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事业费

知识类型: 财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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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税志》
唯一号: 130034020230000232
专题名称: 林业事业费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0277.pdf
专题类型: 财政支出

专题描述

1950、1951年福建林业事业费只有造林事业费和保护及管理事业费两项开支。1952年增加特种经济林事业费、抚育间伐事业费、迹地更新事业费、林野调查事业费、林业宣传奖励事业费5项。1965年改称为国营造林建设费、营林机构经费、勘察设计费、科学研究费、中等专业教育费、干部训练费、其他林业事业费等7项。1983年起扩充为:营林机构经费、技术推广费、良种推广费、森林保护费,勘察设计费、科学研究费、中等专业学校经费、干部训练费、飞播造林试验补助费、其他林业事业费等10项。1987年起取消科学研究费科目,其科研经费归入省科委。1951~1988年林业事业费支出总和为3.98亿元,占同期财政支出总和的0.9%。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税志

《福建省志·财税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全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各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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