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佃制

知识类型: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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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唯一号: 130034020230001310
专题名称: 永佃制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35/001
起始页: 0115.pdf
专题类型: 制度

专题描述

又称田低、田面、田骨、田皮、面田、根田、大租和小租。其特点是将地权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地主土地所有收租权,另一部分为永佃农使用权。地主转让其收租权,永佃农必须同时转让使用权。民国30年(1941年),在福建省仅占各种租佃制的19.89%,莆仙占35%为最高,闽东32.1%其次,闽西占2.59%为最少。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物价统计的情况,其中包括商品价格、服务收费、电力价格、价格管理、经济特区价格、附录、大事记、重要文件辑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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