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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国内贸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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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0288
颗粒名称:
国内贸易
分类号:
F727
页数:
4
页码:
372-375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8年福建省厦门市国内贸易的情况,包括贯彻“限塑令”6项措施、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新举措、厦门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调研、采取有效措施应对“三鹿”奶粉事件、规范零售业购物券(卡)管理政策出台、首批备案购物卡公示、天虹名汇店开业等几方面情况。
关键词:
厦门市
贸易经济
国内贸易
内容
【概况】 2008年,厦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8.9亿元,同比增长15.7%,比上年高0.7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10.7%。其中,批发零售业344.74亿元,同比增长15.6%;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额58.98亿元,同比增长21.7%。从总体看,厦门市消费品市场运行呈现高开回落后平稳运行的态势,但增幅低于全省(比增20.1%)、全国(比增21.6%)的水平。
1.批发零售业仍为主力,餐饮业增长较快。批发零售企业全年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4.74亿元,比全市增幅略低0.1个百分点,拉动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8个百分点。
餐饮业则呈现较快增长态势,全年累计实现营业额59亿元,比增21.7%,比全市增幅高6个百分点,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5个百分点。
2.假日消费热情高涨,“购物节”作用明显。2008年国家对节假日进行调整,长假减少,但在元旦、春节、五一等传统节假日期间,各商业企业纷纷推出买送、买省、打折等主题促销活动,提升购物氛围,对消费起到拉动作用。厦门市主要零售商场营业额元旦期间增长34.3%,春节期间增长22.5%,五一期间增长28.4%。为期2个月的“2008厦门购物节”(7~8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分别为20.0%、17.6%,均高于上年同期水平。9月因投洽会及中秋节消费拉动,全市实现零售额38.46亿元,创历年月度新高。
3.百货商场、超市、大卖场保持快速增长。厦门各大商家在政府相关部门支持下调整营销策略和商品结构,大量引进有竞争力的品牌,扩大折扣范围,延长活动时间,取得一定的成效,全年13家百货、超市等大型零售企业零售额净增9.87亿元,比上年增长20.6%,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7个百分点,其中华联、巴黎春天等6家大型零售企业的零售额净增5.64亿元,比上年增长26%;麦德龙、永辉、好又多等7家大型超市全年实现零售额净增4.23亿元,比上年增长16%。
4.汽车消费市场波动较大,石油制品消费保持增长。2008年厦门市汽车类销售额60.85亿元,同比增长17.6%,但全年存在较大波动。上半年汽车类销售额30.85亿元,同比增长19.7%;由于油价较高、税费调整预期等因素,6月起汽车消费受到一定影响,6月、7月仅增长1.2%、1.1%,9月、10月、11月甚至出现负增长,分别为-3.4%、-0.3%、-17.4%,12月则由于国家燃油税改革政策及限额以上零售企业名单调整等因素,汽车类零售额当月实现71.2%的增长。汽车销售市场保持增长,带动相关成品油零售额增幅走高。继2007年11月份我国上调成品油价格后,2008年上半年油品价格再次上涨,虽然下半年石油价格多次下调,但全年石油消费仍保持较高增幅,全年石油及制品类实现零售额46.2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8%,增幅比2007年同期高3.2个百分点。
5.岛外商贸业逐渐兴起,岛内外消费差距有所缩小。近年来商贸业发达的厦门岛内市场布局几近饱和,各大零售巨头开始把目光转向岛外市场,众多知名商贸企业纷纷到岛外考察、选址、开设连锁店,已有新华都、苏宁、国美等知名超市、电器卖场进驻岛外,岛内外消费差距有所缩小。2008年岛内与岛外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分别为85.3%和14.7%,差距比上年缩小0.1个百分点。2008年消费品市场分区统计情况详见表61。
