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2月三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利用三明化工厂驰化气的气源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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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唯一号: 130032020230004987
事件名称: 1984年12月三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利用三明化工厂驰化气的气源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11/001
起始页: 037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4年12月
发生地点: 三明市

事件描述

1984年12月,三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利用三明化工厂驰化气的气源,在下洋焦坑山下垅征地14.5亩,筹建福建省第一个煤气管道工程。1985年4月动工,1987年11月建成后,向社会供气。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6年。设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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