、市场需求等方面提出意见,最大限度地减少创业的盲目性和风险性。
  【就业援助月活动】 2008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各区劳动保障部门共走访下岗失业特困家庭1472户,发放政策宣传材料76999份,确定援助对象484人,签订服务协议177份,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65人(其中公益性岗位就业122人),组织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培训231人,落实培训补贴197人,补贴金额48.95万元;落实社保补贴24087人(其中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151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23927人),落实社保补贴2003.39万元(其中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18.56万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1984.83万元)。
  【实施社保补贴惠民政策】 全年共审核发放2007年第四季度和2008年一至三季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9.94万人次,补贴金额达853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招用28013人次的“4050”人员拨付2007年第四季度和2008年一至三季度社会保险费补贴金额2005.2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的1568人次公益性岗位拨付2007年第四季度和2008年一至三季度工资性及社保补贴95.2万元。
  【被征地农民、退养渔民纳入就业扶持范围】 为完善农村就业困难群体帮扶机制,市劳动保障部门在全省率先将被征地农民、退养渔民的就业纳入扶持范围。全年市、区为被征地农民、退养渔民组织举办17场转移招聘会,有1468家企业提供9.67万个岗位,16.15万人到场,3.46万人与企业当场达成求职意向。
  【建立健全村改居社区及农村基层劳动保障服务体系】 为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发挥社区平台优势,为“村改居”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劳动保障服务,12月8日,厦门市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村改居社区及农村基层劳动保障服务体系的通知》,加快推进村改居社区及农村基层劳动保障服务体系建设。该项工作实行分类管理、逐步过渡的办法。截至年底,全市24个街道和13个镇全部成立劳动保障事务所,285个行政村(含农场)共配备285名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将在劳动保障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协助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村委会开展劳动保障工作。
  【登记失业残疾人员享受免费就业服务】 为促进失业残疾人就业,12月,市劳动保障部门和残联部门联合发出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通知。凡在法定就业年龄内、有就业能力、有就业要求、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户籍残疾人员都可以登记。残疾失业人员凭登记证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享受国家及厦门市制定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扶持政策和特殊服务。具体有:(1)享受免费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推荐就业服务,并优先安置到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就业。(2)优先安排培训,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费用补贴。(3)可申请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陈相秋)
  人力资源市场
  【概况】 2008年,厦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进入改革快速发展时期,市劳动力市场更名为市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区域划分更加合理。全市城乡劳动力入户调查工作进展迅速,截至12月,共调查劳动年龄段内人数并录入就业信息系统达71.1万多人,为健全劳动力动态管理数据库及制定就业再就业政策措施奠定了基础。继思明区之后,海沧人力资源分市场也建立了远程视频招聘系统,并与相关劳动力输出省市签订合作协议。年内通过全市职业介绍机构共受理招聘岗位登记124.56万个次,比上年同期减少20.22万个次,下降4.45%;劳动力资源124.79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加31.96万人次;求职成功72.18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加17.91万人次,求人倍率(企业招聘岗位的登记数和劳动动力资源人次之比)为1.0。市就业部门接收下岗失业人员寄存档案430份,续存5833份,其中享受优惠条件免费寄档4645人,享受半免费档案寄存服务1237份;办理转移、退休取走档案1980份,寄存档案总数约18000份。全年新增外国人就业355人,年末实有外国人就业1184人;新增港澳台人员就业416人,年末实有就业999人;办理职工跨地区调入厦门市(含劳动关系转移)人员共378人,企业员工落户543人。
  【市劳动力市场更名为市人力资源市场】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自1月1日起,原市劳动力市场更名为厦门市人力资源市场,同时对一、二楼服务大厅的服务功能区进行重新规划和调整,开设招聘摊位80多个,新增16个,提高了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取消原有的劳动力供需见面洽谈入场费,求职者可享受到更为便捷的用工信息查询、招工手续办理、职业培训等一条龙服务。
  【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规模缩小】 至2008年底,厦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末总人数为77.82万人。其中,在岗职工总人数75.51万人,分别比上年同期减少5.02万人和3.95万人,下降6.06%和4.97%,从业人员规模历年来首次缩小。全年厦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1000人以上的企业127家,比上年同期减少9家,涉及的从业人员有33.44万人,比上年同期减少2.98万人,占全市从业人员总数比重42.97%;从业人员在5000人以上的企业17家,比上年同期减少4家,涉及从业人员11.29万人,比上年同期减少2.51万人,占全市从业人员总数比重为14.51%。
