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政事业费

知识类型: 财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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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税志》
唯一号: 130034020230000275
专题名称: 其他民政事业费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0323.pdf
专题类型: 财政支出

专题描述

1981~1988年支出总和2327万元,占同期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支出总和的10.7%,此项事业费原为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支出款下一个项级科目。1985年起国家预算支出科目改为款级科目,下设中等专业学校经费、干部训练费(此两项福建未有开支)和其他民政事业费3项。其他民政事业费包括县和县以上民政部门的接待来访处经费、慰问费、专业会议费、大宗印刷费、事业档案费、宣传费等。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税志

《福建省志·财税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全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各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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