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0月30日福建省人事局发出《关于物价机构与编制人员问题的通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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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唯一号: 130032020230011113
事件名称: 1979年10月30日福建省人事局发出《关于物价机构与编制人员问题的通知》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35/001
起始页: 068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9年10月30日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1979年10月30日福建省人事局、省编委、省计委发出《关于物价机构与编制人员问题的通知》,要求:①地、市、县均恢复物价委员会机构,作为各级管理物价工作的一个业务部门,配备专职副主任与计委合署办公。②根据各级物价委员会任务核定人员编制。③省直各有关局、地市县各有关业务部门,要设立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业物价机构或配备必要的专职物价人员。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物价统计的情况,其中包括商品价格、服务收费、电力价格、价格管理、经济特区价格、附录、大事记、重要文件辑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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