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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政法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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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0165
颗粒名称:
政法
分类号:
D927
页数:
14
页码:
231-244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2008年厦门市政法包括公安·武警、检查、审判、司法行政、海防打私、仲裁情况。
关键词:
政法工作
厦门市
2008年
内容
综述
2008年,厦门市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主动作为,大力加强“平安厦门”建设,保持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全市社会治安继续保持在全国先进城市前列。
1.服务大局,维稳工作经受新考验。围绕支持北京奥运会安全举办和服务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大局,强化涉奥隐蔽战线斗争。开展奥运安全风险评估,落实重点人员稳控措施,拓宽情报搜集的广度和深度,加强情报信息的搜集研判,加大侦办力度,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法轮功”邪教组织等渗透破坏活动,确保奥运会期间全市的国家安全。严格落实工作措施和工作责任,安保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年内,市政法机关除执行全市常规赛、会的安保任务外,还负担多批次警卫、奥运火炬厦门站传递、数十万因雨雪冰冻天气滞留厦门火车站旅客的转移疏散、四川汶川地震抢险救灾以及维护灾区治安稳定等多项重大任务。全力处置经济领域突发事件,针对已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企业停产、商场倒闭、债主逃匿以及因楼价下滑引发的纠纷和群体性事件、案件等,及时制定应急处突工作预案,加强预测预警,提前介入做好疏导、稳控和善后处置工作,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2.全面开展排调,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一是突出日常化解。重点加强行政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推动行政机关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纠纷解决服务中心规范运作机制,促进基层调解组织朝社会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1~11月,全市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9.2%。以开展司法调解为主线,受理民商事案件27715件,审结22302件;受理海事海商案件938件,审结676件。二是紧抓“两排”、“两访”工作。集中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以及“区委书记大接访”和市直机关干部下访督导活动,深入排查不稳定因素、苗头性问题。通过各区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法、理、情”多渠道攻坚,“司法、行政、民间”多部门努力,“市、区、街(镇)”多层面做工作,一批疑难复杂重信重访案件得到有效化解,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三是紧抓重点督办。组织对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源头预防责任、信访事项首办责任、领导包案责任、化解稳控措施等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有效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3.打防并重,保持社会治安平稳态势。一是强化精确打击。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指挥调度、巡逻等接处警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侦破命案、打黑除恶、打盗防骗等专项行动,成功破获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全年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4万余起,追逃工作和命案侦破会战成绩排在全省前列。二是强化重点整治。完成11个治安重点整治项目,联合有关部门开展20多次集中统一整治行动,并根据各个点的实际情况努力建立长效整治机制,取得较好成效。开展“城中村”治安专项整治试点,组建整治小分队常驻“城中村”。经过整治,试点“城中村”治安面貌明显改观。三是强化整体防控。通过增配流动人口协管员、加快电子监控系统建设、新建一批治安岗亭,提高违法犯罪现场抓获率。积极推进基层和行业创安,大力开展军警民共建平安活动,加强边海防管理,拓展平安创建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平安知识宣传,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11月,厦门市获得“全国十佳见义勇为好司机评选城市奖”,王贯中被评为“全国十大见义勇为好司机”。四是强化社会管理。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全市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和工伤事故的“四项指数”全面下降。建成150个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管理站,增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效。研究制定对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办法,最大限度地消除社会隐患。建立落地约谈警诫制度,及时预防和成功化解多起利用网络串联、造谣的事件。
4.深化教育管理,提高政法干部素质。全市政法系统以“大学习、大讨论”教育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队伍建设。一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学习交流、巡回宣讲、专题研讨、以案析理以及举办业务培训、开展执法检查和督促落实整改等活动,解决执法存在的问题,提高干警的执法能力,涌现出因公牺牲民警吴伟明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二是围绕强制措施的运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非监禁刑适用的扩大等执法问题,制定实施细则,统一执法尺度和裁判标准。推广警务、检务、审判、执行、法律服务等网上公开业务,实现网上互动,增强执法透明度。强化法律监督,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健全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大对敏感执法环节的监控。坚持规范管理,出台干部管理权限调整、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及强化干部选任工作等一系列举措,加强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交流轮岗工作,优化政法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队伍活力。坚持从优待警,在继续落实对伤残干警、因公牺牲干警家属发放抚恤金、慰问金政策的同时,为全体干警办理了平安厦门团体险。
5.强化支持保障,推动政法综治事业健康发展。一是不断健全基层组织。抓好基层综治办、司法所人员的编制、经费等保障措施的落实,维稳、综治、创安工作机构和人员得到进一步充实。加强日常指导和资源整合,发挥镇(街)纠纷解决中心、综治服务中心以及社区综治工作小组、警务室、治保会、调委会、治安巡逻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的作用。严格协警队伍管理,开展专项教育整顿,清退一批不合格群防群治人员。二是落实综治责任。市委、市政府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各区和综治成员单位继续建立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履行综治责任绩效档案,层层签订综治领导责任书,形成层层抓落实的综治责任体系。建设、环保、城管、卫生、工商、药监、劳动保障等部门依法履职,加强管理,形成较强的维稳工作合力。三是督导工作加强。市、区两级党政主要领导多次带队下基层检查调研、指导督促综治工作。市综治办定期点评各区综治工作情况,较好地推动了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落实。(林连城)
公安·武警
市公安局
【概况】 2008年,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全省公安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平安奥运”、“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三基”工程建设和“平安厦门”建设为载体,有力地保障和服务海西建设和厦门经济社会发展。年内,市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95.19%,居全省第一;市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率达93.2%,居全省第一;公安“三基”工程建设三年为期总评居全省第一。
1.圆满完成奥运安保工作任务。全市公安机关把奥运安保作为头等大事,精心组织奥运安保攻坚战,认真开展奥运安全风险评估和涉奥人员背景审查,全力做好奥运火炬在厦门市传递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传递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2.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作出贡献。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市公安民警积极投入抗震救斗争,150名消防官兵和200名特警前往地震灾区参与救援行动,120名民警分两批组成赴彭州执勤队执行对口援建任务,为抢救受灾群众、维护灾稳定、服务灾区人民和协助灾后重建作出积极贡献。全局民警踊跃捐款捐物,累计为灾区捐款近500万元。特警支队荣立集体一等功,并荣获“全国抗震救灾重建家园工人先锋号”、“灾区群众满意的公安特警队”荣誉称号,特警支队民警苏逾定被授予“全国抗震救灾模范”光荣称号。
3.排查化解一大批不稳定因素。调整完善维稳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健全预防处置预案,强化情报信息的收集、上报、研判,及时消除一批可能影响稳定的苗头和隐患。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认真做好公安信访工作,解决一批重点疑难信访案件。切实做好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全年发生的30起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都得到依法处置,巩固了全市安定和谐的社会局面。
4.提升打击整治效能。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组织开展“春季行动”、“夏季行动”和“打盗抢、抓逃犯”、打击路面犯罪等一系列专项行动,部署开展“城中村”、禁娼禁赌等治安专项整治,破获了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全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4858起,比增7.39%,其中破获八类案件1983起,比增20.9%,命案破案率达92.3%;破获毒品案件429起,比增4.13%;破获经济犯罪案件357起,比增31.25%。抓获犯罪嫌疑人8353人,比增2.87%。查处治安案件35156起,比增32.24%;处罚违法人员27500人,比增18.26%。
