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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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图书
唯一号: 130120020210000037
颗粒名称: 计划生育
分类号: C923
页数: 5
页码: 46-50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2008年,厦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96.85%,计生统计年度总人口308万人。出生人口3.2万人,人口出生率10.53‰,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同安、思明、湖里、集美、海沧五个区继续保持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荣誉,翔安区跨入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行列。市公安局、工商、民政、建设、劳动、卫生、交通、人口计生继续落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人口计生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要求,在年度考核中均获优秀单位。市人口计生委继续保持省级精神文明单位荣誉。严格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对难以执行的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全年受理计划生育信访2752件,总结案率为97.43%情况。
关键词: 计划生育 人口 节制生育

内容

【概况】 2008年,厦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96.85%,计生统计年度总人口308万人(其中常住175万人,流动133万人);出生人口3.2万人,人口出生率10.53%。,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同安、思明、湖里、集美、海沧五个区继续保持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荣誉,翔安区跨入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行列。市公安局、工商、民政、建设、劳动、卫生、交通、人口计生(简称市直八部门)继续落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人口计生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要求,在年度考核中均获优秀单位。市人口计生委继续保持省级精神文明单位荣誉。
  1.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责任落实。年内,市委、市政府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会、领导小组成员扩大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联系厦门实际,深入分析形势,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并及时部署落实。全市基本建立“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长效机制。各区、各相关部门还层层下达责任书,实行量化考评,建立“集中督查、工作点评、通报批评、工作约谈、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单列管理”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加强管理、兑现奖惩,强化责任。市人大组织对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有力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
  2.广泛宣传,树立良好婚育新风。厦门作为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同安区作为全省开展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示范区,在国家、省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按照项目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各区、各有关部门注意围绕群众所乐、所好、所需,通过节日办活动、下乡送文化、媒体设栏目、手机发短信、街道挂灯箱、小区建园地等将新型生育文化渗透到各个方面,引导群众转变传统的婚育观念。市人口计生委利用互联网打造宣传平台,在《厦门日报》刊登专版,大力宣传厦门改革开放30年来人口计生工作的成果以及各级开展生殖健康服务的情况。厦门创作的人口计生文化作品在国家、省举办的评选中多次获奖,小品《等》还荣获全国人口计生文艺调演小品类金奖,被选调进京向中央领导汇报演出。湖里区金山社区创作的2条计生标语荣获国家人口计生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标语口号”一等奖。思明区将人口早期教育纳入宣传教育内容,邀请知名早教专家为新婚夫妇和婴幼儿父母举办公益讲座,全区建立20所“早期教育示范基地”和10所“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中心”。
  3.抓住难点,强化部门综合治理。年内,人口计生委紧紧抓住人口计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攻坚克难。一是加强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实行流动人口与本市市民“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定期召开市直部门人口计生工作联席会议以及联络员会议,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市政府在思明区召开全市物业住宅小区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现场会,推广思明区各街道社区与物业部门联手抓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经验。各区紧紧围绕“心系流动人口,情暖新厦门人”主题,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专项活动和系列便民维权服务。在流动人口聚集的地方,把育龄群众最关注、最需要的生殖健康知识、避孕药具、优生优育优教服务等送到工地、市场、企业、社区。