  【下半年全市企业用工需求下降】2008年下半年,全市企业用工需求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9.93万个次,下降15.07%。主要是由于国际经济大环境的持续恶化,外部需求下降,以外向型经济为主的规模以上工业首当其冲,部分重点企业大幅度减产,无力再吸纳新的员工。
  【第二产业从业人员比例缩小】 2008年,厦门市三大产业从业人员分别为0.3万人、52.76万人和24.76万人。与上年相比,第一产业下降11.11%,第二产业下降11.45%,第三产业增长7.7%,三大产业的从业人员比例为1∶176∶83。与上年同期的1∶221∶85对比,第二产业从业人员比例缩小较多。
  【农村劳动力比重提高】 至2008年底,厦门市从农村招收劳动力20.87万人,占厦门市城镇单位增加人数的66.47%,比上年同期提高13.74个百分点。来自农村的劳动力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企业,达17.44万人,其次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0.67万人。
  【职业中介机构专项检查】 2008年第一季度,市劳动保障部门对全市职业中介机构集中进行专项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及《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涉及职业中介的法规条例,主要检查职业中介机构的委托行为及职业中介行为的合法性、真实性,重点检查信息的真实性,打击非法职业中介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按规定予以处罚。这次专项检查共查处未经许可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和个人96户(人)次,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38户。
  【求职者上电视找工作】 3月11日,数字电视开通求职信息启动仪式在市劳动力大厦举行。为让广大求职者最快了解最新招聘信息,厦门市就业服务中心联合厦门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在有线数字电视公共信息平台信息广场中推出“求职”栏目。广大求职者进入该栏目,就可24小时浏览市区人力资源市场当天所有的招聘信息。用户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服务网点,快捷查找适合自己的用人单位及就业岗位。此次便民服务栏目的开通,不仅方便广大用户求职,而且加快了用人单位与求职者之间的适时对接,促进厦门市的就业再就业工作更上新台阶。
  【厦门市人力资源协会成立】 10月27日,由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联合主办,在厦门磐基皇冠假日酒店举行厦门市人力资源协会成立大会。协会通过政府管理与行业自律,加强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与开发,营造健康、有序、繁荣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协会有会员238个,其中单位会员191个、个人会员47人,涵盖全市用人单位、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人力资源培训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及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科研的个人。
  【劳务派遣】 2008年,随着用工制度的发展,劳务派遣工作稳步推进,全市21家劳务派遣公司全年共派遣员工3.1万多人次,完成全年任务的103.23%。厦门市城镇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已初具规模,至年底,全市使用劳务派遣工4.83万人,主要集中在建筑业企业,达2.69万人,占55.7%;其次是制造业企业,达0.84万人,占17.4%。
  (陈相秋)
  职业技能培训
  【概况】 2008年,厦门市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就业、再就业工作,继续组织实施就业培训及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全市开展再就业培训3702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23.4%;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7105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42.1%;免费农民工岗前培训12.61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26.1%。完成职业技能鉴定5.26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31.5%。核发职业资格证书4.19万本,其中初级工3.11万人、中级工7343人、高级工3196人、技师238人、高级技师27人。通过不断强化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实现城乡劳动力开发就业、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
  【首次由政府对优秀青年技术工人进行培训】 为帮助企业提高职工技术水平,为经济复苏储备人才,12月,劳动培训部门出台《关于举办企业优秀青年技术工人技能培训的通知》,首次由政府对重点工业企业的优秀青年技术工人进行培训。培训对象为在一线岗位、工作业绩突出、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优秀青年技术工人,培训经费采取政府补贴为主,企业、个人适当承担的办法,部分紧缺工种优秀技工培训最高可补贴2640元(包括鉴定评审费补贴640元)。此次培训主要针对厦门市的紧缺工种,包括数控机床类技师(含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模具设计师技师、电焊工高级工。
  【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 为有效地解决厦门市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提供政策支持与保障,11月,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08年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对厦门市需求较大的高技能培训工种进行补贴。《通知》呈现四个特点:一是涉及面广,来厦务工的在职员工也可享受培训优惠政策;二是针对性强,涉及17个工种、22个培训项目,都属于市场紧缺二产工种;三是补贴标准高,培训补贴最高可达2500元,可极大调动学员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四是规范培训要求和运作管理模式,标准统一,便于操作。