5.完善社会面治安管控。全面推进整体化防控,建立扁平化指挥体系,调整岛内巡警和派出所勤务模式,加强报警监控系统和治安岗亭建设,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和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提高。深入推进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强化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开展“平安商业街”、“厂店联防”创建活动,治安防控网络更加严密。改进交通、消防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四项指数”和火灾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大幅下降,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6.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适应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研究出台服务海西建设的12项新举措。发挥对台政策先行先试的作用,率先开展在厦暂住1年以上人员赴台旅游试点工作,扩大在厦受理5年期《台胞证》范围,促进两岸交流。认真做好厦门国际马拉松赛、第十二届“投洽会”、首届海峡两岸文博会等429场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和83批次三级以上重要对象的警卫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7.基本实现“三基”工程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持续加大对基层的人财物投入和政策保障力度,基层综合实力、基层警务保障水平、基层基础工作质量、民警基本功和公安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市局“三基”综合考评位居全省第一,并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和“全国公安机关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先进地(市)公安局”。
8.提高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坚持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并重,大力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深入推进正规化创建工作。不断完善干部管理的制度机制,对部分分局、支队主要领导进行调整交流,开展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调整交流工作,建立民警岗位交流机制,开展从分局选调民警和机关民警岗位交流,实施下派机关民警到基层挂职或工作一年的制度,激发队伍活力和争先创优热情。年内,全局共有111个集体和598人(次)荣获全国、省、市各类荣誉称号。出入境管理处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郑成忠、汪星当选福建省首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汪星还获选“全国十佳社区民警”。
【岛内警务机制改革】 年初,市公安局决定在思明、湖里两个区开展警务机制改革。主要内容有:建立扁平化指挥体系、调整巡警勤务机制、统一派出所警务模式。改革总体运行良好,主要体现在:路面见警率明显提高。在主次干道保持24小时不间断的路面巡逻和110动态出警,各警区巡警接警后基本能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及时处置,群众对110接出警的投诉减少。打防控能力增强。思明、湖里共破获刑事案件8454起,比增5.6%。群众安全感增强,治安满意率提升。据省统计部门调查,厦门市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到95.19%,比上年上升1.11个百分点。
【“春季行动”】 春节过后,针对全市110接报警大幅上升,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侵财性案件高发,破案打击效能下滑的治安形势,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打盗抢、抓逃犯、反诈骗、促防范、保稳定”为主要内容的“春季行动”。1~5月,全市共破获刑事案件5518起,比增19.9%,其中破获“两抢一盗”案件2831起,比增25.5%,破获诈骗案件944起,比增2.5倍;共抓获刑事作案成员3447人,比增3%,抓获在逃人员1234名,比增14.4%。全市发生的34起现行命案全部告破,成功破获“5·19”BRT工程某项目部党工委书记被抢劫杀害案、“5·30”湖里鹭发美食城爆炸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
【“5·12”奥运火炬传递安全保卫】 5月12日,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境内传递在厦门市举行,全程共121.5公里,其中火炬手传递为17.6公里,参加传递的火炬手100名,护跑手60名。活动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全警动员,各级领导靠前组织指挥,共投入安保力量6634名,确保“奥运”火炬在厦门市传递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安保工作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夏季行动”】 7~10月,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市公安局党委的统一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奥运安保中心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夏季行动”。期间,共破获刑事案件5474起,比增17.54%,其中破获“两抢一盗”案件3307起,比增14.71%,破获诈骗案件916起,比增29.38%;共抓获刑事作案成员3021人,比增6.79%,抓获在逃人员1086名,比增11.16%。
【“城中村”治安专项整治】 8~12月,市公安局组织开展“城中村”治安整治,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城中村”治安面貌趋于好转,110报警案件下降。专项整治以来,全市36个“城中村”刑事报警数为5619起,同比下降7.6%。二是藏匿在“城中村”的黑恶势力犯罪得到及时打击。8月底,湖里分局禾山派出所在办理一起打架斗殴案件中,排查出一条涉恶线索,即联手刑侦大队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于9月10日组织力量摧毁以江西余干县老乡为纽带、以刘利庆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6名。三是破获一批刑事案件,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通过开展“城中村”治安整治,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563起,抓获作案成员1538(含逃犯78人)。四是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热点问题得到整治。共捣毁赌博、卖淫违法窝点46个,查处赌博(含六合彩)案件188起、卖淫嫖娼案件81起;收缴各种赌博机510余台及赌资人民币9.6万余元;取缔“黑网吧”37家以及无证电子游艺室等非法经营场所169家。五是群众参与和支持“城中村”治安整治的热情明显提高。通过召开53场次村民大会、95场次房东大会以及印发7.3万份各种宣传资料和致居民信,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为深入开展“城中村”治安整治奠定了较好的群众基础。
【打击防控飞车抢夺等路面犯罪专项行动】 针对夏季抢劫、抢夺、盗窃机动车,撬(砸)汽车玻璃盗窃财物,扒窃、拎包、诈骗等路面犯罪,尤其是飞车抢夺案件持续高发,严重影响群众的安全感的现状,市公安局于11~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防控飞车抢夺等路面犯罪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破获路面犯罪案件921起,完成指标775起的118.7%,其中,破获飞车抢夺(劫)案件128起、盗窃机动车案件140起、诈骗案件117起、扒窃案件101起、其他路面案件435起。共打掉路面犯罪团伙6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30名,其中打掉飞车抢夺(劫)犯罪团伙15个、其他两抢团伙21个。
【厦门获评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等级一等管理水平城市】 年内,市公安交警部门以“畅通工程”、“平安畅通县区”工程为载体,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总方向,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快速处理”办法,启用“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彩信服务平台”,试用交警现场执法“警务通”,实现快速处理道路交通管理和服务效能,为全市创造安全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损失数分别比降57.69%、14.1%、65.33%和66.74%。厦门市被公安部、建设部评为“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等级一等管理水平城市”。(詹功正)
市公安消防支队
【概况】 2008年,厦门消防支队全力推进“三基”工程建设,消防监督执法和灭火救援能力不断增强,为厦门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年内,发生火灾425起,死5人,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1937887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起数下降39.72%,死亡人数下降44.44%,受伤人数下降85.71%,直接经济损失下降71.79%。年内,支队被评为福建省“警民共建先进单位”、总队“三基建设先进支队”、“创三无安全工作先进支队”,支队赴川抗震救灾救援队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三等功”,被公安部消防局、福建省和厦门市分别评为“抗震救灾先进集体”。6个单位被评为省、市级“青年文明号”、“文明单位”和“双拥工作先进单位”,2人荣立个人一等功,14人荣立个人二等功,99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99人次受到公安部、省委省政府、部消防局和总队表彰。
1.消防工作。全市各级政府把消防工作以责任状的形式纳入政府责任目标,将消防工作和部队“三基”工程建设提升为地方“党委政府工程”全力推进。各区政府消防安全责任状签订率达到100%,各级党委、政府先后就消防工作下发23份文件。厦门消防支队提请市政府转发《厦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建设的实施意见》,提请公安、文化、旅游、贸发等部门联合下发《厦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暂行)》,会同市规划局完成《厦门市消防规划》修编。加快《厦门市十一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实施步伐,新区市政消火栓建设配备率达到100%。
2.防控火灾。开展“海西天网”专项行动、百日消防安全督查活动、校园及周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以及春季行动,落实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工作,全力清剿住宿、生产经营、储存“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共排查整治“三合一”场所228家,迁出“三合一”场所内住宿人员1426人次,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234份,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改正通知书14份,复查意见书1260份,处罚232起,警告74人次,罚款190.7万元;共完成审核项目2299个,验收项目2374个,开业前检查373个。全市火灾形势总体平稳,连续10年有效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
3.灭火救援。“5·12”汶川地震发生后,5月14~21日,支队150名官兵赴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绵阳市安县等地震灾区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先后派出987余人次参加抢险救援,2765人次参加排险,共组织疏散群众627人,抢救受伤群众23人(其中2名伤员救出后死亡),拆除危房23座、危险建筑构件361处,清理阻碍交通的土石方316立方米,抢救物资103吨,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5万元。年内,全市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3830起,其中扑救火灾425起,抢险救援2157起;共出动人员35985人次,出动车辆6161辆次,共抢救群众656人次,抢救财产价值61279.8650万元。