积极吸收新市民加入信息员队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行业协会、区域互动理事会,创新志愿者队伍、房东协会等自治组织。市委、市政府把建立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管理站列入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在全市150个社区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实行“一站式”服务。还根据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特点,积极探索、逐渐形成具有本市特点的管理模式。二是加大“两非”打击力度。由市人口计生委、市卫生局、食品药监局和公安局等部门联合组成督查组,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及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两非”案件。各区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思明区还把打击“两非”纳入区委、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年内,全市共查处涉及“两非”案件28件,没收B超机20台,对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起到一定作用。此外,市人口计生委还与市建设与管理局和厦门建设银行共同开发《建筑工人平安卡》,进一步做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建筑工地农民工的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水平。
  4.深化创建,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市人口计生委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活动为载体,以人口计生网络为平台,积极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在公共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一是强化阵地和队伍建设。加强全市计生服务机构的“晋级创先”工作,结合新一轮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投资1000多万元改造建设基层计生服务站、所项目10个,其中新建成1个区级计生服务站、完成2个镇级计生服务所改、扩建工程并投入使用。精心组织科技大练兵活动,通过理论测试、技能操作竞赛活动,努力促进基层计生技术服务队伍素质的提高和服务能力的提升。二是开展优生检测。各区积极探索实施婚前保健与婚姻登记“一条龙”服务,多渠道开展生育咨询指导,免费开展优生检测工作。年内,全市落实免费优生检测17015例,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089例(其中计生服务站检测9895例,发现阳性287例,治疗135例,治愈124例)。三是搞好技术服务。全市各级计生服务站、所在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开展“三查一治”和免费开展妇科病普查的同时还努力拓展特色服务。翔安区联合企业结合妇科普查对育龄妇女进行“宫颈癌筛查”。同安区实施“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六周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突出项目带动作用,扎实抓好各个子项目的实施。四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对难以执行的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还依法处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处罚案件,没有一件经法院审理败诉或被判行政赔偿的案件发生。全年受理计划生育信访2752件,总结案率为97.43%。
  5.积极引导,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一是确保法定奖励优惠政策落实,让育龄群众享受法定的免费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二是帮扶济困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市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帮扶农村计生困难家庭,人口计生部门、计生协会拓展幸福工程项目,开展系列救助计生贫困母亲和资助计生困难户子女上大学活动。三是在落实原有的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贡献奖励制度以及节育手术并发症补助制度的基础上,落实新出台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伤残和死亡的父母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元和300元的扶助。年内,领取奖励扶助455人,贡献奖1862人,特别扶助223人。此外,各级、各部门在制定出台相关政策规定时,也对计生家庭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
  6.注重基础,狠抓常规工作落实。一是开展督查调研。市人口计生委在全市各区开展年中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对策并逐区反馈,对于距离要求和整体平衡差距较大的,及时责成有关区重点整治、单列管理。针对空挂户计生管理这一制约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的难点问题,市人口计生委会同市委政研室、市委党校联合成立课题组开展专题调研,基本摸清空挂户计生管理的实际现状,提出解决问题的初步思路。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完成人口计生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人口计生信息系统全面正式运行,实现信息动态化、数据集中化、传输网络化、代码国标化、应用社区化,系统性能不断提升,实现全市各个服务网点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全市按“千人一员”比例配备2554名计生管理员。各区在落实其待遇的同时高标准、严要求,明确奖惩,强化责任。同时抓好人口计生基层服务窗口的政风行风建设,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开展网上咨询,打造阳光政务,畅通诉求渠道,让群众享受高效、快捷的服务。四是发挥协会作用。各级计生协会深入开展以镇(街)、村(居)、组计生协会三级为创先主体的“三联创”活动,开展扶贫济困和生育关怀行动,加强协会队伍建设。