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0045
颗粒名称: 土地管理
分类号: F321.1
页数: 6
页码: 70-75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根据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2006~2020年期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调控指标,厦门市在2003~2007年完成专题研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初稿的基础上,将指标分解到各区,并落实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完善和修订规划大纲。年内,《厦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先后通过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省国土资源厅审查通过,将上报国土资源部审查。
关键词: 国土经济 土地管理 厦门

内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2006~2020年期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调控指标,厦门市在2003~2007年完成专题研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初稿的基础上,将指标分解到各区,并落实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完善和修订规划大纲。年内,《厦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先后通过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省国土资源厅审查通过,将上报国土资源部审查。
  【用地项目月报制建立】 从2008年起,市国土房产局指定专人在每月25日统计归类汇总各用地批次的组织、审查、审批情况,并通过OA系统(办公室自动化系统)通报公示,建立月报制度。该项制度建立后,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要,为各级领导提供用地信息。同时,通报公示,也起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新修订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出台】 12月31日,市政府批转执行新修订的厦门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厦府〔2008〕447号),进一步严格项目用地的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投资强度、生活配套等指标。厦门市现有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根据行业不同与国标相比提高2%~34%,比省标提高1%~30%不等。(具体数字见表7)
  【国家级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 根据2008年7月7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门市7个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工作委托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院等4家技术单位承担。各技术单位严格按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试行)要求,先后启动开发区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利用程度评价、利用潜力测算等研究工作,并于12月完成《厦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等7个课题。该项工作的完成,不仅为开发区集约用地提供重要科学依据,还为今后开展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奠定良好的基础。此外,厦门市两个省级开发区(厦门同安工业园和厦门翔安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也于11月启动,计划于2009年6月完成。
  【耕地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 6月24日,在第十八个全国“土地日”之际,市政府隆重举行2008年耕地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仪式,市长刘赐贵代表市政府与4个区政府签订《耕地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此后,各区政府与所辖的镇(街、场)领导分别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28份。厦门市在全省率先组织签订耕地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体现了厦门市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表明要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的决心,得到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充分肯定。通过签订耕地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2008年度调查发现未批先建用地面积为1386.2亩,占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的3.3%,比上年下降60.5%,其中未批先建建设占用耕地411亩,占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总量的2.9%,比上年下降45.2%,耕地减少的趋势有所缓和。
  【工业用地挂牌出让程序简化】 年内,市国土房产局推行工业用地挂牌(预申请)出让制度,有效实现土地供应与招商引资相衔接。截至年末,全市挂牌(预申请)出让工业用地46宗(推出102宗),土地面积193.4公顷,成交土地出让金9.6亿元;还另有53宗工业用地仍在挂牌(预申请)阶段。针对工业用地预申请需经市、区两级会签,出让工作程序时间长的问题,市政府下放审批权限,明确由区政府代表市政府负责审批工业用地挂牌(预申请)出让方案。2008年12月,市政府陆续出台《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工作程序和要求(试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集美等四个区人民政府审批工业用地出让方案的通知》、《工业用地出让发文有关事项》等配套文件。厦门市工业用地出让明显驶入“快车道”。
  【土地展和土地推介会举办】 “九八”期间,市国土房产局举办城市土地展和重点片区土地推介会,全面展示环东海域片区、杏林湾片区、厦门(新)站片区、翔安新城区、湖边水库片区、五缘湾片区、厦港片区等的规划开发与建设时序,进一步展示厦门城市发展潜力,为投资者提供参考。共有上万人参观了土地展,133家企业咨询了土地情况,40多家进行了具体洽谈。
  【《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约管理工作方案》】 10月27日由市国土房产局制定出台。该工作方案对相关责任单位是否按出让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是否做好市政配套和公建配套建设;土地使用者是否按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是否及时使用土地,是否闲置土地,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土地利用,是否按规划指标和开发条件进行项目建设;工业用地的使用者是否按约定的规划指标进行项目建设,以及是否符合产业导向和功能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
  【《建设用地增容审批及地价征收管理办法》】 2月1日由市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1)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增容审批,严格按《城乡规划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管理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的程序办理;增容地价按市场评估价计收。(2)明确规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规划条件等内容及程序,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与土地管理法律的衔接。(3)区分不同建设阶段、不同情形,采用不同的计价规则。(4)沿用现行评估方法,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经规划批准增容的,一般采用市场比较法确定市场评估价;实测时发现增容的,采用剩余法确定市场评估价。(5)简化程序,加快审批速度,提高办事效率,直接由市国土房产局审定增容地价方案。
