猩红热

知识类型: 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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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卫生志》
唯一号: 130034020230001279
专题名称: 猩红热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32/001
起始页: 0096.pdf
专题类型: 疾病

专题描述

据《海关医刊》载,清光绪十一至十二年(1885~1886),厦门有两次猩红热流行的调查报告,另据福建省卫生处编印的《历年全省法定传染病人数》的不完全记载,从民国26~35年(1937~1946),全省共发现猩红热病人3458例,死亡465人。其中民国26年和27年,各有一次大流行,发病人数分别为1495例和1689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疫情报告仍以临床诊断为准。直到1973年春夏季,福州市发生猩红热暴发流行,发病,1145例,发病率高达128.2/10万,死亡3人,病死率为0.26%,引起了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的重视。经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发现是由乙型A群链球菌引起的猩红热流行,其流行高峰在7月份。这是福建省首次较大规模的流行病学和病原学综合调查的结果。从1950~1988年,全省共发现猩红热病人7236例,死亡7人。其防治措施:(一)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群众做好“三不”(不去病家,不去疫区疫点,不去公共场所)、“四早”(早发现病人,早报告疫情,早隔离治疗,早处理疫点)。(二)用1:5000度米芬滴鼻或喷喉,每天2~3次,以消除带菌。(三)用氯胺溶液喷洒或食醋熏蒸对病家室内进行空气消毒。(四)对猩红热病人的密切接触者或带菌者,口服磺胺嘧啶加长效磺胺预防,磺胺嘧啶成人每天4~6克(加等量苏打片)分二次服;长效磺胺每人每天0.4~0.6克,分二次服,连服三天(儿童按体重计算,磺胺嘧啶每人每公斤体重75~100毫克,长效磺胺8~12毫克,服法同成人),消除带菌,对个别效果不佳者用青霉素肌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卫生志

《福建省志·卫生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书记录了1989-2005年福建省卫生事业的发展历程,内容有:卫生规划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卫生执法监督、健康教育与促进、爱国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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