4.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消防站建设,11个立项消防站均进入实质性施工阶段或基本主体完工。湖里火炬高科技消防站(含宿舍楼)完工、马巷消防站和大同消防站两个扩建项目主体基本完工,翔安南部消防站封顶,五缘湾消防站完成红线、规划审批等前期手续,进入征地阶段,海沧南部、集美灌南消防站正在征地。共投入1620.08万元采购原装进口等特种消防车6辆;投入1166万元用于购置“三基”验收所需的装备器材。配齐消防员11项基本个人防护装备,全市特勤中队特勤装备器材基本配齐,普通中队特勤班特勤装备器材配备率达80%。依托中介服务机构,在软件园建设500平方米的城市远程监控中心;海沧大队落实财政经费200万元用于城市远程监控系统前期建设。
【灾害应急救援中心建设】 年内,市公安消防支队完成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一期工程建设,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交警指挥中心实现光纤连接。厦门市灾害应急救援中心建立人员装备实力、社会资源、灭火救援预案灾害事故分析与评估、各类火灾及灾害事故处置程序数据库,完成灭火救援专家库的建设和专家组的组建工作。加强灭火救援指挥程序化建设,规范战斗程序。推动区级“灾害应急救援中心”建设,思明、集美、翔安成立区级灾害应急救援中心。(柯锦城)
市武警支队
【概况】 2008年,武警厦门市支队针对部队地处改革开放和对敌斗争“两个前沿”特殊环境及部队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紧紧把握总部、总队党委确定的“一手抓党委、一手抓基层,重点抓干部,关键抓风气”工作思路,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部队全面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支队固定执勤目标连续12年实现安全无事故。
1.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主线,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开展“坚定理想信念、忠实履行使命,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教育活动。根据形势任务和官兵思想实际,抓好经常性思想教育,确保部队政治上坚定可靠。在“两会”、雨雪冰冻灾害、藏区维稳、抗震救灾、奥运安保、“九八”执勤、十七届三中全会等重大任务和重要时期,及时下发政治工作指示和宣传教育提纲,用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主席重要指示统一官兵思想,筑牢上一线、打头阵思想基础。“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广大官兵情系灾区人民,积极踊跃捐款、交纳特殊党费388446.10元,捐赠衣被1267件。
2.落实中心工作,充分履职尽责。年内,武警支队与目标单位定期围绕设施建设、人员管理、勤务组织等内容进行沟通协调。深入治理执勤隐患,确保固定执勤目标安全无事故。年内,支队哨兵在执勤中及时发现并协助用兵单位成功处置两起机场油库输油管道阀门部位渗油事件,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2008建发国际马拉松赛、奥运火炬厦门站传递、“九八”投洽会、台交会、全国农运会、春节元宵花灯展、两岸高校龙舟赛、“蔡依林演唱会”、第三届慈济文化节开幕式等大型活动现场安全保卫任务,担负厦门火车站及部分售票点春运执勤任务;完成“风神”、“海鸥”“凤凰”、“鹦鹉”等多次台风期间机动备勤任务。
3.深入开展拥政爱民活动,进一步密切警政警民关系。把拥政爱民教育纳入部队年度政治教育计划,积极实践,强化官兵为民服务意识。年内,支队帮助驻地义务植树2600多棵;支援特区各类公益事业建设10多项;参与抢险救灾等各类突发性事件50余次;义务献血3万多毫升;为贫困户等各类人员“献爱心”捐款30余万元;派出官兵参加清理城市“牛皮癣”、垃圾和卫生死角、洁净海滩等活动。
【抗冰复电】
2月15~27日,市武警支队派出部分官兵,配合泉州支队前往南平浦城参加抗冰复电抢险救灾任务,陈洪洲、谭延德两人被总队评为抗冰复电先进个人。
【扑救山火】
3月1日,陈志强支队长带领支队部分官兵到翔安区内厝镇乌云寨山,连夜奋战12个多小时,于次日将山林大火扑灭。10月28~29日,陈志强支队长带领支队部分官兵两次到海沧区新阳村蔡尖尾山扑救山林大火。
(陈建龙)
市公安边防支队
【概况】 2008年,厦门边防支队围绕奥运安保大局,积极落实“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保安全、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夯实“三基”工程和爱民固边战略,部队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支队2个集体、1名警官被中共厦门市委评为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先进集体、个人,支队侦查队获评厦门市禁毒人民战争先进集体,
1.奥运安保工作。落实支队、大队、所站三级责任,分解、量化各项工作措施,全体官兵自7月10日起,放弃休息休假,全力以赴做好奥运安保工作。先后制定各类应急处置预案、方案及勤务实施图解20余份,投入警力2000余人次、车辆650台次、船艇113艘次,完成以奥运火炬安保任务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
2.“爱民固边”战略。采取多项措施,与小嶝社区共创“爱民固边模范村”。依靠社会力量积极探索建立“三三三”(即支队、义工联合、村(居)委会“三级联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学习、生活、心理“三支队伍”)长效关爱机制,完善警官任村官工作,42名社区警官全部担任村官,把警官村官的角色定位于村两委的普通一员,实行警官任村官“两个必训”(即民警首任上岗必训、基层和一线民警每个月的实战必训),辖区熟悉率、群众满意率和见警率均达95%以上。推行五通边防派出所的“阳光调解室”等符合辖区实际情况的矛盾纠纷调解模式,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138起3147余人次,为550多名民工讨回被拖欠工资近800万元。
3.“三基”建设。集美、杏林、殿前、马巷4个边防工作站改设边防派出所挂牌成立,推进“全线设防”,共新增社区7个,人口64719人,月接处警量均增600起,治安管理任务进一步加重。全市边防一、二级派出所比例达到55.56%,高于全省37.8%的平均水平。推进执法质量建设,支队连续2年被省公安厅评为“执法质量优秀单位”,潘涂边防派出所在省厅执法综合检查中成绩名列全省前茅。共争取各类经费3000余万元。加大贮备用地的申请,共新增建设项目立项8个,完成或达成征地意向12255平方米。投入近600万元,按照一级所标准为全部基层单位配齐警务装备和防台防汛装备,购置一艘海豹艇,购置18辆执勤车辆装备10个基层单位。投入1000余万元用于营房建设,改善了官兵的办公生活环境。
4.防控体系建设。扎实开展“4·23”专项行动,服务奥运安保大局,全线设防,成功防范了“法轮功”插播器、“人权圣火”入境,和民间保钓组织出海活动。发挥对台区位优势,深化对台情报搜集,共上报涉台等情报资(材)料201份,被总队转发45.5份。着力开展“肃边行动”,破获走私毒品案5起16人,缴获毒品氯胺酮187千克。查获偷越国(边)境案16起17人,破获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3起4人。
5.船舶管理。积极探索无证船舶“三级”管理模式,船舶年审率达99.92%,渔船民年审率达100%。在管理措施上实行人防与技防结合,在重点地域强化监控,对渔船民实行分层次管理,推动19个船管站规范化建设,加强对辖区35个重点船舶停泊点和6片重点海域的控制,确保海域平安稳定。
6.科技强警。通过整合资源,合理搭建通信网络、综合指挥、通用办公、管理训练、业务应用、信息服务等六大平台,将科技强警的效益普及到部队建设和边防管理的各个层面,服务现实斗争的作用更加突出。综合运用海上游客身份信息采集应用系统、沿海视频监控系统、海上旅游船GPS定位监控系统,与海洋渔业局合作,对渔民实行手机定位,提高管防效能。年内,海上游身份信息采集查验系统荣获公安部科技进步奖。
【支队获评全省公安机关“猎狐行动”先进集体】 2月29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整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猎狐行动”表彰会。会上,支队作为全省边防部队唯一代表获评全省公安机关“猎狐行动”先进集体,并有3名警官荣获“猎狐行动”先进个人,受到大会表彰。
【汪星再获荣誉称号】 1月17日,支队曾厝垵边防派出所社区民警汪星获评福建省首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称号,并被省人事厅、省公安厅评为“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立一等功。7月,汪星获评公安部“全国公安机关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十佳社区民警”,这也是全国边防部队唯一获此殊荣的个人。
【平安海域信息中心成立】 见本栏目“海防打私”相关条目。
【捣毁特大保险柜盗窃团伙】 2月,潘涂边防派出所官兵通过缜密布控,捣毁一个特大保险柜盗窃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从中带破案件30多起,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中央电视台《法制在线》、《今日说法》等品牌栏目相继进行了专题报道,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抓获一名企图私渡金门的不法分子】 8月13日,海上看金门旅游船舶“闽厦客0047号”的海上治安员在随船进行安全检查时,快速反应,成功抓获跳海企图私渡金门的公安部一级监控对象汪某,并扭送沙坡尾边防派出所。这是沙坡尾边防派出所年内抓获的第二名利用海上旅游船舶私渡金门的偷渡者,延续了2005年来不法分子企图利用旅游船偷渡阴谋无一得逞的纪录。
(陈 玮)
海警三支队
【概况】 2008年,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三支队(简称支队)牢牢抓住奥运安保、“三基”工程和爱民固边战略等中心工作,按照“谋划、结合、落实、创新”的工作思路,各项公安边防任务圆满完成。年内,支队被评为“厦门市2004~2008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先进集体”。
1.保持部队和谐稳定。出台《机关各部门汇报工作规定》,严格落实《海警大队党委工作规则》,开展优秀干部评选活动;以“码头课堂”和“甲板文化”为支撑点,策划大型晚会8场、有奖竞猜15次、“奥运之星”评选76人次,基层自行组织各种文化活动26场;组织心理讲座7次,个别辅导15人次,座谈了解7次,有效掌握官兵倾向性思想问题;健全完善纪检监督16项工作制度,监督办案23起,参与招投标12次,节约经费7万余元,纪检监督由“事后督导”向“事前引导”转变。
2.稳固海上管防。贯彻落实《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规定》,坚持执法工作检查考评制度,办理的23起案件无一引起行政复议和诉讼。先后召开渔船民管理、“海上110”救助等专题研讨会10次,制定医疗急救、处置劫持事件等行动预案23项,组织带实战背景的模拟演练25次。率先装备救生抛投器、热成像仪等先进搜救设备,全年接出警46次,救助遇险船只6艘、遇险群众301人。
3.全面推进爱民固边。6月底,支队促成厦门市石塘村与东山县铜砵村签订共建协议。投入近6万元捐助51名困难儿童,开展“母亲节关爱之旅”、安全教育进校园等一系列活动,将26名困难儿童纳入政府救助体系,为17个困难户办理总保额为119万元的保险。
4.推进“三基”建设。加大练兵力度,完成船艇操纵、编队运动等15个项目、23个科目的训练任务,锚地集训考核成绩优良率达42.6%。创新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决出121个单项冠军。继续把游泳技能作为必训科目,机关干部100%达到800米,基层官兵98%达到1000米以上,特勤队官兵100%达2000米以上。投入170万元为基层艇队办好更换液晶电视、安装饮水净化器、“海视通”卫星电视等13件实事;投入20万元作为干部的休养经费;协调教育部门和共建学校,解决18名官兵子女的入学入托问题。科技强警水平提升,自筹资金31.6万元,率先装备一批充气救生衣、落水报警器、单兵八件套、防水保暖服等先进设备。组建一支由30官兵组成的抢险救援队伍,投入近7万元选配一批救援头盔、液压剪等专业化设备。
5.后勤保障措施有力。拓宽经费来源渠道,设立生活扶困、重病医疗、官兵休养等六项基金,投入22万元解决官兵医疗问题;海沧千吨级码头32亩用地已完成征地理赔,支队公寓楼已开工建设;高质量完成5艘船艇上排维修任务,发放船艇物资19000余件,自修大小故障200多项,节约经费12万元。
【“海上110”进校园】 1月10日,支队到海沧鳌冠小学等学校开展“海上110”进校园活动。官兵们向参加活动的学生分发平安建设和平安奥运理念的宣传册,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在学生和家长之间传播“海上有困难,打‘110’找海警”的常识,共同推进平安建设。
【警民联合救助两名被困礁石大学生】 1月16日,厦门会展中心附近海域有两名游客被困礁石,海警35088艇携橡皮艇奉命紧急出警赶往事发海域。由于求援环境恶劣,警艇无法靠近礁石。一名市民主动跳到海水中接拉救生圈,帮助官兵营救两名被困礁石游客。经过警民近半个小时的努力,两名被困游客先后被救上警艇。
