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省物资厅在福州、泉州两地先行试点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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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唯一号: 130032020230011326
事件名称: 1965年省物资厅在福州、泉州两地先行试点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36/001
起始页: 0352.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65年
发生地点: 福州;泉州

事件描述

1965年,省物资厅作出打破行政区域,按照合理经济区划组织物资供应的通知,并在福州、泉州两地先行试点。福州地区物资局及各专业分公司负责福州市、闽侯专区10个县及莆田、仙游两个县的物资供应业务;晋江专署各分公司对泉州市供应业务,下放泉州市物资局承担。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资志

《福建省志·物资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概述、物资机构、物资流通计划、生产资料市场、金属材料流通、机电产品流通、化工建材流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物资再生利用、外向型物资流通、企业管理、转制与扭亏脱困、教育与科技、信息报刊学会协会13章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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