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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1982年2月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稳定市场物价的通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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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唯一号:
130032020230011125
事件名称:
1982年2月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稳定市场物价的通知》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35/001
起始页:
068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2年2月8日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1982年2月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稳定市场物价的通知》,明确规定,凡由国家规定牌价的工农业商品的零售价格,一律不得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要贯彻基本稳定的方针。坚决执行一、二类日用工业品不准搞议价的政策。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物价统计的情况,其中包括商品价格、服务收费、电力价格、价格管理、经济特区价格、附录、大事记、重要文件辑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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