【海上联合执法行动】 4月14~17日,支队结合辖区实际,先后与厦门、漳州边防支队、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漳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开展为期4天的海上联合执法统一行动。此次行动,共出动船艇6个航次,警力100多人次,检查各类船只13艘,清理无人岛屿上的闲杂人员7人,查处违法捕捞渔船5艘,维护了海上正常生产秩序。
【法律援助中心海警三支队工作站成立】 7月30日,支队与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举行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海警三支队工作站签字揭牌仪式。该站是全省边防部队第一个官兵维权机构,将定期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为官兵的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咨询解答、依法受理军人家属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等有关事项,消除官兵的后顾之忧,增强部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首次侦办海上盗窃案】 9月5日,支队依法对两名海上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并送厦门市第二看守所羁押。该案犯罪嫌疑人易某、王某于8月30日在集美大桥附近沙滩上盗窃一条木头船后,在漳州龙海浯屿附近海域被浯屿边防派出所抓获,并移送支队立案侦办。这是自2007年12月1日《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规定》施行以来,支队首次侦办的海上盗窃案件。
【救助台湾渔船】 9月22日,支队接省边防总队指令:漳州白屿附近海域1艘台湾渔船因躲避台风“黑格比”报警求助。海警35081艇、35093艇在白屿附近海域找到报警船只,并将该船连同另外两艘停泊在附近海面上的台轮一起引航到东山港避风,使这3艘台轮上的266名船员安全避险。
【两地三方警民共建】 9月21日,支队与北京市崇文区东花市街道办事处、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街道办事处三方在厦门签订共建协议。共建三方通过面对面座谈、网络交流、三方协作等形式开展时事政治学习、防抗自然灾害交流、紧急救助演练、关注民生、执法服务、文体活动等双拥共建活动,通过加强三地的联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黄志民)
检察
【概况】 2008年,厦门市检察机关以恢复重建30周年为新起点,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年有17个集体和50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湖里区检察院和思明区检察院被评为2007~2008年度全省先进检察院。
1.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年内,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318人,提起公诉4888人,与上年相比分别上升4.5%和4%。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突出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共批准逮捕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277人,提起公诉1380人;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等犯罪嫌疑人2049人,提起公诉2093人;批准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310人,提起公诉386人。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217人,已提起公诉229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防控飞车抢夺路面犯罪,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31人,起诉32人。打击整治虚假信息诈骗,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03人,起诉159人。加大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力度,共批准逮捕走私、金融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77人,起诉213人。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批准逮捕制假售假和侵犯商标权、著作权犯罪嫌疑人33人,提起公诉43人。
2.宽严相济,化解矛盾促和谐。一是制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有关执法标准,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等,分不同情况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176人,作出不起诉决定50人。二是通过剖析案件、以案释法、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2份,17份已被采纳。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建立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和青少年维权网站。开展社区矫正、跟踪回访等后续工作,协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未成年犯和监外执行人员的管理帮教工作。
3.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内,市检察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54件60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0件,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件。共查办贪污贿赂大案46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1件,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的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8人。查办各类商业贿赂案件46件49人,其中,涉及中央确定的重点行业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43件46人;开展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查办在市场监管中失职渎职、包庇放纵经济违法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人。利用在诉讼监督中发现的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立案侦查涉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犯罪的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10人。坚持惩治和预防并举,建立健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相衔接工作机制。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共受理查询申请3批次。加强与国土资源、医药卫生、教育、金融等部门和重点国有企业的联系协作,深入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预防调查13项。结合办案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4件,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4.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一是加强立案和侦查监督。共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8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件;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提出纠正意见1件,侦查机关纠正1件;依法追捕14人,追诉35人,追诉漏罪54条;对侦查中违反法定程序等行为,发出纠正违法意见书5件,均已得到纠正。二是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严格执行抗诉标准,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9件。适应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69件,经审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行政抗诉3件,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15件,省、市两级法院再审改判、调解7件。三是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和监管场所的监督。建立完善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对26名不符合条件呈报减刑、假释的罪犯,向刑罚执行机关和审判机关提出了纠正,均得到采纳。与厦门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建立执法监督情况通报制度,对监管改造活动中的违法情况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40条,均得到纠正或采纳。保障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落实权利告知、定期通报、实地督办、责任追究等制度,全市公安、检察院、法院继续保持零超期羁押。
5.执法为民,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全年共查办发生在建筑工程招投标领域、土地征用中涉嫌贪污、受贿等犯罪案件37件41人。查办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等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9件11人。按照市委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示精神,全市检察机关主动开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工作,打击各种侵害农民利益、破坏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刑事犯罪。共批捕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寻衅滋事等妨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犯罪嫌疑人44人,起诉60人,查办涉及新农村建设职务犯罪案件12件16人。针对公共财政大量投入农村基层建设的情况,帮助农村基层组织健全防范机制,与乡镇建立联系制度,妥善处理“涉农”信访案件。深化便民维权工作,适应修改后的《律师法》,下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意见》,指定专人和设立专用场所接待律师阅卷,在检察网站设立律师接待窗口,推行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建立限期答复制度。深化检务公开,向社会适时通报工作部署和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办案公示制和诉讼理由说明书制度;设立检察业务公开电子触摸屏,改善接待环境。开展涉检信访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依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247件次。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和推行公开听证、公开答询制度,对于重大、疑难案件,特别是上访人缠访缠诉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参加公开听证和答询,依靠社会力量和群众舆论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
