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9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贯彻国务院重要决定的精神,认真做好当前物价工作和稳定市场的紧急通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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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唯一号: 130032020230011166
事件名称: 1988年9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贯彻国务院重要决定的精神,认真做好当前物价工作和稳定市场的紧急通知》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35/001
起始页: 0687.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8年9月1日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1988年9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贯彻国务院重要决定的精神,认真做好当前物价工作和稳定市场的紧急通知》,决定:开展积极的宣传工作,使广大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严格控制物价水平,实行调价申报制度;切实加强市场和物价管理,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物价检查,坚决打击各种投机倒把行为。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物价统计的情况,其中包括商品价格、服务收费、电力价格、价格管理、经济特区价格、附录、大事记、重要文件辑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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