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与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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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0064
颗粒名称: 城市建设与管理
分类号: F299.21
页数: 20
页码: 97-116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2008年,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围绕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城市、扎实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实现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中心大局,深入开展“援川赈灾、住房保障、建筑规范、新村建设、服务创新、城管提升、队伍建设”等七大工程,狠抓工作落实,取得援川抗震救灾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实现各项工作平稳较快开展情况。
关键词: 厦门市 城乡建设 城市管理

内容

综述
  2008年,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围绕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城市、扎实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实现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中心大局,深入开展“援川赈灾、住房保障、建筑规范、新村建设、服务创新、城管提升、队伍建设”等七大工程,狠抓工作落实,取得援川抗震救灾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实现各项工作平稳较快开展。
  一、援川赈灾。
  “5·12”汶川地震发生后,市建设局(包括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各社团组织)发起爱心捐献和缴纳特殊党费活动,募得善款3658.26万元,其中机关和系统各事业单位的特殊党费8.29万元。5月15日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令,市建设局迅速组织16名从事岩土和结构的专业人员组成房屋应急评估专家组飞赴四川灾区参与震后房屋评估工作,经过12天的努力奋战,出色地完成了灾区493栋各类震害房屋的应急评估,提出系统全面的震后房屋加固处理建议,并结队资助16名北川中学学生初中至高中阶段的学习。与此同时,根据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第11次会议精神,以及建设部、福建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安排厦门市承担四川省彭州市17070套过渡安置房的建设任务。5月20日接到任务后,全市上下紧急行动起来,全力以赴,市建设局为主负责,各级各部门共同投入到材料采购、生产制作、运输和安装工作中去,克服材料紧张、时间紧张、运力紧张、用地紧张等诸多困难,经过60个昼夜的艰苦作战,于7月18日比建设部要求提前23天、比成都市委市政府和福建省建设厅要求提前7天全面完成分布在彭州市的通济镇、丹景山镇、敖平镇、桂花镇、丽春镇、天彭镇等6个乡镇35个安置点17070套过渡安置房建设任务,总计占地面积925383平方米,建筑面积350788平方米,可安置灾民13000多户近40000人。此外还与成都市龙泉驿区、金牛区配合完成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总计建成居住小区围墙18.76公里,小区道路28.78公里,铺设自来水管道30.67公里,地下排水(污)管道17.08公里。经彭州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厦门市援建前方工作小组联合验收,认为厦门市援建的过渡安置房平面布置合理,符合设计和导则要求,满足使用功能,消防、防雷设施合格,全部通过验收,其中的思文社区“鹭龙苑”小区成为四川灾区过渡安置房样板工程。7月21日,福建省政府、厦门市政府和彭州市共同举行过渡安置房交付仪式,将全部过渡安置房交付当地政府。
  二、重点工程、房地产、建筑业。
  1.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集美大桥、杏林大桥、环岛干道、长庚医院门诊、会展中心二期、中国乒乓球训练基地暨厦门福隆体育馆、厦门职业教育中心校及华夏职业学院、社会保障性住房万景公寓、BRT高架桥等重点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全市重大片区环东海域综合整治、五缘湾、湖边水库、杏林湾、新站片区开发、火炬(翔安)产业区建设等项目顺利推进。此外,对会展中心二期、海峡交流中心(国际会议中心)、华侨大学厦门校区(二期)、中科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一期)、保障性住房(万景公寓、高林居住区)等重要项目实施重点协调督办。
  2.积极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举办“第五届厦门人居环境展示会”。走访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房地产市场的动态调查分析,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一次有关资金链、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进展情况的调查,分析存在问题并起草调研报告报市领导参阅。完成商品房一次装修到位图集征集、评议及编辑出版工作,起草《厦门市商品房装修一次到位的实施办法》。积极协调部分项目群体退房乃至上访问题,同时深入企业、消费者中间,了解情况,把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
  3.完善规范建筑业市场管理。出台《厦门市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改进和完善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补充规定》,进一步完善工程担保制度,对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做出进一步明确界定;发布《厦门市建筑市场信用监管系统评价报告》,进一步提高财政或国有投融资项目的招投标质量。完善“在厦建筑业企业备案信息系统”,利用该系统对建筑业企业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积极支持引导本地建筑企业赴外地开展业务,做大做强;发挥建筑行业协会的纽带和服务职能;组织本市企业申报省级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有13家企业入选。积极推进企业改制,完成省四建和厦门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的改制工作,厦门市政二公司与特水集团公司的资产整合进展顺利。
  三、民生民心工程得到有力推进。
  1.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与安置房建设。全年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完成投资21亿元(累计完成投资39亿元)。竣工安置房7588套,建筑面积78.76万平方米;在建安置房29383套,建筑面积388.07万平方米。完成岛内首批保障性经济适用房的配售工作,首批经济适用房1056户申请户中有959户办理购房手续。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性住房政策,配合完成《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修订、出台《厦门市安置房建设管理规定》,做好全市安置房需求供应计划编制与实施工作。
  2.开展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和家园清洁行动。安排重点村建设项目,市、区两级财政补助1.4亿元,主要用于村庄建设规划、村内道路建设、排水排污沟(管)、垃圾收集点等十类项目建设,完成全市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23个重点村的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首批补助资金(11982.266万元)下达到位。开展节能减排技术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应用,制定《厦门市镇、村环境卫生管理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并初步在部分试点村开展考评工作,把村镇卫生纳入常态化管理范围。
  3.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深化节水创建工作。完成成功大道北段两侧、集美大桥、杏林大桥两端市容景观美化亮化工作,拆除违章搭盖6182平方米和不规范广告130块,完成立面涂装51126平方米,砌筑围墙7126平方米。组织完成BRT沿线景观整治规划设计方案。开展市容专项整治,做好重大活动的市容保障工作。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参与会审户外广告2800件,协调拆除违章设置的广告58900平方米。完成第五期LED夜景工程的实施,“九八”前全部亮灯。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在高架桥、车辆违章较多的路段、交通事故易发频发点共设置69个交通视频信息采集点,在进出岛主要路口设置9套交通诱导屏,完成全市各主干道的所有路口标志牌更新任务,以及环岛干道周边道路交通标志牌建设工作。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的前期工作。组织全国节水型城市的创建工作,加强水平衡测试和计划用水指标的管理工作,创新节水宣传方式,年内顺利通过全国节水型城市考核验收。
  四、维稳工作。
  1.加大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召开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经常性地开展“两超一大”(超高、超重、超大跨度)模板、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等专项整治检查活动,有效提高参建各方质量安全意识;组织编制建筑施工安全和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图集,进一步规范监理行业管理;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督导队,组织开展质量安全培训再教育、“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和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活动,严肃查处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民工;完成工程质量检测数据自动采集与联网工作。
  2.深入开展工程款清欠工作。接听建设领域施工企业、项目部、工人的电话咨询、投诉1500多次,受理信访件、转办件、投诉件141件。接待来访咨询并组织参与协调处理解决各项工程纠纷1613人次,处理解决96件,清理解决被拖欠工程款5950多万元。
  3.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工作。全年处理来信来电投诉127份,办结127份,办结率达100%。出台实施《厦门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收费指导价》和《厦门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收费指导价起草说明》,认真配合市公安局及消防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继续完善本市物业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后续工作,调查取证,完善执法程序和文件资料。
  4.加大信访投诉处理力度。全年受理各类信访1585件,其中市长专线办、市信访局、市人大、市政协和上级领导批示的各类信访、督办778件,市建管局投诉中心及质量投诉分中心接待受理的来访、来电、来信、来邮807件,办结1529件,办结率达96.47%。“两会”期间共受理5件,办结率达100%。
  5.加强应急预案修订与实施。确保常备应急救灾物资及时到位,修订完善《厦门市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厦门市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系统防洪防台风工作预案》、《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信访工作应急预案》、《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处置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物业管理防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6个应急预案,并汇编成册。其中《厦门市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厦门市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属市级应急预案。