  【厦门市代表队获全国收银员技能竞赛总决赛第一名】 6月,第三届“银联杯”全国收银员银行卡知识、技能竞赛总决赛在北京举行,由全国33个省市4万名参赛人员中选拔出的99名选手参加。来自厦门市航空公司的李臻、金雁酒店的贾秀芝和夏商集团的张舒昕在众多选手中脱颖而出,包揽前三名。同时,由她们三人组成的厦门代表队获得团体第一名。获得冠军的李臻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另外两位选手获得全国商业服务业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首次推出“网上创业”培训项目】6月,市就业训练中心联合淘宝网及厦门风雨教育咨询公司共同举办“网上创业”大型公益讲座,在全市范围内首次推出“网上创业”培训项目,通过培训平台引导厦门市未就业人员、残疾人员,尤其是待业大中专生,在网络平台上寻找创业机会。至年底,共举办4期培训班,有165人参加,其中90%学员已在网上创业开店。
  【首次海峡两岸创业师资经验交流活动】 4月12~13日,由市就业训练中心与两岸金桥培训学院主办,全市“1+1群”创业培训人员、创业培训老师30多人以及大中专院校学生近400人参加。这也是福建省首次和台湾业界在创业培训的师资方面展开交流。此次交流特别邀请两岸知名的创业讲师进行授课,内容包括如何拥有一个正确的创业观念,如何打造创业计划书,以及如何寻找好行业和创业机会。此次交流活动旨在鼓励、扶持厦门青年实现创业,加强海峡两岸创业培训经验交流,并提高厦门市“1+1群”创业培训师资力量。
  创业培训在大陆发展不到10年,厦门市从2003年开始举办“1+1群”培训,截至2008年共培训5000多人,其中1200多人成功创业,3000多人实现就业。市创业群体主要以本地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复退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为主。
  【厦门技师学院揭牌】 11月10日,厦门技师学院在翔安新校区举行揭牌仪式。福建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于伟国,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川,福建省劳动保障厅厅长钟维平,厦门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黄笑影,厦门技师学院院长林爱平等领导共同为厦门技师学院揭牌。厦门市高级技工学校于2007年11月29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厦门技师学院,是福建省首批成立的4家技师学院之一。一年来,学院创新办学模式,建立校企合作、定单培训、高位嫁接、强强联合的培训机制,新设网络工程、现代电子制造、现代精密电加工、电气维修、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精密模具设计七个专业工种的预备技师班和维修电工技师短期培训班。学院每年将为厦门市培养500名到600名预备技师。
  【31名四川灾区学生免费就读厦门技师学院】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对地震灾区开展技工培训援助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统一部署,6月27日,厦门技师学院接收安置东方汽轮机厂高级技工学校31名女生免费就读,帮助她们树立生活信心和勇气,使其尽快融入新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就读期间,学校将承担所有学费、教材文具费等,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费和一次性交通费500元。学生毕业后,学院还将为其推荐安置工作,确保其今后能够独立生活,以所学回报社会。
  【职业技能鉴定】 为拓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空间,全市有33个鉴定机构开展120个职业(工种)的考核鉴定。年内,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确定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电厂等8家企业为鉴定试点单位,全面推行企业高技能人才考核认定工作。国家题库厦门分库的容量已增加到330个职业(工种),开发了中药购销员(初、中级)、数控维修调试工(中级)市级题库。全年普通高校学生参加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达到3275人次,创历年新高。(陈相秋)
  社会保障
  【概况】 2008年,厦门市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调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1500元;改变养老金发放方式,原来每月12日发放改为每月8日至12日发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保人数13.71万人,转保3846人。截至12月,全市有4.48万名被征地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其中2.55万人办理退养手续,月均退养金632元,为全国最高。率先在全国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农村居民参保人数45.52万人(不含农村未成年人)。做好工伤认定工作,全年工伤认定结论6425例;扩大工伤保险基金支出,老工伤人员定期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继续做好失业保险工作,审批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11713人,并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社会保险社会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管理的医疗机构181家、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264家。各类社会保险基金征收71.3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94%;基金支出41.7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47%。至年底,社会保险基金当期结余29.65亿元,历年累计结余135.06亿元。
  【农保经办机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 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稳步推进,做好基金审计整改工作,继续推进区级农村养老保险历史档案数据的核对工作,调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息办法。取消从农保基金中提取管理费和从基金增值收益中提取超利分成,经办机构全部经费纳入同级财政解决。