年内,市贸发局在推动国内贸易发展方面的主要工作有:1.大力开拓国内市场。制定实施厦门市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工作计划,组织超过100家企业参加第三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中国国际跨国采购大会、中国食品博览会、中国一东盟博览会等国内知名展会,加强与国内大型零售、批发企业对接,宣传推广厦门市企业和产品,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拓宽地产品的内销渠道。
2.力促岛外商业繁荣。抓住岛外加快工业化、城市化步伐的契机,引导有实力的企业特别是连锁企业到集美、同安、翔安工业区开店设点,完善工业区商业配套,拉动岛外消费;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支持莲花、五显2家农家店配送中心建设,完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开拓农村市场。
3.打造流通发展平台。继续抓好专业(商业)街区建设与培育,思明区古城东路、筼筜咖啡休闲文化街、禾祥西路品牌一条街以及同安区的三秀街被认定为省级商业街;做好专业批发市场的改造提升,推进海峡灯饰市场、二手车市场等专业市场的改造、升级,推进厦门台湾农产品中转集散中心(中埔市场二期)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抓好重点商贸物流项目跟踪落实,做好建设闽台花卉批发物流中心前期筹备工作,配合象屿集团物流配送中心公司推进城市间与城际间消费品配送中心建设,做好明发、名汇商业广场调研,提出激活明发、名汇的建议。
4.推动、促进零售业的升级改造。积极开展高端品牌的招商,促进高档商业的发展,一批定位高端人群的百货商场落户厦门市,TESCO(特易购)购物广场落户五缘湾,磐基名品中心试营业,SM二期招商工作正在加紧进行。
5.规范流通秩序。一是制定并出台《关于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说明的通知》,明确再生资源回收备案工作程序,规范备案过程。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备案办法》,指导连锁同业公会协助做好企业备案工作。三是贯彻落实《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等部门对来雅百货、天虹商场等零售商的促销活动进行专项检査。四是会同物价、工商部门就贯彻落实《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组织企业座谈、交流,加强宣传,做好有偿使用塑料袋贯彻实施工作。五是完成《早餐工程植物蛋白饮料》行业标准修订工作,加强标准、规范的制定和落实,按照标准和《早餐工程规范》指导早餐工程建设,规范行业发展。六是会同质监、工商等部门开展商品过度包装检查工作。
2008年厦门市国内贸易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是:1.新增大型零售企业拉动作用趋弱。随着大型零售企业的不断进驻和开设分店,全市消费品市场日趋集中,2008年全市实现零售额累计超亿元的限额以上贸易企业有49家,比上年多4家,限上批发零售企业零售额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也由2005年的不到50%,提升到2008年的56.1%。但在厦门市人口规模限制下,新开业的商场主要还是分流原有的消费群体,无法拉动消费品市场快速增长。
2005~2008年,全市限上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额增幅分别为24.9%、24.0%、16.4%和15.7%,对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拉动作用分别为11.9、12.4、9.1和8.8个百分点,均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2.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影响家电、建材、家居、家具等相关商品销售。2008年,全市限额以上批零企业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额仅增长0.4%,家具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商品零售额分别下降5.6%、34.9%。国美、永乐、苏宁3家家电卖场2008年总销售额16.4亿元,同比下降2%;家居、家具、建材卖场累计出现了25%的降幅。虽然政府相关部门已经采取多个措施拉动房地产市场,但相关政策的出台和发挥作用还需要时日,消费者持币观望的心理还在延续。
3.汽车、石油类商品带动增长,但拉动作用存在不确定性。汽车是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所占比重最大的商品(占比15%,加上石油及其制品占比25%以上),从2002年开始厦门市汽车消费迅速发展,2005年、2006年达到高峰,2007年开始增速明显下降,汽车消费已由前几年的快速增长进入一个相对平稳增长的时期。2008年全市汽车消费虽然保持了增长态势,但在下半年增幅逐渐趋缓,甚至出现负增长。虽然消费税改革的带动作用将继续发挥,但由于石油价格下跌,汽车、石油类商品消费存在不确定性。
