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知识类型: 地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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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地理名称: 福州市
唯一号: 130033020230000081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11/001
起始页: 0061.pdf
层级分类: 市(地区、自治州、盟)
隶属: 福建省

介绍

2000多年前的西汉时期,闽越王无诸即在今福州建城。古人利用“环山、沃野、派江、吻海”的形胜,自北向南逐步扩展,城市布局顺其自然环境,以屏山为屏障,于山、乌山相对峙,以今八一七路为中轴,两侧成坊成巷,既适应起伏的地形,又讲究对称,空间轮廓间隔得体,体现中国古代城市“居中为正”的传统观念。 福州古代的城市规划,资料阙如。民国35年(1946年),成立福州市政府,人口388374人,市区范围:东至魁岐,南至黄山,西至文山里,北至新店。市区建成区总面积17平方公里。当时曾制订福州都市计划,设想建成花园式城市,终未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州城市规划曾先后五次进行编制和调整,其中,1960年、1982年形成完整的规划,1982年的规划上报国务院审批。 1960年的总体规划是在1952年福州市政建设总体图的基础上,经国家建设部、省建设厅和福州市建设局组成联合规划工作组修订完成。这次规划特点是强调国防前线的地位,确定城市性质为: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中心。城市布局采用集中与分散结合,近期充分利用旧城,远期在离市区10~50公里,开辟马尾等卫星城镇。工业布局为大分散小集中,按工业性质分散,按协作关系集中。东工业区安排化学工业,西工业区主要是轻工,医疗工业就地扩建,新店工业区安排冶金、机械工业。市区交通:货运,近期以水运为主,水陆结合,远期水陆并重;客远,市区以无轨电车为主,郊区及卫星城镇以汽车为主。 1980年,福州市对城市总体规划再次进行修订,1982年9月完成,经省政府审查转报国务院,1984年9月18日获得批准。城市性质为:福建省省会、历史文化名城。规划期限:近期1985年,远期2000年。城市规模:人口控制在75万人。用地规模:近期城市用地50平方公里,外围卫星城镇用地8.6平方公里;远期城市用地55平方公里,外围卫星城镇用地23平方公里。城市布局:以现有建成区为主体,向四周扩建,东至连江路、化工路、鳌峰洲,南至白湖亭、上山路、白鹭岭,西至洪山,北至外福铁路及铁路以北新店部分。采取组团式布局,以东西河、于山、乌石山重点绿化带分隔鼓楼区与台江区组团,以闽江分隔台江区与仓山区组团。鼓楼区为省、市机关集中区,台江区为传统商业区,仓山区以文教为主。工业布局分城东、城西两个工业区和新店、港头等工业片。 福州总体规划实施以来,在城市建设、管理中发挥了指导作用。1984年4月,国务院批准福州作为全国进一步对外开放的十四个沿海港口城市之一;1985年1月,批准建立福州马尾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1986年3月,对规划又进行调整;8月,邀请新加坡国际发展与咨询私人有限公司对修订的总体规划进行咨询。这个规划的特点是根据福州城市发展战略要求,适应城市空间、时间、形势较大幅度的变化,并能长时间地适应福州市发展成为大城市、国际性城市的需要。城市性质拟定为:福建省省会、历史文化名城,建设为国际性城市。规划期限:近期2000年,远期2020年。城市规模:中心区近期人口140万,用地97平方公里,远期人口180万,用地140平方公里。城市总体布局以鼓楼、台江市区为中心组团,绕以仓山市区和新店、鼓山、建新、金山、淮安新市区。各市区间利用福州的自然山光水色和主要干道两侧的绿地形成7个环状绿带,组成7个市区组团,组团间由城市的快速环道和轻轨交通线联系。城市中心设在中心组团中部,并由中心边缘地带环抱,其周围又组织城市内环、中环交通干线,形成环境优美、运作高效、结构完整的城市形象。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6年。设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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