  6.重视计生和综治工作。认真落实计生和综治工作的目标责任制,重点在物业小区、在建工地开展计生工作,在质量安全、企业改制、清欠工作等方面开展综治工作,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得到省市检查组的好评。
  五、协调服务管理。
  全年,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收件20223件,办结19425件,提前办结率60%,连续六年实现零逾期,退件率、补件率连续四年控制在2.7%、8%以下的水平。通过规范办件管理、主动服务项目、加强审批改革、完善审批服务、加快电子政务、增强业主沟通、加强文明建设等,进一步提升中心的管理与服务水平。进一步梳理办事指南,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验收备案申请表”等41项的填报范本并正式对外公布使用,积极探索试行消防审查技术委托制。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增强审批服务功能,充分体现便民原则。对友达光电、环东海域综合整治等28家建设单位进行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业务培训,提高送办件效率。
  1.完善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制度。建立补退件登记台账、逾期件调查台账、特殊件调查台账,对不合理合法的补退件提出建议,要求做到形式合法、内容合法。全年总收件5216件,办结5082件,补件322件,退件232件,其中提前办结4425件,提前办结率87.1%,接待咨询约10340人次。年内,市建设与管理局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窗口建设经验得到市政府办公厅通报表扬。
  2.科学合理地安排城市维护费计划。年内,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相关处室按照侧重公益民生项目的原则分别编制下达三批城市维护建设计划,同时抓好督促检查工作,完成情况良好,调整项目较少。主要安排的项目有市政公用工程设施维护、城市园林绿化、公共卫生环境建设、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城市交通标志设施的维护建设、村镇建设补助、建设专项等。上述项目较好地解决了道路畅通、防洪排涝、城市“三化”、城市节能、可再生能源项目补助和新农村建设开展的“家园清洁行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城市市政各项公益事业的正常运行,为厦门市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打下较好的基础。
  3.加强勘察设计管理与防震抗震工作。完善设计招标工作,在评标专家管理、评标办法、评标过程等方面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参加省建设厅设计招投标办法的讨论。组织各建筑设计单位开展抗震设计自查,各建筑工程项目都能按国家规范进行设计。要求各勘察设计单位及时执行新的建筑抗震标准。针对全市尚存316栋抗震性能差的预制板房屋,从技术、政策方面,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市里作为决策参考。
  六、节能减排。
  1.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力度加大。推进“瑞景公园”和“联发五缘湾1号花园”2个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实施。组织申报2008年度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2项,跟踪落实全市节能示范项目的完成情况。落实市财政补助150万元,完成3个新农村建设采用太阳能路灯建设。配合市发改委推广应用节能灯具,完成国家发改委下达的指标任务。举办《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透水技术规程等宣贯培训班。
  2.建筑节能工作扎实推进。提前完成全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录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264栋,建筑面积768.6万平方米,六区七街道的民用建筑15077栋,建筑面积558.2万平方米。健全法规制度,制订《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建筑节能”专章。做好建筑节能材料认定推广工作,编辑宣传画册《厦门市建筑节能》。举办2008厦门建筑节能博览会。编制《厦门市2008-2012年预拌混凝土行业发展规划》、《厦门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对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
  七、城市行政执法管理。
  1.完善执法管理措施,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2008年起,行政执法局重新制定110联动轮值备勤规程,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明显提高,社会服务承诺得到有效践行;主动对接重点工程,多方位提供执法服务;主动协调,提高城市管理合力。一是重新定位市区两级执法队伍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界清职责权限;二是加强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三是畅通通报、反馈渠道,强化执法事件的过程控制,完善执法规程,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年内,行政执法局开展违法建设、岛内公园配套建设核查、公众场所违法建设排查、住宅小区突出违法行为、市容市貌、工地文明施工、校园周边环境、筼筜湖污染源调查、餐饮娱乐业低音炮噪音及油烟污染、中高两考综合治理、砂石土矿产资源开采清查、社会治安不稳定因素排查、扫黄打非、民族宗教事务、创建“诚信一条街”、海湾公园环境整治、治理盗用市政公用水非法洗车等专项性执法活动18次,取得良好成效。
  3.加强信息化建设、调研和宣教工作,城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1)“数字城管”建设基本完成,信息化水平逐步提高。(2)办理群众信访和人大、政协建议提案。(3)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的信息收集、报送、研判和预测预防制度。
  (4)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
  (5)积极开展执法工作调研,加强对执法工作的指导。(6)紧紧围绕“主动应对,服务大局,树立形象”的基本思路,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报道围绕服务重点工程、清查违法建设、打击“黑气”、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等重心工作,关注民生内容,报道深度有明显提高。全,全系统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用稿达600余篇。
  (陶相木 许海溪)
  重点项目建设
  【概况】 2008年,厦门市六大类重点建设项目合计完成381.5亿元,占年度计划的80.1%,高于上年同期5个百分点,占当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总量的41.1%。其中,当年安排的119项(包含146个单项)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377.8亿元,5个重点前期项目提前开工建设完成投资3.7亿元。
  当年安排的119项(包含146个单项)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1)计划年内竣工的重点建设项目32个,全年完成投资91.5亿元,占年度计划的91.7%。至年底,29个完成主体竣工,3个因方案重大调整和涉及投资体制影响没有竣工。(2)计划年内新开工的重点建设项目35个,实际开工25个,全年完成投资21.9亿元,占年度计划的41.5%。未按计划开工的项目10个,其中停建项目3个、市政府调整建设方案3个、国家调整土地整体规划影响推迟办理土地预审手续项目1个、市政府与铁道部商谈股比未确定项目2个、国家邮政部方案未批复项目1个。(3)续建重点建设项目79个,全年完成投资264.3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9.8%。
  勘察设计
  【概况】 2008年,厦门市共有勘察设计企业159家,其中,勘察企业34家(本地甲级3家,本地乙级4家,外地甲级27家);工程设计企业125家(本地甲级20家,本地乙级15家,外地甲级90家)。全年完成工程勘察项目607项,合同金额9160.6万元;完成工程设计项目500项,合同金额74671万元;两者合计实现产值83831.6万元,比上年减少30357.4万元。
  完成勘察设计合同备案1107项,合同总金额83831.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407项,合同金额55134.8万元;勘察工程529项,合同金额8685.6万元;市政工程88项,合同金额19459.6万元;岩土工程78项,合同金额475万元;装修工程5项,合同金额76.6万元。有26个项目获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2个项目得到表扬。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 市建设局全年完成施工图审查收办结件485项,其中勘察报告229项、施工图256项(含市政、基坑等),所有项目达零投诉、零逾期。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所完成施工图审查144项,总面积350万平方米,违规项目77项,发现并纠正设计违反“强规”169条、不符“政策性规定”169条;勘察277项,总进尺25万米,违规项目7项,发现并纠正勘察违反“强规”19条、不符“政策性规定”14条;幕墙59项,总投影面积43万平方米,违规项目24项,发现并纠正设计违反“强规”116条、不符“政策性规定”4条;基坑56项,总面积68万平方米,违规项目3项,发现并纠正设计违反“强规”9条、不符“政策性规定”9条。与去年同期相比,施工图项目数减少约27%,建设规模减少约55%,原因为今年建设项目及规模有较大幅度减少。
  年内,厦门市继续开展施工图设计和审查质量的检查,建立审查机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施工图审查工作有序进行,完善施工图审查质量的监管制度。全年开展2次施工图质量抽检,抽检项目20项,其中,勘察报告20项,合格率95%;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10项,合格率90%;委托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抗震所组织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对厦门市2007年、2008年部分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质量进行检查,抽检2个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16.5万平方米,检查结论为质量总体良好。
  (陈惠霞)
  【组织初步设计技术论证】 为深化对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工程管理,2008年市建设局组织国家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技术论证39项,其中建筑工程8项、道路工程22项、桥梁隧道工程4项、市政工程4项、综合整治工程1项,为建设、设计单位解决技术难题提供支持和帮助,保障各项工程尤其是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 (耿家强)
