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5月2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建设用地提取和使用征地管理费的暂行规定》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唯一号: 130032020230000232
事件名称: 1985年5月2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建设用地提取和使用征地管理费的暂行规定》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02/001
起始页: 027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5年5月23日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1985年5月2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建设用地提取和使用征地管理费的暂行规定》,规定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管理费,由当地政府征地机关按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拆迁补助费的总额,向用地单位提取,由各级政府征地机关掌握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本书记述1997年以前,福建省土地管理的历史与现状。分为土地资源现状、地籍管理、建设用地管理和机构与队伍等8章。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发生地点