  【全民医保“厦门模式”全国推广】 2008年,厦门市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顺利移交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和经办,率先在全国建立适应农村特点的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1)扩大城镇居民、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建立连续参保激励机制,实行城镇居民、未成年人医疗保险门诊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政策。(2)提高财政补助水平。调整进城务工人员医疗保险门诊待遇。7月1日起,未成年人、农村居民总的筹资额度每人每年统一提高到24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190元;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统一规定为50元,其中低保、残疾人员免缴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免缴部分分别由政府和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承担。政府每年新增约1.5亿元的资金补助。(3)降低个人缴费标准。在实现城乡居民住院大病统筹的基础上,实现城乡居民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居民的门诊常见病医药费也可报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门诊起付标准下调至1500元,未成年人医疗保险不再设立起付标准。农村居民的门诊医疗费用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总体上可减轻参保人员约1亿元的医疗费用负担。(4)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账户功能,免费向首次参保的城乡居民发放社会保障卡74.6万张。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达98%,一个广覆盖、多层次、可转换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在厦门市形成。9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厦门市召开全国医疗保险经验交流会,全民医保的“厦门模式”推广至全国。
  【市基本医保封顶线调高至7万元】 2008年,厦门市各类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和农村居民医疗保险以及连续参保5年以上的外来人员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封顶线),由5.3万元调到7万元,增幅超过32%;个人报销额度提高1.7万元,再加上补充医疗保险16万元的保障限额,每医保年度内厦门市各类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额度高达23万元,这大大减轻了参保人员患重病、大病后的经济负担。经测算,该政策实施后,每年增加社会统筹基金支出500多万元。此次调整,是厦门市实施医保以来第五次、也是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
  【厦门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10月,为减轻企业负担,保障“老工伤人员”权益,市劳动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下发《关于解决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定期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厦门市原国有、集体企业中1995年1月1日之前发生工伤的一至四级伤残的“老工伤人员” 定期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统一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标准支付,解决这部分“老工伤人员”的待遇项目支付不全、支付水平普遍偏低问题。此次共将三类“老工伤人员”纳入基金支付,且各项定期待遇标准大幅提高,“老工伤人员”工伤定期待遇纳入基金支付后,每年随全市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总额的增长,按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办法增加。
  【失业保险】市劳动保障局全年审批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11713人,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6811万元、医疗补助金203万元、丧葬抚恤金13万元。为112367名外来员工办理领取生活补助金手续,共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2695万元。将在厦铁路系统15家单位2389名职工纳入厦门市失业保险统筹。
  【落实外来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政策】 市劳动保障局落实和完善外来从业人员纳入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范围后的各项管理措施,确保外来从业人员生育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截至2008年12月,全市外来从业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677人次,支付各类生育保险待遇942.29万元。
  【健全城乡医疗工伤保险社会化服务体系】 全年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21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61家和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3家、工伤保险辅助医疗器具配置协议医疗机构1家。截至年底,全市有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管理的医疗机构181家、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264家、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24家、工伤保险辅助医疗器具配置协议医疗机构5家、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机构1家,较好地满足了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工伤救治。
  【社保中心报销医疗费实行“一站式”服务】 为方便参保人员报销医疗费,市社保中心重新制定业务流程,归类办理业务,同时增加内控环节,加强基金安全监管,实行“一站式”服务模式。参保人在提交完整报销材料后,在一个窗口排一次队即可报销,所报销的医疗费于15个工作日内打入银联卡。此外,医疗费报销核对清单、医疗费报销单据可在厦门社会保障信息网(www. xml2333.com)查询下载。
  【养老保险历史账目清理工作启动】 7月开始,为准确地记录参保人员历年缴交社会保险情况,缓解由于历史数据移植问题导致日益凸显的工作矛盾,市社保中心以外包方式委托市社保服务公司开展全市历年养老保险账目清理工作。由于涉及人数达十几万人,清理工作需要三年左右时间。 (陈相秋)
  劳动工资
