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电石价格波动情况

知识类型: 工业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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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唯一号: 130034020230001304
专题名称: 福建省电石价格波动情况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35/001
起始页: 0052.pdf
专题类型: 工业产品

专题描述

福建省生产电石,始于60年代末。70年代,福建省电石执行全国统一定价,一级品每吨460元,二级品430元,三级品385元,四级品330元。1980年1月1日起全国电石统一调整价格,一级品490元,二级品460元,三级品410元,四级品350元。1982年11月起,调整为一级品每吨550元,二级品510元,三级品450元,四级品400元。1985年3月1日起,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对三明化工厂生产的优级品电石实行优质加价,加价后每吨出厂价为590元。为了控制连锁反应,对供应用于生产聚氯乙烯树脂的电石不加价。1986年5月1日起,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全国对21家大企业生产的电石出厂价作了调整,调整后每吨出厂价一级品610元,二级品560元,三级品500元,四级品440元。福建省三明化工厂属部定价企业,执行调整后部统一定价,同时取消优质加价。小型企业生产的电石允许上浮20%。1987年5月起,经化工部批准,三明化工厂生产的优级品电石又恢复优质加价,允许在部定一级品出厂价基础上加价8%。1987年8月25日起,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对省产电石价格制定了地方临时价,三明化工厂生产的电石优级品每吨756元,一级品700元,二级品650元,三级品590元,四级品530元。其他小型企业生产的电石出厂价可在上述价格基础上上浮20%。1990年4月起,福建省物价委员会考虑生产电石的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决定各等级电石一律调高175元。1992年10月1日起,福建省电石出厂价下放由企业协商定价,价格放开后变动比较频繁,价格成倍上涨。1997年电石平均出厂价为每吨2155元,1998年平均为每吨2061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物价统计的情况,其中包括商品价格、服务收费、电力价格、价格管理、经济特区价格、附录、大事记、重要文件辑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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