围绕做好农村和流动人口两大重点难点,探索做好基层人口计生及协会工作的新路子,将计生协会延伸到企业和流动人口之中。同时,计生协会干部、小组长主动走家串户,家访谈心,在基层工作中较好地发挥了“带头、宣传、服务、交流、监督”五大功能的作用。【省督查组来厦督查人口计生工作】5月29~31日,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安排,福建省第二督查组一行7人先后到翔安区、同安区和厦门市,就贯彻落实中央《决定》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经过三天时间的督查,先后听取各单位党政领导的汇报,检查部分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履职情况,查看两个妇幼保健所(站)、两个街道派出所和两个乡镇计生服务所,召开两场有区、镇、村干部和计生工作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并按照督查方案的要求对具体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5月31日上午,督查组召开市级汇报反馈座谈会,听取市委常委、副市长詹沧洲代表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中央《决定》情况的介绍,并随机抽查提问公安、民政、卫生、交通委、建设等部门。会上,督查组充分肯定厦门市工作,认为厦门市及翔安区、同安区的党委、政府以及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中央《决定》的学习,对中央《决定》落实贯彻认真,工作扎实细致,措施具体得力,计生部门尽职尽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五大任务均取得明显进展。督查组同时指出厦门市需要在治理人口性别比失衡的问题和探索应对老龄化工作机制方面继续加强。
  【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 10月中下旬,厦门市开展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工作。此次考核继续坚持分类考核的原则,由省人口计生委制定考核方案、考核内容和考核评分标准,省、市联合进行考核,由市委办公厅、市府办公厅牵头,市人口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省人口计生委考核初步方案对全市6个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展开考核:一是按照城区A类方案和标准对思明区、湖里区进行全面考核;二是按照城区B类方案和标准对集美区、海沧区进行全面考核;三是按照农村A类(国优、省优单位)方案对同安区进行全面考核;四是按照农村B类(非国优、省优单位)方案对翔安区进行全面考核;五是根据市政府对市直八部门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要求,分别对市直八部门进行考核。考核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与市人口计生委工作人员等一起组成省、市联合考核队。
  【规范社区计生工作及台账、报表】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管理,理顺社区工作关系,减轻社区工作负担,市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台《社区居委会工作任务划分》、《社区台账、报表规范》,要求凡是不在之列或有关职能部门交由社区协助完成的工作和报表、台账,原则上要按照工作准入和“费随事转”的要求加以解决。在《社区居委会工作任务划分》中涉及人口计生工作的有5项:入户调查人口计生情况,做好人口计生统计工作;进行计划生育宣传访视,提供技术服务,开展帮扶活动,代办计生相关证件,代发相关奖励金;报告和协助街道处理计划外怀孕、生育(含非法抱养)情况,协助征收社会抚养费;与用工单位和房屋出租(借)人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议书;召开计生例会。《社区台账、报表规范》涉及人口计生工作13项:信息变动报告单;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卡;流动人口登记花名册;流动育龄妇女登记卡;政策外生育个案报告单;双查登记名册;计生工作记录簿、计生协会工作记录簿;计生组织机构花名册;计划生育每月、季度、年度报表;计生对象来访登记本;随访记录登记卡、计生宣传访视卡;办证申领花名册、三结合花名册;药具使用花名册。
  【流动人口婚育文明宣传活动】 9月12日,市人口计生委、湖里区政府联合在SM城市广场举办“迎中秋·异乡情”——厦门市流动人口婚育文明大型宣传暨湖里区“文明服务超市”进社区活动。此次活动结合中秋佳节,针对湖里区外来务工人员多的特点,紧扣“迎中秋·异乡情”主题,引导进城务工人员主动参与,开展婚育文明宣传。同时进行的“2008厦门商报博饼社区巡回赛”活动还免费邀请10名计生贫困母亲和10名外来务工人员代表参与厦门商报社组织的具有厦门特色的中秋博饼活动。主办单位还将募集到的一批儿童书籍和精美的玩具,捐赠给10家进城务工人员子弟学校。
  【思明区加大人口出生缺陷干预】 12月18日,思明区婚育登记服务中心开始对外服务,实施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作为区委、区政府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该中心主要提供新婚计划生育咨询、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婚前体检、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等服务。借助这一平台,思明区为接受婚检的妇女免费提供产前出生缺陷筛查服务。区人口计生局专门印制价值120元的“优生检测”代金券发给每位登记结婚者,宣传优生检测的重大意义,动员新婚夫妇从关注每个家庭乃至整个社会未来的角度来重视出生人口素质的提高,及时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和优生检测。
  【湖里区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管理站建设】 湖里区,严格按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建设“五有”(有固定办公场所、有统一格式名称、有基本办公设备、有专门工作人员、有运作管理机制)的标准和“整合部门力量、实行联合办公、优化服务环境、完善保障机制,推行一站管理、规范运作程序”的要求,坚持“布局科学、方便办证、政府主导、社区负责”的原则,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分析评估、协调配合、考评奖惩、经费保障”等四项工作机制,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有计划、分阶段地抓好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等各个环节。加强沟通协作,理顺关系,切实掌握建站进度,坚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定期分析形势,提出意见和对策。从8月起,各街道实行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管理站建设情况“每月一报”制度。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街道和部门纳入年终综治领导责任制考评内容,给予“一票否决”。至年底,全区35个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全部建成。