  【建筑工程抗震防灾工作】 6月11日,市建设局组织编制的《厦门市城市建设综合防灾规划》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被建设部列为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实施试点。年内主要开展以下五项工作:(1)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管。规定自7月30日起,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未按新的建筑抗震标准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学校、医院、大型公共建筑、防火救灾建筑、基础设施建筑项目,必须重新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以避免刚投入使用即成为不达标建筑。(2)加强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监管。参加省建设厅组织的厦门港国际旅游客运码头配套地产(2006G01)地块、住宅楼星海湾高层区1、2号楼、厦门西站客运站房锋尚大道办公楼和2~4号杏林湾营运中心等4个超限高层建筑项目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同时要求,按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专家意见进行施工图设计后,还必须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方可实施。(3)采用先进的技术对老旧建筑结构进行抗震加固,并严格按国家的加固技术标准要求把关。如厦门经济特区纪念馆(由湖里区行政中心改造而成的抗震加固,采用高分子聚合物砂浆高强钢铰线加固柱、梁、楼板,设反梁加固附楼屋顶以扩大房屋开间,设槽钢加固走廊挑梁,设角钢加固房屋楼板与承重墙交接处以增加预制板的搁置长度等一系列先进技术,做到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经专家论证,可作为预制板房加固改造的示范。(4)汲取汶川地震的经验教训,及时修编市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以加强地震应急管理,并报市府办和省建设厅备案。(黄建南)
  房地产开发
  【概况】 2008年厦门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加强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深入房地产企业调研,进一步掌握全市房地产形势的变化情况,了解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开展房地产市场动态调查分析,调查全市房地产企业资金链、资金使用和工程进展情况,解决企业遇到的各类纠纷。开展房地产市场研究,分析全市房地产市场现状及土地市场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和措施,活跃商品房销售,稳定房地产业发展。做好全市住房建设计划工作。完成厦门市抗震救灾过渡安置房的运输组织工作。做好厦门市商品房全装修前期准备工作。举办第五届厦门人居环境展示会暨2008厦门建筑节能博览会。
  截至2008年年底,全市房地产企业257家,比上年减少11.99%。房地产开发总投资完成323.96亿元,比上年下降6.32%。其中,国内企业完成投资283.85亿元,占总投资的87.62%;外资企业完成投资40.11亿元,占总投资的12.38%。土地购置费130.34亿元,比上年下降27.11%;商品房建设投资175.01亿元,比上年增加18.09%。
  商品房在建面积2748.88万平方米,增加10.06%。其中,商品房住宅在建面积1721.75万平方米,比增0.79%;商品房办公楼在建面积157.63万平方米,比降1.04%;商品房商业营业用房在建面积164.24万平方米,比增6.86%;其他用房在建面积705.26万平方米,比增55.46%。
  商品房新开工面积421.57万平方米,比降58.52%。其中,商品房住宅新开工面积282.66万平方米,比降63.16%;商品房办公楼新开工面积18.69万平方米,比降0.16%;商品房商业营业用房新开工面积11.80万平方米,比降80.75%;其他用房新开工面积108.42万平方米,比降35.88%。
  商品房竣工面积618.38万平方米,比增60.57%。其中,商品房住宅竣工面积374.10万平方米,比增52.33%;商品房办公楼竣工面积66.04万平方米,比增42.91%;商品房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56.36万平方米,比增67.54%;其他用房竣工面积121.88万平方米,比增104.22%。
  商品房空置面积63.57万平方米,比增67.11%。其中,商品房住宅空置面积17.30万平方米,比增131.28%;办公楼空置面积25.10万平方米,比增135.01%;商业营业用房空置面积10.88万平方米,比降40.08%;其他用房空置面积10.29万平方米,比增498.25%。(吴晓琦)
  【《厦门市住宅装修一次到位设计图集》征集活动】 12月,由市建设局主办,市建筑装饰协会承办的商品房一次装修到位设计图征集、评议及编辑出版工作完成。这项活动自2007年11月8日开展以来,得到全市装饰企业、设计单位和个人的响应。设计图按户型面积100平方米以下、100~150平方米、150平方米以上分类,截至2007年12月31日,征集各类设计作品201件,经专家评审,有60件设计作品入围,其中30件作品获奖。入围作品风格各异,大都采用自然光源,色彩较丰富,基本满足经济实用、舒适美观、节能环保的要求,较好地体现目前厦门市家庭装修的设计水平。市建设局将入围作品结集出版,年内已完成编辑出版工作。此图集的出版和推广,有利于进一步引导更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市民转变观念,在房地产建设和置业中自觉实行和接受住宅装修一次到位,避免二次装修造成损坏建筑结构、改变使用功能、增加安全隐患以及浪费材料、噪音扰民、环境污染等现象的发生。(洪德源)
  【住房保障范围实现全覆盖】 2008年,市建设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职能,真正实现全体市民“居者有其屋”的新思路,围绕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这一目标,加强政策调研,通过立法将社会保障性住房纳入政府的长期工作,使其更加有法可依。一是出台《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配售管理办法》(试行),对于具有厦门户籍、非低收入群体中的无房户给予适度住房保障,即由政府为其提供在供应量、价格、面积、使用、处置权等方面均有一定限制的保障性商品房。二是出台《厦门市公务人员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实施意见》,允许具有厦门户籍且无住房的公务人员购买保障性商品房或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其中已组建家庭的可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单身的可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按市场租金标准计租,并可通过其所在单位给予60%的租金补贴,补贴年限不超过3年。三是出台《厦门市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对无住房的人才提供租赁住房和保障性商品房的办法帮助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并按业绩能力等条件制定评分办法,根据分数高低和房源情况确定购(租)人选。通过以上措施,在厦门市初步建立起分层次、多元化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对全市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的全覆盖。
  【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 2008年,厦门市加快房源信息系统的建设,积极探索社会保障性住房房源信息共享渠道,建立房源调配管理、计划进度管理等监管工作新机制,为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的跟踪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首先是建立房源供给制度,按照“以需定建”的原则,合理布局一房型、二房型、三房型房源结构。根据各个项目的实际情况,要求各代建单位分轻重缓急编制项目建设计划,责任细化到人,并根据年度计划倒排工期,督促各参建单位做到人员到位、资金到位、管理到位。其次是强化协调机制,与市住宅办等单位密切配合,专人负责项目的日常巡查,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进度执行。市保障住房办、市住宅办、市重点办等部门加强督查力量,对于急需交房的高林居住区、观音山公寓等项目专门派员驻点督促,加快配套项目的建设进度,确保与主体工程同步交付使用。年内,全市20个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开工18个项目,在建工程总建筑面积达372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40多亿元,其中高林居住区一期、观音山公寓等项目通过竣工预验收,可提供住宅约4000套。
  【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分配工作】 2008年,厦门市新增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户3810户,其中,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3116户,申请经济适用住房256户,申请保障性商品房209户,公务人员申请229户。完成首批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户7639户的复核、约谈及公示工作,取消不符合申请条件的367户,申请人因自身原因主动撤销申请的134户。市建设局认真细致地做好经济适用房的配售工作,首批1056户申请户有959户办理购房手续,收购房款约1.18亿元。同时,开展厦门市公务人员、人才以及省部驻厦单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工作。实行申请户协查资料每周一交换的工作机制,协助各区之间交换、督办协查材料348份,向各区发放申请表5000份、入户调查表6000份、各类档案袋1.5万个。处理信访18件,并认真协调解决各区协查审核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建立社会保障性住房户籍、资产的调查审核机制。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对区、街、社区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全年组织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性商品房相关政策及操作办法等各类培训十余场,培训人数达到上千人次。组织5场大型社会保障性住房政策宣传咨询活动。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使用管理办法》】 2008年8月,《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使用管理办法》出台。该法对住户入住办理、规范使用、退出等问题作出相应的规定,将发挥基层组织管理的优势,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障性住房的物业管理,有效监督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使用,体现政府对社会保障性住房的监管与服务的职能。通过实行入住备案制度,防止转租、转借、转让、出租等行为的发生;明确违规使用情形和规范退出机制,便于物业服务企业发现住户有骗取社会保障性住房、空置、转让、出租、转租、转借、调换以及未主动申报家庭收入、资产、住房情况发生变化等行为;提出住户入住后家庭收入、人口变化的处理办法;明确有关房屋装修事项和维修的责任,严格限制住户的二次装修行为;建立房屋管理档案,统一规范社会保障性住房的管理。
  【社会保障性住房宣传工作】 2008年,为进一步宣传社会保障性住房政策,市建设局通过开设社会保障性住房网站,整合利用现有数据资源、软件资源、硬件资源、网络资源,为市民提供社会保障性住房统一的咨询平台,推动住房保障信息公开、透明、便民。组织社会保障性住房好新闻评选,激励广大新闻工作者在社会保障性住房宣传报道上采写出更多、更好的优秀新闻作品,为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同中央级媒体的沟通联系,推广厦门市住房保障政策。年内,厦门建立的分层次、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得到中央相关媒体的密切关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3次报道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工作,《人民日报》、《中国经济时报》、《中国房地产报》、《经济观察报》等媒体记者全面深入报道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工作以及取得的显著成效,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工作被有关媒体称为“住房保障的厦门蓝本”。 (邹梦林)
  建筑业
  【概况】 2008年,厦门市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产值504.57亿元(含本市建筑业企业在外地完成产值106.22亿元),比上年增长17.25%。其中本市建筑业企业345家,完成产值296.61亿元(含本市建筑业企业在外地完成的产值106.22亿元),比上年增长31.28%,占建筑业总产值58.78%;非本市注册建筑业企业309家(其中省外建筑业企业183家),完成产值207.96亿元,比上年增长31.97%,占建筑业总产值41.22%。拓展省外建筑市场取得新进展,有55家企业到省外拓展业务,省外产值48.66亿元,比上年增长43.16%。全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5378.1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92%。各类房屋新开工面积1433.90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37.43%。房屋建筑竣工面积1481.73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8.49%。
