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备干部管理制度

知识类型: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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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唯一号: 130034020230000003
专题名称: 后备干部管理制度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01/001
起始页: 0279.pdf
专题类型: 制度

专题描述

50年代后期,中共中央提出要培养接班人,但在一段时间中,福建进展较迟缓。 1963年上半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一位负责人到福建调查,发现福建地县领导干部大部分是外来干部,而且年龄已普遍偏大。省委十分重视中组部的调查,制定规划,着手培养提拔新生力量。1965年,全省选拔3015名干部(厅局级29人)充实各级领导班子,省委还特别强调不仅要选拔,更要注意不断培养。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中央明确要求大力抓好第三梯队建设,建立后备干部制度。省委按照中共中央的部署开始建立党的后备干部管理制度。 在1980年全省组织工作会议上,省委制定1980~1982年的3年工作规划,对各级党委提出建立后备干部名单的要求,省委掌握300名年龄在45岁左右,准备进入省直属部委、办、局和地(市)委及省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担任领导职务的后备干部名单;地、市委掌握100名至200名40岁左右,准备担任县、市委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后备干部名单;县委掌握50至100名35岁左右,准备担任公社党委书记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后备名单。省委要求对后备干部,要积极培养,大胆使用,严格要求。各级党政领导的一、二把手都要亲自培养,老干部要言传身教,搞好传帮带;对于有些文化程度较高,缺乏实际工作经验的年青干部,要让他们到基层锻炼培养。还要注意按一定比例培养优秀女干部9 1983年,由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完成新老干部的正常交替,急需补充一大批年轻优秀干部。省委进一步提出:省直属部、委、办、厅、局,地、市党政领导班子正、副职和县级党政领导一把手的后备干部对象总数为500名左右,其中,省直属部、委、办、厅、局、总公司、高等院校各3名,约300名左右;地、市各10名,约90名左右;各县(市)2名,约150名左右,各地、市、县委也要相应地列出一批地、市、局一级和县(市)委常委、副县长的后备干部名单。省委提出列入后备干部名单的,必须是具备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又有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干部。要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决拥护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身体力行,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才干;“文化大革命”中表现好,政治上可靠,思想意识健康,作风正派,能够联系群众,眼界宽阔,思想解放,有综合分析能力,勤奋好学,知识面较广,有创见,有干劲,并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工作成绩突出;具有大专文化程度,年龄要形成梯队,厅、地、市级的年龄一般为40岁左右,35岁左右,30岁左右,每档各占1/3。县级的年龄一般为35岁左右,30岁以下,每档占1/2。挑选后备干部,必须严格执行群众民主推荐,组织考核,党委集体审定和上级党组织批准的程序,并把培养工作落到实处。 当年,省委从省地(市)机关选调100名(省直属机关50名,地市机关50名)具有大专文化程度但缺乏基层工作经验,而又有培养前途的年轻优秀干部到基层任职锻炼。 1985年,省委组织部完成考核,审定394名省管后备干部,并从中选拔120名进入各级领导班子。一年中从省、地、市直属机关选派100名中青年干部到基层挂职,从山区选50名干部到沿海县、市挂职锻炼,还选调50名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锻炼。1985年以后,又从省、地直属机关选派86名中青年干部,安排副县长等职。后备干部还实行滚动制度,逐步轮换、扩大、完善,并与日常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到1988年,全省共有省管后备干部727人,地(市)管后备干部1682人。通过选送党校学习、专业院校培训、岗位轮训、挂职锻炼以及选派参加整党、核查“三种人”,扶贫等工作,对后备干部进行定向培训和考察,从中选优汰劣。在省管后备干部中,有241人被选拔进入各级领导班子,有22人被调整出后备干部名单。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地方组织从1926~1990年,64年间的建立、发展、演变历程,重点记载中共福建省委员会领导机关的组织沿革、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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