6.推进检察改革,创新工作机制。一是深化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确保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案件”无一例外进入监督程序。组织人民监督员视察、参加庭审评议活动、督察评估自侦案件质量。建立检务督察与纪检监察职能相衔接、管案与管人并重、同步实施的监督格局。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撤销案件以及起诉后判无罪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察,建立实名举报线索逐件备查和跟踪督察制度。二是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双报批、双报备”、完善扣押冻结款物等制度,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扩大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的适用范围,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全市区级检察院简易程序适用率在54%。推行非羁押诉讼,对变更强制措施不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适用取保候审,建立不捕、不诉案件答疑说理和不诉案件听证制度,将释法说明和理顺当事人的情绪结合起来,减少社会对抗。
【“李联友案”被最高检评为十大精品案件】 2月,厦门市检察院反贪局承办的福建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原主任李联友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非法经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07年度“十大精品案件”。此案也是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唯一入选的案件。该案由厦门市院反贪局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3月13日对该案做出终审判决,认定李联友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非法经营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调查项目获评全省年度十佳】 市检察院关于陈培森合同诈骗案的预防调查项目被省检察院评为2008年度全省“十佳预防调查项目”。该案当事人陈培森多次伪造授权委托书、公证书等证明文件,前往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证遗失补证、产权过户和产权抵押,擅自变卖其他公司的房产,涉案财产达千万元之巨。厦门市检察机关经开展预防调查,发现陈培森涉嫌职务类犯罪,并向市土房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还就此案制作和播出3集电视专题预防腐败教育片《暗渡陈仓》,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全省首个未成年人犯罪研究基地成立】 10月,同安区检察院与华东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研究所、青少年法律保护中心合作,设立了全省首个“未成年人犯罪研究基地”。该研究基地主要从事与未成年人犯罪、权益保护、少年司法制度等有关的科技活动,实现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对接,为检查干警学习先进司法理念、提高业务能力创造良好平台,更好地推动未成年人检查工作的发展。(辜勇志)
审判
市中级法院
【概况】 2008年,厦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4585件,审结、执结51138件,分别比上年上升41.8%和36.71%,审限内结案率100%。其中,市中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996件,审结、执结7291件,分别比上年上升22.1%和18.8%。年内,市中级法院、海沧区法院、同安区法院分别被最高法院列为全国法院量刑规范化试点、司法改革联系点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基层试点单位。同安区法院被评为“全省十佳法院”,集美区法院灌口人民法庭被评为“全省十佳人民法庭”。
1.刑事审判。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3452件5528人,审结3337件5171人;受理二审刑事案件431件,审结427件。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4626名被告人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777人,宣告无罪3人。加大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危害群众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杀人、抢劫、绑架、爆炸等严重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上述案件313件740人。针对毒品、盗窃、诈骗等突出治安问题开展专项行动,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2件44人、盗窃案件1048件1503人、诈骗案件94件195人。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对走私、涉招投标犯罪、恶意阻挠重点工程建设、争夺地材供应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走私、金融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犯罪案件124件212人。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审结75件88人。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对738名被告人适用缓刑,对1337名服刑人员裁定减刑、假释,对280名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财产刑的服刑人员不予假释或裁减减刑幅度。加强对刑事被害人的权益保障,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61件。加强对少年刑事审判工作领导,出台《“未成年人保护行动”工作意见》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细则》,推行法官判后忠告、回访帮教。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进一步提高少年审判工作水平。
2.民商事审判。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29804件,审结27872件;受理二审民商事案件4093件,审结3835件;标的总额54.61亿元。在审结的一审民商事案件中,调解(含撤诉)结案占54.23%。审结婚姻家庭、社区邻里纠纷及人身权纠纷案件3564件,劳动争议等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7162件,执结涉及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劳动报酬等案件1065件。审结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案件2035件、1.02亿元。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等涉农案件622件。主动应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及时出台《关于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服务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紧抓涉及金融、企业经营、房地产等纠纷案件的审理,共审结上述案件9714件。审结企业改制、股权转让、承包、兼并、分立、破产等纠纷案件482件。审结著作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39件。完善涉台审判机制,探索解决涉台案件法律文书送达难、主体资格认定难、事实审查和证据认定难等问题,审结涉台案件122件,审结涉外、涉港澳案件311件。
3.行政审判。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一审案件412件,审结317件,比增89.86%和60.1%;受理行政二审案件142件,审结131件,比增44.89%和40.86%。加强非诉讼行政案件的审查与执行工作,执结征收社会抚养费、公路规费、环保排污费等非诉执行案件944件。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市法制局建立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对审理案件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依法行政。
4.执行工作。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4533件,执结13617件,分别比上年上升46.2%、39.4%,执结标的22.07亿元,实际执行标的到位率80.32%。完善执行工作网络,推行悬赏执行、交叉执行、预警催告等措施,统一调配全市法院执行人员和司法警察,开展金融案件、侨房案件、执行积案等专项清理。实施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运用媒体曝光、限制融资、限制出境、限制置产、拘留以及将涉嫌拒不执行罪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等措施,有效敦促了一批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加大执行救助力度,为292名特困当事人发放执行救助金84.84万元。
5.涉诉信访工作。全市法院共接待群众来访1687人次,处理群众来信1218件。建立信访形势分析、信访流程管理和涉诉信访协调处理机制,健全接待日正常接访、院领导带案下访和中层领导轮流接访制度,推行判后答疑,做好息诉息访工作。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赴省进京上访案件建立台账,落实到人,做到有领导包案、有专人负责,有解决时限,有稳控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做好中央政法委督办的重信重访案件的化解工作,积极参与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两级法院领导共接访555人次,促使黄龙光等一批信访案件息诉罢访,文屏大厦用电等一批社会影响大的热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没有发生奥运会期间进京非正常上访。
【审结首例台湾人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和解笔录案】 7月16日,厦门市中级法院审结台湾日南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日南公司)与香港全通集团公司(下称香港全通)、福建全通资源再生工业园有限公司(下称福建全通)、陈正智兄弟3人(均为台湾人)股权转让纠纷案。2002年,日南公司以诈欺为由向台湾地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香港全通、福建全通、陈正智兄弟3人等赔偿经济损失。台中地方法院于2004年8月18日做出刑事附带民事和解笔录:陈正智兄弟3人以及香港全通、福建全通等支付日南公司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1485.56万元。日南公司于2005年8月8日向厦门市中级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认可台中地方法院作出的该和解笔录。厦门市中级法院审查认为,该和解笔录虽然由刑庭做出,但涉及事项是民事部分,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的精神,裁定认可该笔录效力。该案是大陆地区受理的首例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和解笔录案。该案的审结有效地减少了两岸当事人的讼累,在保护两岸当事人的民事权益方面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促进了两岸关系的进展。
【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 12月5日,全市召开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决定成立由市纪委、市委政法委等36个成员单位组成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市中级法院。明确重点清理8类案件: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其他非法干预未执行的案件;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的案件;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体的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建筑工程款的案件;涉及台商、台胞的案件;涉及侨房使用权的案件;因未能执行或执行不当引发的重复信访案件;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未执行案件。为确保执行清积活动顺利开展,从8月开始,市中级法院组织对2007年12月以前受理的未结执行案件进行专项清理,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2965件案件落实责任制,加大执行力度,至年底共执结1768件。
