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

知识类型: 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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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税志》
唯一号: 130034020230000222
专题名称: 诉讼费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0224.pdf
专题类型: 税收

专题描述

各州县府衙门在收受呈禀诉讼时,按惯例要收取规费。呈禀有期呈、传呈、喊呈、报呈之分,每种呈禀又有新旧之别。各地收费标准不同,悬殊很大,少的每张只有几十文钱或几角,多的则需数两、上千文或数元。还有一种叫“堂礼”,收费甚高,每堂约为呈禀的2~8倍。对于诉讼的状纸也按每张交钱几十至百文的标准收费。这些规费收入均作为地方县衙及胥差丁役办公的经费,不必上交。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税志

《福建省志·财税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全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各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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