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1月26~29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劳改局在永安市联合召开座谈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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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唯一号: 130032020230004345
事件名称: 1991年11月26~29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劳改局在永安市联合召开座谈会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07/001
起始页: 032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1年11月26日
结束时间: 1991年11月29日
发生地点: 永安市

事件描述

1991年11月26~29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劳改局在永安市联合召开全省减刑、假释工作座谈会,传达贯彻全国法院减刑、假释会议精神,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提出了对确有悔改表现(具有立功表现除外)申报减刑的具体条件。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福建省志·审判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以记述全省近现代、当代史事为重点,注意突出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充分反映环境、资源和社会发展的基本面貌,着力体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并反映历史发展的经验与教训。对各个时代的政权机构、官职、党派、地名,均以当时名称或通用之简称记述。古地名均括弧注明今地名,乡、村地名则冠以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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