【实施人民调解员巡回培训计划】 10月20日,市中级法院启动人民调解员巡回培训计划,抽调民事审判业务庭领导、各基层法庭庭长组成法律实务宣讲团,计划用一年时间深入全市各街区对人民调解员开展巡回培训。至年底,已先后深入厦港司法所和同安交警大队,针对城市拆迁、家事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人民调解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展开培训,受训人员近百人。据统计,厦门共有人民调解员18318名,2007~2008年全市排查出的15126件纠纷中,由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的就有14330件。
【向当事人发放办案监督卡】 10月1日,市中级法院要求两级法院案件承办人员在收案后第一时间向当事人发放“办案监督卡”。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办案过程中,可以通过写信、登录网站举报、拨打举报电话、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市中级法院纪检组监察室署名反映法官存在违反《法官法》规定的“十三个不得有”或省高院“七条禁令”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对未按要求及时向案件当事人发放办案监督卡的办案人员,市中级法院将视情节给予批评直至追究效能责任。(吴密菱)
海事法院
【概况】 2008年,厦门海事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新成绩。新收案件749件,比上年下降8.4%。其中诉讼收案659件,执行收案90件,分别比上年下降3.4%和33.8%。结案833件,比上年上升4.3%。其中,诉讼结案719件,比上年上升9.9%,审结率83.2%,比上年上升7.1个百分点。诉讼结案中,调解撤诉348件,比上年上升16.4%;上诉46件,比上年下降2.1%;改判发回13件,比上年下降27.8%。涉外和涉港澳台“四涉”案件收案85件,占诉讼收案的12.9%,结案66件,占诉讼结案的9.2%。执行结案114件,比上年下降21.4%。全年审、执结的833件案件无一件申诉上访,审执过程平稳有序。厦门海事法院重视民生案件的审理,共受理涉及船员工资、造船企业打工人员、渔船雇佣人员的人身伤亡和海上养殖纠纷等关系民生案件232件,占收案总数31%。年内,厦门海事法院机关党委荣获“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厦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审判服务大局新作为】 围绕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和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积极探索服务保障新举措。召开厦门海事法院工作会议暨建院18周年纪念大会,明确新目标和任务;召开厦门市海事审判座谈会,向有关部门和涉海单位通报近5年厦门海事法院服务保障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基本情况;召开宁德市海事审判座谈会,就理顺职能,加强协作,巩固加强福安法庭,依法保障和规范闽东航运、造船业的发展等方面内容进行研究讨论。针对海峡两岸海上航运可能发生的海事海商案件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形成《加强涉台海事审判研究,服务海峡两岸海上航运》的调研材料;通过对辖区陆源污染海域情况开展调研,形成《关于我省陆源污染海域案件相关问题调研情况》的材料。根据海事审判工作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主动与福建海事局就海事管理和海事案件审理中相互配合的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达成初步意向。
【大要案审理】 2008年5月,厦门海事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对英国伦敦临时仲裁庭作出的关于马绍尔群岛第一投资公司与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公司、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公司选择权协议纠纷一案的仲裁裁决不予承认和执行。这起涉案标的金额高达3.7亿元人民币的大案的审结,不仅是我国法院第一次以缺员仲裁庭裁决违反仲裁程序为由对外国仲裁裁决不予承认和执行,也是伦敦海事仲裁裁决第一次因此而在国外被拒绝承认和执行。该案中,作出仲裁裁决的两名英国仲裁员是世界著名仲裁专家,为外方当事人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国内5位教授也均系我国相关法律学科的领军人物。面对这种情况,厦门海事法院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组成专门合议庭,查阅了荷兰海牙国际法院图书检索数据库、英国劳氏法律报告数据库、美国法律法学数据库、联合国托管图书馆藏资料库有关资料等,研究、翻译、整理了近500万字的中英文专著、论文、案例和英国仲裁法的背景资料等,在此基础上,依据联合国《关于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规定,经过两年艰苦努力,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批准,于2008年5月依法作出该仲裁裁决不予承认和执行的裁定。该案的成功审结,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公平正义,充分彰显了中国海事司法的权威。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为此专门通报表扬。
【“海通7”轮沉没案审理】 2007年7月,中国某公司所属的巴拿马籍货轮“海通7”在由巴布亚新几内亚驶往中国张家港的途中,遭遇超强台风“万宜”,在西太平洋关岛海域沉没,3名船员遇难、6名失踪。事后,9名船员家属雇请律师与船东方面交涉,要求赔偿损失,但历经一年没有任何结果,此后,受害人家属向厦门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厦门海事法院经多方了解,主审法官得知船东方面曾就“海通7”轮向英国的航海者保险公司投保了保赔保障险,但由于保险单的被保险人是船东而不是船员本身或其亲属,保险公司无法成为这些船员家属的赔偿主体。为此,主审法官通过多种渠道,包括通过长期与国外保赔协会有业务联系的国内保险机构和海事律师了解该英国保险公司的情况。经近一个月努力,船员家属与船东、保险公司达成和解协议,9名船员家属拿到500多万元的赔偿。该案的审理受到广泛好评,2008年8月8日《人民法院报》整版报道了案件审理经验和司法理念。
【执行工作】 厦门海事法院坚持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年初旧存2007年12月20日以前执行积案65件,标的金额5503万元。年内,共清理执行积案54件,清案率83%。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申请执行瀚海船业有限公司一案,标的达2200多万元。该案在审理时已进行过诉讼保全,考虑到如果拍卖、变卖保全财产,将使被执行人经营红火的修船厂关门停业,承办人多次召集当事人座谈协商,做当事人双方思想工作,终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审判管理】 厦门海事法院适应形势发展,强化审判管理。一是认真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定期对已生效并归档的案件从审判质量、卷宗质量、审理期限、归档期限和移送期限五个方面进行逐项评查。二是对上诉改判案件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改判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三是建立审判、执行情况通报制度,统计核对各庭审判执行数据,按季制作成书面专报并在院局域网公布。四是构建干部业绩考核体系,实行审判管理数字化,将个人办案质量与效率同业绩考核挂钩。(陈耀)
司法行政
【概况】 2008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1.基层基础建设。全市37个司法所平均配备工作人员5.49人,司法所平均办公用房面积159平方米,有15个司法所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年末,市司法局考评组对各区申报达标的30个司法所进行考核验收,全市共有26个司法所达到规范化标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厦门市规范化村居调委会考评验收标准》(试行)。召开全市规范化调委会建设现场会,推广思明区规范化调委会建设经验。截至年底,厦门市共有1个区、28个街(镇)、152个社区(村)、1007名调解员达到示范标准,提前一年超额完成省创建任务。全市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7047件,调处成功7004件,调处成功率为99.3%。研究出台《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和配套措施。广泛开展社区矫正宣传工作,与厦门电视台、《厦门日报》、《厦门晚报》等主流媒体合作,普及社区矫正基本知识,营造社会氛围。与厦门监狱、厦门劳教所协调,抽调监狱、劳教警察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10月24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厦门成为全省9个设区市、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城市。切实抓好刑释解教人员集中排查清理、落实刑释解教人员低保和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3个专项行动。全年接茬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率、安置率分别为99.8%和95.2%,没有重新犯罪。完善帮教安置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启用帮教安置工作管理软件。法轮功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经验被中央、省委610办转发,市司法局被福建省司法厅推荐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深化,建立“推进行政机关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2.法律服务工作。全市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共1575人次,调处信访纠纷案件940件。(1)注重拓展服务范围。与市政协社法委协商共同举办海峡两岸律师法律实务交流合作论坛,与市台办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拓展律师事务所服务台资企业的范围,2008年结对子的律师事务所和台企由28对扩大到50对。充分发挥台商协会法律顾问团作用,共接待台商企业专项义务法律服务70件。指导市律师协会成立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拓展律师在海商海事领域方面的法律服务。建立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子”工作联系制度。组织律师参加“厦门应对美国337调查工作研讨会”和“外经贸日”活动,为涉案企业提供应对策略。(2)继续深化公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全市所有行政机关都配备公职律师,公职律师人数达到116名。认真学习研究新修订的《律师法》以及司法部新颁配套管理办法,与公检法等部门沟通协商,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加强律师行业诚信建设,督促各律师事务所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参加厦门市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成果展示现场会,市司法局清理和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做法和成效得到省市领导的肯定。组织59家律师所开展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宣传律师制度,市律师协会党委被市委组织部确定为“市级基层党建示范点”单位。组织开展第四届厦门律师论坛,参加第四届福建省律师论坛活动,市律师协会连续4年获得优秀论文组织奖。旭丰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省仅有的2家“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之一。