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契纸价

知识类型: 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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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税志》
唯一号: 130034020230000221
专题名称: 官契纸价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0224.pdf
专题类型: 税收

专题描述

相当于对契纸收取的工本费,清末规定,每张官府验发的契纸收钱100文,其中,以40文作为各地验发机关的办公经费及各属书役的生活补助,由州县自收自支,60文上解省库,作为纸料印刷之用。据全省调查,这项收入较多的是浦城县、邵武县、南平县、福清县和闽县等,全年约收近百两银。其余各县约在20~40两之间,按平均年收30两计,全省64个州县全年收取契纸规费2000两。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税志

《福建省志·财税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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