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0月12日福建省10个县经国务院批准为第一批农村电气化试点县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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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唯一号: 130032020230003616
事件名称: 1983年10月12日福建省10个县经国务院批准为第一批农村电气化试点县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05/001
起始页: 0345.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83年10月12日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1983年10月12日,福建省永春、永安、建瓯、闽清、德化、光泽、尤溪、南靖、屏南、连城10个县,经国务院批准为第一批农村电气化试点县,后增补沙县为农村电气化试点县。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福建省电力工业的历史和现状,由述、志、记、图、表、录等组成。时限上自1900年,下迄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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