  【概况】2008年,厦门市劳动保障部门努力克服全球性金融危机影响,加强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发挥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引导作用,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定期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增长指导线、行业人工成本信息等。工资指导价位涉及的劳动力市场工种(职位)255个,比上年增加15个,其中,对69个技术工种发布分技术等级工资指导价位。继续做好企业工资使用手册工作,全年办理《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9314户,计划使用工资402.66亿元,职工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见表120)
  【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2695元】 2008年,厦门市城镇单位共发放在岗职工工资总额258.1亿元,比上年增加31.93亿元,增长14.12%;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达32343元(月人均2695元),增加3382元(月人均增加282元),增长11.68%。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水平保持稳定增长,但増幅比上年下降1.7个百分点。
  【第三产业人均工资增幅最大】 在全市19个行业中,有8个行业的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增长幅度达到二位数。排前三位的分别是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金融业和房地产业,增长幅度分别为21.61%.19.22%和15.99%。从三大产业分组看,第一产业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为20122元(月人均1677元)、第二产业为25702元(月人均2142元)、第三产业为48825元(月人均4069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7.82%、12.72%和8.2%。
  【行业间职工工资收入差距缩小】 2008年,全市19个行业中,金融业月人均工资9455元,居各行业之首;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月人均工资5659元,居第二位;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月人均工资5222元,居第三位。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月人均工资水平最高的三个小类行业是:烟草制品业(月人均工资10607元)、证券业(月人均工资10344元)银行业(月人均工资9905元),其工资水平分别是全市在岗职工人均工资的3.51倍、2.1倍和1.94倍,差距分别比上年度缩小0.64倍、1.47倍和1.01倍。最高与最低小类行业人均工资水平差距由上年的11.47倍缩小到9.62倍。
  【近七成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从2008年全市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分布情况来看,19个行业中有5个行业(农林牧渔业、制造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市月平均工资2695元,涉及职工约53.7万人,占总人数的69.02%;年平均工资超过5万元的约11万人,比上年增加1.81万人,占全市从业人员总数的14%。
  【各区职工工资收入差距扩大】 从市直属及各区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看,2008年,市直属及思明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超过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思明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与集美区的差距从上年的1.16倍扩大到1.34倍。从增长幅度来看,思明区以19.54%的增幅排第一位,湖里区以17.91%的增幅居第二。 (陈相秋)
  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概况】 2008年,厦门市劳动保障局继续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作,在全省率先提前完成劳动合同三年行动的目标任务,全市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率100%,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9%以上,完成劳动合同鉴证100万人次。以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为突破口,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内,共审核企业的集体合同64户,涉及职工34322人。实施企业工资保证金,规范企业经济性裁员,全市没有出现大面积减员、裁员,员工队伍比较稳定。大力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年活动,出台“即接即访”办法,建立网上信访机制。在思明区试点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有效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全年主动检查用人单位6263户次,处理劳动突发事件及集体上访案件1659件,处理工资纠纷案件补发金额达21805万多元,分别比2007年同期增长35.26%、51.09%和32.19%。督促用人单位补签、续签劳动合同16万多人次,清退童工30人。对160户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处罚金额87.92万元。立案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5648起,涉及1.39万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75.57%和90.44%,均按期结案。
  【劳动争议处理实施“绿色快速”通道】 市劳动保障部门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创新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实施“绿色快速”通道,重点做好10人以上集体访、突发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建立“市区联动、专人负责、调裁结合、快速解决”集体争议处理机制。全年共处理集体争议案件203起,涉及7048人。
  【市劳动争议仲裁院首批律师类兼职仲裁员上岗】 为有效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案多人少”的矛盾,确保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4月,市劳动争议仲裁院首次选聘律师类兼职仲裁员30人,参与案件处理工作,并发给聘用证书,聘期一年。这一做法既是厦门市贯彻落实调解仲裁法要求的具体措施,也对缓解仲裁工作的压力和提高仲裁工作的效率有积极作用。
