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2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多县市列为第一批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省级试点单位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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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唯一号: 130032020230000354
事件名称: 1995年2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多县市列为第一批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省级试点单位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02/001
起始页: 028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5年2月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1995年2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浦城、漳平、华安、宁化、闽清、尤溪6县(市)列为第一批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省级试点单位。至1996年4月,浦城、漳平、尤溪、闽清4县(市)通过省级达标验收。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本书记述1997年以前,福建省土地管理的历史与现状。分为土地资源现状、地籍管理、建设用地管理和机构与队伍等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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