  年内,全市新成立建筑业企业62家。其中,总承包19家,专业承包15家,劳务分包5家,设计施工一体化8家,资质升级15家(暂定级转正1家,三级升二级10家,二级升一级4家)。至年末,全市有建筑业企业521家,其中施工总承包127家,专业承包285家,设计施工一体化10家,劳务分包99家。非本市注册在厦备案的企业337家,其中总承包278家,专业承包59家。
  2008年,本市建筑施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的建筑工地各类安全事故共10起、死亡9人、受伤人数为0,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41.2%、43.75%、100%。其中认定6起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死亡5人(含未最终认定结案的2起事故,死亡2人),低于市政府下达的死亡人数控制在12人以内的指标以及省建设厅下达的死亡人数控制在9人以内的指标。
  【工程担保实施办法出台】 6月,市建设局印发《厦门市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试行)》及配套文件,对工程担保制度做进一步完善,主要内容有:(1)改革专业担保公司备案的各项具体要求,利用商业银行的考核体系确保有实力的担保公司进入工程担保市场。(2)引入信用评价机制,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专业担保公司的担保余额采取差别化对待,2010年1月1日起,所有专业担保公司均须取得厦门金融评信公司A级以上信用等级评定。(3)推行本市统一的工程担保保函示范文本,以帮助解决工程担保试点中普遍存在的索赔难问题。(4)建立工程担保保证金监管制度,实行专业担保公司、开户银行、交易中心三方监管。(5)将工程担保费用计入工程造价,明确承包商提供履约担保的担保费用应当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业主提供的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费用应当计入建设单位管理费。同时参考厦门市建筑市场中工程担保费用的计取情况,明确履约担保费用的取费标准。
  【市建设局为企业服务】 年内,市建设局大力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帮助企业发展。一是借鉴福建省建设厅的做法,启用“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企业管理专用章”,用于办理全市建筑业企业外出承接业务的介绍信、备案登记和建筑市场诚信证明等,以方便企业外出承接业务。二是发挥建筑行业协会的纽带和服务职能,重要文件出台前均通过协会征求企业意见。三是组织本市企业申报省级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13家企业入选。四是推进企业改制。集体企业厦门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进入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竞价,向社会公开引入投资者,通过两轮的挂牌,由两名自然人联合竞得,改制工作基本完成;集体企业厦门市政二公司与特水集团公司进行资产整合。
  【建筑市场信用评价报告发布】 4月,市建设局正式发布《厦门市建筑市场信用监管系统评价报告(施工总承包企业)》、《厦门市建筑市场信用监管系统评价报告(专业承包企业)》,22家施工总承包企业和3家专业承包企业被评为A级以上信用等级。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实施差别化对待,如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主导地位并采用合理低价随机抽取法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设工程的招标项目,只有信用监管评价等级为BB+及以上级别的企业方可参加投标。
  【施行工资保证金制度】 6月1日,厦门市开始在建筑企业中施行工资保证金挂管制度。主要规定:一是开立“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在建设项目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将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数额作为工资保证金存入专户,等工程竣工验收一定期限后返还企业。二是实施差别待遇。企业具体缴交工资保证金的数额根据企业信誉以及以往工资支付情况分为四个档次缴交。三是保证金的管理。工资保证金专户由建设主管部门管理,当建筑业企业在工资保证金专户中的保证金被用于支付其招用劳动者工资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补足等额工资保证金。四是保证金的使用。建筑业企业未依法按照支付劳动者工资受到举报投诉或造成5人以上集体上访;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支付工资;企业每月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建筑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违法将工资或工程款支付给包工头而包工头拒不支付或无力支付的经建设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可以从企业所存储的工资保证金中划拨款项,直接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截至2008年12月31日,105家施工企业办理工资保证金,涉及工程项目153个,缴存金到账3.54千万元。市造价站核查出人工费比例过低的工程项目103个,对计算出现重大误差的13个项目发出《合同备案监督意见书》,并责令其按要求落实整改到位,确保工资保证金正常缴交。施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将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领域拖欠工资的发生。
  【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纳入建筑业企业备案信息系统】 从4月起,市建设局将建筑业企业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管理制度延伸到本市的建筑业企业,利用“在厦建筑业企业备案信息系统”,把担任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名单纳入其中进行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招投标资格审查时通过该系统进行人员核对。此举有利于加强对各建筑业企业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情况的管理,方便资质审批之后的监督;有利于从承接任务的源头把住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到位关,防止人员超限额承接任务;有利于发挥社会监督,尤其是行业内的互相监督,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此前,该项措施主要针对非本市注册建筑业企业,对本市企业未作硬性规定。
  【建筑人才队伍建设】 至年末,全市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6868人,其中一级1521人,二级5347人。年内开展项目经理申报临时建造师工作,385人申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3487人申领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全市执业建造师6919人,其中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3127人(一级907人,二级2220人),取得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3792人(一级383人,二级3409人)。完成建筑生产操作人员职能技能培训鉴定1052人并领取岗位证书。年内全市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12所,培训7738人。
  【清欠工作】 受世界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2008年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任务面临严峻考验。市建设局从10月底开始启动清欠工作,采取三项措施:一是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召开房地产、劳务企业、业主单位及代建单位、施工企业“四个专场”会议和下达文件,使业主和企业领导提高对建设行业清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落实资金,确保工程款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基本能够按时足额发放。二是加强清欠办工作力量。将市造价站一楼作为市清欠办的固定办公场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抽调精干力量,设立3个调解室,配备9名专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开通3部投诉电话,配置专用车辆,方便投诉人,清欠办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受理并查处举报投诉件,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有效维护社会的稳定。全年,市清欠办接听电话咨询、投诉1500多次,接待来人来访1613人次,受理信访件、转办件、投诉件共141件,处理解决96件,清理解决被拖欠工程款5950多万元。三是开展排查、约谈工作。由市清欠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房地产企业、施工企业、代建单位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工程款支付不按时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约谈其企业负责人要求限时支付,并进行逐项跟踪落实。要求各施工企业对农民工工资发放要以班组为单位,建立公示制度,实名签字领取。要求代建单位和施工企业必须准备足够的预备资金,用于支付工程款,及时解决农民工工资。(黄依柱)
  【建设工程管理】 2008年,市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坚持季度总结分析,严格责任追究,重视质量安全培训再教育,成立安全生产督导队和教育队,实现工程质量检测数据自动采集与联网,有序推进分户验收制度,创建优质工程与文明工地。开展工程监督和监理岗位技能练兵、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考评、安全生产治理与督查、文明施工百日整治和创建、质量安全生产月、工程质量检测抽查、监理行为专项检查等一系列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等工作,确保在建筑业产值比上年同期增长的情况下,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未发生较大等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的各类一般安全事故起数、死伤人数均比上年全面下降,较好地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全市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未发生等级质量事故,建设品质不断提高,13个单位工程被评为“省优工程”,1个单位工程评为“鲁班奖工程”,53个单位工程被评为“市优工程”。文明施工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文明工地创建成效显著,年内有60个工地被评为省级文明工地。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存在问题】
   2008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工作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工程质量及管理方面:蜂窝、主筋外露等工程质量实体通病未得到根本消除;工程质量有待提高;一些影响使用功能的住宅通病时有发生,个别建筑外墙保温层出现裂缝;由于房地产不景气等原因,房价下跌幅度较大,出现多个项目购房业主以开发商所交房屋存在质量缺陷或瑕疵为理由拒绝收房或投诉,甚至通过过激行为要求退房,造成不良的影响。主要原因:(1)部分责任单位对分户验收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住宅分户验收工作落实不够细致,未按分户验收要求的检查项目认真执行,分户验收工作走过场甚至未按要求分户验收要求组织验收。(2)部分工程项目的建设(代建)单位质量管理体系不够健全,职责不够明确。(3)部分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对项目疏于管理,检查制度未落实等。(4)部分监理单位监理人员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对发现的隐患没有跟踪落实整改,在已发现的质量问题迟迟得不到整改的情况下没有及时报告监督机构。