4.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低于全国、全省。2008年,厦门市居民实现可支配收入23948元,比增11.4%;消费性支出17117元,比增4.5%。与全国和全省相比增幅分别低3.1和4.4个百分点。较低的收入增长也影响到后续消费支出的增长,出于对未来收入增长的不确定性的考虑,居民更多地选择谨慎消费,这也是厦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大大低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
5.法定假期变化对假日促销提出新的要求。从五一小长假来看,假日的缩短对企业的影响较大,全市5月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15亿元,同比仅增长9.1%,增幅比上年同期还低0.7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零售企业同比增长仅2.5%,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5.53%,比上年同期下降近3个百分点。
6.来厦旅游人数和消费增长不足。2008年受五一黄金周假期的变化和雨雪灾害、地震、国际经济危机、经济不景气等因素影响,来厦门度假休闲旅游或参加会议展览、公务活动的游客也比往年减少。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旅游者2194.1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6.6%。其中,接待过夜海外旅游者86.81万人次,增长3.9%;国内旅游者880.53万人次,下降2.8%;实现旅游总收入303.6亿元,同比增长3.35%,各项增幅均为近年来最低。
【贯彻“限塑令”6项措施】 6月,根据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颁布的《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市贸发局会同市工商局、物价局积极组织贯彻实施:一是组织零售企业加强学习,提前做好准备,广泛营造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氛围;二是在各大超市和主要商场内悬挂“保护环境”等标语,工作人员主动向顾客宣传国家相关规定,让消费者对减少或不使用塑料袋形成心理预期;三是围绕环保、有偿使用等主题开展各种促销、宣传活动;四是推广可重复使用环保购物袋,各大商场、超市围绕环保和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主题开展促销活动,制作、赠送大量环保购物袋,鼓励市民使用环保袋,少用、不用塑料购物袋;五是开通环保绿色通道,开设专用收银通道,供那些不用超市提供塑料购物袋或自带购物袋的市民买单;六是各大商场充分利用进货时的专用包装物如纸箱、纸皮、绳子等加以改装后再使用。
【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新举措】 年内,市贸发局采取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五项措施:一是进一步拓展进出口,优化口岸经营环境。继续实施和完善外贸扶持政策,培植优势产业长期竞争力,巩固传统出口商品,扩大对台经贸,积极扩大进口。二是培育新生物流需求,促进口岸物流的发展。引导和支持企业拓展光电产业进出口物流,进一步扩大进口矿砂物流,发展冷链物流,拓展出口汽车滚装船运物流,巩固进出口石材物流,进一步拓展保税物流。三是加快流通结构调整,推进传统批发零售业改造升级。加快推进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推进商业网点修编工作,开展城际间消费品配送中心的规划建设,推动工业集中区配套生活性服务的完善和建设,重视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培育高端消费,继续加大培育特色商业街力度,促进商贸与旅游互动,进一步完善社区商业服务网点,满足居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生活需求。四是加快构建商贸物流体系,提升城市商品辐射能力。重点发展城市生活消费品物流配送和做好城际间物流配送中心的培育工作,着力培育大批发商、代理商,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代理,经销商在厦门设立分拨中心,辐射和服务周边地区。五是完善会展发展环境,培育壮大会展主体。扶持“石材展”、“体博会”、“食博会”等现有展会做大做强,选择适合厦门市培育举办的会展项目,培育新展会项目,完善展会设施和配套服务,完善会展发展规划及扶持政策,改进展览项目评估,加强会展统计和分析,建立会展举办工作机制,有效地调动各区、各部门举办会展及申办会展的积极性,积极策划举办或向上级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争取会议和展览项目。
