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回族婚姻提亲的情况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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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族志》
唯一号: 130034020220001435
专题名称: 福建省回族婚姻提亲的情况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18/001
起始页: 0268.pdf
专题类型: 民俗

专题描述

泉州回族男女成年后,任何一方家长看中了对方子女,便通过族内长辈或亲友为儿女提出求婚,对方不管是贵贱,都必须乐意应允结为亲家,不得推辞拒婚。这种一说即合的婚俗,在泉州回族中直至20世纪50年代仍为盛行。当男女青年互有爱情,可以坦率告知父母,父母托请族内长辈为媒,向对方家长求亲缀合。若对方应允亲事后,便选择吉日(回族均以主麻日即星期五为吉日),约定在某一主麻日订婚结成亲家。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族志

《福建省志·民族志》

出版者:海峡出版发行集团

本书记述对象为福建省的世居民族。汉族部分仅记汉族入闽及汉族支系的地域文化特征。共十章,包括远古人类、古代民族、汉族、畲族、回族、满族、蒙古族、高山族、民族事务管理、民族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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