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官钱局官票简介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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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唯一号: 130034020220000172
专题名称: 永丰官钱局官票简介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074.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咸丰三年(1853年)7月,闽浙总督王懿德奉令在福州南台设立永丰官钱局,经营省库款,开始发行“官银票”和“大清宝钞”(钱票)。 咸丰八年(1858年)2月,永丰官钱局发生舞弊案,御史陈濬提出严究。总督下令将南台永丰官钱局管事缉拿到案,管事供认该局已亏损40万贯,并涉及其他官员。同年8月,福州将军庆端奏云:“永丰官钱局票本全无,粮价飞涨,人民反抗”。当时该局发行“官票”支付官府军、政费用,由于连年发付军饷太多,各省奉拨银钱尚未解到,本省应征款项又一再拖欠,该局只能以增发官票应急。因此官票越发越多,票本更为空虚,造成钱贵钞轻,物价上涨,商民怨声载道。 永丰官钱局至咸丰九年(1859年)因超额发行官票而负债达255.35万两银,军民要求兑银清偿,无法应付,宣告停业。厦门、台湾等各分局也同时清理结束。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福建省志·金融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至1988年,以本省金融活动的主要客体、主体、服务方式、管理方法为纲,采取篇、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各篇同一层次的分类标准力求统一,特殊情况,酌设其他标准辅助。为突出重点和特色,它综合反映志书断限以内福建省货币金融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为领导机关、科研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历史资料和现实情况,将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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