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流通发行金元券简介

知识类型: 专题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唯一号: 130034020220000197
专题名称: 国民政府流通发行金元券简介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081.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民国37年(1948年)8月19日,国民政府颁布“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再次进行币制改革,发行金元券取代法币,兑换率定为金元券1元折合法币300万元。福州中央银行接到命令,会同中国、交通、农民银行召开全市银钱业会议,通知从8月23日开始发行金元券,按规定比价无限额收兑法币和金银、外币。其时,福州中央银行已运到的金元券面额有:一角、五角、一元、五元、十元、五十元、一百元7种,开始先发行一角、一元、十元3种。全省银行、邮局、各行各业的收付,一律以金元券为单位,以金元券记帐,一角以下辅币券尚未运到前,暂以法币折价使用。 当时规定收兑黄金、白银由中央银行办理;收兑美钞、港币由中国银行办理;收兑银元由交通银行办理。兑换率都按中央银行规定比价,取缔黑市买卖。并规定黄金、外币收兑到10月底止,银元收兑到11月底止。 福州中央银行及各委托收兑银行截至8月底止共收兑黄金35.76万两,白银96.72万两,银元530.37万元,美钞1040.83万元,港币2783.12万元,共计发行金元券14712.71万元。9~10月止共收兑黄金0.65万两,白银14.92万两,银元5.82万元,美钞24.09万元,港币20.34万元。福州市收兑金银、外币第一周最多,第二周减少。其中黄金减少最多,主要是福州市取缔黑市买卖,不少商民携带黄金到厦门换取美钞,再运美钞回福州换金元券牟利。 厦门中央银行从民国37年(1948年)8月23日至9月11日3周内,共收兑黄金983.53两,白银3.05万两,银元7397元,双毫银角8079枚,美钞68.84万元,港币1.31万元,法币1100亿元,发出金元券1153万元。 民国37年(1948年)11月1日国民政府又公布《经济紧急处分令补充办法》,12日再公布《修正金元券发行办法》,其主要内容: 1.“金元”的含金量,原为0.22217克,修改为0.00444克; 2.金、银、美钞、银元对金元券的比价:黄金每市两由200元改为1000元;美钞1元由4元改为20元;白银每市两由3元改为15元;银元1元由2元改为10元; 3.“金元”由政府铸造,交由中央银行发行,如以金元券存入中央银行指定之银行,定期满一年的,除照章计息外,并得于存款时与存款同额的金元券向存款银行兑换“金元”,在“金元”未铸成前得按规定比率兑取黄金或银元; 4.持有“金元”或金元券的,可照政府管理外汇办法之规定购买外汇; 5.原办法禁止金银、外币流通买卖和持有,修正办法改为准许人民持有,除银元外,禁止金银、外币流通买卖。 该补充办法公布后,金元券的发行面额就连续增长。民国38年(1949年)2月1日本省增发2种五十元票和1种一百元票;3月1日增发五百元、一千元票各1种;4月5日又增发五千元和一万元票各1种;4月21日增发五万元票;5月1日再增发十万元票,以上都是由中华书局代印。5月1日至10日又增发中央印制局印的十万元和五十万元票各1种。由于金元券面额大幅度增加又滥发无度,引起不断贬值和物价暴涨。据资料记载,民国38年4月1日至13日,福州市政府公布银元折合金元券的标准为1:9000,4月6日为1:11000,7至10日为1:17000,11至13日为1:36000,仅13天时间,银元1元兑金元券的比价增长4倍,市场的比价还要高出几倍,金元券失信于民,也同法币一样面临着崩溃。 当时本省各地因金元券不断贬值,市场交易改用以货易货方式,或以黄金、银元计价,大额贸易使用银元、美钞、港币,零星交易使用银角或铜元,也有以白米或鸡蛋等实物换取日用品,金元券只能在城市购买车票、船票、缴纳税款、交纳水电费或找零之用。公务人员的工资,名义上虽有提高,但远远跟不上物价飞涨的速度,大家悲叹“未曾发薪盼发薪,领到薪金更伤心”。民国38年(1949年)5月福州电力公司电费也改收银元。内河轮船公司规定按黄金收取大宗货物运费,每3天调整一次比价折收金元券。当时市场商品批发、零售都按金价计算。福州的物价,一日数涨,如黄金上午每分9万元,下午就涨到14万元。米价每斗上午挂牌11万元,下午已涨到14万元,傍晚又涨到17万元,市场一片混乱,人民叫苦连天。加上当时金元券的印制和运输都跟不上,市场发生钞荒,中央银行又再度发行“金元券定额本票”,更促使物价飞涨,人民视之为“纸老虎”省、市商会都电向行政院和中央银行总行告急,要求速运现钞,或由中央银行抛售黄金、银元,以平抑物价。其时,福州市银行和林森县银行也乘机印发“定额本票”,各地商行纷起效尤。福州市金铺印发“金本票”,漳州市参议会组织“厚生信用行”印发“实物券”;泉安汽车公司单独印发“流通券”。莆田、涵江、福清、福安、长乐、浦城等地的商家也印发小额“流通券”。从而引起全省物价进一步暴涨,白米无市,各业提前关门。 金元券发行不到10个月,发行总额已达109.5万亿元,增加65万倍。市场物价上涨120万倍,金元券已形成废纸,各地纷纷拒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福建省志·金融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至1988年,以本省金融活动的主要客体、主体、服务方式、管理方法为纲,采取篇、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各篇同一层次的分类标准力求统一,特殊情况,酌设其他标准辅助。为突出重点和特色,它综合反映志书断限以内福建省货币金融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为领导机关、科研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历史资料和现实情况,将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积极作用。

阅读

相关机构

国民政府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