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3月7日福建省长王兆国在省土地管理局发出批示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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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唯一号: 130032020230000266
事件名称: 1989年3月7日福建省长王兆国在省土地管理局发出批示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02/001
起始页: 028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9年3月7日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1989年3月7日省长王兆国在省土地管理局就三明、龙岩等地土地开发实行“用一开一”或“用一还二”措施情况的汇报信中批示:“我很赞成三明市、龙岩等地占地还田的办法(报纸也登了、电视也广播了),可积极总结、推广这方面的经验。”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本书记述1997年以前,福建省土地管理的历史与现状。分为土地资源现状、地籍管理、建设用地管理和机构与队伍等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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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王兆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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