  【《厦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预申请)出让暂行办法》】 12月5日由市国土房产局制定出台。该办法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预申请)出让的适用范围、出让的具体程序、出让意向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受让人的确定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挂牌(预申请)出让方式适用于工业项目,以及列入市政府研究确定的其他竞争性不强、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重要招商引资项目。该办法既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又有利于充分了解市场需求,有效解决招商引资与土地供应相衔接问题,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政府储备用地临时租赁管理若干意见》】 11月16日由市国土房产局与市财政局、规划局联合下发。该意见规范厦门市储备用地临时租赁管理,明确储备用地的临时租赁条件、用途、临时租赁的方式以及收入管理,突出强调除特殊情况外政府储备用地的临时租赁必须采取公开招租的方式,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
  【限制性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意见出台】 11月21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观音山国际商务运营中心限制性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有关事项的意见》,明确观音山国际商务运营中心限制性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贷款的条件、办理程序以及抵押评估价值和抵押物处置原则,同时明确其他限制性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可以参照执行。该政策使厦门市许多相关企业实际受益,有利于企业融资,保证企业的资金链畅通。
  【修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厦门实际,8月25日,市国土房产局下发《关于印发〈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经过修订的新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包括经营性土地出让合同,工业用地出让合同,自用办公项目土地出让合同、企业改制土地补办出让合同、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合同等,进一步规范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管理。
  【土地批后管理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
  2月20日,市国土房产局下发《关于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的通知》。从2月中旬开始,遵循“以用为先、重在盘活、灵活处置”的指导原则,开展全面清理闲置土地工作。截至年底,全市认定闲置土地89宗,闲置土地面积277.90公顷。市国土房产局开展闲置土地处置,并实施促进闲置土地动工建设和盘活利用。此夕卜,还开展涉及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建设用地的供地率、建设项目用地落地率、存量建设用地的调查。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
  根据国家与省五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市监察局、市国土房产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审计局联合制定《厦门市2008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并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下发,成立市专项清理工作协调小组及办事机构;从4月份至11月份,结合开展土地执法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工作、闲置土地清理等专项行动,按时完成档案整理、数据填报及上报清理报告等专项清理检查工作。通过专项清理,进一步摸清了土地供应、闲置土地、节约集约用地措施等基本情况。
  【城镇地籍调查监理与审核招投标完成】 4月3日,厦门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地籍调查监理和成果审核项目首次成功向社会招标,突破以往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专管的方式,通过透明高效的招标程序引进专业素质高、管理能力强的甲级资质测绘队伍来承担该任务。此次地籍调查监理和成果审核的面积大约150平方公里,包括厦门本岛及岛外各建成区和建制镇。这是厦门市乃至福建省首次通过招投标引入测绘队伍承担地籍调查的监理和成果审核任务,也是厦门市地籍调查市场化运作的一次尝试,开创厦门市地籍调查审核社会化先河。
  【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完成】 厦门市从2007年底开始部署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工作,及时组织制定“二调”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外业调查和内业数据库建设技术设计书、调查实施方案和计划。厦门市“二调”外业调查由省地质测绘院承担,内业建库由福建科图公司承担。3月,作业队伍开始进场外业调查,历时1年的调查工作,完成包括全市6个区的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全市1~5000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权属变更调查数据库、数据流量分析报告、5000DOM影像数据库、外业成果检查整改报告、批而未用土地调查、权属调查扫描及相关的图件。调查的总成果已通过省“二调”预检。通过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进一步核清厦门市耕地、建设用地的数量与分布,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土地审批管理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指标的合理分配与下达。
  【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立】 1月18日,市政府下发《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整改方案》,从建立防范和制止违规违法用地行为、实现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完善土地执法监察机制、实现部门联动等方面提出19项加强土地执法力度和提高土地执法效率的整改措施。市政府成立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国土、执法、建设、规划、公安、法院、检察、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切实加强对土地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领导。此后,各区都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下发加强土地执法的文件,定期研究和部署土地执法行动。厦门市土地执法实现从部门行动上升为政府行为,形成由单部门作战转变为多部门联合的工作格局。市国土房产局组织多种形式的检查,深入各区协调指导,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明显效果。
  【第八次卫片执法检查】 2008年,国土资源部卫星遥感检测出厦门市新增建设用地变化图斑总数为240个,经厦门自查核实,违法用地共37宗,占用土地面积1646.8亩。其中,19宗未报即用,用地面积355.2亩;12宗边报边用,用地面积909.5亩;5宗未供即用,用地面积368.3亩;1宗其他违法用地,用地面积13.8亩。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对37宗卫片违法用地作出行政处罚13宗,自行纠正4宗,不予立案20宗。此后,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派出检查组对厦门市开展第八次卫片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厦门市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在《中国国土资源报》上介绍厦门市卫片检查工作的成效和注重长效机制建设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土地执法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检查】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工作部署,4月9日,市国土房产局下发《开展土地执法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从4月开始,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完成存量土地和闲置清理、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和标准、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力度等五个方面的检查。突出重点,严肃查处,有力打击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较好成效。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厦门年鉴.2009》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资料收录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阅读

相关人物

周学勤
责任者
黄铭典
责任者

相关地名

厦门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