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破获方寿阳麻醉抢劫案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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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
唯一号: 130032020230007877
事件名称: 闽清县破获方寿阳麻醉抢劫案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23/001
起始页: 0086.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82年3月22日
发生地点: 闽清县

事件描述

1982年3月22日,一个持江西省国营蚕桑垦殖场南山肢木厂介绍信,署名“钱孝泉”的人,住进闽清县闽清旅社203号房间。他以信奉伊斯兰教、行医施药为名,绐住同房间的浙江省宜山区沿江土碗合作商店采购员潘知林看病。潘服了他送的药不久便昏迷,钱趁机抢走潘的人民币1600元及上海牌手表1只后潜逃。闽清县公安局经现场查看,询问当事人和旅社服务员,验明作案者给潘服用的是可速眠一类的药品,认定为麻醉抢劫案。当即派人加强对旅社、饭店、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检查、控制,并将案情和作案者体貌特征、携带物件等向省厅汇报。省厅迅速通报全省各地协助查缉。 4月12日,厦门市公安局鹭江派出所根据海滨旅社报告,发现一个自称“闰德功”的可疑人,其面貌特征与省厅通缉的作案者的特征相符,立即予以扣留。经闽清县公安局押回审讯和外调取证,查明其真实姓名叫方寿阳,26岁,浙江省永康县人。1979年在家乡诈骗公款500元逃往甘肃,后又在兰州犯有盗窃、麻醉抢劫等罪行。1981年在江西省贵溪将国营蚕桑垦殖场南山胶厂一采购员麻醉,抢走该厂介绍信15张。此后,以此介绍信为掩护,先后流窜浙江、上海、广西、甘肃、福建等12个省(市)的19个县(市),利用麻醉药品抢劫作案19起,盗窃2起,抢、盗人民币7717元、手表10只、照相机1架。 审讯中,方犯供称:“由于向往西方生活方式,想建立一个豪华富丽的家,又不想靠劳动致富,一心想寻找来钱多、发财快的窍门。1981年从《新苑》杂志刊登的《丁香园疑案》中得到启发,认为用麻醉药品抢劫比盗窃更‘先进’、‘保险’。同年8月,在包头宾馆对一旅客进行试验,轻而易举抢到200元钱,后来又多次顺利得手,胆子越来越大,经验越来越多……。”以致罪恶越来越深重,最终受到法律严惩。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

《福建省志·公安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福建省公安的历史和现状,上限不限,下限断至1989年。由序、述、志、图、表等部分组成,全书共18章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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