  安全生产方面:年内,本市建筑施工尽管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但也发生一般安全事故10起、死亡9人。主要原因:(1)个别单位对安全生产意识不强、重视不够,存在着资金投入不足、安全防护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不强、危险源识别能力差、安全管理制度缺乏、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等显见性安全隐患;(2)部分企业隐患自查工作不到位、不深入,流于形式;(3)个别监理企业及项目监理班子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职责,对技术方案实施把关不严,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查纠不力。
  文明施工方面:少数建筑工地施工噪音扰民;未净车上路;夜间超时施工;夜间土方车辆超载或未封闭进行运输,造成运输路线沿线扬尘污染,尤其是工业园区和城乡结合部的在建项目和土石方工程情况更为突出。主要原因:(1)城乡结合部周边建设环境相对较差,文明施工管理容易被忽视,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文明施工管理往往较松懈。(2)个别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不遵守文明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盲目地抢赶工期,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3)受经济利益驱使,土方工程作业不按要求设置冲洗设施,不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造成城市道路污染。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四季度,鉴于国内连续发生多起较大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教训,市建设局认真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印发《关于开展第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同时要求各施工、监理、建设等责任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区建设局分别组织开展大检查的基础上,市建设局组织6个督查小组,于11月和12月对全市建设系统各单位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随机督查56个建设项目,检查内容包括施工电梯、塔吊、施工机具、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等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相关环节的安全状况。根据督查情况,对施工电梯存在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的33个工程项目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对10个工程项目发出责令局部停工整改通知,对问题较多的3个工程项目发出责令全面停工整改通知。
  【“安全生产月”活动】 市建设局确定2008年为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隐患整治年”和“巩固提高年”,并结合5~6月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协同各区建设局、各级监督站、相关协会精心组织系列活动。开展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此外还在施工现场张挂横幅、张贴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警示标语等2000多套(条),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DVD光盘1000片。组织部分专家利用晚上时间到15个施工现场举办工人知识有奖问答,并发放价值20万元奖品和宣传教育材料。在中山路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现场咨询,为建筑企业和本市群众提供施工安全方面答疑和服务,现场发放各类建筑安全知识资料、挂图、标语等100余本(套、条)。邀请消防官兵在工地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消防演练及“抗台防汛”应急救援演练。
  【建筑施工安全督导队和安全教育队成立】 2008年6月3日,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及其市管工程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中心分别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督导队和建筑施工安全教育队。2个工作队全年免费培养工人6000人次,督导133项工程,发出安全生产建议书133份,提出安全生产督导建议262条。此外,全面实行建筑意外险浮动费率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等因素挂钩。上述措施为强化厦门市施工企业建设工程安全工作,提高事故预防和控制能力,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保后服务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
  【质量安全培训再教育工作】 年内,市建设局依托相关协会组织开展质量安全培训再教育工作。全年举办94期培训教育,培训总人数11744人。培训内容包括: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即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类工程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再教育、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和三机工(搅拌机、物料升降机、刷浆机工作人员)安全生产再教育等各种安全生产教育。此外,还专门对外地进厦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内容为厦门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以及人文、建材设备、地质、气象、海洋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信息,全面提高外地进厦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1月起,市建设局根据城乡与住房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业“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的通知》精神,在全市建设系统内开展“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通过开展“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建筑业农民工的安全生产、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厦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岗位技能竞赛获佳绩】 2008年,市建设局派出7名工程监督执法人员参加全省建设系统工程监督岗位技能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分别获得团队第一名、个人第一名、4人进入前10名并获“十大技术标兵”称号、2人获优胜奖、厦门市建设局获评“优胜单位”。年内还组织全市6家监理企业参加福建省工程监理“港湾杯”岗位技能竞赛。厦门市参赛选手3人获二等奖,2人获三等奖,5人进入前10名,市建设局获评“优胜单位”,象屿、协诚2家本市监理企业获评“优胜企业”。(邓建龙)
  【招投标业务】 2008年,市建设局办理工程项目报建765项,比上年减少20.40%,工程总投资476.3亿元。施工揭标594项,比上年减少23.35%,总预算价177.25亿元,总中标价161.27亿元,造价降低率9.02%。材料设备揭标79项,比上年减少43.57%,总预算价3.14亿元,总中标价2.85亿元,造价降低率9.24%。设计揭标82项,比上年减少41.01%,总投资概算225.61亿元,总中标价4.42亿元。监理揭标110项,比上年减少51.33%,总投资概算234.95亿元,总中标价2.13亿元。抽选招标代理机构136项,比上年增加16.24%,总投资额58.47亿元。全年收到招标备案文件833项,其中施工586项、材料设备67项、设计76项、监理104项。发出行政监督意见书85份,其中施工和材料设备63份、设计10份、监理12份。受理招投标投诉365件,办结297件,办结率81.4%。
  【评标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 2008年,市建设局继续加强评标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评标专家素质。组织对全市现有的1103名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进行年度登记考核,取消3名因违法违规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的评标专家的评标资格,不再续聘和暂停超过年龄、有不良行为记录达3次及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评标专家资格计203人,同时对以上情况进行通报。对市交易中心移交过来的专家数据库与专家档案、专家资格证书等材料内容进行逐一核对,补充完善评标专家档案。做好新入选评标专家及增加专业的评标专家的审查工作,对通过初步审查的经济类评标专家进行培训。经审查拟予通过的新入选的评标专家计187人。其中施工经济类31人次、设计类64人次、监理类43人次、施工技术类51人次、材料设备类27人。30名专家增加专业。对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按季度通报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等不良行为情况。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评标专家的整改教育工作。建立特邀专家队伍,考察选拔80名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工程特邀专家。
  【完善施工招投标办法】 2008年,市建设局制定一系列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施工招投标办法。一是颁布并施行《关于改进和完善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补充规定》,对采用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办法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金额作了修正。对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前估算的合理低价或工程价格与招标过程中最终确定的合理低价或最高控制价存在差额时,如何使用评标定标办法进行明确规定。调整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法的适用标准和招投标程序,将后置公示调整为前置公示(即由原来的在对投标文件评审完成后立即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并按规定进行评审结果公示,调整为对投标文件评审完成后先按规定进行中标公示,尔后再进入随机抽取程序)。要求参加随机抽取法的投标人必须具备BB+及以上级别的企业信用监管评价等级(园林绿化工程除外)。二是颁布并施行《关于改进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设置成本预警价。在公示内容中增加电子投标计价文件。要求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低价风险金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内,中标人凭低价风险金缴交凭证领取中标通知书。三是起草《关于严格项目管理班子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投标人项目管理班子主要人员网上备案核查和资格审查时有关项目管理班子配备的评审作了明确规定。对理解有差异、评标办法未十分明确的条款进一步明确,如明确因投标人清单子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或消耗量降低而少计的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其他措施费、不可竞争费等,依据评标定标的标准方法规定不再列入不合理报价的计取范畴。针对材料低价证明存在的问题,取消材料的低价证明,即取消招标文件中有关提交生产厂家出具的材料设备单价承诺证明的内容。(刘碧松)
