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8月31日最高法院在永安县设立闽浙赣分庭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唯一号: 130032020230003992
事件名称: 1942年8月31日最高法院在永安县设立闽浙赣分庭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07/001
起始页: 030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42年8月31日
发生地点: 永安县

事件描述

民国31年(1942年)8月31日,最高法院在永安县设立闽浙赣分庭,翁敬棠任庭长。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福建省志·审判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以记述全省近现代、当代史事为重点,注意突出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充分反映环境、资源和社会发展的基本面貌,着力体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并反映历史发展的经验与教训。对各个时代的政权机构、官职、党派、地名,均以当时名称或通用之简称记述。古地名均括弧注明今地名,乡、村地名则冠以县名。

阅读

重要人物

翁敬棠
相关

相关地名

永安县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