  【集美区修订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办法】 对参保对象遵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情况做如下调整:(1)违反计划生育而未处理完毕的,待处理完毕后再给予补助;(2)办理独生子女证或二女户的计生对象,参保时区财政给予每人1000元奖励;(3)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政策外生育的参保对象,在财政补助时每人少补助3000元。
  【集美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 一是确保信息化工作队伍的相对稳定。各镇(街)至少配备两名以上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系统应用管理,村(居)至少配备一名计算机操作人员从事信息录入与变动工作,并且做到专人专机。二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采集管理。实行管理人员包片管理,及时入户采集流动人口基础信息及育龄妇女婚、孕、育、节育信息和变动情况,并严格进行审核。三是加强流动人口相关信息的更新和保存工作。电脑输出已婚育妇卡、流动人口人员信息卡,由村(居)信息管理人员负责打印更新,并将替换下来的信息卡整理归档。四是强化对数据质量的监控和分析,定期对村(居)信息化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每季对育龄妇女信息开展一次全面核实和校验,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质量抽查。五是加强各镇(街)对村(居)信息管理的指导。每月审核村(居)采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采集表,每月信息变动或更正完毕后,指导村(居)核对变动信息,并抽查其信息数据质量。
  【海沧区依托物业管理公司做好住宅小区人口计生工作】 为解决海沧农场反映的计生管理“双查”难和“空挂户”清理难及政策外怀孕对象发现难问题,海沧区人口计生局经过调查研究,采取四项措施,扭转社区计生管理被动局面。一是抓宣教学习。区人口计生局与区建设局多次联合召开计生会议,邀请镇(街场)计生办主任、社区主任、区流动人口管理站负责人和物业企业分管计生领导、住宅小区主任以及社区计生管理员参加,组织学习计生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物业企业配合社区开展日常计生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抓职责落实。物业企业与当地镇(街)签订计生责任书,落实单位法人计生负责制,配备专(兼)职计生联络员,制订本单位计生管理制。三是抓配合互动。要求物业企业要依法律法规规定配合社区做好计划生育源头管理工作,定期报送业主增减花名册,参加社区计生例会,为社区管理员入户提供方便,协助发放计划生育宣传材料、避孕节育药具,督促重点育妇对象参加“双查”,发现政策外生育对象要及时报告。四是抓依法行政。对拒不履行计生职责的单位,区人口计生局将依法追究责任。
  【新民镇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大厅揭牌】 3月31日,同安工业集中区新民镇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大厅在新民镇梧侣村文化园举行揭牌仪式,并正式对外服务。大厅面积120平方米,内设办、验证大厅、B超、妇检室、咨询室、政策、法规宣传角等。主要为外来员工提供免费办理、审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免费办理厦门市流动人口已婚育妇服务手册;免费提供查环、查孕、妇科病普查及避孕药具发放;免费提供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知识、避孕节育、优生优育优教、生殖健康等方面的知识宣传与咨询服务。同安工业集中区规划占地面积12平方公里,规划入驻企业上千家,可吸纳外来务工人员8万多人。其中工业集中区涉及新民镇的有近9平方公里,主要地处新民的乌涂、梧侣、后宅、西塘四个社区。新民镇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大厅为给园区内的企业和外来的员工提供高效、便捷、体贴、温馨的优质服务。服务大厅将采取与企业倒时间差的服务方式,周一至周五大厅正常对外服务,周六、周日实施全天候对外服务。
  【同安区开展人口计生调查】 7月31日~8月3日,同安区在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专家组的指导下,现场对大同、祥平、五显、新民四个镇街样本点中400个外县户口、现居住地居住30天以上,年龄在15~49岁女性和15~59岁男性,包括未婚和已婚者进行问卷调查。本次调查是为实施联合国人口基金2008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模式总结”研究课题项目,由国家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司委托中国人口发展研究中心进行的,主要目的在于了解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以及权益维护方面的问题。样本县是在联合国人口基金第六周期的30个项目县中抽取包括同安区在内的6个为调查样本县,为流入人口较多;贯彻以人为本的服务管理理念积极主动,服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具有创新精神,有关服务和维权措施落实较好的。专家组分别到大同、新民与流动人口育龄群众开展座谈,还深入到祥平街道溪声社区出租房与流动人口育龄对象进行深入个人访谈,进一步了解流出流入地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管理服务情况。
  (谢碧芬)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厦门年鉴.2009》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资料收录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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