  【优质工程】 年内,厦门检验检疫综合实验楼经评审获2008年度“中国建筑鲁班奖”称号。该工程为23层建筑,业主是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由厦门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郑州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总造价6794.75万元,建筑面积24043平方米。“鲁班奖”是中国建筑工程质量最高级别的奖项,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
  厦门国际会展二期工程钢构工程被评为2008年度“中国建筑工程钢结构金奖”。该工程由厦门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该奖项是中国建筑钢结构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此外,本年度厦门市还有13个工程项目达到省级优质水平,被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授予“闽江杯”奖。60个工程被评为省级文明工地,占全省总量的47%。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自动采集系统开通】 8月14日,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数据信息联网系统经过一年筹备和半年试运行后正式开通。通过该系统,全市4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14个分支检测点)、24个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9个施工企业试验室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数据可以实时传输至监督机构信息终端。全年传输检测报告42.61万份,其中不合格报告3351份。市、区质监机构通过检测报告及时掌握在建工程质量,对发现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的企业,及时督查促其整改或勒令退场,进一步保障本市建筑工程质量。
  (林尧清)
  【建筑材料供应管理】 2008年,厦门市新建工程项目483个,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7950.2万元,返退592个工程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10177.5万元,使用预拌混凝土949.6万立方米,消耗水泥269万吨、碎石770.1万立方米、砂385.5万立方米、粉煤灰70.9万吨、矿粉38.7万吨。办理居住建筑节能备案561项、628.1万平方米,办理公共建筑节能备案605项、430.8万平方米。完成421个工程项目的建筑门窗、幕墙监督检查登记,其中门窗工程128.99万平方米,幕墙工程48.40万平方米,造价约8.14亿。年内幕墙工程增长迅速,塑钢门窗的工程量减少到总量的10%左右。办理2种钢材、14种水泥、11种涂料、3种外加剂、21种防水材料、13种墙体材料、10种硅酮结构胶、55种铝合金型材、4种塑料异型材、6种塑料管材管件、1种建筑节能材料等材料的备案。完成对2种钢材、33种水泥、5种涂料、46种外加剂、4种防水材料、10种墙体材料、15种硅酮结构胶、51种铝合金型材、9种塑料异型材等材料的备案监督检查。办理1件现场搅拌混凝土许可。
  (邱圣安)
  【2008厦门建筑节能博览会】 6月6~8日与第五届厦门人居环境展示会同时在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行。博览会以“节能,绿色,科技”为主题,展会设有绿色节能模型屋、中心展区、技术与产品区。其中,“绿色节能模型屋”综合应用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中水回用、节水器具、节能空调、墙体、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等70余种绿色节能技术,成为此次盛会一大亮点。有100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参展,展位总数超过300个,展示面积达7000平方米,是厦门市历年来规模最大、参与面最广、档次最高的以建筑节能减排为主题的专业展会。
  在博览会期间同时举办高规格、高水平的“厦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生态建筑发展论坛”及优秀节能绿色地产集中展示,蓝湾国际、联发五缘湾1号、瑞景公园、水晶森林等绿色节能地产首度以节能示范住宅名义与公众见面,并广泛宣传其使用的各种节能技术。
  (黄诗斌)
  【禁止使用黏土烧结制品】 2008年,市建设局开展禁止黏土烧结制品使用的先行论证。论证表明,自2005年市建设局编制《厦门市新型墙体材料2005~2009发展规划》,明确到2009年全市实现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率超过95%(不包括黏土制品),并基本实现禁止黏土烧结制品的使用。经过几年来的努力,厦门市的“禁黏”工作条件已经成熟。主要表现在:(1)“禁黏”宣传深入人心。利用公交车广告、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发展新型墙材,禁止毁田烧砖”,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禁黏”氛围。(2)建立完善的“禁黏”保障机制。负责全市墙改工作的专门机构墙改办能够保证对“禁黏”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实行跟踪监督和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全市建设工程达到“禁黏”要求。(3)新型墙材品种和产量能满足全市建设工程“禁黏”需求。价格方面,新型墙材与黏土砖比较价格相差无几,每立方米新型墙体材料与黏土砖相比差价在30元以内,差价与单价之比在10%左右,但是使用新型墙体材料能较好地降低建设工程成本,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效果。
  【全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完成】 自2007年8月厦门市被建设部列为全国首批23个开展民用建筑能耗统计的城市之后,市建设局即组织相关单位共同编制《厦门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上报建设部获得批准。按照实施方案,向市政府申请成立建筑节能监管体系领导小组,同时组织专家开展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培训10余次,培训业主、物业、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审计专业人员700多人。向市财政申请节能监管体系一期建设资金565.85万,其中中央财政配套130万元。2008年3月,提前完成全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录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264栋,建筑面积768.6万平方米;录入六区七街道的民用建筑15077栋,建筑面积558.2万平方米。建设部科技司的《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简报》2008年第二期全文刊发《厦门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先进经验总结》,并表彰厦门等4个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成绩突出的城市。建设部因此还将厦门列入首批能耗监测平台建设扩大试点城市。
  通过统计调查民用建筑在使用过程中各类能源的消耗量,达到了全面掌握建筑能耗的实际状况,加强能源领域的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发展的目的。(张杰)
  【建筑新技术推广应用】 2008年,市建设局根据《厦门市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办法》开展花岗岩改进锚栓、风管节能空调、保温砂浆、TSC桩、透水砖、诱导风机、HFRP环保化粪池等多项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召开技术座谈会,推广应用蒸压加气砌块,组织实施“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用示范项目”工作。召开软基处理研讨会、保温与装饰一体化技术研讨会、美国木材协会木结构应用推广会等。结合“6.18”省建设厅年度推广计划,服务相关技术依托单位,办理参展企业推广应用新技术证书。通过学会或其他中介机构帮助企业发布推广新技术10多项。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 厦门市继续推进瑞景公园、联发五缘湾1号花园2个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实施。组织鲁能·领秀城、香山国际游艇俱乐部申报2008年度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结合2008年厦门市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工作,选择新圩镇的乌山村、金柄村,灌口镇的田头村3个村庄作为太阳能路灯应用试点村。3个村庄各安装100盏太阳能路灯,每盏灯补助5000元,总计50万元人民币,经费分别从厦门市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补助金和可再生能源应用专项经费中列支。补助经费专款专用,由镇政府财政统一管理开支。项目由村委会负责实施,并在市建管局和镇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镇政府负责日常监管,市建管局负责项目验收。 (李建龙)
  【厦门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通过验收】 9月1~2日,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张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组成的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组对厦门市申报节水型城市工作进行现场考核验收。
  考核组观看厦门市创建工作的相关影像资料,听取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创建节水型城市的工作报告,分组对厦门古龙罐头食品有限公司、厦门东纶实业有限公司、厦门大学等14个企业(单位)的节水工作进行现场实地考察。考核组专家通过查阅核实资料、询问等方式,对《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中的基本条件、基础指标、技术指标、鼓励性指标的相关数据及计算方式进行核实后认为,厦门市城市节水工作有以下特点:(1)各级领导城市节水理念超前,忧患意识强;(2)节水法规规格高,依法管水力度大;(3)城市节水机构长期稳定,服务意识强;(4)节约用水专业规划有深度,可操作性强;(5)节水宣传形式新颖,有着良好的全民节水意识;(6)节水基础工作扎实,管理手段科学规范;(7)能够综合利用,优化水资源配置;(8)执行节水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三同时”的力度大,效果显著;(9)创建准备工作充分,为考核提供良好基础;(10)城市节水各项技术成效显著。
  近年来,厦门市平均每年节水量约5000万立方米,计划用水率10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90%,城市污水处理率83%,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18%,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取水量19立方米,万元工业产值增加值取水量15立方米,节水器具普及率10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14%,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12%,城市居民年均生活用水量132升,各项节水指标先进,为全市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和建设节水型城市做出贡献。
  考核组表示,依据《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有关规定,厦门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的基础条件、技术考核项目等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12月22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上公示,厦门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通过验收。
