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8~9月福州军区国防工办决定在明溪县瀚仙乡筹建福建省红卫制药厂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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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医药志》
唯一号: 130032020230012611
事件名称: 1968年8~9月福州军区国防工办决定在明溪县瀚仙乡筹建福建省红卫制药厂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45/001
起始页: 0246.pdf
事件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起始时间: 1968年8月
结束时间: 1968年9月
发生地点: 福州

事件描述

1968年8~9月,福州军区国防工办决定在明溪县瀚仙乡筹建福建省红卫制药厂(后更名三明制药厂),总投资1083万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医药志

《福建省志·医药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为事物发端,下限断至1990年底。内容包括:药材、中成药、原料药、化学药品、医疗器材、其它产品、购存、销售、科研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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