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0月将乐县人民政府与省电力工业局、闽江水电工程局签订合资建设范厝水电站协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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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唯一号: 130032020230003622
事件名称: 1984年10月将乐县人民政府与省电力工业局、闽江水电工程局签订合资建设范厝水电站协议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05/001
起始页: 034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4年10月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1984年10月,将乐县人民政府与省电力工业局、闽江水电工程局签订合资建设范厝水电站协议。1985年2月,省人民政府批准对范厝水电站实行优惠政策。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福建省电力工业的历史和现状,由述、志、记、图、表、录等组成。时限上自1900年,下迄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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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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