  【82家企业为省级节水型企业】 6月4日,福建省建设厅以《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核准厦门市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等82家节水型企业(单位)的意见》(闽建城函[2008]98号)文件,命名了厦门市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侨大学华文学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路达(厦门)工业有限公司、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福联大饭店、厦门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厦门三航混凝土有限公司、厦门东纶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有限公司等82家节水成效显著的企业(单位)为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
  【水平衡测试工作】 2008年,市建设局节水办加大水平衡测试工作进度,加强用水计划指标管理的针对性,本着“管理就是服务”的宗旨深入用水单位调研,指导节水工作,累计走访超过100家(次),注重建立完善节水档案管理工作。
  年内完成水平衡测试验收116家,通过查堵漏水取得日节水4038吨,采取节水改造措施取得日节水2948吨,日均节水6984吨,以此计算全年新增节水254万吨,比上年提高27%。
  (李泉水)
  村镇建设
  【概况】 2008年,厦门市村镇建设主要围绕23个重点村的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49个重点村的“家园清洁行动”两项中心任务展开工作。通过市、区两级新村办、家园办和村镇建设管理部门的密切配合,全市各试点村建设进展顺利,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落实到位,家园清洁行动建设项目全面启动,项目建设有序进行,村镇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有力地推动全市村镇建设发展,为确保完成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如期完成奠定良好基础。
  【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进展】 年内,市建设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推进23个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重点村建设,引导村民自主投工投劳,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全年重点村建设项目安排市、区两级财政补助1.4亿元,主要用于村庄建设规划、村内道路建设、排水排污沟(管)、垃圾收集点等10类项目建设。完成23个重点村的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首批补助资金11982.26万元计划到位,建设项目包括23个重点村村内道路145.80公里、排水排污沟(管)238.49公里、砌筑挡土墙86.86千立方、路灯2300套、垃圾收集点531个、垃圾转运车辆244辆、篮球场67个、健身器材82套,并对村庄实施环境整治、房前屋后硬化、绿化、美化。同时,对2007年试点村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新增建设村内道路6.93公里、排水排污沟(管)3.95公里、砌筑挡土墙7.27千立方、完善7个村内小公园的建设。截至年底,试点村已建设村内道路58.61公里,排水排污管108.99公里,挡土墙4.76万立方。
  【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举措】 2008年,市建设局采取多项举措加快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召开全市挂钩帮扶工作会议,会同组织部门,落实2008年23个试点村的帮扶单位和驻村干部,积极对接,落实帮扶措施,与挂钩村共谋发展。7月,组织对2007年25个试点村的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验收,规范重点村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委托厦门市长实监理有限公司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形成全市项目验收总报告和各村验收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分别组织在同安区莲花镇窑市村、翔安区大嶝街道小峻村召开现场点评会,对重点村的建设情况进行点评和通报,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在各区形成比先赶超的态势。结合新村建设和旧村改造项目实施过程,积极组织村镇建设系统的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培训,召开现场点评会2次,组织集中培训2次,培训380人次,并会同市委农办、市委组织部门召开驻村干部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提高村镇建设管理水平,推动新农村建设工作。
  【农村“家园清洁行动”】 4月中旬,经市家园办研究并报省家园办同意,厦门市新店、内厝、汀溪、后溪、东孚等5个镇及龙西等49个行政村被列为“家园清洁行动”试点镇(村),其中新村建设和旧村改造23个村,老区山区建设14个村。市、区两级财政补助专项资金1953万元,用于试点镇(村)的清洁楼、临时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点的建设及垃圾转运车、人力保洁车、垃圾容器的配置,部署开展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
  “家园清洁行动”结合新村建设和旧村改造项目的推动,全年安排1155万元建设清洁楼15座,安排300万元建设临时垃圾转运站30座,投入21.2万元建设垃圾收集点、34万元购置人力保洁车、198万元购置垃圾运输车、12.4万元购置垃圾容器、196万元组织开展环境整治。至年底,完成15座清洁楼立项办理、规划用地、规划等前期工作;30座临时垃圾转运站投入使用3座、开工建设15座、办理前期12座;垃圾收集点全部开工建设;垃圾运输车、人力保洁车、垃圾容器等完成招标采购,环境整治按计划全部进行。
  市家园办把市容考评机制引入农村,联合市委农办、市政园林局、市容考评委制定实施《厦门市镇、村环境卫生管理考评方案》和《厦门市镇、村环境卫生管理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将市容考评机制延伸至所有已整治完成的重点村。同时强化软硬件建设,各区按照每千人配备3名保洁员的标准配足农村环卫保洁员,指导村庄建立村规民约,建立村民房前屋后环境包干制度和老人督导制度等。从6月开始,市容考评委每月组织一次明查、一次暗访,并形成考评结果定期在《厦门日报》、厦门电视台等媒体公布,促进各区进一步加强村庄环境的保洁、设施维护等长效管理工作,保证新农村建设走上“建成一批、成效一批、巩固一批”的良性发展轨道。(黄剑翔 范道进)
  城市管理
  【概况】 2008年,厦门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简称市城管办)围绕厦门市第二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四个加强”、“四个破解”的实施意见,着重开展新开通道路桥梁的市容景观美化亮化工作;做好全市节假日、重要接待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市容保障和城市气氛布置;实施城区交通综合改善工程,解决市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一道两桥及BRT两侧景观美化亮化】
  年内,市城管办组织对成功大道北段两侧、集美大桥、杏林大桥两端的市容景观进行美化亮化。拆除违章搭盖6182平方米,拆除不规范广告牌130块,立面涂装51126平方米,砌筑围墙7126平方米。组织完成快速公交(BRT)沿线景观整治规划设计方案,交由思明区、湖里区具体实施。
  【户外广告设置管理】 年内,市城管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厦门市户外广告设置导则》,促进厦门市户外广告有序管理;参与会审户外广告2800件,协调拆除违章设置的广告牌5.89万平方米;在成功大道、集灌路两侧新建公益广告宣传牌5处1314平方米;新建1座140平方米的大型双面广告牌;对联检大楼公益广告牌实施迁移。
  【第五期LED夜景工程建设】 年内,厦门市实施第五期LED(发光二极管)夜景工程建设,建设范围包括:成功大道两侧建筑,连接集美大桥、杏林大桥两端的主干道和建筑,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沿高速连接线一侧的建筑,于“九八”投洽会前全部亮灯。对由市财政出资建设的项目,采用维修包干的方式通过招标确定维护维修服务单位。适时组织协调市、区两级夜景建设管理部门对已建成的夜景工程、霓虹灯全面检修,提高亮灯效果。
  【交通改善工程】 年内,市城管办采取多项措施破解交通难。(1)在高架桥、车辆违章较多的路段、交通事故易发频发点共设置69个交通视频信息采集点,扩展对主、次干道交通状况实时监管的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对路面交通
  的即时监控、即时反应能力。(2)在厦门海沧大桥、马青路、东渡路南面港务局路口、福厦联检楼、同集路孙坂路口、集美大道、田厝高速公路出口处、滨海酉大道、内茂桥等进出岛主要路口设置9套交通诱导屏,适时发布周边的交通路况,特别是堵车、交通事故等交通信息,分散交通流。(3)对全市所有主干道的路口标志牌进行全面更新,新的指路牌不仅醒目、美观,便于驾驶员识别,同时依据厦门交通组织管理方案,起到引导交通分流,减少中心城区的交通压力的作用。(4)实施道路零星交通改善,消除25个交通“盲点”,包括贯通西堤支路,完善“禁左”,主干道右转弯车道拓宽,公交港湾式车站建设,增设掉头区等道路改善工程。
  【机动车停车场清查摸底工作】 全年市城管办开展湖里区道路停车位、地下停车场(库)清查摸底工作。清查湖里区486个小区,总车位52459个。其中,地下车位22499个,使用率94.04%;地面车位26510个,使用率100%;独立车库3450个,使用率56%。针对地下车位或车库存在挪作他用的现象,联合相关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做好跟踪回访工作。
  【交通综合执法】 年内,市城管部门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大综合执法力度,维护交通秩序。为进一步整治机动车乱停车行为,开展对市区13条主干道、4条商业街、10个主要路口、6个主要交通枢纽的机动车辆不按规定乱停放行为的整治,共纠正机动车辆不按规定乱停放行为6万余起,开出违章停车处罚通知单47668张。同时配合环保局加强汽车尾气路查,在厦大白城、和平码头、鹭江道、镇海路、同安路、仙岳路、东渡路等路段对2200余部车进行尾气检测,处罚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1167余辆,其中本地车959辆,外地车38辆。
  【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前期工作】
  5月23日,根据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的通知》,包括厦门市在内的100个城市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活动。厦门市按照创建要求落实创建组织机构,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同时结合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于6月组织全市有关单位对所属或管理的无障碍设施的养护和管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联合市容考评办对城市道路、公共建筑、新建住宅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有关部门整改。(邹振冈)
  城管行政执法
