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社会事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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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0228
颗粒名称: 集美区社会事业
分类号: C916
页数: 1
页码: 304
摘要: 本节记述了2008年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包括教育事业、卫生事业、文体事业、农村事业、民生保障、社会治安几方面情况。
关键词: 厦门市 集美区 社会事业

内容

2008年,集美区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新成效。
  1.教育事业。安排教育基建项目27个,总面积23万平方米。加强全区校舍安全管理,对不符合抗震新标准的校舍进行监测。新开办2所公办幼儿园,实验幼儿园通过省级示范园评估。全国小学教育质量监控抽测总分获全市第一,中考成绩居全市前列,3所中学获全市初中教学质量优质奖,灌口中学通过省二级达标中学验收,集美职业技术学校以全省最高分获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校。加大对民办学校的管理扶持力度,在全省率先统一公办、民办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2.卫生事业。与市第一医院达成灌口医院委托管理协议,挂牌设立厦门第一医院集美分院。启动公共卫生大楼建设,改扩建3个镇街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投入700多万元充实基层医疗设备。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流动人口防疫、妇幼保健网络,设立后溪、杏林、集美3个卫生监督派出点,增配18名助理卫生监督员。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网络,区疾控中心通过国家级计量认证。完成区计生服务站、灌口镇计生服务所的改扩建,增配80名计生管理员,在全市率先设立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所,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97.84%。
  3.文体事业。成功举办闽南童玩节、全国汽车越野赛、首届老年艺术节、百场文化广场活动、村村篮球赛等活动。区秧歌舞蹈队获得全国大赛4项一等奖,农民文艺节目摘取全市农民文化艺术节3项金奖,区文化馆评为国家一级馆。海峡两岸龙舟赛正式列入国家体育总局赛事。连续三年举办海外华侨后裔子女冬令营。
  4.农村事业。出台促进农民增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15条措施,累计建成20个农村集体发展经济项目,年收益3327万元;继续完善上头亭、黄庄、新村等“金包银”项目。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扶持28家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及专业合作社,23个无公害生产基地通过市级认定,仙景槟榔芋获农业部绿色产品证书,“仙灵旗”果蔬商标获省、市著名商标。制定本地劳动力就业扶持措施,全年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289人,培训1843人。加大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力度,新增参保人员1395人。
  5.民生保障。修订和出台14项惠民政策,涉及养老、就业、医疗保险、生活保障等多个领域。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统一,将门诊常见病、多发病纳入医保范围,推出最高7.3万元的大病救助保险,全区全年参加医疗保险总人数16万余人,参保率达99%。增设32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对低保对象中特困人员实行分类施保,对困难家庭非义务教育、残疾人康复和困难老人等实施救助。积极发展老龄事业,启动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爱欣老年公寓正式投入使用。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在全省率先出台奖励辖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政策。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8900元和9060元,增长12.37%和11.17%。
  6.社会治安。全年成功化解矛盾纠纷55件,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61起,及时妥善解决劳资纠纷案件1368起和拖欠工程款事件6起。建设区应急救援中心,建成31个社区治安报警监控系统和25个社区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管理站,荣获全省“科技强警区”称号。启动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整改事故隐患4187条,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分别下降50%和66.67%。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厦门年鉴.2009》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资料收录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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