(3)主动为厦门市成功大道、BRT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及施工合同提供公证服务,共办理各类重点工程招投标公证500多个,项目涉及标的金额400多亿元,保障了重点工程和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联合市、区法律援助中心,首次推出公证法律援助服务,把公证法律服务与关注民生,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紧密结合,全年共办理公证法律援助113件。(4)完成全市公证机构综合实力评价工作,有6家公证机构获得最高等级AA级,1家获A级。加强质量监督,建立二级监管机制(公证处每月或每季度实行自查,市局每半年进行抽查),抽查2310件文书未发现不合格。利用已建立的信息共享平台发布在办证过程中发现的虚假信息,加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错证发生。年内涉及公证的申诉、投诉案件明显减少。(5)指导各司法鉴定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统一全市司法鉴定档案规范管理。指导鉴定机构参加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和能力验证活动,把鉴定机构的内部质量管理逐步纳入国际通行的质量控制体系。组织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辅助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对新颁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进行详细解读。召开全市司法鉴定规范建设现场会,介绍推广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经验。(6)认真开展法医类、物证类和声像类“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资质条件、技术能力和执业行为专项检查活动。完善执业“过程监管”和退出、淘汰机制,针对目前鉴定机构集中在岛内,岛外当事人申请鉴定不便的情况,引导鉴定机构迁往岛外开展鉴定工作。增加司法鉴定援助对象范围,对经济困难的市民给予亲子鉴定项目的司法鉴定援助,共办理司法鉴定援助案件130件。(7)重视做好农民工、青少年、妇女儿童的维权工作,并专门为来自四川灾区农民工设立“抗震救灾法律援助快速通道”。严格落实办案质量征询意见制度、旁听法律援助案件审理制度,以书面形式向受援人发放《受援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57件,接待来访14532人次,接听解答来电咨询50405个,同比分别增长32.3%、53.5%和46%。(8)组织国家司法考试。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厦门考区由一个考点增至两个考点,考区报名考生2812人,比上年增加61%,为历年最多。考生新增台湾居民和大三学生,考生通过率继续位居全省第一。年内,市司法局被司法部评为2004~2007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先进集体,是全省唯一获此荣誉的单位。
3.法制宣传工作。组织召开全市“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法律进农村、进社区”、“法律进企业”和“法律进学校”4场现场会,交流推广示范点经验。《法制日报》以专版形式介绍厦门市“法律六进”活动的经验做法。在进城务工人员高度集中的湖里殿前街道建设进城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成为厦门市第一个农民工普法基地和法律服务综合平台。与厦门日报社联办“在法治阳光沐浴下”征文活动,共刊登5个专版80多篇普法文章。完成竹坝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的扩建项目。组织开展以“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建设和谐法治厦门”为主题的大型法律宣传活动,举办领导干部法制专题讲座、“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开展“12·4”法制宣传月系列活动,举办厦门市首届法制书法征集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厦门市被全国普法办确定为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中央和省“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组对厦门普法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4.劳教管理工作。全年共进行警务督察216次,应急预案演练9次,实现连续第九个场所安全年。重新调整聘任58名专、兼职教师,开展课堂化教学比赛。举办4期出所教育活动,共有251名劳教人员得到技术培训。正式启用厦门劳教所心理矫治中心,劳教所的9名民警心理咨询师会同社会心理专家,对劳教人员定期开展心理矫治活动,教育效果良好。不断深化管理模式改革,保持干警岗位练兵常态化,开展标准化大队建设规划试点,推进劳教人员“行为规范年”活动。在全省率先实施隔离戒毒收治工作,截至年底,共收治强制戒毒人员43名。劳教所连续9年安全无事故,被评为“厦门市精神文明单位标兵”,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劳教生活达标先进单位”和“优秀劳动教养学校”。
【埃塞俄比亚司法部长一行来访】 1月19~20日,埃塞俄比亚司法部长阿塞法·科斯托一行由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和省司法厅领导陪同来厦门参观访问。参观浏览了鼓浪屿、海沧大桥、环岛路等景点,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副司长康煌、副市长詹沧洲会见了访问团,省司法厅副厅长薛育卿以及市司法局局长林知光等出席。
【厦门市被列为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 1月15日,全国普法办下发《关于调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的通知》,确定全国51个市(地)、县(市区)作为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厦门市名列其中,福建省仅有厦门、泉州两个工作联系点。【禾山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月17日,司法部、民政部下发《关于表彰第三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决定》,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禾山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至此,厦门市“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已增加到3个。
【嘉莲街道首创法律服务卡进爱心超市模式】 嘉莲街道启动法律服务爱心卡进“爱心超市”服务模式。在辖区内持有“爱心超市物品领取证”的困难户、“三无”人员(无经济收入、无劳动能力及无法定赡养抚养人)以及一级残疾低保户等弱势群体都可以领取“法律服务爱心卡”,享受到司法所接受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等无偿法律服务。
【国际商事仲裁专家拜访市律师协会】 4月15日,美国仲裁协会高级副总裁、国际争议解决中心主席理查德·内马克(RichardNaimark),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常务副主席、新加坡海事仲裁院主席巫昱成教授等一行5人拜会了市律师协会。市律师协会会长林培森介绍了厦门律师的总体概况和在行业管理方面的做法。此外,双方就不同法律体系、不同文化背景下仲裁程序以及国际仲裁机构与厦门律师能更广泛合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专业电子数码街调解委员会成立】 5月,厦门市湖滨南路电子数码街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并投入运作。该街共有4个电子区,5栋办公大楼,700余家公司,针对该街常年投诉纠纷较多的情况,思明区司法局组织协调天湖社区及辖内工商所、派出所、劳动保障事务所、数码街商会、电子市场等多家单位,共同成立专业电子商业调委会,并对20余名调解员进行调解业务培训。电子数码街调解委员会是厦门市第一个以电子产品市场为主体成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抗震救灾法律援助快速通道设立】 6月,厦门市针对灾区群众和来自灾区的农民工设立抗震救灾法律援助快速通道。其主要特点为:对因灾引起的涉法事项提供法律援助,对他们的法律援助申请暂不审查经济困难状况,符合条件的要当日审批,并在12小时内指派或安排骨干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社会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迅速办理,及时化解因灾引起的矛盾纠纷,对相关身份证明不齐全、即将超过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涉及人数众多或影响较大的案件,可先行受理,后续补办相关手续。
【律师事务所与基层司法所“结对子”活动】 6月20日在市司法局举行。共有37家律师事务所与全市37家司法所实行“一对一”结对,结对律师事务所每年将为结对司法所辖区公务人员、村(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居民群众等对象上两次以上法制课,参与结对司法所辖区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参与结对司法所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教育扶助,义务为结对司法所所在镇(街)政府提供适当的法律帮助。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厦门专场】 7月2日,由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全国法学会联合组织的全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厦门专场,在厦门市人民政府东楼会议室举行,何立峰、刘赐贵等市委中心组成员、全市6个区区委中心组全体成员,市政府各部门领导,市、区两级政法部门领导,市委党校本期培训班全体学员等共600多人出席报告会。会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作了题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报告。
【鼓浪屿司法所“军警民民事纠纷联调联处点”设立】 7月,鼓浪屿街道联系驻岛部队,在鼓浪屿司法所设立“军警民民事纠纷联调联处点”。联处点按照“一案一事一策”的工作思路,综合运用政策讲解、法律宣传、人民调解等手段,突出对军地互涉矛盾纠纷实行联合调解、对重大突发性事件实行联合处置,努力把军政、军民之间可能发生的矛盾化解在基层。
【首个企业职工法制教育基地在观音山建成】 该基地由思明区司法局承办,3月开始筹建,6月底竣工。基地设有法律服务工作室、自助法律查询系统、媒体传播系统、数千册的法律图书库和两面法制宣传栏,具备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查询、法律书籍阅读等功能,形成企业普法的新型模式,为观音山企业集群区的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专题调研组来厦】 9月4日,以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秦玉琴为组长的全国政协专题调研组来厦调研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情况。调研组一行认真听取市委政法委、市公检法司和信访等有关部门及律师等专业人士参与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及推进所在领域、所在行业纠纷解决方式改革与发展的发言,表示将充分吸纳厦门市先进的经验做法,重视厦门提出的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
【央视报道思明区平安建设典型案例】 10月8日,中央电视台《平安中国·平安城市篇》栏目播出名为“‘南国春’的难办事”的节目,介绍了思明区开元街道通过启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圆满解决“南国春”酒店民工讨薪纠纷的案例,何立峰书记在节目中接受央视记者专访。《平安中国》栏目由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办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主办,旨在对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县区进行集中报道,思明区成为福建省“平安城市篇”唯一纳入报道的县(区)。