  【概况】 2008年,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简称市行政执法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着力实施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加快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目标要求和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树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理念,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解决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较好完成各项执法工作任务,再次被授予“厦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突出贡献单位”称号。基本完成“数字城管”第一期工程建设,重点服务环东海域、湖边水库周边、杏林湾、厦门火车站新站、翔安新城区等重大片区征地拆迁、建设以及BRT、“两桥一隧”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共纠正各类违法行为97.81万次;办案8082件,行政处罚金额888.28万元;查处违法建设4739处,建筑面积96.47万平方米,清理无主建筑土头212处60693立方米,中转建筑废土50133立方米,检查工地7778家次,收容各类违规犬2015只,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9.25万次,其中群众投诉举报达4.05万件,立案3.69万件,办结率约99%,为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数字城管”建设】 2008年,厦门市城市管理信息化系统(简称“数字城管”)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厦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方案》,通过市信息产业局组织的专家论证,并于9月13日获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家组评审通过。此后,以市行政执法局综合信息指挥中心为基础,构建由监管数据无线采集子系统、监督中心受理子系统等12个子系统和标准体系组成的“数字城管”市级信息平台,一期工程于2008年底基本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数字城管”的建设和应用,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辅助手段,如通过运用远程无线监测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GPS定位等先进技术,对违法行为的实时监控,为执法人员提供准确的依据。同时,市行政执法局还借助“数字城管”,创新城管行政执法模式,以信息化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努力提高执法效能。
  在工作精细化上,通过“数字城管”系统严格依照定点、定时、定标准、定责任的“四定”要求,对各类投诉事件和执法案件所涉及的400多个处罚条款、上千个处罚项目进行标准化梳理,即规定处理时限、细化工作规范、制定办结标准、明确岗位职责,同时还对各类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预测,实现主动式、前置式管理,达到更加理想的管理效果。
  在工作规范化方面,先后制定对违法建设采取强制措施、查处流动商贩、占道经营违法行为、查处建筑施工噪声等工作规程,并继续做好其他执法规程的制定和完善,逐步使各项执法工作做到“有规可依”,实现标准化、规范化,进而利用“数字城管”系统形成数字化、信息化管理。12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简称《城乡规划法》)培训,对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规程的强化培训。此外还与集美大学政法学院合作,建立局校协作关系,共同研究制定《城管执法规范》,为确保正确行使职权提供保障。
  【查处违法建设】 2008年,市城管执法部门以《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大整治违法建设的力度,全年共纠正、查处违法建设4739处(合计建筑面积96.47万平方米)。市行政执法局直接受理拆除违法建设33629.84平方米,其中33202.09平方米已全部自行拆除完毕,占总拆除面积的98.7%,自拆比例创历史新高,为政府节约大量的行政成本。从8月开始,市行政执法局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违法建设专项整治,重点排查公众聚集场所违法建筑,加强学校周边建筑安全管理,对影响重点工程及开发区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使违法建设投诉量比上年同期下降23%,不少区域还实现违建“零增长”。
  【解决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市行政执法局主要采取两项举措:一是强化案件督办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排查梳理,重点督办解决,尤其对群众多次反复投诉的问题,由局领导牵头研究对策,协调相关部门,采取现场核实、限期办结、跟踪检查等措施进行严格督办,同时还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提高工作效能,为群众排忧解难。年内,对60个重点案件进行跟踪督办,办结59件,办结率达98.33%。二是强化群众投诉办理与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12319”城管服务热线作用,受理市民群众来电来访,强化对群众投诉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每月最后一周召开本月城管执法系统矛盾纠纷排查专题分析会,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的信息收集、报送、研判和预测预防制度。制定应对城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快速反应机制建设。重新制定110联动轮值备勤规程,整合执法人员资源,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明显提高。
  【城市管理投诉案件查处】 2008年,市行政执法局投诉中心共处理各类投诉40496件,立案36932件。其中,来访18081件,办结17863件,办结率98.79%;110批转16053件,办结16034件,办结率99.88%;市长专线2017件,办结1954件,办结率96.88%;来信381件,办结363件,办结率95.28%;电子邮件370件,办结367件,办结率99.19%;两会期间投诉19件,办结19件,办结率100%;专项整治期间投诉11件,办结11件,办结率100%。办案效果群众满意率98%。同时能够按时完成人大、政协意见和提案办理工作。全年接到人大建议2条,政协提案9条,通过邀请人大、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现场视察落实情况,征求提案委员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得到落实。
  【重点工程对接服务】 年内,厦门市多项重点工程处在建设中,市行政执法局按照“围绕大局,主动作为,服务发展”的工作思路,做到关口前移,主动对接重点工程,多方位提供执法服务。由局领导带队主动走访各重点工程建设相关单位,了解建设进度,征求对城管执法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实际需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观音山二期规划地块地上违法建设、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回填土方紧缺、厦门西客站建设区域内违法抢建、五缘湾观音山片区工地土方车污染路面、环东海域同安工业集中区周边占道经营等问题,同时还与各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建立信息沟通和联络机制,力求实效,形成长效,既保障重点工程进度,又缓解化解多方矛盾,形成“多赢、和谐”的局面。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调整修订】 2008年,市行政执法局为使行政处罚更为合法合理,更具可操作性,调整修订自由裁量标准,并对《城乡规划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以及《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4部新增法律法规的自由裁量标准进行补充细化,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全年,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办理进入一般程序的案件1760件,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16件、提起行政诉讼13件均未出现因适用法律不当或程序违法被变更、撤销情形。8月,在市法制局、市监察局组织开展的全市《行政复议法》、《复议法实施条例》执行情况大检查中,市行政执法局得分为100分,位列全市各行政机关之首。
  【噪音远程无线监控系统启用】 工地噪音扰民一直是群众投诉的焦点,2008年市行政执法局共受理各类投诉40498起,其中工地噪音投诉就有6799起,占16.79%,且大部分属于夜间投诉。对此,市行政执法局一方面加强宣传劝导和行政指导,协调解决施工企业存在的具体困难,同时适当调整自由裁量处罚尺度,适度提高在24小时内重复违法案件的处罚标准,对屡禁不止、藐视法律法规的相对人予以从严从重处罚。另一方面引进先进科技手段,年底在6个工地试验安装噪音远程无线监控系统,可以24小时实时监控工地产生的噪声。作为试点的6个工地自安装监控系统后,被投诉总量降幅达35%,有的工地在某些月份还实现“零”投诉。
  【占道经营与流动摊贩治理】 年内,市行政执法局针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问题,出台《查处流动商贩、占道经营违法行为执法工作规范》,突出“宽严相济,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管理理念,规定在执法过程要坚持“教育劝离为主,暂扣罚款为辅的原则”,经教育劝导仍不改正才实施处罚。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区域,各区城管执法部门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划定部分公共场所作为流动商贩临时经营场所。如集美区、同安区的城管执法局等基层单位通过积极协调,开辟临时市场,为贫困户、失地农民、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谋出路,从而有效减少占道经营现象。截至年底,集美马銮和碑头片区临时市场摊位达到500多个,同安工业集中区梧侣社区临时市场摊位也有150多个,不仅服务附近的企业员工,优化市容环境,还为失地农民和企业员工亲属增加了就业机会。(蔡樱军)
  物业管理
  【概况】 截至2008年年底,厦门市取得物业管理资质的企业295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8家,二级资质企业18家,三级资质企业210家,暂定资质企业59家。年内,住总物业、海投物业、华菲物业、友朋四方物业、都市景象物业公司5家物业取得国家一级资质。厦煌物业、嘉成物业、佰仕达物业和万家合物业公司4家物业取得国家二级资质。全年新办34家物业服务企业,10家临时三级资质的服务企业转为正式三级。
  全市各类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总面积6828万平方米,包括1309个物业管理小区,78271栋、40.2万户、约130万人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65.6%。其中,国家示范住宅区28个,省级示范住宅区37个,市级示范住宅区78个。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收入总额11.82亿元,上缴税收总额0.71亿元,企业利润总额0.19亿元。市建设局归集公共设施专用基金余额7.3亿元,其中年内新增公维金总额19228.04万元,新增利息1692.88万元;划拨使用公维金163.13万元。
  【厦门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收费指导价出台】 12月1日,市建设局与市物价局共同制定的《厦门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收费指导价》(以下简称《标准》)正式施行。据《标准》,厦门市住宅物业服务分成5个等级,小区业主有权选择物业服务等级。纳入物业等级服务的主要内容有5项(详见表16),具体项目成本由人员费用、设施设备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秩序维护费、办公费、企业管理费分摊、利润和税费等构成。除了设备维护服务标准分成3个等级之外,其他物业服务的等级都分为5个等级,不同的等级设置不同的服务及收费标准。
  【首批房屋维修基金卡发放】 2008年,厦门市完成房屋维修基金卡(亦即业主身份识别卡)制作和网站建设工作,选择绿家园、仙岳山庄、海晟棕蓝海、南洋大厦4个具有代表性且具备发卡条件的小区作为第一批试点。此卡不仅可以查询小区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也可以用于储蓄、消费,同时还能在业主委员会选举、投票时作为“业主身份识别卡”,防止作弊现象的发生。截至年底,发放房屋维修基金卡1156张,发卡率达69.60%,其中仙岳山庄的发卡率高达94.66%。10月,厦门市房屋维修资金及业主网上投票系统首次在仙岳山庄启用,效果很好,建筑面积和户数的投票率分别达到69%和65%,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文件,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成员。房维卡的使用被福建省建设厅作为全省物业服务行业专题调研课题,认为此举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破解业主大会运作难题的一个创举。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厦门年鉴.2009》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资料收录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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