  【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获省表彰】 8月15日,在全省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与企业表彰会上,厦门市思明区中山路商业街、同安城南工业区被授予省级和谐工业园区荣誉称号,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被授予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称号。自2005年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以来,厦门已累计有1个园区、2家企业获得国家表彰,5个园区及38家企业获得省表彰。在福建省通报全省劳动合同三年行动督查工作中,厦门是唯一获得优秀的城市。
  【683户企业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2008年,厦门市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进一步规范特殊工时审批制度,加强对企业执行国家工时制度、职工休息休假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全年共批准683户企业实行不定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比上年增长309%。积极做好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全市共办理《未成年工登记证》5848本。
  【思明区率先试行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部署,8月7日,思明区率先启动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以全区9个街道作为网格化单位,按照每个网格配备1名区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2名街道(工业园区)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若干名社区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的基本要求,建立起区、街道(工业园区)和社区三级劳动保障组织网络。监察网格化管理的推广,将加快形成调解社区化、监察网格化、仲裁阳光化的全新劳动保障维权体系,为厦门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重要作用。
  【《厦门市企业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出台】 1月21日,市政府出台《厦门市企业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办法》对工资保证金交纳主体、额度计算、使用范围和惩罚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1)市建筑企业和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非建筑企业纳入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监管。(2)分类监管,分级缴纳。(3)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建设主管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和银行建立企业欠薪、工资保证金存储使用信息通报制度。(4)建立不良企业“黑名单”。市劳动监察机构建立企业工资信用制度,在市劳动监察网站公布存在工资支付问题的企业名单,并由相关部门在资质审定、招投标等方面予以惩处。
  (陈相秋)
  劳动保障基础工作
  【“劳动保障零距离”手机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启动】 12月6日,市“劳动保障零距离”手机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在厦门移动滨北全球通品牌店正式启动。该平台通过手机WAP网站、WEB网站、短信、彩信等方式打造出一个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个性化服务于一体,为广大市民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的手机综合服务平台。市民通过手机就可以轻松获取各种就业、社保、医保等社会保障信息;用手机浏览社会保障卡信息网查询社保、医保相关信息,浏览手机人力资源网寻找招聘职位;发送短信到就业短信平台定制招聘信息短信,等等。此外,劳动保障部门也可通过短信平台向市民发送短信,为市民提供更丰富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
  【市劳动保障局网站改版】 5月,全新改版的市劳动保障局网站版面更加时尚,资讯更加丰富,服务更加周到,功能更为强大。这次改版是2002年局劳动保障网面世以来的首次“变脸”。网站布局动静结合,结构上采用模块化设计,建立业务指南、办事大厅、社会保险、就业服务、党建园地等模块。此外,根据5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别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整合原有网上业务功能,将网上下载、网上审批、网上咨询集中在办事大厅,方便了网民查阅。劳动保障网是劳动保障局对外联系、宣传的重要窗口,它的成功改版将进一步充分发挥局官方网站对外宣传的主力军作用。
  【市就业服务中心、市退管中心更名】 4月,经市编委批准,市劳动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厦门市就业服务中心更名为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厦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更名为厦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心。市就业服务中心于2003年12月经市编委批准由厦门市劳动服务公司和厦门经济特区劳动服务公司整合成立,此次更名依据劳动保障部第28号令《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精神,并参照福建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的机构设置。市退管中心于2000年12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此次更名有助于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机构更名后,原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和经费渠道保持不变。 (陈相秋)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厦门年鉴.2009》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资料收录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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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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