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物租制

知识类型: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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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唯一号: 130034020230001314
专题名称: 定额物租制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35/001
起始页: 0116.pdf
专题类型: 制度

专题描述

定额物租制的特点是:除资本金由佃农负担外,地租数额由地主与雇农预先议定,不受年产量丰歉影响,又称包租或谷租。此租在福建省最为通行。民国31年(1942年),全省水田最高租金为每亩350公斤,最低10公斤,平均为75公斤。旱地最高租金为每亩350公斤,最低为3.5公斤;水田租金以闽北尤溪每亩350公斤最高,闽西和厦漳每亩10公斤最低。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物价统计的情况,其中包括商品价格、服务收费、电力价格、价格管理、经济特区价格、附录、大事记、重要文件辑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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