【厦门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调研】 8月,市贸发局就厦门市电子商务的发展水平进行了调研,调研中发现厦门市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企业整体信息化水平不高。电子商务的开展还仅仅停留在应用简单业务软件的层面上,使用涉及企业资源的整合等较高层次软件的企业不多。二是网络销售开展不足,份额不高。厦门市直接开展网络销售的企业不多,大部分公司由于对网络销售客户群定位、客户数量把握、投入产出的预算、网络平台安全性等方面存在较多疑虑,网络销售业务仅停留在探讨阶段,没有进入实质性运作,网络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低于5%。三是电子商务业务尚未成为企业的主营业务。开展网络销售的商贸企业主要是服务于实体企业,作为其服务方式的拓展、门店辅助手段甚至有些仅仅是起到宣传、展示作用,没有真正实现电子商务公司的全过程运作,而一些科技公司也只是服务于电子商务的阶段性业务,也没有直接开展网络销售。四是网上支付仍然不为厦门市大部分网购人群接受。厦门市网购人群对网络支付的认同和使用率相对上海等大城市还不高,如国美网上支付的比重仅20%,新华书店的网络销售都采用货到付款方式。五是网络销售价格优势不明显。厦门市开展网络销售的企业同全国知名网购平台——淘宝网、当当网等相比,网购的价格优势不显著。六是电子商务人才不足。相对上海、深圳、北京等地,一方面厦门的工薪水平较低,另一方面厦门的发展空间有限,而电子商务方面的人才流动性强、企业忠诚度不高,导致了厦门这方面的人才相对不足,影响了行业发展。
【采取有效措施应对“三鹿”奶粉事件】 9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石家庄三鹿集团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的事件作出的部署,市贸发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一是启动应急预案。9月14日下午,紧急向全市主要大卖场、超市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奶粉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紧急通知》,要求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市场供应,并做好自查自检,保证问题奶粉不流入市场。二是督促企业下架问题产品。截至9月17日,厦门市“三鹿”牌婴幼儿奶粉在沃尔玛、好又多、民兴超市均已下架,产品或退回供应商、或封存待退,麦德龙、家乐福、新华都超市、祥穗农家店等均无销售“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三是开展市场监测。要求企业从9月15日至9月19日期间,每日报送奶粉销售和库存情况。从市贸发局掌握的情况看,由于“三鹿”奶粉在厦门市场份额不高,因而受“三鹿”奶粉事件的影响较小,奶粉市场销售、供应平稳,没有出现大的波动。
【规范零售业购物券(卡)管理政策出台】 为加强零售业购物券(卡)的管理,防范购物券(卡)业务风险,维护用券(卡)企业、持券(卡)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0月27日厦门市贸发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零售业购物券(卡)的通知》,从三个方面加强零售业购物券(卡)的管理:一是规范发售方式。购物券(卡)发售只能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银行担保方式,即企业与商业银行签订合同或协议,由商业银行承担对发售购物券(卡)的全额履行担保责任;一种是第三方监管方式,即企业在商业银行设立购物券(卡)资金托管专户,由第三方负责监管。二是明确购物券(卡)券面标明要素。购物券(卡)必须标明七个要素,即发券(卡)单位全称、履约担保银行或托管银行、购物券(卡)名称、券(卡)号、面额、使用方式以及消费争议投诉电话。三是建立备案制度。发售购物券(卡)须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发售购物券(卡)企业必须在发售新的购物券(卡)品种前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公示。
【首批备案购物卡公示】 12月24日,厦门市夏商卡、金利卡(包括金利通卡、金利旅游卡、新世界百货金利卡)等卡种完成备案程序,并在厦门经贸信息网上公示。这是10月27日厦门市《关于加强零售业购物券(卡)管理通知》之后,首批完成备案公示的购物卡,标志着厦门市零售行业购物券(卡)的规范管理迈出了第一步。首批备案的购物卡均采取第三方监管方式,并明确标注了发卡企业、托管银行、使用商家、面额、消费者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使消费者明白购卡、明白消费。
【天虹名汇店开业】 12月18日,天虹名汇店开业。天虹名汇店位于中山路名汇广场,是天虹的全国第三十二家分店,也是厦门的第三家分店。该店主要定位为“休闲时尚+精致超市”,入驻的品牌以中高档为主,汇集了百丽、VEROMODA、LEE、耐克等一系列知名品牌,而超市则经营着熟食、生鲜水果、厦门特产、个人护理品等。
【磐基国际名品中心试营业】 12月19日,磐基国际名品中心试营业。该中心依托已开业的五星级酒店厦门磐基皇冠假日酒店及国际甲级写字楼,吸引了较多国际顶级品牌,如GUCCI、HER-MES、MAXMARA、DUNHILL、LAN-CEL等众多一线品牌。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资料收录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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