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县

知识类型: 地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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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地理名称: 平潭县
唯一号: 130033020230000101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11/001
起始页: 0076.pdf
层级分类: 县(区、旗、县级市)
隶属: 福州市

介绍

平潭县位于福州市东南海域,为福建省第一大岛,是对台工作的重要窗口。民国21年(1932年),规划改建南北街道。民国31年,规划设想改建县城街道,后因内战影响,没有实现。1956年后曾编制总体规划,由于长期备战,未能付诸实施。1980年4月,对城区建设进行粗线条规划。 1985年,由福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平潭县城总体规划,于1987年1月经福州市政府批准实施。规划确定城镇性质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福建省开展对台贸易窗口之一,以水产品加工为主、标准砂为辅、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综合轻型加工工业城镇。规划期限:近期1990年,远期2000年。城市规模:近期人口为2.8万,远期为4万。远期规划总用地为4.4平方公里,人均用地为110平方米。规划区范围:东至龙王头滨海,西至洋.潮屿,南至土地后,北至莲花山,总面积11.7平方公里。总体规划结构:依托旧城,紧凑地发展新区,逐步改造旧城。规划布局:在城区西北、西南两处开辟两个工业区,总面积41.25公顷。西北片以水产品、食品加工工业为主;西南片以机械、建材辅助加工及其他加工工业为主。在江仔口村西南侧的入城主干道和朝阳河之间新辟一片仓库区,总面积8.25公顷,以适应陆海运输物资多由娘苏公路南段进城的需要。以新建区为基础,补齐北面,发展南面,新辟东面,形成南、北、东三个居住区;以东大街为公共建设中心,并向南、北、东三个居住区发展;把旧南街作为步行街,锦增路建为商业街,形成镇中心、三个居住区中心和两条商业街的格局。把原贯穿中心街道的娘苏公路改由朝阳路环城通过,潭东公路沿东环路通过。原城西的简易道路,近期按等级改建。加强城区东侧海岸防护林保护和道路两侧人行道绿化,原烈士陵园扩建为公园。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6年。设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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