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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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0191
颗粒名称: 物价管理
分类号: F726.2
页数: 2
页码: 257-258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2008年厦门市物价管理包括快速公交及连接线路价格制定、调整液化气价格、原水、自来水、污水处理价格调整情况。
关键词: 物价管理 厦门市 2008年

内容

【概况】 2008年,厦门市价格管理部门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服务民生,加强监管,为控制物价过快上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市物价局被评为全国大中城市价格监测工作优秀单位和福建价格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市价格协会获“全国价格协会系统先进单位”称号;市监督检查分局局长尤志强被评为福建省第三届十大消费维权人物。
  年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上涨4.9%,低于全国的5.9%,略高于全省的4.6%。全年价格总水平波动幅度较大,走势与全国、全省基本一致,呈现冲高回落势态。全市1~12月CPI涨幅分别为:4.4%、6.4%、6.8%、7.9%、7.0%、6.2%、5.3%、3.8%、3.7%、3.7%、2.4%、1.3%。全年八大类商品价格呈五升三降态势:居住、饮料烟酒、食品、医疗保健、家庭设备用品五大类价格分别上涨3.9%、2.0%、13.7%、3.3%、1.5%,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影响价格总水平上升4.5%;衣着、交通通讯、娱乐文教三大类价格分别下降9.1%、0.3%、3.6%。
  调整商品价格与行业收费标准。1月28日,根据国家和省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规定,全市确定12家大型生产、经营企业为调价备案企业,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于2008年12月8日解除价格干预)。市物价局重新明确免费开放游览景点有:华侨博物馆、郑成功纪念馆、陈化成纪念馆、同安区博物馆、中山公园、鸿山公园、海滨公园、嘉禾公园、忠仑公园、湖里公园、江头公园、南湖公园、金榜山公园、海湾公园。出台严控调价措施。暂缓出台管道空混气的调价;经价格听证及综合社会各界意见,鼓浪屿观光车票价和胡里山炮台门票维持现有水平,票价分别为50元和25元。
  着力解决价格热点问题,完善民生价格管理。继续推行药品和医疗耗材招标制度和公示,提高药品价格的透明度。针对新编医疗服务收费在实施中存在的不足,联合市卫生局核定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标准,并对市第一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医疗单位的特需、优质服务项目收费实行特许核定。考虑到群众的接受程度和快速公交的推广需要,在参考普通公交票价的基础上,制定快速公交干线和支线的票价;针对全年房市低迷的实际情况,会同建设局出台《厦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收费指导价》政策措施,在容积率、单套面积、单价方面放宽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降低购房的税费,调高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制定保障性住房的优惠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降低购房者负担。
  加强价格监测,为政府做好参谋。年内,受全球金融危机以及国内冰雪、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多重因素影响,价格走势大幅波动。面对严峻的物价形势,市物价局制定《厦门市应对价格异动事件工作预案》,并成立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和监测预警工作小组,同时加强与发改委、统计、农业、粮食、经发、贸发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和信息沟通,及时对社会热点问题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分析、预警。海沧、同安、思明三区发改局也相应组建价格监测预警机构,进一步完善价格预警和应急监测保障体系。全年完成粮油和肉禽蛋菜价格日报、液化气进口到岸价日报、成品油价格周报、救灾帐篷与过度安置房原材料周报、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商品的日监测等13项的应急价格监测任务,完成CPI、粮食、菜篮子、石油、生产资料等5个专题的调研报告。
  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以及价格欺诈行为等进行认真查处,开展惠农价格收费、海洋与渔业收费、电信邮政收费、医疗卫生收费、殡葬收费、教育收费等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商品以及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管,快速查办一批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举报投诉的价格违法行为。针对出租户对外来务工人员乱收水电费、同安工业园污水处理乱收费、翔安农村胡萝卜种子价格高涨等价格投诉热点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取得较好效果。全年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96件,查处违法金额1315万元,其中,退还用户348.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44.2万元,罚款26.8万元,上缴财政971.0万元。价格举报中心全年受理价格投诉、咨询6611件,办结6500件,办结率98.3%。
  强化基础工作。完成价格信息公开,开通“掌上物价通”,开发价格认证网上工作平台,认证服务范围扩展到卫生、文化、技术监督、公物处理、保险、律师等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鉴定内容扩大到交通事故争议、没收财产、财产处置拍卖、商品价格。做好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核减上报调价项目不应列入价格成本的费用2.78亿元。
  【快速公交及连接线路价格制定】 经价格听证规定程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8月31日起实施快速公交系统(BRT)票价方案。
  快速公交刷e通卡票价为:以3公里为基本里程,起价0.3元,递增1公里按0.1元计价,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价;开启空调期间,起价0.6元,10公里以内每公里按0.2元计价,超过10公里的后续乘段每公里按0.1元计价,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价;快速公交现金票价以e通卡票价为基数进行取整,即尾数为0、1、0.2元免收尾数款,尾数为0.3、0.4、0.5、0.6、0.7元尾数款收0.5元,尾数为0.8、0.9元收1元。
  链接线实行一次性计费的办法,实行一票制,现金票价0.5元,e通卡票价0.3元。
  现有优惠群体的优惠办法:离休干部、伤残军人、盲人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免费办法,使用专用e通卡免费乘坐。全市免费乘车的对象:本市户籍的烈属、市级以上劳模、70周岁以上老人、“5·12”退休干部等按规定办理专用e通卡免费乘坐快速公交。1.2米以下的儿童可免费乘坐快速公交,本市户籍的残疾人员执行普通公交现行的2折优惠办法,全市在校全日制中小学生享受5折优惠。
  【调整液化气价格】 年内,厦门市物价局继续对瓶装液化气价格采用动态管理方式,根据国际石油液化气市场价格变化行情,先后8次对市内液化气价格做出调整,以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利益(见表31)。
  【原水、自来水、污水处理价格调整】
  10月1日,市物价局调整了汀溪水库的原水价格和同安、翔安两区的自来水价格,开征翔安区的污水处理费,实现全市用水用电同网同价的城乡一体化改革目标。调整后原水和自来水价格及开征污水处理费(见表32)。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厦门年鉴.2009》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资料收录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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