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建筑费

知识类型: 财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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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税志》
唯一号: 130034020230000236
专题名称: 简易建筑费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0281.pdf
专题类型: 财政支出

专题描述

简易建筑费主要用于国营商业、粮食、供销社、外贸、农业企业、工业企业和其他部门企业建筑简易仓库、工棚、粮仓和简易输送设备等费用开支。上述费用,在企业财务制度上曾规定在商品流通费用中开支。自1978年起原规定停止执行,改由国家财政预算拨款,支出科目增设简易建筑支出类。由各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银行部门根据计划安排,监督使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1978~1988年支出总和2.92亿元,其中,用于国营商业部门占87.4%(粮食占49.3%,商业占33.3%),农机占4.8%。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税志

《福建省志·财税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全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各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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