【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 10月24日,厦门市在全省九个设区市中率先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年内,市司法局走访各区、各部门,通报情况,征求意见,让各区、各部门预有准备;协同公安机关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调查摸底;研究制定一系列社区矫正工作的配套文件;开展社区矫正宣传工作;加大基层司法所建设力度;与厦门监狱、厦门劳教所沟通协调,抽调15名监狱、劳教警察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等,为厦门市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进城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高殿)基地启用】 12月6日,厦门市进城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高殿)基地正式投入使用。基地设有法制教育展厅、多媒体法制教育课堂,向进城务工人员介绍与他们生活、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定期组织法律工作者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为配合基地的启用,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团市委、市妇联等10多个部门在高殿社区举办“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进城务工人员大型法律咨询活动。高殿社区有近14万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首届法制书法作品征集活动】 10月10日至11月20日,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书法家协会联合举办“厦门市首届法制书法作品征集活动”。活动期间共收到全市社会各界书法家及书法爱好者254人384幅作品。经过专家评审,思明区司法局、市公安局获组织奖;张胤生的法制书法作品获一等奖,许汉胜等2人的法制书法作品获二等奖,陈开明等3人的法制书法作品获三等奖,方添智等15人的作品获优秀奖。12月16日,《厦门日报》专版选登法制书法作品,收到较好社会效果。
【第四届厦门律师论坛】 11月30日,由市律师协会举办的第四届律师论坛主论坛在中信酒店举行,主论坛以“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的和谐建设”为主题,全市100多名律师参加。论坛历时一个半月,共收到27家律师所和一家行政机关提交的132篇文章,9个专业委员会均举办各自的分论坛,共有近千名律师参加分论坛。(胡雨阳)
海防打私
【概况】 2008年,厦门市海防管理委员会(厦门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落实海防、打私工作,维护厦金海域安全稳定。全年实现无重大涉台事件、无成批偷私渡案件、无破坏军事设施案件、无出卖情报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目标。
【“六联”工作机制建立】 年内,市海防办建立联会、联侦、联巡、联管、联训、联处的“六联”工作机制。“六联”机制的建立,为“平安海域”创建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为确保厦金海域安全稳定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证。
【成功救助“同安”轮】 2月16日,厦门轮船总公司所属厦金直航“同安”轮在旅客下船后停泊在金门水头港锚地时,后舱突然起火燃烧。事故发生后,金门港务处在第一时间派出船艇进行施救,同时,厦门海防办也及时派出救援船只前往金门水头协助救援。在金门、厦门双方共同努力下,“同安”轮大火被完全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两门”联手创建厦金平安海域首次座谈会召开】 9月3日,“两门联手创建厦金平安海域座谈会”在厦门召开,这次会议是两岸海防管理部门的首次座谈会。会议就双方进一步加强厦金直航船舶安全、开展海上联合救助、加强海洋物种保护、共同打击违法犯罪等问题提出了许多建议性意见,为两岸进一步加强海防管理合作奠定了基础。
【厦门市平安海域信息中心挂牌】 6月26日,厦门市平安海域信息中心在何厝边防派出所下何船管站揭牌。信息中心由3个监控中心,16个监测站组成,整个系统建成后,全市涉海部门将可以通过海域信息中心的监控系统对厦金海域的生产、生活以及海上交通情况进行24小时的监测。该信息中心的建设完成,对保护厦金直航船舶安全和保护广大渔船民的人身安全将发挥积极作用。
【《渔船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教案汇编》下发】 11月18日,市海防办编撰的《渔船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教案汇编》正式下发全市各海防、打私单位和各基层边防派出所。《渔船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教案汇编》主要收集近年来各海防、打私成员单位在开展渔船民教育活动中遴选出来的优秀教案。这些教案,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涉及面广,专业性、实用性、针对性强,是一部很好的渔船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工具书”。
【反走私联合专项行动】 市打私领导小组分别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期间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元旦、春节期间,共查获走私案件3起,案值511万元。国庆动期间,厦门海关共刑事立案3起,均为毒品走私案件;行政立案105起,案值4949.24万元,涉税91.19万元。
【反走私理论研究】 年内,市打私办撰写了《略论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反走私工作》、《探索反走私领域诚信建设,拓展综合治理工作新思路》、《当前我市走贩私活动的动态分析及对策思考》、《当前我市走贩私活动的特点、原因及对策》、《关于对假冒卷烟走私出口案件情况的调查分析》等论文,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打私工作提供了较好的理论依据。其中,《略论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反走私工作》被《厦门通讯》、《缉私战线》等刊用,《当前我市走贩私活动的动态分析及对策思考》被市委政法委评为二等奖。(张建新)
仲裁
【概述】 2008年,厦门仲裁委员会共受理仲裁案件519件,总标的额人民币6.56亿元,分别比上年上升28%和26%。从受案类型看,房屋买卖纠纷235件,占总受案量的45.28%;工矿产品买卖纠纷63件,占12.14%;租赁合同纠纷51件,占9.8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35件,占6.74%;特许经营合同纠纷25件,占4.82%;借款合同纠纷19件,占3.66%;合作开发合同纠纷11件,占2.12%;加工、承揽、定作合同纠纷9件,占1.73%;保险合同纠纷8件,占1.54%;委托代理合同纠纷7件,占1.35%。此外,物流费用、车辆挂靠合同、技术转让、担保合同、广告合同、服务合同、居间合同、物业管理、劳务合作、经营合同、确权、土地使用权补偿等纠纷,亦有少量受理。从案件当事人所处区域看,一方为国外当事人的案件1件,一方为港澳台当事人的案件20件,双方为港澳台当事人的案件1件,一方为厦门以外地区当事人的案件109件,双方为厦门以外地区当事人的案件55件。全年受案情况呈现以下几个特点:(1)出现一些新型案件,如加工承揽、担保、居间等纠纷,计21件,而房屋买卖纠纷虽然仍居各类案件之首,但占比较2007年度(占比达48.32%)略有下降。(2)物流和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开始出现,物流仲裁中心、知识产权仲裁中心建设初显成效。(3)涉外和涉港澳台及外地(主要是漳州、泉州两地)当事人案件显著增加。(4)受理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增多,少量出现民间借贷纠纷和担保合同纠纷案件。(5)仲裁协议不规范情形有所增加,需加强合法有效仲裁协议的宣传推广。全年共结案450件,其中111件为2008年度之前结转的案件,339件为当年受理。裁决结案351件,撤案、和解或调解结案99件,和解、调解率达22%。办案效率方面,每件办结案件从组庭到结案平均66天,其中: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从组庭到结案平均110天;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从组庭到结案平均47天。据不完全统计,年内,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1件,被不予执行3件,办结案件的自动履行率在70%以上。共计145名仲裁员739人次参与办案,其中新聘仲裁员有61名188人次,外地仲裁员计5名5人次。
【仲裁委员会换届】 1月30日,市政府正式下文确定第四届仲裁委员会成员,主任为原市人大副主任汪兴裕。3月24日,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第三届委员会工作总结及第四届委员会工作建议,充分肯定第三届委员会各项工作,对第四届委员会的未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4月30日,厦门仲裁委举行换届大会,市委、市政府领导,第四届委员会班子成员以及一百余名在厦的第四届仲裁员,出席换届大会。
【仲裁员队伍建设】 第四届仲裁委员会共聘请仲裁员343名,较上一届增加104名。其中,厦门250名,漳州33名,福州17名,北京14名,泉州8名,上海7名,广州、深圳、烟台、太原各1名;台湾4名,香港3名,美国、日本、新加坡各1名。新一届仲裁员学历层次进一步提高,硕士及其以上学历占39%,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占90%;行业分布更趋合理,30%从事研究工作,30%为律师,30%来自机关事业单位,另有10%来自于企业。
【仲裁宣传暨学术交流活动】 年内,仲裁委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国有企业宣传。与厦门市国资委联合组织全市国企法务人员前往长沙、南昌走访,考察国企法律风险防范先进经验。国企法务人员对于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基本达成共识,部分已将相关经济纠纷提请仲裁。二是密切与市总商会工作联系。3月13日,在总商会召开仲裁法律制度座谈会,厦门仲裁委副主任兼秘书长林建文作主题发言,建发集团邹少荣亦向参会人员介绍仲裁制度。6月30日,与市总商会合办的“实战商法”系列讲座开讲,厦门仲裁委邀请厦门大学法学院肖伟教授主讲“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实务”。9月5日,厦门仲裁委接待哈尔滨工商联和哈尔滨仲裁委组成的联合考察团。11月18~19日,厦门仲裁委汪兴裕主任与市总商会陈大中前往北京,参加“非公”仲裁试点单位经验介绍会。12月18日,厦门仲裁委与市总商会共同前往昆明,与昆明市工商联和昆明福建商会进行交流。三是金融系统宣传。10月15日,厦门仲裁委与厦门市银行业协会共同举办全市银行系统法务工作人员金融仲裁专题讲座。厦门仲裁委与厦门市金融办、厦门市银监局、厦门市银行业协会建立协调沟通渠道,确立开展金融仲裁的工作机制。四是区域仲裁宣传加大力度。7月22日,厦门仲裁委领导带队走访龙岩市司法局和龙岩律协,对在龙岩地区开展仲裁工作进行沟通与磋商。8月1日,漳州市律协领导来访,交流漳州地区仲裁工作开展有关问题。8月30~31日,应漳州市律协邀请,厦门仲裁委派员参加漳州市律协召开的全市律师会议,与漳州市律协联合编制《合同示范文本》,并发放给漳州市全体律师。五是与新加坡律师事务所合作。4月14、16日,分别在厦门和福州举办两场“国际商事仲裁专题研讨会”,邀请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美国仲裁协会的专家,介绍国际仲裁最新动态,省内外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9月23日,厦门仲裁委与中国贸促会厦门分会、美国盛智律师事务所联袂举办“避免法律风险—美国破产法和产品责任法”专题讲座,与会者反响热烈。11月24日,与厦门大学法学院共同开设“国际商事仲裁”专题讲座,特邀新加坡李福泉律师主讲。
【仲裁业务建设】 (1)立案工作。制定《仲裁费收退费管理办法》,明确争议金额计算方法和仲裁费收退费标准及办理手续,规范仲裁收退费管理。(2)仲裁文书管理。制定《厦门仲裁委员会结案文书校对管理办法》、《厦门仲裁委员会结案文书核阅管理办法》,明确结案文书审核权限和审核流程,最大限度避免裁决或文字错误,确保仲裁裁决质量。(3)制定《异地仲裁员来厦(办案)费用管理办法》,规范异地仲裁员来厦办案相关费用管理。(4)加强庭审纪律稽查,安排专门人员参加庭审,如实记录仲裁员是否准时到庭、庭审过程中是否接听手机、是否公平公证对待双方当事人等。定期向业务秘书发案件催办函,督促业务秘书及时结案,提高办案效率。(刘宗明)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资料收录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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